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差身为天子母家的人,正经的皇亲国戚,想要安稳,自然得低调,这大半辈子过去还是一事无成,现在身上担着的差事,那是万岁爷指派,为的就是他的身份能压得住手底下的人,又是个谨慎的,不至于让正经办差的难做。
当然,要是差事办得好,就有了功劳,像他这样的身份,有点儿功劳就了不得,万岁爷就有借口封赏,回去说不定能得一爵位,如今万里征途只剩下最后一哆嗦,他自然是想着尽善尽美,这下连偷懒都不敢,整日和林旭在一块儿,弄得林旭也只好努力一些,连回去和红尘说说话也难,更别说趁机前进一步,再和美人讨论一下那天晚上他们谈论的话题了。
“累啊!”
几个军中的汉子一边喝凉茶,一边偷偷模模看那边正练剑的小荷,眼中不免流露出几分羡慕。
小荷的功夫真是好,那么年轻,就这水平,恐怕连宫里的大内侍卫都远远比不上。
罗娘和小严一左一右,一人拿刀,一人拿剑,缠身而上,直刺小荷面门。
小荷只侧了侧身,连动也没动,稍稍一抬胳膊,横扫,她们两个就倒飞出去扑通一声倒地,摔得龇牙咧嘴,疼的要命,可还是猛地翻身站起来,又合身扑上去,之后就是不断地各种跌倒,侧飞,被剑拍趴下……
别看两个人被虐的特别惨,可周围的人还是各种嫉妒。
“哎,说起来,我到觉得那位郡主娘娘御下太宽,她手底下的女官都有点儿不识教,规矩不行。”
说这话的是工部两个小吏。
他们只是工部的人,但毕竟在京城,也算见多识广,和那些皇亲国戚家的下人没少打交道,自然都知道奴婢是什么模样,无论是自傲的还是自卑的,那骨子的奴才味少不了。
大人物们也喜欢奴婢守规矩,可荣安郡主家的这些,不是一个两个,是所有的,看着也尊敬主家,但那种尊敬,就是平平常常的尊敬,连他们这些人,在荣安郡主面前也是卑躬屈膝,却看不出郡主府上的奴才有多么卑微来。
“这样可不好,奴大欺主!”
“哼,我看你是操心操太多了,我是没看见人家有卑躬屈膝,可我看见了,郡主一声令下,她手底下那些人,连死都不带眨一下眼睛的。”
头一个说话的一噎,也没了声。
红尘站得不远,正好听见,不觉一笑,扭头接过罗娘递过来的点心,小心吃了一块儿。
达官显贵评价手底下的人好不好,最关键的是忠心,其它的虽然也要求,可最重要的是一个忠字,只要有忠心,就是没有任何能力也能用,而且他们那个忠,是真正在主子面前低入尘埃,没有一点儿骨头的忠。
红尘到不是不能理解,眼下还真容易出忠心耿耿的奴才,有点儿恩情,有些地位,就能让人献上一颗忠心,她家的罗娘和小严,也一样忠,早先还一度有像别人家那忠心奴才一样,把腰弯得快断了骨,别人也一样,红尘是费了好大的精力,让她们读书识字,让她们接触外面的世界,认真地对待,才养出有忠心没有奴才骨头的姑娘们,何等的不容易!
可以说,她在罗娘和小严她们身上,是花了大力气的,也不光是一种自我满足,好像自己做了什么伟大的事,让这些女人有了新生,更多的,还是真心愿意要这样的手下。
人都有私心,没有人生来就是奴才,她如今想明白了,她从来不需要奴才,也不想要,真要是奴颜媚骨的那些人,要来她也觉得没什么用。
在玉珏空间里,也听别的大能们聊天,聊过有一个朝代,朝中全是奴才秧子,人人没有骨头,比大周朝可严重得多,她想一想就毛骨悚然。
要是有一天,她所在的大周朝也变成那样,她一定会气得毁了所有的东西。
“想什么呢?”
林旭给红尘披了件蓝色的斗篷,如今天慢慢有些凉了,又是河边,还是别吹风的好。
“……没什么。”
红尘一笑,好不容易抽出时间说说话,自己心里那点儿小念头,就不必提了。
“太子又来信了没?”
如今大雨过去,交通比以前便利,京城那边的信也容易送到,太子来的信,到比以前频繁。
林旭干脆拿出一封,和红尘一起读,虽然读的是太子的信,但两个人坐在一块儿,头挨着头,读什么也甘之如饴。
一边读,林旭就不觉皱了皱眉。
红尘也有些诧异:“这都什么跟什么?我人都没在京城也能传出闲话来?”
不知道是不是太子太夸张,这一回的信里记了件八卦,京城传言,今年秋试热门人选,曾经连中小三元的江南才子柳真,被皇后看中,想把荣安郡主许配给他,但柳真不光誓死不同意,还口出轻蔑之言,只说那荣安郡主一看就不安于室,根本就不是什么好女人,还为了怕皇后娘娘乱点鸳鸯谱,转头就和苏家的千金苏娇娇定了亲,定亲的时候,场面十分盛大,柳真亲自去猎了一对儿活大雁送过去,还当众发下誓言,非苏娇娇不娶。
“噗嗤。”
红尘顿时失笑。
没办法,虽然大体是这么个意思,可太子在信里面极尽讽刺之能,言语诙谐,一点儿也不像他如今表现出来的温文尔雅,更不宽厚,感觉还真有点儿古怪。
林旭面无表情。
红尘心中暗笑,轻声道:“别乱想了,肯定是哪里有误会,娘娘可不会给我乱点鸳鸯谱。”
皇后娘娘总说,将来红尘成亲的话,一定是她自己的选择,自己乐意。
“你要是个普通的闺阁女子,我自然要为你的终身考虑,必须要有个知冷知热,你也能压服得住的男人娶了你,我才能放心,到时候给你厚厚的嫁妆,让你一辈子安乐无忧,可现在不一样,我们家红尘是正正经经的灵师,一身本事,就是一辈子都不嫁,有些闲言碎语,也无所谓了。”
皇后当时说这话时,目光很温柔,也有些遗憾,她这一辈子没得到的东西,总希望红尘能得到,至少一点儿。
“再说,就是娘娘真有心做媒,人家这不是也没有答应?”红尘笑眯眯地道,“你气什么?”
林旭眯着眼,目光阴冷,红尘看得……居然有点儿心头小鹿乱撞的感觉。
一个一贯温柔的男人,偶尔露出些锋利霸气邪气,还真是……吸引人的很。
“走吧,送你回去歇着,累了一日。”林旭回过神,笑了笑,很自然地伸手扶住红尘的胳膊,送她回去。
到了帐子前,罗娘和小严很有眼力地没来接,一直让他把人送到里面安顿好。
只是一出帐子,林旭就变了神色,随手找了个天机弟子过来:“去,派人送信回京,加急,查查那柳真是个什么人!”
天机弟子被吓了一跳,赶紧去办事,急急有信差出动,几个天机弟子都看见了,心里不免有些惊——看这架势,京城肯定出了大事儿,是太子出事了?哪个王爷不安分,要兴兵作乱?还是四境出了问题?北燕还是大雍?
小荷也得了消息,自己跑过来看了看,又叮嘱了一遍要加急,于是大家更惊诧。
“小林说了,只有红尘看不上别人的份儿,那个柳真敢看不上红尘,简直罪大恶极,必须严惩!”
小荷一本正经地道。
众人:“……”
呃,这意思听着不对,闹了半天,是自家公子爷的私事?不过谁也没出声,公子的事,就没有私事,公子说柳真罪大恶极,那他们就一定能找出对方罪大恶极的证据来。
所谓人无完人,只要死死盯着,就不怕查不出问题。
林旭的反应不小。
红尘回去之后到又看了看太子的信,看的是别的,对八卦没什么兴趣,可罗娘和小严的注意力,却和自家主子不一样,这事儿主子不当一回事儿,她们可不行。
所谓君辱臣死,自家郡主的名声被败坏一丁点儿,她们都决不能同意。
两个人嘀嘀咕咕嘀嘀咕咕。
红尘看她们越嘀咕越离谱,就连找人剁了柳真的话都说了,更是好笑:“别闹,一点儿小事儿罢了。”
罗娘和小严都不吭声。
太子给林先生的信,说话已经很客气,她们这边也有消息来源,留在京城的人,不可能不关心自家主子的八卦,据说,柳真私底下和人说,荣安郡主已经是个老女人,他可嚼不动,为了自己的牙不被崩掉,还是避而远之的好。
这叫什么话,她们家主子天生丽质,不光美丽无双,还青春永驻,敢说她们郡主老?
女人在这方面,永远都最敏感,就柳真这一句话,便足够让罗娘和小严把他给扒皮剔骨了。
没一会儿,红尘也看到了京城那边的消息,她想不看到也难,十个消息里,有九个义愤填膺。
红尘摇头失笑:“我的年纪,确实比十四五岁的鲜亮小姑娘大了。原来那个柳真喜欢幼齿,他有自己的爱好,你们气什么。”
说红尘老,那绝对不至于,虽然已经近了双十年华,尚未定亲成亲,在这个大周朝,算是稍稍晚的,但公主郡主什么的,二十多岁才成亲,也并不少见。
大户人家疼爱女儿的,不愿意女儿早早出嫁受苦,多留几年,也不是没有留到这个年岁,再说,红尘长得好,灵气足,便是到了三十岁,她也只添魅力,绝不会见老,大概要在人生最好的年华里,停留许久许久了,虽长生很难,青春到还是能留得住。
但柳真要真说了这话,红尘也确实不会高兴,大概会有一点儿别扭。
哪个女子愿意让人说自己老?
她是有一点儿不高兴,罗娘和小严那边的姑娘,已经气炸了。
“那个苏娇娇是什么人?娶的什么破名字,哪个好人家的女儿叫什么娇娇?”
一向温和的罗娘满脸煞气。
红尘:“……”自己的名字,也不像大周千金们惯用的好吗?再说,大周朝在女子取名上,也不那么讲究,娶什么的都有,什么娇啊,花啊,美啊之类,大家闺秀里也有好些。
小严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哼了哼:“谁知道!还不知道是哪个牌子上的人物!”
她们平日里也很忙,京城中闺秀那么多,大家千金,小家碧玉的,难道还能一个个都给记住?
还是京城那边又传了消息过来,她们才弄明白苏娇娇是哪一位!
居然只是个小翰林的女儿,身份实在不高,听说在江南长大,去年才来京,最近在京城确实出了把风头。
前阵子有个贵女包下园子赏花,顺便邀请知名的才子赴约,这都是惯例,一般每年都有,尤其是大比之年,才子云集,贵女们到了选婿的年岁,大多要参加这类聚会的。
苏娇娇正好路过,看花繁茂,也想入园一观,虽说无请帖,但她父亲也是个翰林,算得上清贵,守园子的下人见她说的温和,只想看一看牡丹,也就派人送她进去,只要别扰了别的小姐便是,估计是像这种场合,看园子的也怕她闹事,动静一大,惊动了里面,他们照样会吃挂落。
这位进了园子,也不知道怎么,就和一个小姐的下人起了冲突,或许被挤兑了几句,心下生气,犯了性子,只说那些小姐的诗词作得一塌糊涂,然后在众人注目下扬长而去。
红尘看到这些就笑了:“事后必然她有诗句传出,让才子赞扬,惊呼她有大才,于是成就了才女之名。”
罗娘和小严齐齐点头。
可不就是如此,事后起了风波,便有人传出这位苏娇娇所作的诗文,有整整一册,立时便成了京城有名的才女,这名气来得十分之快。
“眼下,苏大小姐恐怕算是京城风云人物了。”
罗娘和小严都一脸的古怪。
像这种话本小说里的事儿,居然还真会发生,记得她们家小姐就写过类似的,不过,写法都偏向讽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