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艳字为书名的书阿弥有三本,一本是《风骚艳郎》,另一本是上一次出的《艳|色|画师》,第三本则是这本《艳掌柜求嫁》,倒也不是我特别钟爱艳字,除了《风骚艳郎》外,其余两本是主题书,已经定好了书名。
这三本书里的艳各有其指,《风骚黯郎》里的艳是指男主角为了查案,男扮女装混进青楼,冒充青楼的花娘,搔首弄姿自然是免不了,他的女装扮相黯冠群芳,让为了寻找父亲下落而女扮男装混进去的女主角大为惊艳,一见钟情,她一度误以为自己爱上了同性之人,纠结得想撞墙。
至于《艳|色|画师》的艳指的是女主角是以画艳|情|画为生的画师,被肚子很黑的男主角发现后,在他威胁下,不得不拿一些他看不顺眼的人当那些艳|情|画的主角,害得她差点被人追杀,后来虽与男主两情相悦,但还倒霉的得跟公主抢老公。
最后这本《艳掌柜求嫁》里的艳,看完书的大家应当都猜得出来吧,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女主角是一位长相明艳的首饰坊掌柜,她看上了替她洗清冤屈的男主角,主动示好追求,最后经历一番波折,终于如愿把男主角拐到手。
最后那一段床戏在我脑子里的演出其实是更火辣的,但是下笔时很多香艳的场景不太好意思直接写出来,下次我会试试把羞耻心这家伙给绑起来丢到一边,然后毫无顾忌尽情的来写一场床戏。
很多时候我们做事需要一点冲动,少了那一点冲动,事情放着放着,最后就不了了之,但有时候冲动却又并不是好事,譬如下面这则朋友传给我的小笔事——
中午,某位老板来视察自家的建筑工地,发现有个工人在角落玩手机。
老板很不满意他的工作态度,准备要开除他,遂问:“你一个月多少薪水?”
那人回答,“二万二。”
那位老板掏出钱包,数了二万二,加上遣散费,共拿三万块丢给他,不悦的吼,“拿了钱就给我走!”
那人收下钱走后,余怒未消的老板打算去责骂该部门主管,询问旁边的工人,他是哪个部门的。
那工人回答他,“他是……送便当的。”
那位老板:“……”
所以说冲动也是要看事情的啦。
下一本书再见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