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非仙游 010 梅园结义

作者 : 珑十三

天地之间,银装素裹,绒毛白雪,飘飘洒洒,暗香浮动。

梅园之中,三人焚香拜跪。

“今日,景玉章、公孙宇、杜寻欢,我三人虽为异姓,既愿结为兄妹。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伐!”

最左的白衣青年约莫十七八岁,长衫似雪,乌黑的流云发垂在双肩,用檀木发簪而束,再一看这少年的脸庞,皮肤竟也白皙似雪,清秀的面孔在太阳的照耀下略显出尘不染。

中间是位墨衣青年,约莫十五六岁。金色的流苏在袖口边勾勒出一朵绽开的紫荆花,,颀长纤细的身影,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洒月兑不羁。

最右侧则是一身淡蓝色锦衣的小少年。一头墨色长发,光滑顺垂如同上好的丝缎。秀气似女子般的叶眉之下是一双如琉璃的眼眸,眼角微微上挑,更增添撩人风情。薄唇轻抿。肌肤白皙胜雪,似微微散发着银白莹光一般。似笑非笑,将风流公子的气质演绎得出神入化。

这位小少年就是女伴男装的荀欢。

“三人之中,我最年长,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们的大哥了。”公孙宇道。

景玉章拍了拍荀欢的肩,“我做你二哥,不会有意见吧。”

荀欢颔首笑道:“寻欢今年不到十二岁,承蒙二位哥哥不嫌弃我年幼,愿同寻欢结为兄妹。从今以后,寻欢以二位哥哥为尊。”

景玉章与公孙宇的儒雅气质不同,为人豪放洒月兑,将手臂靠在荀欢的肩上,轻笑道:“兄妹不分岁数,三妹小小年纪博学多才,睿智勇敢。我与大哥的命都是你救的呢,又何来嫌弃之说。来,今日高兴,我们喝个痛快,不醉不归。”

一听喝酒,荀欢连连摆手。“二哥,我还小,不能喝酒。”

景玉章不知从何处弄来一大坛子酒放桌上,“这是什么道理,我得好好同你说说,人生得意须尽欢,不仅要会喝,而且要酒量好……”

荀欢用求救的眼神看向公孙宇,公孙宇淡淡一笑,“玉章,三妹是女子,可不能拿你那一套来忽悠人。不过,今日天寒,喝些酒也好,暖暖身子。”

见大哥这么说,荀欢也不好推辞,接过碗。“如此,我就敬大哥二哥一碗,三妹先干为敬。”

景玉章连连点头,“孺子可教……”

荀欢的酒量极好,在杜青棠的府里,经常偷喝酒。只是她一喝酒就会脸红。

“三妹,你喝酒会脸红啊,这可不好。你女扮男装本就显些女气了,一上脸更加显女气。要是出去别人一眼就能认出你是个女子。”孤身一人,出门在外,还是装扮成女子比较方便,公孙宇建议她以后都扮作男子,以防叫陌生人起了歹心。

一碗酒下肚,脸已经开始发烫,她拍拍脸道:“我不能再喝了,再喝就醉了。”

景玉章揽过她道:“这可不行,二哥今日要同你好好说说,要想做个男子汉,就应该千杯不倒……三妹,六年前,那个时候你还是个小姑娘,那么小就给人与众不同的感觉,那时候,我就在想,你将来长大一定会非凡出色。虽然你现在被人变化了容貌,没有你自己的容貌好看,但是气度始终是在的……与那李姬莲,简直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地上。就连君痕哥也说,他只认你做他的三妹。那个李姬莲,永远也比不上你……”

景玉章喝地有些醉了,话也逐渐多了起来,她眯眼看了看他。当年在青堂镇初次遇见景玉章时,记忆中那个拦路的紫衣少年,有一双清透明亮的眼睛,如今四年过去已经长成英俊挺拔的青年,荀欢模了模藏在袖子里的紫玉佛珠,不由得感叹造化弄人。他还是那样高贵自信,而自己却不是那个平静自在的杜寻欢了。

酒酣。丝竹之音不断。荀欢一只手托腮,一只手拨弄琴弦,三人从梅园喝到宅子里。

公孙宇早已经醉倒在卧榻上安静熟睡。景玉章还趴在酒桌上呓语。

荀欢有些好笑,她这个不能喝酒的人还清醒着,那位千杯不醉的二哥已经开始说梦话了。仔细一听,见他嚷嚷道:“三妹,再来一杯……”

荀欢推开门,一个人站在后院的雪地里,寒风阵阵,还留有腊梅残香,酒意倒是清醒了不少。她立在花若兰的墓碑前。雪地里突然出现了一个打着黄伞的女子,荀欢扭头去看她。

“今日是最后的小聚,过了明日就只剩下你我二人了。”荀欢红唇微扬。“这两年来,你虽然没有在他们面前露过面,他们却是知道你的。明日要不要同他们道个别?”

打伞的白衣女子微微一笑:“不用了,我这个样子,出来只会吓人。算起年纪,你也可以叫我一声姑姑了,却总是一副大人般的语气同我说话。”

荀欢抿嘴一笑:“朝廷里换了一个国师,不会再用小孩子的心做丹药了。玉章哥会回去挣太子之位,公孙大哥也要回去帮忙。我就在这里等君痕二哥回来。然后我要同他学法术,将来为家人报仇!”

“你们会走么?”花若兰忧伤地问道。

荀欢看出了她的心思,笑呵呵道:“你同君痕二哥一起走吧!”

白衣女子目光低沉,微微的摇了摇头,“他回来了,你替我给他说声谢谢,这把黄伞对我很有用。”

荀欢望着白衣女子打着黄扇消失,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景玉章和公孙宇走了,荀欢独自在宅子里又住了一年,她每日都不停的修炼,偶尔同花若兰说说话,日子清寒地过着。直到有一天早上,李君痕突然回来了,荀欢十分惊喜。

荀欢提出要同李君痕学习法术,李君痕苦笑。

“我自己都在刚入门,做不了你师父……”

李君痕负手而立,缓缓道:“虽然你并不是真正的李姬莲,但好歹我们也算的上兄妹一场,此番我要去远在天外的云中城,路途遥远。你有两个选择,一是同我一起去云中城,其二,我在附近给你找个住所,生计不用愁……你可以安稳的过日子。”

荀欢忙忙抢道:“我要跟你去云中城!”

李君痕盯了她半晌:“你决定了?”

荀欢重重的点头:“决定了!”

第二日,她顶着熊猫眼,草草地吃了早膳,她收拾好包袱同李君痕出了乱葬岗,来到附近的集市,最终来到一条空无人烟的巷子,巷尾停了一辆素净的马车,车夫是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他朝李君痕二人招了招手。荀欢贼眉鼠眼的望了望四周,乘四下无人,窜上了马车,心砰砰直跳,一时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李君痕上了马车,有些好笑地问道:“你贼眉鼠眼的干什么呢?”

荀欢将身旁的位置让了让,疑惑道:“我们左拐右的,难道不是在避人耳目吗?”。

“我在这里买了间宅子,齐伯昨晚住在这里,马车当然也是停在这里。在巷子里穿行是走近路。”他淡淡笑着,扬声对车厢外的老人道:“齐叔,走吧。”

马车刚一走,乱葬岗哪出破败的宅子门前停下了一辆马车。车饰做工十分精细。装饰朴素,却比一般官宦人家的马车还要宽大。车帘掀开,一个十五六岁的青年从马车上下来。身着青色绣金玉袍,穿着清缎朝靴。腰间青色蕾边腰带上系着一块美玉。手抬足间,高傲不失贵气。收起了昨日的洒月兑不羁。年纪轻轻,尽显露出帝王家的风气。

他就是回去争夺了太子之位的大瀚的景玉章。

着手拍去落地时粘上的灰尘。抬头扫了一眼,皱起眉问:“怎么回事?”

一个老太监走上前恭敬说道:“殿下,宅子里没有人,屋内的东西也收拾一空,看样子,宅子里住的那位姑娘已经走了。”

景翔思索了一阵喃喃道:“难道是君痕哥回来了,她同君痕哥走了吗?”。

一夺回太子之位,他马不停蹄地从宫里赶来,没想到自己还是晚来了一步,同他的三妹已经失之交臂。

皇城的另一头,荀欢此时坐在马车里,双眼瞄着李君痕。他今日换了身衣裳,比起昨日的锦袍,素雅的衣袍更加适合他。

“你叫什么名字。”李君痕忽然发现,认识这么久,还不知道她的名字。

“杜……寻欢。”

李君痕皱眉,“好生奇怪的名字。”

荀欢还处在无比的激动中,口齿不清道:“寻……寻欢无父无母……这名字是我义父给我取的。”

荀欢抬头看窗外,马车正经过一条花街柳巷,入眼一个青杉男子正被一群女子围堵在大街上,荀欢被那些女子花花绿绿的衣裳晃花了眼。脑子里想起了杜青棠曾经打着羽扇笑道:“人生得意须尽欢,寻欢作乐,肆意潇洒。寻欢,你爹娘一定是期望你快乐无忧,才会给你取这名一个乳名。”

荀欢有微微片刻失神,李君痕也看到了窗外的一幕,不动声色地将窗帘拉下来。他嘴角抽了抽,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花从中寻欢,好一个风流名字,到配你这身打扮,年长一些,还真是个风流样。可惜了不是男子。”

荀欢知道李君痕是在调侃,想起自己对着那花红柳绿的衣裳失神,李君痕莫不是误会了什么,她的脸红了红,阵地自若地笑道:“我扮作风流公子哥,还迷倒了不少姐姐呢。”

李君痕看她晃神的模样,到不像昨日那般神采奕奕。“你倒是扮什么像什么,模仿人的本事一流。不过,你可是还在忧心?早知道昨夜就不该告诉你摄魂丹事了。”

丹药之中,最折磨一个人的心智的药就是摄魂丹,能把人活活折磨死。而当年荀欢被苏黛喂下一枚摄魂丹,后又用摄魂铃控制她了三年。这三年来的日子十分不好过,每日被李姬莲折磨几次,还要被苏黛用摄魂铃折磨一次,后来荀欢学乖了,努力讨好苏黛,渐渐让苏黛产生了为什么荀欢不是她的亲生女儿的想法来,苏黛喜欢荀欢,招来了李姬莲的妒忌,这位嚣张跋扈的公主再厉害,也比不上摄魂铃厉害。在苏黛身边的三年,她同李姬莲的积怨越来越深,李姬莲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

而李君痕此次带回来的消息却是,破解摄魂丹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毁了摄魂铃,摄魂丹就会随之失效。但是短时间找不到摄魂铃,不过摄魂铃有一定范围限制,只有离开它的范围,摄魂铃就控制不了荀欢。但是这样就埋下了一个隐患。将来说不定出什么祸端。

“你放心,云中城有能之人很多,总会找到办法的!”李君痕安慰道。

荀欢点点头,不在言语。

云中城,荀欢听杜青棠讲述《山海志》里提到过这个名字。《山海志》是一本游记。一个叫刘演的世家公子喜欢游历,走遍大川南北,途经一座临海城镇,偶然看见有仙人飞过。询问当地百姓才得知,这座临海的云中城,有仙人居住。每年三月初,是仙人聚集最多之时。

“二哥,云中城有仙人吗?”。荀欢两只亮晶晶的眼睛定定的看着李君痕,那种表情路出强烈的求知欲。

“仙人还算不上,只能说是修仙者。我六年前曾遇到一位前辈,测出我是金火双灵根资质,教了我些功法,这些年一直都在修行。云中城每年的三月十五,有碧海宗招收弟子,我此番去云中城,就是去碰碰运气。”

灵根,又是灵根!这个词汇已经出现了数次!长老爷爷说过灵根,李姬莲的师父也提到过灵根,李君痕也将到灵根,这灵根究竟是什么!《山海志》里没有提到,她不能从里面找到答案。杜青棠总是说这世上没有仙人,她一直不相信!先祖的故事流传久远,虽然只是传说,但自从荀欢从定坤境中悟到了功法,她就相信这世上一定有仙人!荀欢觉得自己心中那片朦胧,如果化开了一定是另一番天地!

她一直都相信存在另一个世界,有关仙人的世界。

“是不是有了灵根,才能修仙?”荀欢压抑住心中的悸动又问,其实她知道自己一定有灵根,只是想从李君痕口中了解更多关于修仙的事情。

“当然。”李君痕见她眼神中满是疑问,于是耐心解释道:“灵根分为金、木、水、火、土、冰、风、等属性,其中冰、风是变异属性。属性越多,每种属性的灵根都不充足,修炼速度很慢。所以灵属性越单一越好。只有一种属性的单一灵根,灵根充裕。修炼速度比普通灵根快数倍,结丹没有瓶颈。”

茫然无知的小白继续问道:“结丹是什么?”

“从引气入体开始迈入修仙之门起,然后要经历练气期、筑基期、金丹期、元婴期,渡劫后飞升到灵界,然后是化神期、炼神期、化虚期、道合期、最后方能渡劫成仙。每个阶段又分为初期、中期和后期。”

荀欢欲继续问,马车晃晃悠悠,突然停了下来。

“马车上是何人?”车外传来城门士兵的问话。

荀欢紧张地瞧了眼李君痕,李君痕示意她别慌。李君痕伸手将她揽进怀中,用披风将她裹得严严实实。

“是我家两位少爷。我家二少爷得了风寒,大少爷带二少爷进城看大夫,抓了药回农庄。我们农商小户人家,小小敬意,还请兵兄弟笑纳。”

士兵收了银子掀开车帘,马虎地扫了一眼。“你们可以走。”

荀欢呼了口气,总算是出了皇城了。心情大好,连带呼吸的空气也格外新鲜。

“从大翰皇城到云中城路途遥远,闲着无事,我替你测试一番,看你是否有灵根。”李君痕从乾坤袋里模出一个六角圆盘。“三妹,把你手放上去。”

荀欢充满希冀地将手放在六角圆盘中央,圆盘灰扑扑的,没有任何变化。荀欢将目光转向李君痕小心翼翼道:“如何?”

只见李君痕紧皱着眉头,她有些失望,安慰道:“没事没事,我觉得还是做个凡人比较快乐。”

李君痕挠了挠她的头,轻笑“你倒是豁达。”

“以后你和齐伯就定居在云端城吧,云端城凡人和修真者混居,修真界的常识你要了解些。”

荀欢好奇道:“你会飞天遁地之术吗?”。

李君痕笑道:“那些都是高深的法术,我若会直接带你们飞过去了,又何须这么辛苦地赶路。最基本的法术我倒是会点。”

李君痕的手上扑扑几下就冒出一团火球,随着他的手指比划,火车在空中飞舞,活月兑月兑地像只小火龙。

荀欢大呼神奇,“这世间真有如此奇妙的法术,二哥你好厉害!”

“呵呵,我这只是普通的小法术,用来哄骗像你这样没见过市面的小丫头还可以,等你见到那些大能都法,你就会明白我这些根本算不了什么的。”

荀欢的好奇心极度膨胀:“那你多给我讲讲。”

李君痕已经到练气后期,修习火系法术,荀欢每天都兴致勃勃地央求他表演御火术。

闲暇无事,荀欢捧着李君痕的术法羊皮小书研究,偶尔学他打坐,李君痕说凡人打坐能心宁静神,溢于身心健康。他不知道,荀欢除去不会法术,但是她的修为已经到了练气中期。

半年后,终于到了云中城。

李君痕买了套临街的房子,闭门不出,专心修炼了。荀欢这么写年来,养成了随遇而安的性子,这套房子没有王府那么华丽,却干净朴素,虽然远离闹市,但是前厅临街还可以开间店铺,算地上是套好房子了。荀欢十分的心满意足。

新家入住,自然要焕然一新,该买的必须品得买,齐伯上街采办家什。李君痕说前面可以随便开间铺子,荀欢闲着无事,就店铺附近打探了一番。荀欢仔细研究,此地处于普通街市,人流量少。附近没有什么像样的商铺,都是些小摊生意,不过客栈倒是有几家,价钱便宜,倒是吸引了一部分不富裕的人来住。末尾还有一家酒肆。酒是好酒,价钱也便宜,这可如了荀欢的愿,她就喜欢喝酒。顺道准备搬坛子酒回家,

云中城是个修仙者和凡人杂居的城,云中城的人无论是凡人还是修真者都知道在这条不出名的柳巷里有个小酒肆,因为这个小酒馆的老板娘是个绝代风华的美人。

云中城没人知道小星酒馆老板娘阿星的踪影,但没人不知道,每月初一和十六阿星都会出现在小星酒馆内喝酒。

小星酒馆不大,装饰也很简陋,却酒客不断。酒馆的掌柜是一个年近三十的中年女人,还带着一个一岁大的小孩。她也是个美人,相貌比月红楼的花魁还要美上三分,追求她的男子不在少数。但是同阿星比起来,那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只要阿星一出现,她就显得暗淡无光了。找不到阿星的踪影,来看掌柜也是好的。所以来闹事的也时有发生,不过要想在小星酒馆闹事,还得有胆量。不然休想模到桌子的一角,否则惹怒了老板娘,她的追崇者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把人给淹死。

荀欢一脚踏入酒馆,就感觉到了热闹的气息。荀欢要了一壶酒走到一个空位置上坐下,与荀欢同坐的是两个十分特别年轻的男子,其中一个长得尖嘴猴腮的,另一个满头小辫子。这两人坐在人群堆里,属于一眼就能认出来的那种

“为什么不能说城主是老板娘的姘头啊?城主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啊。”一个满头小辫子的男子嚷道。

“等见了阿星你就不会这样说了。咦,我的瓜子没了,小卢你还有没有?”

小卢把手里的纸包往旁边一递,“全给你吧,我吃得嘴都长泡了……师父叫我们来这里守住小星酒馆,都第三天了,连阿星的衣角都没见到。再守下去,我都快要变成石头了。”

“要是能见到阿星,你就是变成石头你都愿意。”

“瞧你那样,着魔了似的,难不成你见过阿星?”

“见过,上个月我同师父头外出的时候,遇见过阿星。那个时候师父还帮阿星老板娘救过一条人命。算起来,阿星老板娘还欠我们师父一个人情呢。”

小卢突然一下跳了起来。

“王阿瞒,你踩到什么狗屎运了,居然能见到阿星!”

小卢激动地扯着王阿瞒的衣襟,“快给我讲讲阿星老板娘长什么样。”

王阿瞒这还没开口,**就被人踢了一脚,在地上连翻了好几个滚。一个粗暴的声音喝道:“滚开,别挡老子的道。”

王阿瞒立刻就火了,像吃了火药一样从地上蹦起来扬起刀就欲砍。待看清那人是一霸赌坊的王二刀,一霸赌坊后面有城中心住的金丹修士撑腰,在云中城可是出了名的一霸。王二刀像一堵肉墙站在王阿瞒面前。顿时王阿瞒的火气灭了七分,剩下三分也消了气势。他像小卢挤了挤眉眼,自个缩到角落里去。

王二刀抡起大刀,气势汹汹的走进小星酒馆。

酒馆内的酒客齐刷刷地看着他,王二刀也不管这么多人的注视,走到一张桌前,抄起大刀往桌上一砍,原本摇摇晃晃的桌子顿时一分为二。

那个正在喝酒的汉子,自己面前的桌子突然碎开,又看到像座山似的王二刀站在他身前。一口酒顿时喷了出来。

“你你你……”那汉子吓得直哆嗦。

王二刀拿刀指着那汉子道:“刘大头,今日你要是不还赌债,你就留下一条腿。”

众人惊呼,顿时酒馆内一片安静。这王二刀是吃了豹子胆了,竟敢来小星酒馆闹事。

“我当是谁在我的酒馆里闹事呢,原来是你王二刀。我这开门做生意的,你要打要杀请到酒馆外面去。”一个声音从柜台处响起。

众人扭过头来,只见一只白玉般的纤手掀开柜台旁的帷幕,走出来一名美妇。一袭桃红色拖地烟笼桃花百水裙,外罩品月缎绣玉兰飞蝶氅衣,内衬淡粉色锦缎裹胸,袖口绣着精致的金纹蝴蝶,胸前衣襟上钩出几丝红色花边,裙摆一层淡薄如清雾笼泻绢纱,腰系一条金腰带,头上倭堕髻斜插碧玉龙凤钗。黛眉轻点,樱桃唇瓣不染而赤,浑身散发着股兰草幽甜的香气,清秀而不失丝丝妩媚。

纵使看过数次,不少人依旧深吸一口气,叹道,女掌柜只应天上有,不似凡人。

如此美人,身后突然探出个头,圆圆的女圭女圭脸上一双呆滞的黑眸,可惜了,如此美人的孩子却是个小瞎子!

掌柜嫣然从柜台后走了出来,面带笑容,语气却是一分凌厉。

她扫视了酒馆一圈,继续道:“砍坏一张桌子,三两银子。”

“老子是一霸赌坊的,你这个破酒馆算个甚?一张破桌子三两银子,老子可以买三张上好的桌子。”王二刀一脸的肥肉,粗大的眉毛下面一双豆子眼,故作凶相,原本难看的脸,更加难看。

众人愤慨,小星酒馆那能让他一霸赌坊的人来撒野。

女掌柜也不客气,厉声道:“你今天不赔这桌子钱,就休想离开。”

此时,小星酒馆内一些胆小怕事的酒客收拾包袱走了,剩下的都是些有些本事的人,这些也都是小星酒馆的常客。酒馆有事,自是二话不说就拔刀。只要王二刀敢动老板娘一根汗毛,他们是绝对不会轻饶他的。

王二刀来的一霸赌坊的小喽啰也拔出了刀。

一时酒馆内气氛剑拔弩张。

王二刀率先踢翻一张桌子,桌子撞在墙上碎成了木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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