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 第二百三十九章 温暖

作者 : 弄雪天子

王国栋脸色苍白,眼窝深陷,一副已经死了一大半的模样。

阴曹地府里的鬼也没他这么凄凉。

已经有几个巡视的鬼卒交头接耳,大约是很担心这个新来的鬼能承担的工作量!

这会儿能在阎王殿前站一站,还有无常大人作陪的,那肯定要入地府做官的。

他们也该添些人手。

这些年亡魂多了好几倍,可正经的有灵智,能干活,能做鬼差的却寥寥无几。有的鬼卒都工作好几百年,就等着轮回转世,只因为地府太忙,放不了他们走。

所以最近,鬼卒鬼差都盼着地府多招收些新人。

王国栋坐在石阶上,瑟瑟发抖。

鬼哭狼嚎,狂风咆哮,昏黄的天,黑压压的地,无数迷离的游魂在脚下徘徊。

他甚至有一种,身体被剥开,露出赤luo——luo的心脏的感觉,无尽的羞耻。

红尘看都不看他一眼。

小小的铜镜随着她的心意,前面所有的成长过程都是虚虚的,只追踪那个十四五岁的王国栋。

小小儿郎,刚是可以被当做成人对待,却还少了几分成人心性的少年,允文允武,相貌英俊,和所有大户人家被呵护长大,没经历过风霜的少年一样,他也渴望去外面的世界。

于是,私自跟随世交家的好友去江南游玩,青莲桥下,偶遇采莲女……日照新妆水底明,风飘香袂空中举。岸上谁家游冶郎。三三五五映垂杨……

少年情怀,正是知而慕少艾的年纪,少女如此美貌,秀色可餐,少年也是翩翩风度,世间难得,相知相许,私定终身,自然是顺理成章。

红尘什么话都没说。

镜中表露出来的感情十分质朴,也很美好。并无那等可怕的。肮脏的东西。

荣华郡主也没有说话,脸上表情很平淡,似乎习以为常。

“要是做个妾也就罢了。”

事实上这不是什么稀奇事儿,要是连这个都稀奇。那大周朝的公子哥们得多么没见识!

更不会有家长出来棒打鸳鸯的笑话。家里的儿子一开始就教好。不让出这等事,可是出了,也绝不会硬来。就如荣华郡主说的,别说这是采莲女,就算是个青楼里头的,不喜欢归不喜欢,弄回家门找个地方一搁,当看不见就是了,回头仔细教训儿子,给他掰扯清楚,也就是碰上只有一个独子的人家,可能会麻烦一点儿,大人们会很是生气,儿子多的,若是小儿子出了这等事,骂几句多劝劝也就过去了。

就是到了王国栋这儿,虽然出了一点儿小问题,比如说那个采莲女有了身孕,再比如说,这女子竟是个面上柔弱,心里古怪别扭的,听说要进王家当妾,也不哭也不闹,下人端来的汤药,她不喝,可那些婆子硬是给她灌下去,她也只是默默流泪,到没别的,当时王家还以为这姑娘好对付,想着回头教导教导规矩,给了儿子也不是不行,当然,要等儿媳妇先进门。

却不曾想,女孩子性情比想象中古怪,竟然去逼问王国栋,问他愿不愿意带着自己私奔。

王国栋心中为难,咬牙道:“我为你死都可以,但不能让家族蒙羞。”

“那好,我们一块儿死。”

女孩子叹息,“这世道,也让人活不得了。”

说着,两行清泪滚滚而落。

王国栋心中大痛,也万分难过,一咬牙,竟就这般答应下来,两个人相约,同一时间吃下毒药自杀。

两颗毒药也不知是女孩子从何处寻来,剧毒无比,服用后立即毙命。

那女孩儿叫贞娘,连个姓都没有,跟着一个孤老头子长大,那老头子竟然会读书识字,也教她一些,她自小就聪明,读书识字一点就透,人也长得极漂亮可爱,否则也不会让王国栋一见倾心,可这性子上来,却是个对自己狠,对别人也狠的。

当天晚上,她梳妆打扮齐整,到了时辰,就漂漂亮亮地服毒自尽。

换了王国栋……

什么也别说了。

在铜镜中看到贞娘服毒自尽,嘴角一抹嫣红,临死虽然痛苦,嘴角却含了笑,王国栋整个人都啥住。

他自然是没死成的。

那一日,翻来覆去,覆去翻来,沉思许久,药也三次企图往嘴里面搁,奈何他终究舍不得死,要死这一回,可真是不容易!他终于还是把药丸子给藏了。

铜镜中,王国栋一日复一日,到淡忘了贞娘,是真像忘了的模样,性子也有些改变,变得多少有点儿贪花,也可以说是怜香惜玉,不过到也还算可以,比京城中那些纨绔子弟们要好得多。

也就是最近一年,性子就忽然大变了。

“荣安,你有没有觉得,贞娘很像一个人。”

红尘也看了出来,她像被王国栋强枪回去的那个十一娘,也不是说五官多么酷似,而是性情上,神态上,言谈举止上,多少有点像,连她们都有这种感觉,也难怪王国栋的举动过火。

鬼母咯咯地笑起来:“男人啊,男人!你上一次负心薄幸,害了贞娘,这一次又没有完成承诺,还要害死杏核,可真是个有担当的好男人!”声音艰涩难听,就和幽暗的小巷子里,老木匠锯木屑一般。

话音还没落,铜镜上又有变化。

王国栋已经是成了亲的成年人,和郡主妻子不过是面子情,不大喜欢去,心中十分苦闷,便常常回绣衣楼喝酒,他在绣衣楼里能做很多王公子不能做的事。

他可以喝得烂醉,也可以嬉笑怒骂。还可以调戏女人,在楼里一切都很自由。

杏核每隔半月,便要给他汇报些事情,两个人见面往来逐渐增多,走得也越来越近。

这部分,铜镜模糊了下,似乎有什么东西给掩盖住,应该是和他们的人生有所牵扯,所以就不多说。

红尘叹了口气。

她本来还真有一点儿奢望来着。

虽说她本身也知道些许未来,但毕竟是女子。能知有限。要是能借助王国栋的记忆,一定可以得到很多有趣的东西。

不过想来也不可能。

铜镜里的内容还在继续。

杏核喜欢王国栋,王国栋看她的眼神却不怎么温暖,当事人看不出。可局外人却清楚得很。王国栋肯定是把她当成一个小玩物对待。

这一日。杏核又来,两个人都在做准备,应该是出去做事。杏核穿得很美,打扮得也美,脸色发青。

王国栋嗤了一声笑道:“放心,我就是命不要,也会护你周全,绝不会让你出事。”

杏核嫣然而笑。

也不过一转念,两个人就出现在一处断崖上,杏核在崖边翻滚哀嚎,拼命地喊:“救我,果子哥哥,救救我。”

她的果子哥哥却远远看着,把面具摘下来,眼睛一红:“我不是怕死,是这事儿必须上报,你放心,你放心,我很快就来救你……很快很快!”

杏核的声音却是一丝一丝地衰弱下去。

王国栋拔腿就走!

众人看得鸦雀无声。

荣华郡主忽然冷笑:“原来,他对我已经很好。”

王国栋捂住脸,一声不吭,眼泪从指甲缝里渗出来,一滴一滴,落在漆黑的土地上。

红尘把铜镜收了,一言不发,轻轻松开手,那铜镜就飞起来,朝着她点了点,一溜烟飞回大殿之内。

“……我身边此女鬼,虽然身为鬼母,我怜她也是被人所害至此,不知……”

“仙子放心,她命不该绝,有一线生机,而且生机很快就来,本君担保,最多不超过一年。”

阎王的声音如此温和,到让众人的心中更是忐忑。

那声音就犹豫了片刻,“那杏核已经死了,肉身也不能用,,到是不如让留在我地府,我给她一个差事,等待下一次机缘来临,若是在此期间,多积累功德,也许会有好事发生。”

阎王爷说有好事发生,那肯定有。

鬼母犹豫了一下,可终究还是没说红尘说话不作数,人家是答应给她重返人世的机会,可也没有说要立时能行。

这一摊事情,总算是有了一点儿不是结果的结果。

此时黑白无常两位,又恢复他们经典的装扮和形象,笑道:“我们亲自去接引那个杏核姑娘的魂魄归来,她的魂魄受到损伤,恐怕会浑浑噩噩,很难前往酆都,恐怕也只能试试看了。”

红尘微笑,轻声应了个谢,到把两个无常给吓了一跳。

白无常后退几步,不敢正面受红尘的礼,扫了王国栋一眼,伸手在他身上一拽。

一条金线就断了。白无常笑起来:“还挺容易的,看来就是不插手,也系不久,不过太久伤身,早断早了结。”

下一刻,王国栋胸口闷痛,呕出一口血,咬着牙立在殿前,就像一座石像,“我为什么没死?”

红尘看了他一眼,叹口气:“因为上天有好生之德。”

不过,曲乌不好受。

自从进入地府,这一切事,曲乌都没有插手,连说话也没有,和影子一样跟在众人后面,她向来不是那种安安分分的,现在到了这等地方,按说早该有各种举动,眼下太平,大约是她主动承受了大部分反噬。

红尘看了曲乌一眼,她皱着眉,显然很不明白,为什么契约会想要断开。

那会儿,王国栋当时是真心想要为杏核赴死。

红尘却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

前面有过太多的例子。

深爱妻子的丈夫,心甘情愿地和妻子分享自己的寿命,千辛万苦寻找到被他们之间爱情感动的灵师,花费巨大的精力,终于达成所愿,也获得大成功。

却不曾想。丈夫的爱,渐渐变得平淡,以前的浓情蜜意也淡了去。

这还算好的,只是爱情没了,两个人之间的连接出现缝隙,妻子死去,丈夫的神魂被侵袭,狂性大发,伤了些人,终究还是恢复了正常。虽然丢了大半条命。算是好结果。

更严重的事情,也不是没发生过。

“走吧。”

红尘扫了一眼,一大群灵师都疲惫不堪,脸色十分的难看。

在阴曹地府要承受的压力太大了。

不过难得来一次。总要去参观参观。还是黑无常懂眼色。不多时,就使了个秀气的鬼差引路,邀请他们参观地府。

“仙子这次从远离酆都的旷野开的鬼门。不如由我陪您从正路走一遍?”

红尘失效:“那就提前走一遍黄泉路,感受一二。”

话音落下,就有一群通体黝黑的骏马,拉着一辆接一辆的马车而来。

马车都不算大,只能坐一两个人,开口的座椅,坐在一个罩子里面,能欣赏到四面八方的风景。

众人纷纷蹬车。

那些灵师连心中的惊惧害怕都散了去,好奇心大起,就是曲乌也勉强撑起精神,靠在车里,慵懒地舒展开身体。

马车的速度如飞,就像是穿梭了一般,一瞬间就来到一片绵延曲折,让人站上去便神志模糊的路。

密密麻麻的影子在路上飘飞,像被牵引着似的,飘向远方。

众人举目看去,一瞬间唯有一种感觉,恐惧!

人生来拥有对死亡的渴望和恐惧。

当时红尘开鬼门,走黄泉路时,烟雾缭绕,什么都看不清楚,可现在却是清清楚楚的。

那青色的,斑驳的石头,看似普通,却能勾魂摄魄,远远望去,一片火红。

像鲜血一般。车子在路上飘过,那些亡灵们纷纷闪避,有些还有神智的,甚至企图伸手攀住车马,可惜他们稍一碰触,就哀嚎地滚了出去,良久良久,嚎叫声都不肯消散。

红尘若有所思,这黄泉路到显得萧条破旧了。

她自己都吓了一跳,不知道这念头是哪里来的!

众人乘坐马车,去看了望乡台,恶狗岭,金鸡山,野鬼村和迷魂殿。

在恶狗岭,一群恶狗呼啸而过,本来气势汹汹,着实是每一只都特别的彪悍,结果一见红尘全都四脚朝天,露出雪白的肚皮哼哼唧唧,气得跟随的鬼差恨不得拿鞭子抽飞这群不要脸的。

气氛顿时好了些许,哪怕后面走马观花,稍稍看了一眼十八层地狱,众人也没有特别惊慌失措。

参观完,红尘连忙让鬼差帮忙开了鬼门,一行人就平平常常地走了出来。

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几个和尚默默诵经片刻,稳定了心神,纷纷告辞,其他人也连忙走了。

红尘亲自送了荣华郡主回去,荣华郡主此时脸色却是好了些许,又恢复往日的三分明丽,却是连看也不看郡马一眼。

王国栋也神志恍惚,浑浑噩噩地进了自己的院子。

“……谢谢。”

荣华一笑,“我知道该怎么做,剩下的,你不用管了,你也管不了。”

红尘点点头,还是看到那匹马忠心耿耿地站在主人身边,好像很想让主人骑上自己一般,一圈一圈地转,展示自己矫健的身躯,略一犹豫,忽然开口:“你这阵子不要骑别的马了。”

荣华一愣。

别的马?

她一时辨不清红尘的意思,红尘却叹气,要让一匹马,看着自己的主人只使唤别的马匹,再也不能看自己一眼,那究竟是什么滋味?

回过头,那匹马的神色却很活泼,好像在说,我年轻了,我有了力气,我可以驮着你日行千里,咱们再去追赶风吧。

红尘的心一下子就酸楚了下,虽然只是她的脑补,不过,她就违反一次原则,让荣华郡主再骑一次自己的爱马墨染,至于墨染不肯去轮回的问题,就顺其自然也好。

心里惦记着这事儿,红尘回去就扎进书房,翻开所有的书本。一本一本地查找。

顺便在玉珏空间里发了个帖子。

这是个难题,想让生者和亡灵接触到不难,难就难在,怎么让亡灵不影响到生者的健康。

看一眼的阴气,大约不足以让荣华郡主如何,可是真要豁出去了,让她们两个一块儿骑马飞腾……荣华恐怕要大病一场,甚至更严重。

她翻出来几个方案,正琢磨,那边荣华郡主的人就赶了过来。已经是六神无主。见了她张口就道:“大,大事不好了,郡主娘娘,我们郡马爷可能。可能要自杀!”

红尘慢条斯理地把最后一口点心吃掉。拭了拭嘴角。站起身招呼罗娘出门:“走吧,叫了御医没有?”

自杀这种事,外人赶过去作用不会很大。救得了第一次,难道还能救得了第二次?

红尘真有点儿不耐烦再管这个人的闲事,真是各种麻烦不断。

不是为了王国栋,纯粹是为了荣华……的墨染,墨染不容易啊。

匆匆赶到荣华郡主那儿,就看见王国栋站在屋檐上,手里拿着一个玉瓶。

玉瓶保存的到好,是很普通的样式,白玉的,上面的塞子泛着淡淡的黄,有点儿像皮肤的颜色,仿佛时常抚模一般。

荣华抬着头,她从来没有把脖子伸得这么长,身体如此僵硬过。

红尘小声道:“如果想自杀,用不用这么高调。”

罗娘她们也生气:“要是自杀,找个没人的地方一头撞死,要不然找个地方把自己吊死,怎么着不行,做什么怪样子。”

她们到底不是王国栋什么人,于是难免冷漠,至少嘴上要冷漠一下。

王国栋忽然一下子拔开瓶塞,一闭眼,用最快的速度把里面的药丸给吞了。

扑通一声,就倒在屋檐上。

荣华身体一虚,委顿在地,红尘上前一步,又退了退,她家墨染正温柔地拿舌头舌忝她的脸,有这么一瞬间,她觉得荣华能感觉得到。

一群侍卫上去,七手八脚地把王国栋抬下来,紧紧张张地去喊御医。

红尘推开众人,上前看了看,上去就是一巴掌,啪一声!

所有人震了震。

又是一巴掌,啪!

郡主府的管家翻白眼要晕死过去。

然后王国栋的眼皮动了动,掀开,迷惘地四下看:“地府?”

“地府你又不是没去过。”

刚回来好不好,又想去一日游。

红尘冷笑,“是不是看到了那些,反而不害怕死亡?告诉你,知道十八层地狱是什么地方?你这种人,该去几层地狱?”

王国栋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

好半晌,他还是迷迷糊糊:“我为什么没死?”

整个人都虚弱无力,像一滩烂泥一样,怎么努力都捡不起来的烂泥。

红尘看了荣华一眼,故意轻松些:“也许是贞娘不想让你死,也许是过了这么多年,毒药失效,谁知道呢。”

说完,转身看向荣华,“你做了决定,告诉我一声,我陪你去见皇后娘娘,还有陛下。”

“不用等了。”

荣华轻声道,“我不出家做女冠,也不去庙里带发修行,我们进宫吧。”

她还年轻,还有未来。

荣华转身大踏步地离去。

红尘紧紧跟上去,也不知道这决定是对还是错的。

一直到半夜,两个人从宫里出来,红尘就笑问:“是你换了毒药?”

荣华不置可否。

“为什么?”

红尘眨了眨眼,有点儿弄不明白,这夫妻两个,马上就是曾经是夫妻的两人,究竟是相爱还是不爱,王国栋大约是不爱的,荣华呢?

爱情这东西,真让人弄不明白。

也许荣华是猜到王国栋的作为,不想他死?服毒一次死不掉,应该不至于再死一次,好像又不像是那么简单……

“等你有一天成亲,也就能明白了。”

荣华笑道,“至亲至疏夫妻。”

……谁说没成过呢?

红尘哭笑不得,眨了眨眼,拉住荣华的手:“送你一个礼物?”

“什么?”

红尘从口袋里掏出一匹小马驹,特别可爱,白玉雕刻而成,活灵活现。

“墨染?”

荣华怔了怔,眼眶顿时红了,有点儿想要,又有点儿不愿意,“我……不要。”

她不能把墨染的玉像搁在身边,还是这么酷似的,就像小时候的墨染第一次出现在她面前时一般。

下一刻,荣华触电般地收回手,她有一种感觉,好像墨染舌忝了舌忝她的手,很用力,每次墨染不高兴,就会用这种方式抗议……

再看过去,小马驹还是那么可爱!

她忽然就舍不得说不要了。(未完待续。)

PS:PS:利用工作时间空隙偷偷码出来,晚上还有事,吐槽的下半部分晚上回来再继续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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