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孙子你能不能动动脑筋想一想,你都吃了二百年的尸灵珠了,还要这个有必要吗?”
我模着脑袋嘿嘿一笑,“忘了,忘了这茬了。”
爷爷白了我一眼,“你要是没有这二百年的尸灵珠,恐怕你的法术也没这么快增长。据我估算,你吃了这个,最起码是可以延年益寿了。”
我看看冰月,那一头银发,令人心痛,“只是苦了冰月了。”
冰月披着一头白发,嘻嘻一笑,“高哥哥,我不介意啊。另外我教你的丧尸生活准则,你不要忘了哦。”
我点点头,“我尽量吧。这一晚上学的东西太杂了,难说。”
邓飞笑道:“冰月,你心真大啊。都这样了,还有心思说说笑笑。”
我拎着噬魂刀,秦鹏去柴房找了一把劈柴的斧头,那斧头一看就是精钢打造,也是锋利异常,刃口极好。秦鹏阴着脸,弄的邓飞也不敢离他太近,生怕秦鹏一怒之下把他给劈了。
我们三个轻轻推开庙门,又开始了假扮丧尸的生活。
我和邓飞有过经验,自然是学的有模有样。秦鹏想比之下,略显生硬,但是好在他还有腿伤,一瘸一拐正好掩饰了他的动作,看起来跟丧尸也差不多。
经过几次的出行,我也注意到,在我们二郎庙门前游荡的这些丧尸,流动性很大。每一天都有变化,看来他们也不是固定在某一个场所里。而我昨天晚上上身的那个白衣美女丧尸,此时也已经没了踪影。
我们三个慢慢地融入了丧尸队伍,我也惊奇地发现,现在的丧尸似乎进化了不少。他们会死死盯着我们三个陌生人,又靠近闻了又闻,后来看是没什么破绽,才重新游荡起来。
我们几个也是吓得心惊胆战。我倒是不怕我自己,而是怕我手里的噬魂刀煞气过重,引起丧尸的怀疑。好在临行时,我用破布把刀裹了又裹,又用香灰抹了数遍,爷爷说这可以抵消一些刀的煞气。
其实说是出来寻找灵尸,我们谁都没有固定的目的,又有谁知道那个所谓的灵尸到底存在不存在,存在的话,他又在哪里?我们已经走出了很远,回头望也看不见二郎庙了,而爷爷的破奸尸器仍旧是毫无反应。不知道是这玩意不灵还是没有遇到更高级别的丧尸。
“老大,前面就是岔路了。一条是奔我们曾经去过的中心广场,那条是奔城北,我们走哪条?”邓飞指着前面的丁字路口问道。
“冰月当时就活动在中心广场一带,如果有其他灵尸的话,她应该能遇到。我们不如去城北转转,碰碰运气吧。”我想了一想,回答道。
“行,老大听你的。”
我们三个一转身,朝着通往城北的路走了下去。丧尸的步伐有够缓慢,我们也不敢贸然提速,长期保持着这种怪异的姿势,我自感觉到浑身酸疼。相信他们俩比我也强不了多少。
我瞄了一眼,发现在路边有一个酒吧,当然早已经不营业了。但是大门似乎是没有上锁,我轻声说道,“麻痹的,不行了,腰疼,不如进去坐会吧。”
他们俩当然一致同意。
我们仨晃着膀子,慢慢踱了过去,轻轻一推,酒吧的门吱呀一声开了一条缝。我回头一看,并没有引起其他丧尸的注意,便侧着身子挤进了酒吧。
让我们谁都没想到的是,酒吧里居然亮着几盏忽明忽暗的灯。而酒吧里竟然还放着音乐,只是隔音效果很好,我们在外面并没有听到。除了没有顾客,其他的一切都像是在末日来临之前一样。给我的感觉就是在夜幕降临之前,酒吧里虚位以待,等待着各路顾客的到来,来到这灯红酒绿,激情喧闹的生活之中。在这里,你可以挥舞着钞票炫耀你的富有,你也可以要一杯清酒,细细品味,观摩着时间的人生百态。
今天,这酒吧里稍显冷清,但是绝对不像是长时间没有人打理的样子。
我心里一动,难道这酒吧主人,还在吗?
我们三个互相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走向吧台。吧台上,还有只酒杯,里面盛着半杯酒。
我轻轻敲了敲吧台,低声问道:“有人吗?”
我话音刚落,从吧台下面忽地站起了一个人。我们三个毫无准备,吓得急忙后退,我抽刀,秦鹏端起了斧头,全神戒备。
只见吧台里面站着一只丧尸,脸部已经残缺不全,一时间也看不出年龄。但是看身上残缺的衣服样式,应该是一个年轻人。可能是刚才我的说话声,把我们给暴露了,此时他不断地冲着我们低吼,并尝试着绕过吧台过来攻击我们。
“高……高哥,你看他手里。”秦鹏提醒我。
我也注意到,与寻常的丧尸赤手空拳不同,这个丧尸手里居然拎着一把笤帚。这我就不明白了,如果说拎个刀枪,哪怕是拎个拖把,我都可以当那是武器。这笤帚是何用意呢?
事实上,已经容不得我多想。那丧尸嚎叫着已经冲过来了。对付这么一只落单的丧尸,我现在已经毫无惧色了。
我把刀一摆,迎了上去。没想到我身后的秦鹏却抢先一步,大斧子抡开,正楔到那丧尸的头上。丧尸的脑袋本就不太结实,再加上秦鹏这货用力过猛,一斧子把脑袋给劈成了两半。
一脑袋的零碎迸了出来,又洒了我一身。
我大叫一声,“尼玛。”
秦鹏收住斧头,嘿嘿一笑,“高哥,对不住啊,我一见到他们就想干死他们,害的我差点变丧尸。”
“可以理解。快,看看酒吧里还有没有?”我抹了抹身上的东西,吩咐道。
我们三个前前后后把酒吧搜了个遍,似乎除了这一只,并没有其他的丧尸出现。最后我捡起丧尸的那把笤帚,来到吧台里面,发现里面还有个簸箕。邓飞插话道:“这货不会是在打扫卫生吧?”
我听了心里一动,邓飞所说不是没有可能。要不然无法解释他怎么会拿着个笤帚。拿笤帚本身倒没什么,但是这种现象就说明这丧尸已经有了简单的思维,他会知道来打扫酒吧,还知道放音乐,也许这倒下的丧尸被咬之前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变成丧尸之后,经过进化,又想起了之前的种种,才又重新回到了这里。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如果丧尸普遍进化,那么这个城市无疑将真正成为丧尸的天下了。
当然这只是我心里的一个想法和推测,我并没有跟他们两个说。我们在酒吧里简单休息了一下,并从酒柜里翻出一瓶拉菲,邓飞兴高采烈,“老大,八二年的耶,估计是这小酒吧用来镇吧的。”
“我擦,打开尝尝。”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八二年的拉菲,在我心目中,就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因为我也不知道还有其他的名酒品牌。在以前,能喝上这个想都不敢想,如今却摆在面前,怎能不让人心动。
邓飞弄这个倒是很在行,时间不大,就弄了三支高脚杯,倒上了红酒。
我抓起一杯,一仰脖干掉,吧嗒吧嗒嘴,也没感觉有什么特别之处。甚至觉得口感还不如那种散装的葡萄酒好喝。
我放下酒杯,发现他们俩同时目不转睛盯着我看,像看一个火星人。
我惊愕道:“怎么了?”
邓飞有些无奈,“老大,这酒这么喝就白瞎了。应该先轻晃酒杯,观其色,闻其香,然后抿一小口,让酒充分在口中得到释放,让舌尖上每个味蕾都感受到它的芬芳……”
我老脸一红,谁他妈知道喝个酒还有这么多的规矩。
秦鹏听了一巴掌拍过去,“妈蛋,你拽什么拽,高哥说怎么喝,就怎么喝。来,干了。”说着,他一口将杯里的酒干了下去。
邓飞被打得面红耳赤,瞅了我一眼,也一仰脖把酒喝了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