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为什么,叶雪就是相信阿礼会找到一间有良心的书铺子,帮自己走出第一步的赚钱大计。
是她做人太现实吗?他予了她承诺,她便不再看他不顺眼?或者只是她单纯地放下偏见,因而发觉他是个不错的男人?又或者是……大哥说的对,她老早就觉得阿礼不差,也早就断了要赶他离开叶家的念头,只是太骄傲,却始终没有人给她搬来台阶。
卖书这件事,是个很好的台阶,所以她安全走下来了,与阿礼建立一点新交情。
为了卖书,叶雪成天趴在桌上,写写改改、涂涂抹抹,吃饭不专心、睡觉不专心,连走路也不专心。
萧易礼看她这样子,有点担心,成天跟在她**后面,生怕她磕着、绊着,一不仔细伤着了自己。
他这副紧张模样,落在叶父、叶母眼中,对他更是满意。
他们就是要找这种女婿,模样不重要、家世不重要、会不会挣银子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会不会专心待女儿好,有没有一副好脾气,可以忍受女儿的骄傲。
慈禧太后和李莲英的组合,看在叶风眼里,也觉得有意思,不过这时代的男人真不懂得浪漫,在现代,他的浪漫指数已经算差的,但和阿礼一比,简直就是优秀。
他看不下去了,逮到机会,把阿礼拉到一旁,说道:“放心,阿雪做事习惯专心做到最好,等书卖出去,自然就会恢复正常。”
萧易礼将他提点的话咀嚼了一番,所以他得再去催催许掌柜,让他多花点精神,尽快把铺子给弄出来?点点头,他回道:“知道了,我马上去想办法。”
想办法?所以他有办法可想?他是个有本事的?他的背景不是自己形容的那么苍凉?既然如此,为什么他非要在叶家住下?
叶风微哂,用他一贯的温柔斯文语气,只是两颗眼珠子灼灼地望向他,让人无法回避。
“说吧。”
“说什么?”被这么没头没脑的一问,萧易礼儍了。
“你是什么时候看上阿雪的?为什么混进叶家?喜欢阿雪是在进叶家之前还是进叶家之后?”叶风似笑非笑的望着他,抛出一连串的疑问。
叶风问第一个问题的时候,萧易礼的心猛抽了几下,等第二个问题出炉,他觉得脑门轰的一声,像是什么重物猝不及防地往他的天灵盖敲下,然后第三个丢出来,他连挖洞埋了自己的心思都有了。
他的脸倏地涨红,嘴巴在大胡子后面抿成一道线。
“怎么,没法子说?”叶风的目光瞬间变得凌厉,笑意倏地收得干干净净。
这是萧易礼第一次发现叶风没有他想象中的温和,他的气势还挺惊人的,连他都有点吓到了,他呐呐的道:“阿风,对不起……我现在没办法说,但你别担心,不管我是因为什么理由进叶家,我发誓,绝对不会造成大家的麻烦。”
叶风点点头,同时暗自解析他的话意。
所以他是落难公子?是避祸躲仇,所以得弄出一脸大胡子,遮掩本来面目?还是他身负秘密任务,必须找个不起眼的地方,暗地进行?
不过经过这阵子的观察,他确定萧易礼是个笃定自信、行事谨慎的男子,既然他敢这样保证,他没理由不相信。
“回答不了第二个问题,那第一个呢,可以说说吗?”
这一点叶风很感兴趣,照理说妹妹的性子太硬,不符合这时代对女子的要求,但萧易礼偏偏喜欢上妹妹,是天定良缘,还是有缘千里来相会?隔了漫长的数百年光阴呢,够千里了吧。
“可以。”
“说吧,我洗耳恭听。”
“那天阿雪看过德王世子的迎亲队伍后,我就跟在她身后回家。”
“所以你见到阿雪被人欺负?”
“是,我本来要出手相助,但是阿雪……太教人惊艳了,她居然能撂倒一个粗壮大汉,还能以一挡百、义正辞严地教训那些围观百姓,我不敢相信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有能耐的女子,从那天开始,她说的每句话、每个表情,都在我脑海里盘旋,让我每次一想起,心就乱得厉害。”
他没被阿雪的凌厉吓到,却觉得她很帅?他的回话,让叶风在心底对他投下神圣的一票。
阿礼是个不迂腐的男人,乐意接受古代人无法接受的观念,非常好!
“那么你也听到她同我抱怨了?”叶风的语气轻飘飘的,却相当关键,他必须确定阿礼知不知道穿越这回事。
幸好,在天灵盖被敲过第一下之后,萧易礼的心穿上盔甲,做出适当防备,所以这次叶风没吓到他。
偷听那么多天,他很清楚叶家有多在意穿越的事被拆穿,于是他选择睁眼说瞎话,故意反问:“我看见她回家之后就离开了,那天阿雪跟你告状了吗?”他极力表现出一无所知的模样,然后点点头。“很好,有了委屈,说出来比憋着强。”
“真是你说的这样吗?就我所知,你的轻功并不差。”叶风的言下之意是,都跟到家门口了,跳上屋檐,不过是一步之遥。
“可是这样做,不妥。”萧易礼脸红红的,却迎上叶风的视线,不退缩。
叶风眼眨也不眨的瞅着他,细细观察他的表情。
萧易礼会脸红是因为心虚,叶风却误以为古代人的礼教严格,跟在姑娘家身后回家,已经违背善良风俗,如今又被拆穿,于是害羞。
因此,叶风悄悄地松口气,脸上勾起一抹笑,拍拍他的肩膀,给了良心建议,“如果你担心阿雪太辛苦,带她出去玩吧。”妹妹多喜欢旅游,他比谁都清楚。
“可以吗?阿雪会允吗?”这话一出口,萧易礼马上想起在街上遇见他们兄妹俩的那天,他还记得那时她笑得多开心。
“你不试试,怎么知道可不可以?”
“我知道了,我马上去问。”说完,他立刻转身往后面宅子跑去,跑了十来步,又想起什么似的,连忙折返回来,对叶风鞠躬,脸上有着抑不住的欢喜,他还握住叶风的手,连声道:“谢谢你,阿风,谢谢你。”说完话,又跑掉了。
望着阿礼傻里傻气的背影,叶风不免失笑,是不是不管什么时代、什么人,只要遇见爱情,都会变得这般傻气?
森林里,溪水潺潺,浓密古木参天,大树盘根错结,沁凉的空气吸进肺里,叶雪感到分外舒畅。
如果萧易礼带别的姑娘来这种地方,姑娘心里大概要开始发毛了,心想此地人迹罕至,只闻鸟语啁啾,万一他兽性大发,便是呼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
不过他带来的人是叶雪,她很OK,没有多余想象,许是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多日,信任早已在不知不觉中深植。
她展开双臂,深吸一口芬多精,仰起头,让叶片筛过的阳光洒在脸上,双脚泡在溪水里,清凉的感觉从脚底板渗上来,她无法控制的堆起满脸笑意。
溪水不深,只到阿礼的小腿肚,他弯着腰,认真寻找河蟹,八月的蟹正肥美,饱满的蟹黄让人垂涎,她已经可以想象今天的晚餐桌上菜色会有多丰盛。
为什么他们会突然上山?想到这里,叶雪不禁莞尔。
昨天他突然跑到她房前敲了门,她打开门,问他什么事,他却支支吾吾的,老半天说不清楚,只是一下子问她会不会觉得闷,一下子说最近天气挺好的,一下子又问她知不知道大街上开了家新饭馆。
她听不明白他的意思,倒是看得很清楚,他一张脸憋得通红。
正当她一头雾水之际,老妈恰好走过来,低着头,不知道在找什么,看到她便问:“阿雪,螃蟹有没有跑到你屋里?”
张大娘的儿子在河里抓到几条鱼、模到一些河蚌和一只大螃蟹,张大娘知道叶雪爱吃螃蟹,特地把螃蟹留下来,给他们晚上加菜,螃蟹当然是要吃活的才新鲜,所以先关在锅子里,打算留到晚上才将它正法,没想到当叶母打开锅盖时,竟发现它不见了。
叶雪很懊恼,到嘴的好东西没了,那可是穿到古代后的第一只螃蟹。
萧易礼见她满脸懊恼,连忙说:“我知道哪里有河蟹,阿雪,明儿个我带你去抓,好不好?”
要抓螃蟹,他自己去就好了,干么还要带着她,她应该只会拖累他吧?她一脸不解,却看到老妈在一旁“捽目尾”,冲着她直点头,她前后想一想,终于想通了。
原来阿礼特地来找她,红着脸讲了那么多不着边际的话,只是想约她出去走走?
不过就是约会,这么难以启齿吗?是没经验还是生性害羞?
因为他害羞的表情挺可爱的,再加上老爸也跑来敲边鼓,所以她同意了,大哥忙、爸妈更忙,有机会让她从四堵墙解放,机会难得。
不过由此可证,大螃蟹一定还在锅子里,饱满的蟹黄还乖乖等着她去撷取,要不然不会在她同意之后,螃蟹就突然间被寻获。
爸妈的手法很拙劣,爸就算了,妈可是看过无数后宫戏的,居然连编点好剧情都办不到,真是白看了。
但大哥和爸妈的态度,在在说明一件事,他们喜欢阿礼、看好阿礼,希望他能够当叶家的女婿。
别人家如何,叶雪不清楚,但自己的家人出发点百分百是为她好的,他们肯定相信阿礼可以带给她幸福,只是她的幸福……
曾经她以为自己的幸福在香港,在大狼狗身上,可是大狼狗不见了,她穿越了,和她的幸福断了线。
她不是死心眼的女人,不会非在一棵树上把自己给吊死,只是她需要时间沉淀遗忘,心清空了,才能容纳新感情,不是吗?
叶雪的体力不错,她能背着十几公斤的背包,勇闯欧洲、美洲,就知道她不是那种弱鸡女生,算变成古叶雪,体能也绝对在平均值上。
但这个时代没有登山鞋,光靠脚上的绣花鞋爬山,的确有点难度,但难得的是,阿礼很有耐心,总会扶着她或牵着她,一步步慢慢走。
有趣的是,每次手碰手,她就发现他的掌心微湿,脸上一片通红,难不成他是个纯情的小处男?
他越害羞,她就越想逗他,于是两人的角色互换,过去她生气,他开心,现在他害羞,她欢喜。
不知道这是因果还是因缘,总之上山这一条路,叶雪感到无比的愉快。
愉快还不够,乐还得加乐,爽还得更上一层楼,于是她笑咪咪地对他说:“不行了,我走不动,这条路太累人。”话完,她耍赖似的一**坐到地上。
萧易礼也不敢勉强她,但是看着太阳慢慢移向天空的中心,他怕回程时,竹筐里没有她爱吃的螃蟹,她会大感失望,可他又不敢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左右为难之际,五根手指头都快把头给挠破了。
待欣赏够了他的局促,叶雪才慢悠悠地问:“你可以背多重的东西爬山?”
“上百斤没问题。”
“你的轻功不错,是吗?”
她已经提点了答案,可他却没有融会贯通,傻在原地,完全无法理解她的提示是什么。
他城府不深、心机不够,好吧,说穿了他就是个傻大个儿,这种精细的推理活儿真不该叫他做。
见他满脸傻气,叶雪苦笑摇头,干脆把话挑明了讲,“你可以背我上山啊。”
萧易礼先是傻了一会儿,然后汗水狂飙,两手不断在裤子上擦拭。
他越紧张,她的快乐就越登高。
最后他克服害羞,把她背起来。
趴在他的背上那一刻,本来笑得很恶意的叶雪突然间不笑了,因为他的背、他的气息,还有他的……熟悉感。
她故意勾紧他的脖子,故意把脸贴在他颊边,但这次不是逗他,而是想测试自己的熟悉度。
可惜他施展轻功,飞了起来,让她无法继续测试,所以她说服自己,熟悉感只是不实幻觉。
不久他们来到溪边,他抓蟹、她玩水,两个人都很开心,好像重返童稚时期,他们第一次说这么多的话,第一次让对方感觉幸福。
“若是让你许一个愿望,你会选择什么?长寿?名声?利禄?”叶雪突然问道。
“我想要、想要常常跟你出来玩。”萧易礼一说完,连忙低下头,假装这话不是出自他口中。
她听得一清二楚,不禁有半秒钟的怔忡,她正想找话来接,却没想到刀剑撞击声突然响起。
萧易礼迅速抬头,侧耳一听,接着飞快将叶雪打横抱起,一个纵身跳上树,他选了根粗树,把她安置好。
他的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这会儿她相信了老爸的话,他果然是武林盟主,是大侠,是了不起的武林人物,这样的人物,为什么要委身小小的叶家?
“你坐好,我下去看看。”他抓过她的双手抱紧树干。
“好。”他的神色严肃,让叶雪不免有些紧张。
“你害怕吗?”
她是害怕,但仍硬着脖子回答,“不会。”
萧易礼看出她是在逞强,犹豫着要不要放着她一个人,跳下去当大侠,但习武之人视力好,远眺,他认出那个被包围的不是旁人,正是凌大哥,转眼间,护着他的侍卫又一个倒下。
他不能犹豫了,他拍拍她的肩,承诺道:“等我,不会太久。”
“好。”叶雪用力点头,极力掩饰心中惊慌。
萧易礼跳下树时,追逐声已然接近,担心叶雪会被发现,他刻意往前奔去,迎向黑衣人,很快便将人放倒,接着他迅速加入战局,与凌大哥背对背,一同对抗敌人。
看见萧易礼,魏子凌大吃一惊,不懂他好端端的干么打扮成这样?尽避情况紧急,他还是忍不住问:“三弟,你怎么啦?”
萧易礼压低声音道:“不要认我,我只是好心的路人甲。”
魏子凌心思多,听他这么说,他马上就明白了,想必是叶家人也在吧。
萧易礼一加入战局,情势瞬间逆转,魏子凌松了口气,也不免责怪自己,今儿个是他大意了,不该带两、三人就出京,看来左氏已经盯上他了。
“这些是谁的人?左氏?”说话间,萧易礼打翻了三个人,用的是“炫耀夸张式”。
叶雪坐在树上,从上而下,看得一清二楚,这种时候不逞英雄,不让她看到他英勇的一面,要等到什么时候?
“对。”魏子凌看着他的动作,笑了,这是显摆啥呀。
萧易礼飞身,几个连环踢,踢倒五个人,这动作是好看,但事实上杀伤力不强,所以对方一下子就跳起来。
魏子凌并不担心,他们的武功造诣与萧易礼相比太过悬殊,方才还可以逞凶,现在只能当人家的下酒菜,于是挥挥手,让侍卫站到自己身后,稍做歇息。
大伙儿一块儿观赏“阿礼惩凶记”,看他旋身、跳跃、飞踢,每个招式都很华丽,彷佛在跳舞。
他把杀手们搞得头昏脑胀,不知道这人是武功高强到拿他们当雀儿耍,还是脑子有问题,在生死交关之际玩得这么乐?
直到萧易礼把人逗弄够了,再加上担心叶雪在树上待太久不安全,他一个旋身,绕到魏子凌身边,低声道:“我不玩了,速战速决,我还得抓螃蟹。”
“行。”魏子凌挥挥手,让侍卫们加入战局。
刀过,血溅,他们合力在十几个黑衣人身上留下刀痕,或深或浅,不伤人命,却让他们失去战斗力。
眼见事情不成,领头的当机立断,一声呼啸,众人散去。
解决掉黑衣人后,萧易礼把叶雪从树上抱下来。
魏子凌上前,打量叶雪的同时,心中盘算,她是怎么想出九九乘法的?虽说她长得一脸聪明相,但身为女子,哪来的见识?
叶雪也在打量魏子凌,此人气度不凡,绝对不是普通百姓。
萧易礼却感到不满,甚至是嫉妒了,大哥这样看他的阿雪,已经够让他火大,阿雪也直勾勾盯着大哥,是见大哥俊俏吗?这会儿,他再次觉得自己的大胡子真碍眼。
他轻咳两声,道:“这位公子,你没事吧,如果没事的话……”
魏子凌连忙拱手道:“多谢壮士拔刀相助。”
“习武之人本该锄奸铲凶。”
“对壮士而言,许是举手之劳,但对在下来说,却是救命之恩,虽说大恩不言谢,但日后不知何时能再相遇,所以……”魏子凌想勾得叶雪出声。
萧易礼连忙挥手道:“不必、不必,公子没事的话,我们还有事儿。”说完,他拉着叶雪就要离开。
他紧张的模样逗乐了魏子凌,这是三弟上心的姑娘吗?如果是的话,舞灵那丫头……是他和卫昀康估计错了?
魏子凌摇摇头,不再多话,拱手和萧易礼、叶雪道别后,领着侍卫离开。
他们离开后,萧易礼又抓了一会儿螃蟹,才和叶雪一同下山。
下山时,叶雪没让他背着,不过两人聊天的话题又增加了,从被阿礼救下的“陌生人”,聊到阿礼的“夸张退敌式”,她对他的崇拜溢于言表。
因此他得意洋洋,笑容不曾离开脸上,他们之间的关系又往前爬一格,直到当晚,他连作梦都梦见自己背着阿雪在飞翔……
抱着十本小说,叶雪只觉得内心忐忑,并不是因为她害怕失败或担心谈判,而是因为……如果学堂的成立,是父母建立新生活的第一步,进入保安堂,是哥哥立足的首部曲,那么她怀里的十本书,就是她展开新人生的里程碑。
她相当重视这件事。
这些天,叶雪把这十本书又再看了一遍,做了一些修订,要不是阿礼说不必重新誊写,反正早晚要印成书,老板不会和她计较这种小事,她说不定会全部重新抄写一次。
能够成功吗?她没有把握,在古代,生活中的挫折比惊喜多,她的自信心已经被消磨殆尽。
“阿雪,我可以先告诉你几件事吗?”
叶雪深吸了一口气,她的心七上八下跳不停,面上却淡定无比。“你说。”
“我和许掌柜谈过了,他说卖得最好的是四书、五经那种与考试有关的书,赚钱最多的是古籍珍本,这类闲书买的人不多,我不确定是因为好看的闲书太少,还是学子不肯在这上头花钱,所以不知道《大漠英豪》可以卖什么价。”
她想了想,冋答道:“你的意思是,这门生意虽然有人做,却没有人做出成绩,对吗?”
“对。”他怕她会因此产生太大挫折,连忙又补充道:“不过你先别担心,不试试看,谁也不知道结果会如何。”
他已经下过命令,无论如何要许掌柜拿出五、六百两银子买下叶雪的书,丑话说在前面,是怕她期待太高,他舍不得她失望。
叶雪回道:“我不担心。”
“真的?”可能吗?萧易礼亲眼见识她这些天为《大漠英豪》从早忙到晚,删改修定,每个细节都不放过。
她偏着头,思索片刻后,问道:“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地方,那里的人都不穿鞋,而你是卖鞋子的商人,你会怎么想?”
“生意肯定做不下去。”他直觉回答。
“是吗?但我觉得这样的地方才有商机,没人穿鞋,意味着大家都没有鞋,只要有本事把穿鞋的风气带起来,不必多,一人买一双,老板就可以海捞一票,再则,没人穿鞋,也代表没有竞争对手,做的可是独门独户的生意。”
“风气?商机?竞争对手?”萧易礼虽然一头雾水,但仍不自觉勾起微笑,她讲的肯定是二十一世纪的东西,他对那倘新奇时代充满好奇。
“这样说好了,大魏王朝民生富裕,能受教育的人,基本上家境不会太差,能吃得起一席二十两银子的席面的人,怎么会买不起一本一两银子的书?”
“可多数人觉得看闲书是浪费时间。”
“吃一顿饭花两、三个时辰,不浪费时间吗?看戏子在台上装模作样,不浪费时间吗?浪费时间的事儿多了去了,又怎么会在乎多看或少看一本书?”
“你说的很有道理,只是多数士子不赞成看闲书。”
“所以造成话题就是很重要的工作了。先说说,你为什么会觉得我的书好看,除了剧情发展有意思、人物对话鲜活之外,你还从我的书里看到什么是你喜欢的?”
“大漠风光!住在帐篷里、喝酥油茶、以放牧为生,在蓝天白云下策马奔驰的生活,令人向往。”萧易礼想也不想便回道,他可是《大漠英豪》的忠实读者。
“没错,交通不便,多数人从出生到死亡,只能在同一个地方生活,因此阅历不多、见闻浅薄,士子们用闲书来称呼小说,是因为小说除了带给人们短暂的休闲娱乐之外,无法让人们学习到新事物。但如果是单纯介绍人物风情、地理文志的书,又显得过于枯燥刻板,无法引起人们的兴趣,所以用小说的方式包装,不但可以带给人们新知,还能以趣味鲜活的方式引人入胜。刚刚我说过,重要的是造成话题!书出版后,书铺若是肯花一点银子办活动,试图制造话题,引发谈论,就可以成功将书册卖出去。”
“什么活动?”
“比如读后心得比赛,看过书的人写两百字内的心得交给掌柜,掌柜一方面挑选出优秀的给予奖励,也能将那些心得誊写放大,贴在铺子门口,让大家知道这些书,除了趣味之外,还可以增加见闻,这样一来,那些反对的老学究们,还能高举旗帜、反对闲书的存在吗?”
他飞快接下她的话,“而且每一篇心得都必须签上读者的名字,如果可以找到京城有名的士子写心得,就会带起风潮,吸引更多的人来读,而讨论的人越多,就会有越多人买书。”
他有预感,这套书一定可以卖得很好,一定可以让许掌柜数钱数到手软。
叶雪难掩讶异的望着他,没想到他的反应这么快,他不墨守成规、乐意接受新信息,这种人应该是个奇才,怎会沦落到她家?
莫非……同是天涯穿越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她不免失笑,看来她可以找机会问问他,他母亲有没有一个丑到很失礼的穿越型玉镯。
萧易礼回望她,眼底充满敬佩与崇拜。
她不禁扬起眉,他的目光让她太有成就感了,她已经很久没享受到景仰目光,穿越以来的挫败感,在这一刻消弭于无形,卸除偏见后的她,对他有了一丝好感。
“你说的对,就是这样。”叶雪笑道。
“还有别的法子吗?”
“可以办签书会、征文比赛、座谈会、周边商品试卖……”她扳动手指,随便举例就有好几种方法。
“你可以告诉我,那些是什么吗?”萧易礼跃跃欲试。
对于生意,他向来无感,但此刻,他突然想亲自经营“良心书铺”,把她讲的法子一个个落实,想知道是不是依她所言,就能造成话题、鼓动风气、带出商机。
“当然,不过眼前重要的是稿费,诚如你所言,第一次合作,确实不能够向书铺要求太多的银子,所以待会儿你帮我谈价码的时候,别对他们说我的书要卖多少银子。”
叶雪学乖了,这不是女人可以出头的年代,任她再有想法,生意只能是男人与男人谈,如果她亲自谈,就算书再好,最后也只会谈出一个不欢而散。
“不说?”怎么能够不说?那许掌柜怎么知道底价要压多少?
“对,你先等他们开价,不管对方开多少,你都只收三成。”
“三成?你对自己的书没把握吗?我觉得很好看,再加上你刚才讲的法子,我想,这书一定能大卖的。”
“我当然知道,所以别一口气把书给卖断。”
“什么意思?”
“我举个例子好了,假设他们愿意一本书给五十两,我们就收十五两,但书铺卖出一百本《大漠英豪》之后,每卖出一本,我要收两百文钱的版税。”
一本两百文,十本有二两,一百本有二十两,如果卖一千本就有两百两银子,萧易礼在心底细算,接着不敢置信地摇摇头,她不只能干还自信,不只聪慧还满脑子生意经,这样的女人把她放在家里教学生算术,着实太浪费!
深吸一口气,他忍不住握住她的肩膀,张大眼睛,由衷的赞叹道:“阿雪,你是我见过最聪明、最能干、最杰出的女人!”
他的表情再度把叶雪失去的骄傲修补起来,她扬起下巴,笑得春光澜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