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初。
东北边境,怒河南岸,尚**营。
“咳,咳咳咳……”斜躺在榻上的男子,手背抵唇,低低咳了数声。
苍白的双颊,因为这阵咳嗽泛起嫣红,宛如雪地掉落的玫瑰。
“王爷,您又熬夜了,这对身体不好,还是早点睡吧。”耳聪目明的小厮跑进来,利落地给他泡药茶,放到他的手边,“入春之后,您经常咳嗽,大夫叮嘱您要早睡晚起,切勿劳累,但您老是不听。您看,都四月了,您还是咳嗽得这么厉害,我都不忍心再听下去啦。”
小厮十五六岁的模样,唠唠叨叨的,加上眉清目秀,只差一袭女装,便能成为贤妻了。
“你想得太多了。”男子淡淡的声音如四月轻风,没有王爷的傲气与王爷的霸气,倒如文弱书生般人畜无害。
说罢,他喝了两口药茶,又斜倚在床头上,拿起一本书,继续翻阅。
“我才没有想多呢,这军营就数您最瘦了……”小厮嘀咕,拿起一张毛毯给他披上。
男子嫌他吵闹,刚想把他赶出去,就听帐外传来通报声:“禀王爷,探子捉到一名可疑的女子,这女子说要找您认亲,其它的什么都不肯说。她让咱们拿一副刀鞘给您,说您见了定会见她。”
认亲?这天底下,他只有一个亲人,而这个亲人远在万里之外的牢笼中,不可能来找他。
这个会是“她”派来的吗?
他拉了拉床边的绳子。
绳子连着门外的小铃铛。
伴随着轻轻的铃声,帘子掀开,亲兵进来,双手奉上一副刀鞘。
男子拿过刀鞘,只看了一眼,便在心里赞叹:好鞘!
这是匕首的刀鞘。刀鞘外包上等的黑色小牛皮,没有任何图案与装饰,乍一看很普通。
然而细看之下,刀鞘的线条优美流畅,针脚细密齐整,材质软硬适中,长度和弧度恰到好处,整体极为轻薄,手感也极好,堪称完美。
尤其是缝制皮鞘的线,看起来跟普通的丝线没有两样,实则是传说中的天蚕丝,这种天蚕丝产量稀少,经过特殊的工艺处理后火烧不毁,水浸不蚀,极其坚韧和耐用,乃是皇室御用之物。
他敢肯定,此鞘所配的匕首定是绝世宝刀,而持有此匕者,极有可能是皇室中人。
他把玩刀鞘半刻,淡淡道:“带她进来。”
亲卫跑出去。
“王爷,这怎么行呢?”小厮强烈抗议,“这里是您的寝帐,军营重地耶,这来历不明,怎么能够随随便便放进来……”
“闭嘴。”男子抬眼,一个冰冷的眼神扫,小厮立刻闭嘴,缩起肩膀,再也不敢说一个字。
很快,门帘掀开了,两名亲兵押着一名脏污不堪的女子进来。
这个女子,就是诈死逃走的凤惊华。
凤惊华一眼就看到了披衣坐在桌后、单手支腮的男子,呼吸突然就是一窒。
即使她没有心情,也见过了天底下最英俊的男子,却还是本能的被他惊艳到了:世上竟有这般眉目如画,阴柔到了极致的美丽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