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若飞居然把小欣也带来了,一边还有胖子,齐胜,邹磊,另外齐胜的铃铛也到了。
铃铛也是个美女,性格和蝴蝶差不多,大大咧咧,以前也没少打架,没办法,家里有钱有势的,就是这么任性,这也叫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和赵兵一起混的,要说没打过架的,还真难找。
不过与蝴蝶比起来,铃铛的漂亮可是与生俱来的,小学的时候就长得亭亭玉立,可人家重口味,还就喜欢雀斑男,从小就和齐胜青梅竹马,听说两人结婚的时候,家里也是强烈的反对,可最终两人还是走到了一起。
就因为这事儿,曾经暗恋过她的邹磊和齐胜还私底下决斗过,当然,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大概发生在五六年级,最终的结果是邹磊胜了。
胜利者也没能得到铃铛,没办法,齐胜平时很讲信用,绝对的愿赌服输,但在对铃铛的态度上,却是相当的坚决,把耍赖坚持到底。
更重要的原因还有一个,还是那句话,人家铃铛就是重口味,这个真没办法,最后邹磊才主动放弃。
好在邹磊和胖子后来也找到了心上人,而且都还颇有几分姿色。
蝴蝶和铃铛都漂亮,前者以前是胖子,现在成了骨感美女,有点扬州瘦马的意思,这话说得不地道,有点贬人的味道,但她真的很瘦很瘦。
瘦是瘦,有肌肉,蝴蝶有没有肌肉不知道,反正据说现在打架是真厉害,练过的人就是不一样。
铃铛就不同了,以前还挺瘦,结婚之后,慢慢变胖了一些,不算太胖,属于微胖界的,挺性感。
赵兵三人一到,基本上当年的团队就算是到齐了,而且王若羽竟然也到了,这也算是意外的惊喜。
对于今晚的首秀,王若飞更加有自信。
试问一下,第一霸王和第一魔女合体,一起站在他身后,天下哪里不可去?天下谁人还能挡?
赵兵和王若羽,这组合的份量的确是太重,不服都不行。
不过,王若飞还没来得及高兴欢呼,便突然垮下一张脸,因为他看到了一身练功服打扮的胡倩叶了。
蝴蝶最后压轴出场,引起小伙伴们一片哨声,停车场的两名保安皱着眉头,敢怒不敢言,在燕京做保安,特别是做这种停车场的保安,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只看车牌和车型,便能把人的来头看穿个八-九不离十,这也算是本事。
“你怎么来了?”
王若飞虎着一张脸,貌似还有些大男子主义。
他的话才一出口,站在他身边的小伙伴们马上就自动散开,腾出场地来。
下一刻,如大家所料,刚才还笑眯眯的蝴蝶,一闪身就到了王若飞的身边,然后,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直接就揪住了王若飞的耳朵,三百六十度大旋转,高难度的……
“你说什么?”蝴蝶笑眯眯的问。
王若飞掂着脚尖,痛得龇牙咧嘴,连声呼痛,小声道:“大人饶命,这么多人呢,在兄弟面前给点面子呗。”
“你说什么?我听不见啊?”
蝴蝶一只手呈喇叭形放在耳朵边,大声的问。
接着,众小伙伴们,一起做相同的动作。
“你说什么?我们听不见啊!”
王若飞沮丧无比,照例举手投降:“我错了还不行吗,赶紧松手吧!”
“以后还敢吼我吗?”。蝴蝶问。
“不敢了。”
“那你说,今晚聚会为什么不通知我?”
“我这不是正准备给你打吗?哦,不对,打你没接,估计你在练功,怕打扰你嘛。”王若飞赶紧改口,又道:“有话好说啊,先松手啊,他们看到不打紧,那边还有保安呢。”
蝴蝶一听这话,马上就放手,同时作小鸟依人状,搂着王若飞的一只胳膊,看样子挺亲密,可一只手,却悄悄的掐住王若飞的一块肉,轻轻的旋转,同时甜腻腻的道:“真的吗?可是我的一直就没有响过耶!”
“是吗?难道我拔错号码了?”王若飞一惊,同时又开始龇牙咧嘴。
一群小伙伴们假装没看见,各聊各的。
“哎呀,兵哥,今晚的月亮好圆啊!”
“是挺圆,你说的是星星吧?”
“铃铛,你这件衣服在哪买的,挺有型呢。”
“若羽姐,我也就能穿这种,我太胖了嘛,要是你,随便穿什么衣服都漂亮,没办法,你是女神啊!”
“说什么呢,你一点也不胖啊,有点肉挺好啊,性感……”
“不要指桑卖槐,我胖怎么了,我就喜欢我这一身肉?”
“邹磊,你怎么没来?”
“你以为我像你,走哪都带女人?”
“你挺漂亮啊!”
“铃铛,他调戏我!”
……
王若飞欲哭无泪。
一群没情没义的东西,枉称兄弟!
不过,面对蝴蝶的温柔,他只好老实交待:“这不,我刚回燕京,昨晚上闪亮登场,今晚计划来个精彩的首秀,我不想拖累你嘛,你也知道,我那老丈人就怕我把你带坏了!我这也是为了你好!”
“我都是你的人了,你去哪,我就去哪,你要打架,我得帮忙啊,我这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给螃蟹横着走,夫唱妇随,你这点问题都想不明白?”
现场突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人都一起盯着蝴蝶,大家都一脸的惊讶,有人还在笑,但那笑容很诡异。
赵兵叹道:“小蝴蝶,可以不老是用这句话吗?我听得耳朵都得起茧子了!”
胖子却嘿嘿笑道:“我感兴趣的是,你什么时候成他的人了?他刚刚还说自己是处男的!”
铃铛也开玩笑道:“小蝴蝶,你不是一直对我说要把第一次带到新婚夜吗,怎么,也等不及了,耐不住寂寞了,啧啧,原来你都是忽悠我的啊?”
“快松手!”王若飞趁机挣月兑。
蝴蝶虽然性格直率,可她到底还是个未经人事的大姑娘,一听这话,脸都红了,但她很快就发飚,大吼一声:“你们一定是听错了,走,吃饭去,我快饿死了。”
转过头,她问王若飞:“定的什么地方?”
“老地方。”王若飞还在揉着胳膊。
这种温柔,他很吃不消,不过心里倒是挺爽的。
没办法,他就是这么贱,三天不打,上房掀瓦,嘴里叫着不要,其实还很享受,就跟某些女人在某些特殊的环境中差不多的心态,丫就一变态心理。
“兄弟们,聚贤庄,走起!”
蝴蝶带头,一群人往不远处的小巷子走去。
王若飞在后面叫道:“等等我,我给崔叔带的烟还在车上!”
说起这聚贤庄,倒是有许多的故事。
聚贤庄的老板姓崔,叫崔大志,外号崔大嘴,六十多岁一大叔,姓沈,叫沈吟春,名字都称得上是响当当啊,在这一片可有名了。
崔大志厨艺不错,但他的口才比他的厨艺更好。
还是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一群小伙伴们才刚刚读小学六年级,那时候大家就经常聚在一起,逃课出来喝酒那是常有的事情,不知道是谁先发现这个地方的,最后就把这里当成在了根据地,成了他们固定的聚会点。
一群在燕京最有钱有势的哥,最喜欢的却是聚在这个小餐厅里听老板讲盗墓故事。
这崔大嘴的故事贼多,后来大家混得熟了,才知道,他以前干的就是盗墓的勾当,后来或许是受了天谴,生了个女儿从小就双目失明,这一对大盗最后洗心革面,从此金盆洗手,开了这家小餐馆。
那时候这餐馆还不叫聚贤庄,后来还是在赵兵的怂恿下,老板才改了店名,招牌还是赵兵花钱做的,一帮人强行给按在了门上,便把店名给改了。
于是,这么多年以来,这店名就一直叫聚贤庄。
拿赵兵的话来说,一群好汉都把这里当成了聚会的据点,叫聚贤庄才最贴切,对了,聚贤庄三个字,还是赵兵提上去的。
其实这家店生意并不怎么样,好在铺子是自家的,崔大嘴倒也在不乎,一家三口便住在这里,过着最平静的生活,这崔大嘴或许是为了赎罪,他信佛,人生就两大爱好,抽烟,捐款。
反正有几个钱便捐出去了,一家人过着最清贫的生活,但一家人却特别有爱,过得特心安理得。
拿他的话说,年轻时候做过太多没良心的事情,掘人祖坟啊,多造孽的事情,这后半生便要积德行善,不过他捐钱,从不用本名。
所以,这崔大嘴也算是一传奇人物,只是知道他故事的人,仅限于赵兵这群兄弟。
后来赵兵等人陆续出身了社会,这里便成了胖子等人聚会的地点,不过大家参加了工作,来这里的时间便少了。
可就是赵兵等人爱往这里钻,一钻就是十几年,这里也成了燕京的一个很有名的地方,后来也有人偶尔心血来潮,过来坐坐,想要找找哥们一起聚会的感觉只是都没能坚持多久。
生意是不愠不火,饿不死,发不了财,凭着厨艺挺好,一家人的温饱是绝没有问题的。
崔大嘴昨天就接到了王若飞的,提前一天就在准备今晚的聚会,仅有的三张桌子拼成一张,厨房里面热火朝天,柜台后面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长得很普通,却是安安静静,正在CD,这叫是崔欢,很有爱的一名字,崔大嘴中年得女,却是天生残疾,所以他希望女儿一辈子都开心欢乐,便取名为欢欢,女儿喜欢听音乐,他就攒钱给女儿买了CD机,怕她一个人在家寂寞,为了方便照顾,他又把女儿每天带到店里。
对了,崔欢十岁那年,因为走路不,掉进了下水道,最后好不容易救起来,却摔断了腿,一只腿永远失去,另外一只腿也是一瘸一瘸的。
赵兵等人一进了店门,已经看到诺大一张桌子,摆满了各种菜肴,色香味俱全。
大家一起坐下,吵吵嚷嚷,王若飞把几张CD悄悄塞给身边的蝴蝶,道:“你给欢欢送。”
“你自己不能送啊?”蝴蝶小声抱怨:“每次都让我送。”
“她不喜欢我。”王若飞很有自知之明。
他说的是实情,这崔欢,对这群哥,可没什么好感,很少和他们,或许在她看来,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人。
蝴蝶把几张CD悄悄给了沈吟春,后者道谢。
接着,崔大嘴终于端着最后一盆鱼从厨房出来,满头大汗,只穿了一条汗衬,还是洗得比较干净的,脸色有些泛红,看得出来,他还是很高兴的。
“你们可有好久没聚得这么齐了,有好多年了吧?”崔大嘴擦了擦手,感慨道。
赵兵想了想,有些感慨的道:“是有好多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