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仁的死让许多从政官吏为之心颤,而对于许广汉来说,他出狱后能快速的重获启用,在宫中暴室担当啬夫一职,少不得是受了张贺与徐仁的恩惠。如今徐仁因为断错案子获罪,虽然他已畏罪自杀,但许广汉仍是吓得不轻,整日提心吊胆。
“你说他怎么那么倒霉呢,居然还能摊上这样的事。”欧侯内者令一边喝酒一边嘘唏,因为是儿女亲家,他和许广汉的关系这几年一直不错,两家也走得很近。欧侯令的品性还不错,只是喜好杯中之物,在少府官署时不方便饮酒,他便常常到暴室来找许广汉对饮。
“只是不知道陛下的意思是要指派谁来当这个少府。”少府管着皇帝的衣食住行,大到山海地泽的收入,小到一针一线,事无巨细都得想皇帝所想。都说大司农掌管着江山社稷的经济命脉,那么少府则是掌管着皇帝私人的经济命脉,不是贴心能干的()人根本无法掌管得过来。
“陛下?”欧侯令的双颊通红,忍不住摇手笑道,“你这人,真不知道是真天真还是装糊涂,这事由得了陛下挑挑拣拣的吗?天子称帝近十年,你我在宫里那么久了,你见过陛下提拔过一名官吏没?他身边最得宠的莫过于侍中金氏兄弟,可谁不知道金家能荣宠到现在,靠的全是大将军的关系。奉车都尉可是大将军的……”
许广汉慌张得四下张望,生怕隔墙有耳。
欧侯令笑道:“说到,我那儿子……”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吃吃的笑了起来,显得万分愉快,“前几日我回家,那傻孩子哭着对我说他晚上做梦,梦到了乌七八糟的东西,结果早上醒来发现自己又尿床了。他都十三岁了,哪里还能尿床?我抓着他一问才知道……嘿嘿,这小子好歹算是大人了。我想着,等再过两年,便让他娶了你女儿,等这件婚事一成,我也就了无牵挂了。再过几年,等小夫妻给我添个乖孙儿,我便辞官回家抱孙子……”
他喋喋的说个不休,许广汉的思绪却早飘远了。欧侯令的话提醒了他,令他突然想起刘病已来,这孩子从去年年底就开始变了嗓子,这之前他一直在作室服刑,也不曾留意到病已身体上的变化。
也许,也该是替那孩子找门亲事了。
——————————————————————————————————————————“咯咯!咯咯!咯咯咯……”
“上!上!上啊——”鸡毛蓬飞,张彭祖恨不能跳进篱笆内替两只斗鸡打上一架。
王奉光乐呵呵的摇着一柄羽扇,坐在高台上瞧着热闹。因为喜好斗鸡,人们送了他个外号,称他为斗鸡翁,又将这间房舍称为斗鸡舍。这间斗鸡舍临近长安,却少了城内诸多管制的拘束,所以三辅这一带的不少贵族都爱上他这儿来玩。
“彭祖!”辰时正,平时这个时辰刘病已早该来了,“你是不是又逃学了?”
张彭祖喘着气从人堆里挤了出来:“哪能啊,今天不用上学。”
王奉光奇道:“不用去学里,那为何不见病已?”
张彭祖忍俊不禁,大笑道:“说来才好笑呢,有个和我们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女孩儿,因为不喜欢他赌钱玩耍,所以跟他生闷气,不理不睬的都快一个多月了,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病已挖空心思要哄她高兴,可她偏偏不领情。”
“哦?”王奉光来了兴致,“他这么在意那女子,可是他心上之人?”
“心上?我看说成是心尖儿也不为过。”张彭祖笑得甚是促狭。
王奉光颇为失望,但转瞬便又笑了起来,顺着彭祖的话半认真半玩笑的打哈哈:“我本来瞧他为人不错,还打算把女儿嫁给他呢。”
张彭祖一下子给蒙了,愣了好一会儿才问:“什……什么?你的女儿?哪个女儿?”
王奉光以为他是在质问自己,不大好意思的解释:“我女儿虽然曾经许了两回人,有点那什么……唉,不过这纯属巧合,我女儿命好着呢。我请方士算过,说我女儿将来是大富大贵的命。”
张彭祖不觉阴沉下脸来:“你觉得病已和你女儿相配么?”
“我……我女儿哪点差了?论才貌,论家世,哪点配不上刘病已了?我瞧得上他,那是他的福气。”
张彭祖气鼓鼓的扭过头,目光死死定在门外的一棵桑树上。
王奉光越说越心虚,他相中刘病已,一来是因为觉得和他投缘,二来是因为刘病已虽然一文不名,好歹还有个皇亲宗室的身份。自己的女儿若要再许人家,无论如何是不能指望再往上高攀了,像刘病已这样空有光鲜外表的皇族子弟最为合适不过。
但这小算盘只能在心里盘恒,万万不能如实说出口,所以他拼命夸赞女儿来给自己脸上贴金。
张彭祖脸色越来越难看,不等王奉光把话全说完,他突然哼了一声,头也不回的走了。
——————————————————————————————————————————————病已正百无聊赖的坐在堂下逗狗玩。
许家养的阿黄刚产下一窝小狗仔,平君怕小狗冻着,特意把它们母子从厨房挪到堂下,在庑廊的一角向阳处安置了狗窝。
一共四只小狗,都还没开眼,只有巴掌大小,拱在母亲的怀里啜女乃,不时发出叽咕叽咕的声响。阿黄十分警惕,只要病已的手触碰到小狗,它就昂起头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叫声。
“真是小气!小气!小气!”他恶狠狠的瞪了阿黄一眼,“早知道以前就该屠了你烹来吃。你和你家主子一样,眼……”
“呜呜——”阿黄的叫声愈发急促,一双乌溜溜的眼珠子直盯着他的手打转。
“你说谁眼?”平君手里端着盆站在他身后冷冷的问。
病已吓了一跳,回头的同时扯出一抹讨好的笑容:“我在骂狗呢,当然不是说你,你哪能跟狗比呀?”
平君愣怔了下,随即琢磨出味来,怒道:“你说我不如狗?”一跺脚,连盆带脏衣裳一起丢了过来。
他跳起来避开木盆,却没躲过一件襌衣兜头,他也顾不得拿开头上的襌衣,大叫一声:“平君!”飞身扑了,一把抱住她的腰,“我错了!我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你……你放开我!”
病已蒙着头只顾搂紧她不放,口中叫道:“你绝对不是小狗,我是……我是,汪汪,汪汪汪!”仗着有衣裳遮盖,他索性没脸没皮的耍起了无赖。
平君被他抱住,只觉得手脚发软,竟是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了,一颗心怦怦直跳:“你……你不要脸……”
“你有看到我的脸吗?”。隔着那层薄薄的布料,他把脸凑了,几乎贴到她的鼻尖上,然后学着阿黄那样一个劲的嗅鼻子,“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刘病已!”她提高声音强作镇定,“你在外头就是这样疯疯癫癫的与人结交么?”
“君儿……”他忽然变了语调,可怜兮兮的把头搁在她的肩上,胳膊却勒得更紧了,“你别生我气了,我最可笑最丑怪的样子你都看到了,你还有什么不解气的?”
十四岁的少年正处在成长阶段,嗓子由原先的稚气清亮逐渐转换成现在的粗犷浑厚。
自打平君初潮之后,她耻于男女间的羞怯,加上两人的喜好也日渐拉开差距,所以像这般亲昵的举止已是少有。
变声期过后,病已的声音增添了一份低醇厚实,之前还未曾觉察出有多大的区别,如今靠在怀里,近身听他撒娇似的哄着她,那声音钻入耳中酥酥痒痒,竟让人抑制不住的全身发麻。
平君从未有过如此惊悚的感觉,一时惊惧莫名,双手虚软的抓住他的胳膊,低声颤道:“你放开我。”
“不放!我才没你那么傻呢,一松手你估计捡了盆又得来砸我。”他笑嘻嘻的抬起头,“先替我把这衣裳拿开,憋得我胸闷气喘……”
柔软的布料从他头上缓缓滑落,衣裳掉在地上,明亮的光线在一瞬间刺痛了他的眼睛。眼前是个双靥嫣红的少女,剪水双眸,红菱般的双唇欲语还休似的微微撅起。
他低头看着她,她微侧着头,用余光偷觑他。
她很瘦,很小,瘦小到他用仅用一双手便能环住她的腰身,这是从什么时候起产生的变化?在他记忆里,平君虽然小,却绝不至于瘦。小时候她总是披着齐整的长发,圆圆的脸蛋,肥肥的小手,滚圆的身体带着股诱人的女乃香,那个女圭女圭般的可爱女孩儿,傻傻的冲着他撅嘴一笑。
这一切似乎就发生在昨天。
可眼前的又是谁呢?还是他记忆中的那个平君吗?他的双手下意识的顺着她纤细的腰身上下模索,掌心下是炙烫的体温,以及高低起伏的曲线。
并不是真的瘦了,只是与以前不大一样了。
病已的眼睛里似乎烧着一把火,那种迷蒙却又灼热的眼神令平君的心跳得都快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她心里的恐惧感渐渐压倒了那种无力感,终于在他越变越骇人的注视下,趁着他低头缓缓贴近的间隙,她踮起脚尖,猛地张嘴一口咬在他的耳朵上。
“啊——”刘病已发出一声杀猪似的惨叫,捂着耳朵连连跺脚。敏感的阿黄受到惊吓,终于按捺不住从窝里跳了出来,龇着牙冲他狂吠猛扑。
病已见势不妙拔腿就跑,平君见他被阿黄撵得满院子上蹿下跳,狼狈不堪,一时也忘了生气,笑得直不起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