我最不怕的,大概就是喝酒。
并不是说我喝酒不会醉,而是无论我喝多少酒,脸上都不会有酒后的绯红,并且我可以一如既往的和你微笑,完全和正常人没有两样。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个时候我的脑子里早就变成一团浆糊了,我哪里知道你是谁,就算你和我说你是我妈,估计我也会微笑着叫你一声“妈”。
在我喝掉第七瓶哈啤的时候,我对面的男人瞪大了眼睛。
“我就不信了,我今天还喝不过一个小姑娘了?!”那人说着,我只感觉手上又被人塞进了一瓶啤酒。
我看向对面的男人,我认得他,公司里有名的“酒霸”,听说是山东人,性格豪爽,只要是喝酒的话不把人喝倒不罢休。////
“我都不知道,木晓你原来这么能喝啊?”何姐对我投来崇拜的目光。
我笑了笑,冲着对面的男人举了举杯子,仰头灌进。
胃里传来丝丝绞痛,像是有什么锋利而纤细的东西扭曲着。
所有人都绕有兴趣的看着我和对面的男人拼酒,我像是个小丑一样,在别人的目光里卖力表演。
我恍然记起林溓曾用无比认真而又温柔的声音告诉我,只有最愚蠢的人才会用伤害自己的方法来减轻疼痛。
那个时候,我十六岁。
就算是现在记忆朦胧的我,依旧能想起他当时的样子,睫毛微垂,洁白的白色衬衣上沾满了我的泪痕,他的半张脸在昏黄的灯光下精细的刻画,周身都氤氲着疼爱而温柔的气息,像是温暖的河水将我包裹起来。
而不是现在这样。
他坐在与我半公分相隔的距离,垂头喝茶,用薄唇轻轻将浮在水面上的茶叶吹开,动作优雅而缓慢。
自始至终,从没有认真看我一眼,偶尔瞥过来的眼神,带着几分讥嚣,嘴角始终带了一丝若有似无的冷笑。
我想,这大概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病,无论我对过去的记忆有多模糊,无论,我忘记了多少人,可是对于他的记忆,永远都像是雨后春笋一样清晰,清晰到我记得他的每一个小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次和我对视时,他的眼里深埋的情绪。
他爱吃菜,讨厌肉,他爱喝农夫山泉的矿泉水,他的鞋子每三天要刷一次,他的衣服永远都带着一股阳光和煦的味道,他有轻微的洁癖。
他是我十六岁时爱过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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