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孟坦之言,舞悠挠了挠头,心中略有不解:“按照这孟坦之言,那秘境之内,从来没有他人进入才是。
可几个圣主,对此地却都很是熟悉,就连其内有何宝物,都是知道的一清二楚。这绝非猜测可得,肯定是有人先前进入过秘境之内。就是不知道他们以什么样的办法,瞒过了此地的镇守之人。
还有这孟坦口中的故人气息,又是指的什么?”
稍作思索,舞悠再次抬起头,看向孟坦所在:“故人的气息?前辈指的是什么?”
“当年我还是修士之时,曾在外面遇到一个故知,他的来历甚是神秘,修为更是高深莫测。我从你身上感受到的,正是他的特有气息,若我猜的没错,你们之前应该有过接触才是。”
有过接触?舞悠一怔,蓦然想到一种可能:“难道他说的故人,乃是天行圣主不成!也只有他符合孟坦话语中的描述。若真的是他,那此事就简单多了。”
想到这里,舞悠目光一闪,单手一挥,一枚暗红色的玉佩蓦然闪现。舞悠打量一眼,随后抬头看向孟坦:“前辈所说的熟悉,可是这个?”
孟坦寄身的坤元虫略一低头,扫了玉佩一眼,随即点了点头:“不错,正是这个气息!这么说来,你与他很是熟悉,难道他也在这魔煞之地?”
“他正在此地,而且是魔煞一族的三大圣主之一。我这次进入此地,就是受他的指派而来。”
“他是我的故人不假,但我的身后乃是禁地,任何人之人都不得进入。这是我存在的职责,任何之人不得改变。你们还是快快离去,不要在这里耽搁时间了。”
舞悠皱眉:“难道就一点都不能通融?”
“不行!”
见孟坦如此决绝,舞悠心里不由一沉。他们之前原本想骗过这坤元虫之王,毕竟这坤元虫灵智有限,就像之前的金色坤元虫一般,很容易就会被蒙骗而过。
但让几人没有想到的是。这坤元虫之王早就被孟坦夺舍。变成了半人半兽的存在。虽然他的力量无法增加太多,但灵智却是大开,远非那些真正的坤元虫可比。
毕竟这孟坦乃是曾经大能,阅历丰富远超一般之人。他可不是区区几个法术能够遮掩的。
略作思索。舞悠目光一闪。就要先行退回远处,再行思索应变之法。但就在此时,那原本沉寂暗红色玉佩却是突然一震。天行圣主的声音随即响起。
“老友,多年未见,你可安好?”
“天行?原来你的分神在此,我还以为你只是留下了一枚残留气息的玉佩。既然你在,你之前为何不出来相见?”孟坦语气略带不解。
“我来此的不过是分神,若是直接出现在这里,必然会被这个空间的规则压制,甚至就此崩溃也完全有这个可能。所以我之前一直沉睡,并且隔绝一切意识,并没有你的存在。
直到刚才,我感受到一股强烈的威压,这才被迫从沉睡之中苏醒。老友,看在咱们当年的生死交情之上,你可否让我的朋友?天行在此感激不尽!”
孟坦略作沉吟,最终还是摇了摇头:“不是我不想帮你,而是我实在做不到。在我夺舍坤元虫之王的同时,我的魂魄已然被其同化,成为守护禁地的禁兵。若是我真的放你,怕是立刻就被此地的规则抹杀,再也不复存在了。”
“可秘境之内,有着对我异常重要之物,我必须要得到才成。老友若是一意阻拦,那咱们只能斩断当年之义,从此天涯陌路了!”天行声音沙哑,多了些许阴沉之意。
孟坦冷哼一声:“你若是念及当年之义,就不会在此步步相逼!守护此地,乃是我的使命所在,绝对没有妥协的可能。今天你若还当我是朋友,就带着这些人立刻离开此地,否则别怪我手下无情,把你的这些手下,连同你这道分神一起灭杀。”
“那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话已经说僵,天行索性不再纠缠。玉佩之上光芒一闪,幻化一支利箭,直奔孟坦庞大的身躯而去。
与此同时,舞悠耳边,天行话语焦急响起:“我只是分神来此,根本就不是孟坦的对手。现在能做的,就是以分神进入他的体内,对他之魂进行吞噬。
这样做,我的胜算只有一成,恐怕坚持不了多久,就会被对方打散分神。不过这样一来,他的神智会出现短暂的迷茫,再无余力阻挡你们的脚步。你一定要在二十个呼吸之内,穿过孟坦的封锁之地,否则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二十息的时间,足够了!”舞悠目光一闪,身形瞬间变化,恢复本体之形。她的身后,玉兔等人的身形也随之闪烁,各自恢复了本来面目。
见到几人身影突然出现,那些原本已经远离的虫海蓦然一顿,随后急转而回,向着几人所在飞扑而来。尤其是其中的金色坤元虫,更是犹如受到莫大欺骗,发出一声愤怒之吼,化为一道金光直奔舞悠等人所在。
舞悠对此毫不在意,她的目光紧随天行分神所化利箭,双拳紧握略感紧张。在天仙选择硬闯之时,他们的退路已然被彻底斩断,若是不能趁机冲过孟坦封锁,那等待自己等人的结果恐怕只有一死。
利箭速度极快,几乎眨眼之间就到了孟坦的身前。孟坦低吼一声,庞大的前爪一抬,向着利箭猛然拍落。但在巨爪与利箭接触的瞬间,那原本凝实的利箭却是突然一闪,仿佛瞬间虚幻一般。巨爪拍落,从利箭之上直接穿过,居然不能影响分毫。
孟坦双目一凝,再想躲闪已然不及,只能任由利箭穿入体内。
利箭入体,瞬间溃散,化为一个模糊身影,正是天行分神。分神凝聚之后毫不止歇,直奔孟坦的识海所在。分神入体,孟坦外力已然无法阻止,只好同样在体内凝聚灵识,向着天行分神狙杀而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