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穿越之大唐酒家 第17章 酒家名曰为千食

作者 : 琪琪熊

过不了多久,便是晚餐的时间,荣玉书看了看厨房里面,因为应荣玉书的要求,所以周福爷采购了一大堆的红辣椒。

这个时候的辣椒还算是奢侈品,红彤彤的朝天椒,就是这么闻着都有刺鼻,放在厨房的院子里面,白天的时间拿出去晒,现在变得有些干。不过不妨碍的是荣玉书呵呵的好心情。

荣玉书的口味并没有固定,酸甜苦辣只要味道好的,他是都喜欢,平时的时候,也喜欢吃一些辣椒,不过自从来到了唐朝之后,这辣椒却不是时常的以预见了,正好新鲜辣椒放在自己的面前,就是光想着,自己就觉得舌头有些刺激。

看了看灶台上面,一块肥膘上好的五花肉映入眼前,荣玉书的眼睛一亮,将五花肉拿到了手上,东坡肉倒是著名,这其实还有另外的一个名字——皱皮东坡,过了这么多年的时间了,每个地方的人做的方法都有些不同。

不过大概的方法还是相同的,一大块猪五花肉洗净,入锅加水煮,到八成熟的时候捞出,在皮上模盐,醋,酱油。再把油锅烧开将肉放入,因为他自己不喜欢吃太过油腻的肥肉,便炸的久了些,将肥油大致的熬出来后才捞出来。

炸好的猪五花的皮起泡有皱纹,再在锅中加入葱姜还有料酒,八角还有桂皮白糖和肉汤,熬成卤汁后,再将肉皮朝下的收拢卤汁,卤好的五花肉再切成一节指头的小块,放到专门的小陶罐里面,将刚刚剩下的卤汁放进去,加盖密封后,用旺火蒸制肉熟烂。

蒸好的皱皮东坡肉,不像是普通的红烧肉那么的油腻,表面的皱皮炸的有些酥脆,却经过这么一蒸之后又有些软绵,炸过的东坡肉肉质紧缩,加上这浓浓的汤汁,谓是恰到好处。

厨房里面除了常用的五花肉之外,采购的厨子似乎还买了一些野味,一些野鹌鹑,是明哥儿帮着料理的,这鹌鹑不像是家养的全身都是肉,有些瘦弱,但是这肉却是紧绷绷的,有劲道。

荣玉书将要做的八糙鹌鹑也算是有讲究,虽然主料是鹌鹑,但是配料却一点都不少,有水香菇,熟肫和女敕笋尖还有干贝和火腿。

将这些配料全部洗净切成小碎丁后,加入盐后拌匀,放入鹌鹑的肚子中间,用针线缝合,再将鹌鹑放在沸水中烫上一段时间,放入蒸盘内,剪短丝线,将丝线拉出来,上锅蒸上一段时间。

蒸的时间不能过长,刚刚好后便拿出来,放入烧开的油锅中炸至金黄色捞出,淋上麻油。

这八糙鹌鹑色泽金黄,外表酥脆,绵糯鲜香,营养丰富,更重要的是鹌鹑的肚子里面的配料丰富,外形那些都还好说,反正都是自家人吃的。

这两道菜做完之后,荣玉书便不知道该做什么了,在旁边陷入哀思中,明哥儿帮忙打着下手,看着荣玉书有些苦恼的样子,贴心的说道:“少爷不用想那么多,再炒两个家常菜便是了,又不是给皇帝吃的,将这里面的肉和菜混在里面一起烧,味道也差不了。”

明哥儿的话却是提醒了荣玉书,眼睛一亮,对啊,不是以来一个大杂烩吗?

荣玉书兴高采烈的对着明哥儿说道:“明哥儿,快帮我找一些竹签子来,快快。”

明哥儿不明所以,但是对于荣玉书的话,从来都是听从照办的,签子倒是很好找,就是在杂货里面就以找得到,是那些人用来撑东西的。

荣玉书兴高采烈的将厨房里面的杂菜,青菜,香菇,笋尖,加上螺丝肉还有牡蛎河蚌肉,加上毛肚鸡肉,还有的是剩下以串上的肉类蔬菜,全部串好。

唯一有些惜的就是,古代是不允许吃牛肉的,官府明文规定了,杀牛者判一年,想来现代的时候,无论是火锅还是平时的菜,牛肉味道鲜女敕,口感营养胜于猪肉,惜现在来说是不能的咯。

用香料,豆瓣还有花椒辣椒炒出来的佐料,最后加入老汤敖制,变成了一锅有些异香扑鼻,鲜香麻辣的汤底。

将汤底倒入的是瓦罐中,将穿好的串串放在瓦罐中煮好,让红油鲜亮的汤底堪堪的没入所有的食材,分别的将所有的菜色全部煮好后,放在青瓷盆中,舀上汤底,在上面洒满葱,蒜,辣椒,香菜。

荣玉书上辈子的时候周游省市,在巴蜀一带逗留了很长的时间,其中串串和火锅倒是在他的心里面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喜欢吃辣,在那里足足呆了半月的时间,天天跑到街上去吃,就是火锅的味道就不尽相同,冷锅串串作为火锅的前身,相传是平民百姓明出来的,方便价钱也便宜。

端出去的时候,自然也是香气扑鼻,空气中都带着一股油辣辣的味道。

小豆子闻了一下,便有些胆怯的说道:“闻到辣椒的味道,我的嘴巴又得开始疼了。”话虽然是这样说,但是不知道为何嘴里面开始分泌唾液了,不停的咽口水。

洛阳其实是一个很能包容的城市,作为经济的中心,能接纳的是各个国家的人和事,就是这辣椒,虽然辣的时候嘴巴有些难受,但是还是很快的作为高端调味料,和胡椒等风靡了洛阳城。

看着桌子上的人心有戚戚的表情,荣玉书才不管这些呢,滋滋的招呼明哥儿赶快坐下来,笑容满面的挑了两块最大的鸡胸肉,放在明哥儿还有阿福的碗里面,招呼着两人吃下去。

或许是跟着荣玉书久了,两个人的抗辣能力也有所提高,放入口中,花椒的麻香还有带着微微辣椒的刺激,最重要的是咸香适宜,本来就煮了一下,滋味全部融入进去了。

粉红的肉,红亮的汤,翠绿的菜,翠蓝的钵,层次分明,赏心悦目。

雪娘吃了以后才觉得这东西吃起来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辣,懊恼极了,连忙不顾形象的抢了起来。

除了这几样,明哥儿还帮忙炒了几个菜,桌子上面满满当当的,吃的满嘴流油,顺便喝一口之前荣玉书做女乃卷时候剩下的乳清,加上一些冰块,顿时嘴里面也没有那么难受了。

阿福最喜欢的就是那道皱皮东坡了,虽然全部都是肉,但是炸过的肉蒸上那么一会,肉汁四溢,配上饭以吃上好大一碗。

荣玉书笑着对着说道:“慢点吃,我专门做了你的分量的。”这道茶是专门为着阿福做的,前段时间,为了把荣玉书刨出来,手都破了,十多天里面都是包着纱布的,手指头当然拿不起什么东西了,连着吃饭都是明哥儿帮忙喂着的。

阿福感动的是热泪盈眶,说道:“跟着少爷实在是太好了。”

周福爷最喜欢的是那道八糙鹌鹑,炸的酥脆的皮,紧实的肉,配上别南的姚春酒,口感清爽,配上有些鹌鹑正好是下酒,和着韶兵两个人颇有意境的饮上两杯。

鹌鹑的肉紧,两个人也不急,慢慢的用手撕扯。

小豆子之前最怕辣,但是那一锅竹串串吃的是最欢月兑的,明明都辣的吐舌头了,是却还是停不下来。

荣玉书打掉了韶兵伸向一块鸡肉的手,换来了对方的一瞪,道:“这又怎么了?”

荣玉书没声好气的说道:“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对了,我问你,我让你做的烟花怎么了?”

韶兵的脸上露出有些得意的神情来,惜还没有开口,就被小豆子抢过去说道:“荣公子你放心,师傅他全部帮你做好了,等着你的店铺开张的时候,待到夜晚的时候,那烟花绝对让你满意。”

韶兵眼珠子一瞪,拿着自己还没有擦拭过的油腻的一只手在小豆子的头上拍了那么一下,闹腾道:“要你来帮我说,多嘴。”

接着懒洋洋的对着荣玉书说道:“那你自然放心,不过那烟花只有晚上放的才好看,你的店铺是白天开业,那该怎么办?不如用爆竹,那家伙响声大,绝对能把人的目光全部吸引过来,加上你的手艺也不错,到时候说不定都以把那云溪楼都比下去。”

荣玉书有些好笑的说道:“我的店铺说到底还是和着酒楼有些差别,不过那云溪楼我倒是自认为比不过的,听说那里的老师傅,是御厨的手艺呢。”

说到这里的时候周福爷也是叹了一口气的说道:“惜的是,吴老爷那里的那位陈师傅也是走了,要不然,让他来指点指点,说不定啊,还真的以和云溪楼相比。”

说到这里的时候,荣玉书也是叹了一口气,吴老爷对他的态度倒是好上了许多,特别是知道了他还是一个举人的时候,态度已经以算得上是和善了。

荣玉书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意见,不过古代本来就是轻商的,就算是你再有钱,在地位上来说,也不过是民,民不与官斗,是封建社会的真实写照。

那位陈师傅,确实是前朝御厨的后代,他的手艺,确实也是鼎好的,惜不知道是不是荣玉书说了什么话把他给刺激到了,在那天之后,等着吴老爷回来之后,便请辞离开了,等着荣玉书想起来的时候,那位陈师傅已经走了半天左右了。

虽然有些惜,但是想来这也许就是没有缘分吧,荣玉书倒也不伤感,自己做菜不过是图个自娱自,满足一下自己的口月复之欲罢了,倒也没有其他什么高大的理想,比如说进宫当御厨什么的。

周福爷哼着小曲,手指还打着节拍,眼睛闭上,一摇一晃的,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睁开眼睛,有些惊慌的对着荣玉书说道:“哎呀,你看我这记性,店铺那牌匾的师傅,今天找到我了,问我取什么名字,我还想等着问你呢,是都这时辰,文玉啊,你是读书人,这间铺子你是主力,你说,叫什么名字的好,我到时候好给工匠们回话。”

荣玉书正啃着鹌鹑呢,听到这么一说,沉思了一下,停下来手上的动作,突然灵光一闪,道:“有了,就叫做,千食酒家怎么样?”

千食,顾名思义为千种食物的意思,自己的店铺或许达不到那种程度,但是某种程度上面,也反映出了种类繁多,南北混杂,食物精美之意。

周福爷哈哈大笑,拍了拍桌子,道:“好!那就这么定下来,就叫做千食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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