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之将亡,必有妖孽。
夏亡以妹喜,殷亡以妲己,周亡以褒姒。
后世中无论正史野史,提到这三人总是没好话,尤其是妹喜,谁让她是历史上第一个记录在案的祸国红颜呢,酒池肉林,太奢侈,太腐败,被这样的女人吹枕头风,难怪夏桀把大好江山给弄到没了——唉。
虽然已经是千年前的事情,妹喜想起来还是很想叹气,觉得自己很冤枉,很无辜,龙椅不是她在坐,奏章不是她在批,后宫即使以她为尊,但也只叫得动宫女,喊不动侍卫,她要有本事灭了夏,就直接上战场了,何必和亲呢。
世人相传,多有谬误,她其实是草原儿女,有个青梅竹马,原本打算十六岁成亲,可没想到夏国兵强马壮不说,对异族也没和平共处之意,身为族长的父亲无法,为了部落三百余人的平安,只能把绝世容姿的女儿献上,希望她能入得了夏桀的眼,以宠爱换得部落延续。
妹喜出众的容貌的确让夏桀很是欣喜。
他喜欢,但她却不喜欢。
他太过粗鲁,无礼,残暴。
因为不想搭理这个无脑帝王,妹喜每每装作耳朵有问题——有时候听得到,有时候听不到,从小医到大还是这样,臣妾已经习惯了,只是皇上有时说话听不见,真是愧疚得很。
夏桀被她迷得死去活来,非但不在意,反而更加怜惜。
一次正在发呆,侍女想端茶,没想到手上镂空镯子却钩到衣服,丝帛发出声响,裙子堪堪裂了大洞——这个侍女有点年纪,是夏桀特意派来教导她宫中规矩的,自恃甚高,看不起妹喜,言语上虽然恭敬,但脸上就写着“哟,不知道哪来的野丫头,连这都不知道”,爱讲规矩,爱摆仪态,总是找到机会就提醒她,娘娘,您的手摆幅太大,姿势不雅,一会又是摆幅太小,手镯戒指容易钩到裙子,步子太快,步子太慢云云,总之,样样挑剔。
讲得头头是道,结果自己钩破裙子,大腿都露出来,妹喜一时没忍住,笑了。
夏桀一看,以为妹喜喜欢丝帛撕裂的声音,立刻下令宫女开库房,拿丝帛出来大撕特撕。
妹喜看了简直傻眼,这都是上好的丝绸啊,连忙解释,她不是喜欢,只是刚好想起有趣的事情,这才笑出来,没想到夏桀却认为她贤慧,更加宠爱,更加讨好,于是,更加一发不可收拾,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后人把夏亡怪在她身上,阎罗王也是,完全不调查事情的真相,刷刷刷的几笔,便判她千年后才能转生。
地府岁月长,闲来无事,她这边转转,那边兜兜,遇上过几个史官,知道她是妹喜,莫不破口大骂“妖孽啊”,手指还抖个不停,好像她真的很可恶一样。
至于她保下来的族人们,夏刚亡的三五十年,还有人听说,一百多年后,不管她怎么问,都没人知道了。
想来也是,如果写上这笔,那她妹喜就是好人,但她如果是好人,亡国这帽子就不能再戴在她头上,夏桀势必承担所有恶名,这是商王做不出来的——都抢了人家国家,好歹留点面子。
于是乎,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抹去妹喜的不得已,一来,给前朝皇帝留点颜面,二来,成全了商王仁善之心。
刚开始她当然很气愤,但慢慢的,也就算了,过了无数岁月,妲己来了,再一次的无数岁月,褒姒也来了,一日回过神,妹喜发现自己正在开导地府新生褒姒。
褒姒哭哭啼啼,“大王无脑,到底关臣妾何事?”
妲己一旁猛点头,表示非常懂。
妹喜一边安慰,一边又想,默默觉得,嗯,时间果然让人成长。
三人作伴,倒也不算孤单。
一日,正在看最新的东瑞国史,一相熟的小吏在院子外喊,“妹喜,妹喜。”
妹喜放下绣花绷子,走到围篱旁。
那小吏笑说:“到你啦。”
妹喜不解。
“傻啦,你到此已过千年,可以转生了。”
妹喜笑逐颜开,想想又说:“等等,我去跟妹妹们告辞。”
“别告辞了,孟婆等着。”那身长超过十二尺的小吏提起她,快步往转生河走去,“耽误时辰就不好了。”
“耽误时辰?难不成我还特定要投去哪家?”
“天机不可泄漏……但看在我们相识千年分上,跟你说一下也不妨,鬼相说,你前生祸国殃民,虽然在地府待了千年赎罪,但罪孽未清,此番转生,是特定人家,你可得用上妖孽本事多多救人。”
“我,我前世没祸国殃民啊……”
“我知道,但大王的文书上写着你祸国殃民,那你只能祸国殃民,鬼相也明白你冤枉,所以给你挑了太平盛世,没有烽烟战火,父母双全,吃穿不愁,总之,好好过日子吧。”
说话间,已经到了转生河边,小吏放下她。
孟婆笑吟吟的等着。
妹喜行了一个礼,“孟婆婆。”
“喝吧,喝了就过河去。”
妹喜接过孟婆递过来的瓷碗,“谢谢孟婆婆千年来的照顾。”
“好孩子。”
妹喜将汤药一饮而尽,慢慢走入河中,突然又想起一事,连忙回头说,“欸,你有没有看清楚,我投胎的主儿是美是丑,我,我不想再长得国色天香……”
那小吏大声吼道,“鬼相说了——”
说什么,妹喜再听不清楚。
意识逐渐混沌,河水温暖无比,半梦半醒的,但却不想睁眼。
水里好暖,好舒服。
总算能离开这里了。
那个邻家哥哥,不知道后来娶了谁。
她预备离乡的前一日,他悄悄来见她,他是一个很勇敢的人,八岁开始出猎,十三岁就能自己猎下猛兽,他帐子中的兽牙有好大一串,这样一个有勇有谋的人,来见她时不但痩了,眼眶也红了。
他说,让她好好的。
自己除了点头,什么也说不出口。
她没有跟他走的勇气,他也没有带她走的勇气,三百多条人命,他们的爱情没那样丧心病狂。
他的眼睛很好看,可是啊,她现在怎么样也想不起来他的样子了。
爹爹的样子,哥哥的样子,奇怪,她明明画了画像的,千年太久,怕自己不记得,所以画下家乡人物的容貌,怎么这会,都想不起来了……
就像一场漫长的漂浮,记忆渐渐抽离,刚开始还能记得起夏桀,记得起宫殿,记得起草原,后来逐渐模糊,总觉得越想,就越想不起来。
记忆在温暖的河水里冲散。
我是谁?
我在哪?
我又要去哪?
这水真温暧,真舒服……
也不知道漂流了多久,突然间一冷,她睁开眼睛,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几个婆子大笑,“生出来了。”
“快去告诉老爷,是个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