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正在试图把杏雨扶起来,可那丫头倔强,就是不肯起来,还在一个头一个头磕下去。
玲珑的泪水已经流了下来,回到京城后,她还是第一次落泪。她知道杏雨这样做很笨,但她也知道,杏雨是为了她,这傻丫头为了她连命都能不要。
“老爷,您别听这丫头的,妾身真的不”
宋秀珠的话还没有说完,金敏手里的粉彩花鸟茶盏已经飞了出去,在她身前碎裂,四散的碎片飞溅出去,划破了她粉女敕的俏脸。
宋秀珠对她的容颜一向爱护,平日里保养得宜,三十几岁的人了,依旧水女敕光鲜。可此时,碎片贴着她的脸飞,划出一道细细的血痕。
她只觉脸上一疼,下意识的抹了一把,看到手上的血,她啊的一声尖叫,便晕了。
金敏也是一愣,他本能地想冲看看,一抬头就看到聂氏正在看着他,眼神里都是嘲弄。
他咬咬牙忍住了,对张婆子道:“还愣着做甚,快把宋太太扶,和媛姐儿一样,没有我的吩咐不许出来!”
丫鬟婆子,扶的扶抬的抬,把宋秀珠扶出了宴息处。
看到宋秀珠走了,金敏这才长舒一口气,对聂氏道:“都是三弟管教不严,让长嫂见笑了。”
聂氏冷笑一声:“老三,琳琅正在备嫁,平日里也不能出门,不如让玲珑住些日子,姐妹两个也能说说话,你看呢?”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金敏也知道宋秀珠定是让玲珑受了委屈,他看向玲珑,见玲珑正用帕子给杏雨擦拭头上的血渍,那丫头方才一直在磕头,额头已有血珠渗出来。
他忽然不知要如何面对玲珑,这是他的嫡女,但他对这个女儿并不熟悉,他甚至不想看到她,不想看到她那张与冯氏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脸。
这个时候聂氏要接玲珑去东府,他求之不得,便道:“也好,那就劳烦大嫂了。”
“我不去,我哪里也不去,我要留在这里照看母亲。”一个细女敕的声音传来,还带着童音,这是玲珑。
所有人都看向玲珑,谁都以为这个时候她会很愿意离开这里,可她偏偏不肯去。
聂氏并没有吃惊,她也没有生气。玲珑不是第一次拒绝了,上一次她也是不肯走。这孩子是舍不得冯氏,她担心她走了,冯氏的日子会更加不好过。
“珑姐儿,你怎么这样不懂事,大伯母好心接你,你为何不去,眼下你庶母犯了过失,府里暂时也没有人能照顾你,你去东府住一阵子也好。”
金敏看着站在下首的玲珑,他真的不知道这个女儿心里在想些什么,玲珑离家时只有四岁,回来时已是十二岁的少女了,如果不是那张酷似冯氏的脸,怕是走在街上他也认不出自己的女儿。
“我不去,我要照看母亲,母亲去哪里我就去哪儿,母亲不去,我也不去。”
玲珑的声音很低,但大厅里的每个人都能听到。金敏叹了口气,十二岁的女孩子,哪有什么让人猜不透的心思,她不过就是舍不得离开母亲而已。小女孩大多如此,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但眼下出了这样的事,他是真心不想面对玲珑,宋秀珠虽然做得有些过分,但她本意也并非要刁难玲珑,这些年来宋氏辛辛苦苦为这个家操劳,把后宅打理得井井有条,他的同僚们谁不羡慕他有这样一位既美貌可人又贤良淑德的美妾啊,就连远在江苏的母亲和族里的亲戚们,对宋氏也是称赞有加。
这样的人儿,自是不能因为她偶尔的过失便要责罚,但若不罚她,玲珑有聂氏维护着,定是不肯善罢甘休,哭哭闹闹那是免不了的。
当务之急,就是让玲珑出门住些日子,等这件事尘埃落定,再接她回来不迟。
“你母亲的病亦不是一日两日了,你也不用整日贴身服侍,为父记得琅姐儿的婚事定在秋日里,你不如就陪她住到那个时候,待她出嫁了你再回来。”
玲珑在心里暗暗冷笑,什么时候父亲对她说话竟是这般苦口婆心了,您不是一向连请安时都懒得面对我吗?
“我不去,我要陪着母亲。”玲珑低眉垂目,眼睛看着自己的裙摆,谁也看不到她眼中的神情,但都能猜到,那眸子里一定透着倔强。
金敏眉头蹙起,他是真的没有耐心哄小女孩,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哄骗。
他的脸上现出不耐,看向聂氏,只能向她求助。
聂氏倒似忽然想起来,一拍太师椅的扶手,道:“老三,咱家在西岭不是还有一处庄子吗?琳琅恋着那里的风景,早就说要到那里去住些日子,依我看大弟妹的病也需要静养,不如就让大弟妹和玲珑也一起,那里离京城不远,三娘子去诊脉也方便。老三,你看如何?”
金敏早就忘了还有这处庄子,聂氏这样一说他才隐约记得。不由暗叹聂氏算盘打得精。金家大房五个虽然各有家业,但祖业并没有分开,西岭的这处庄子不属于他们的私产,而是金家祖业,每年的收成计入总帐。
聂氏掌管着金家在北直隶的家业生意,是以金敏不记得这处庄子,而她却清清楚楚。
“那里依山而建,甚是清幽,四侄女在那里待嫁自是合适不过。珑姐儿,听到你大伯母说的话了吗?你同你母亲一起,为父再给你们多指几个人服侍,这总能去了吧?”
玲珑心里想笑,您老人家是多盼着我走啊,我若是再不走,那当真是不给您面子了。
“我不要别人,就要今儿个因我挨打的那几个。”小女孩娇女敕的声音,听上去还有些颤颤的,让人心里一软。
“那些人平素里总是欺负你,为何还要他们?”金敏重又皱起眉头。
“别的人我都没见过,就想要他们。”小姑娘坚持着。
好不容易玲珑肯走了,金敏总算松口气,他自是不想为了几个下人再麻烦,便道:“为父随你,你想带哪个就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