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她识货的眼神,莫龙苏不禁笑了,“此扇名为修罗扇,配合万法决。足以你用到元婴期。”说完在她眉心上一点,一股神念没入她的脑中。
荀欢忽然脑子一痛,许许多多的东西没入她的脑中。万法决、制衣术……咦,制衣术,她没听说过天浮大路有谁会制衣术,荀欢一脸疑惑地看向莫龙苏。
莫龙苏转着杯子笑:“你太笨,多学些本事,才有在修仙界立足之力,也省得给你师尊丢脸。”荀欢就知道,他怎么会那么好心凭白给她一样制衣术,原来是怕她给师尊丢脸……
荀欢看了看制衣术,原来制衣不仅要精通阵法,炼器,还要精通制符。以炼器之法制衣,以炼阵之法布置衣饰,以制符之法绘图案。一件衣服的品质不仅看材料,还需要看炼制的手法服饰的阵法品质,和绘文的高低。所以好的制衣师是精通炼器制符炼阵三种职业的。修行大道,时间虽长却也是不进则退,很多人最多也只精通一样,大把的时间花在修行上,能挤出一点时间修炼副业也是十分不易了,何况是精通三样副业。荀欢觉得自己并不是什么天才,修行也十分缓慢。她从未打算过修炼什么副业,想想自己学制衣术不太现实,她看了看制衣术就没有往心里去。
拜师太高兴了,荀欢隐隐觉得自己漏掉了什么,她“哎呀”一声,都忘记自己是来干嘛的了。瞧着模胡子笑得正欢的秦禾欲言又止。
“丫头,怎么了?”秦禾问道。
“师尊,徒儿想请辞……我在云中城还有位叔伯,此番出来采药耽搁了数月,我怕叔伯担心……”荀欢小声道,修真者一旦拜师就要离开凡世,荀欢答应过李君痕要好好照顾齐伯,她还不想这么早离开云中城。
秦禾看出了她的心思道:“无妨,我还要在此地呆上十年,你尽管去。”
闻言,荀欢大喜。
秦禾模了模胡子道:“不过,为了防止你偷懒,每月十五你都来这里让我查看你炼制的丹药品质!”
荀欢点点头,“放心吧,师父。我一定会勤加修习炼丹术,不会你你老人家丢脸的!”
秦禾呵呵笑道:“去吧。”
拜别秦禾和莫龙苏后,荀欢乘着金乌朝云中城飞去。
金乌的速度非常快,荀欢双手紧紧地抓住它的羽毛,紧张地不敢睁开眼睛。风尖锐地叫嚣。她的青丝飞扬,即使金乌竖起了背部的金羽替她挡去了大部分风力,她仍然觉得难受。稍微睁开眼,就被风吹得流眼泪。即便如此,她归心似箭。
从王府出来的这一年,除了李君痕对她的照拂,齐伯对她也如亲生孙女一般。在加上荀欢在齐伯眼中,就是比其他孩子多些稳重罢了,一个十岁大的孩子失踪了四月,岂非有不急之理。
很快,云中城就出现在眼前,来时花了整整半月,回去却是一眨眼的功夫。“阿金,就在前面停下!”
金乌的身形便开始慢慢盘旋着向下飞去,而荀欢也在快接近地面时跳了下去,稳稳落在了地面上。她长呼一口气,终于回来了!这座被白雾弥漫的云中城令她感到如此亲切。金乌缩成了巴掌大落到荀欢的肩头。
荀欢向云中城奔去,足下生辉,荀欢感觉异常轻松,好似一阵风将她托起,奔跑起来毫不费力。数千米的距离眨眼就到,这还是她不动用灵力的情况下。
荀欢走到城门口,远远就听见守门的两个卫兵打招呼的声音。
“小寻大夫回来啦。”
“小寻大夫今天开医馆不啊?”
“嗯,今天就开门。”荀欢点点头。
“小寻大夫走好啊。”
荀欢从来没发现自己的人缘这么好,从城门到集市,每走几步,就听见别人和她打招呼的声音。
“小寻大夫回来啦,要带两条鱼回家么?”
“谢谢大婶,不用了,家里还养着两条大鱼呢。”
“小寻大夫带只鸡回去吧。”
“谢谢大叔,不用了,我家里叔伯养了好几只鸡呢。”
荀欢有些汗颜,从集市到柳巷医馆,原本不过两刻钟的事情,却生生因为人缘过旺,走到哪里都有人打招呼,将整个路程延迟了近一个时辰。到了柳巷,三姑六婆门又是一阵嘘寒问暖家长里短,一路上认识的人又对她这消失的四月问上一问,导致她解释了再解释。等回到医馆时,齐伯早已经烧好了一桌菜等着她了。
齐伯看她珠圆玉润,脸色红润,头发有些凌乱,但精神头十足,到不像是一个吃过苦的样子。于是放下心来,笑道:“这么久才回来,你一回城,消息就传到我这里了。等我烧好了菜,都没见你人,想必这一段路怕是不少费口舌吧。今天烧了你最爱吃的红烧鱼,先吃饭吧。”
荀欢笑眯眯地从药堂的桌柜里模出两瓶酒,“雪梨春,美酒配佳肴,这样的日子才逍遥。”
“小小年纪就嗜酒可不好。”齐伯嘴里骂道,手里却是接过雪梨春,拆封往碗里倒了两大碗.
荀欢将自己这几个月的遭遇一一讲述了一番,除却她使用法术和在湖底找到龙神洞府省略。将自己收服了小金鸟和拜师学炼丹告诉齐伯。
齐伯闻言先是训斥她孤身闯龙潭山,为她遇到的一系列危险而心惊。后又赞扬了她的机智勇敢。齐伯跟在李君痕身边多年,见识广泛,对修真的事情知道的颇多,荀欢能遇到个师父,有此造化是莫大的幸运。他替荀欢高兴,也多喝了几杯。
第二日,打开医馆大门,荀欢微愣,四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她。四人异口同声喊道:“小寻师父!”
自己怎么把这四个牛皮糖给忘记了。意志力真强,等了这么久都还不放弃!
“清尘,你的小白猫怎么没在啊。”
清尘吐舌头笑道:“它每次都和我抢小寻师父,我今天把它关笼子里了。”
荀欢想了想问道:“你们四人……当真是想学习医术?”
莫清尘想了想答道:“我想学医,想像小寻大夫一样,能救人于危难中!”
另一个小男孩吞吞吐吐答道:“小寻大夫比我爹还厉害,我想跟小寻大夫学医,成为比我爹还厉害的大夫。”
莫清尘轻哼了一声,解释道:“庆云他爹就是庆大夫。”
荀欢点头,目光又看向第三个孩子,他激动道:“我是王大山的儿子,是小寻大夫救活了我爹,我要成为神医,治病救人!”
不错不错,有志向。荀欢又看向第四个孩子,只见这个孩子低着头。双手握拳,像是在隐忍,又似在回忆往事。他抬起头看向荀欢道:“简易家乡得了瘟疫,我爹娘都死了,现在被我舅舅舅娘收养,我舅娘也得了重病,大家都说我是个不祥的孩子,克死了爹娘,现在又要克死我舅娘。我想如果我会医术,我就可以治好我舅娘,大家就不会说我不祥了。我想学医,可是没人愿意收我为徒。”
荀欢想了想道:“你们想知道我为何学医吗?”。
四人明亮的眼睛看着她,重重地点了点头。荀欢笑道:“你们知道这世界有一种花叫双生花吗?它吃人血,被吃过血的人成为花主,然而吃过血的花又会融入另一个人的身体中,而这个人叫花奴。花主生,花奴生。花主死,花奴死。花主的一切伤痛都会转移到花奴的身上。当花主遇到生死的时候,花奴能替花主抵一命。”
荀欢含笑又继续讲道:“我年幼时中了双生花成为花奴,一辈子都要替另一个人承受她所有的病痛折磨。而那个人从出身娘胎就带有怪病,我为了减轻自己的痛苦,自学成医!”
简易心中一震,抬头看向她。荀欢云淡风轻地笑着,就像述说另一人的故事般平淡。他以为自己遭遇十分不幸,心中充满了怨恨,没想到小寻师父比自己更悲惨。
莫清尘是个心思单纯的小姑娘,学医当然是为了治病救人啊,她不明白荀欢为何要多此一举问为什么。原来学医是有理由的。她不禁想,自己只是觉得小寻大夫很厉害,所有人都夸赞她,她也想像她那样,让所有人都喜欢自己。
荀欢却要一辈子承受另一个人的痛苦,而且这种痛苦无病可治,无药可医。那是要怎样坚强的心才能忍受到今天!再次看向荀欢时,清尘发现小寻师父的身影是这样的单薄。没有父母疼爱,小年纪就要为生存努力。同小寻师父和简易相比,自己的理由根本就不是理由。她忽然月兑口道:“小寻大夫,我懂了,我会认真好好学医的!”
荀欢点点头又道:“要想治病救人,就必须懂得很多医理药方,需要靠大量记忆的累积。你们吃得了这个苦吗?”。
此时,四人的目光中充满了坚定,荀欢正色道:“明日开始,你们就来我医馆学习认识草药吧。再则,我给你们四人五年的时间,将我所有的医书一字不漏地背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