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温饱之后,这户人家给我们安排了住处。
要不怎么说咱们农民兄弟就是朴实呢,天朝京都附近不知几里地村里的农民兄弟,觉悟就是高的不得了!
这家的房子很小,只用木板隔了两间,一间大一间小,大屋是一家四口挤在一起住的,小屋是被当作厨房和储藏室在用的。为了表示对我们主仆两个的关照,这家人热情的把大屋让给了我们俩,四个人集体挤在小屋凑合了一晚。
而居住条件相对比较好的大屋,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我和银儿月兑下了一地鸡毛的衣服,银儿坐在炕沿,从衣服上往下择鸡毛,我躺在炕头,把身体蜷缩在有些沉重的被子里。
就好像有一股死气沉沉的力量,生生的压在我身上,要扼住我的咽喉。
“银儿,今晚你搂着本少爷睡吧。”
银.+du.儿此时刚把衣服上的鸡毛择干净,听到我这话,突然愣住了:
“夫……少爷,您今天这是怎么了,火炕上不冷呀,为什么要银儿搂着您睡?”
我让银儿把我们两个的衣服叠好,让她躺了下来,把她拉进了我的被窝,然后道:
“这被子,不知用了多久了,里面的棉花已经打结了,好重,我快被压死了,你撑着它,我躲到你怀里睡。”
说完,我把被子往银儿身上一盖,这不知什么年代的被子彭地一声砸在银儿身上,差点把小丫头砸吐了血。
我心眼多多啊,赶在那沉重的棉被快要落下的时候,我就钻到银儿怀里去了,银儿被被子砸得够呛,我却在她又柔又软的怀抱里安稳地躺着,就像那一夜魏仁义躺在我的怀抱里一样。
“公子,您不觉得这火炕太硬吗,银儿都快受不了了。”银儿的身子扭来扭去,这丫头看来比我还娇惯。
“有什么受不了的,我觉得挺好,在家里待久了,人都退化了,这次把你带出来锻炼锻炼是对的,你看本公子我睡得不就好好的吗?”。
“那是因为您猫在我怀里啊……”
总之,这个晚上,我跟银儿睡得都不怎么样。
第二天,我们起得很早,因为公鸡打鸣了。银儿把衣服穿好,我把裹胸布一层一层裹上,然后我们就算是起来了。
萍水相逢的,在别人家借宿了一晚上,我心里怪不好意思的,这家的男女主人出去了,家里只剩下老人和孩子还在酣眠。
我没有吵醒他们,毕竟在火炕咯腰和公鸡打鸣的作用下,我起得太早了。
“夫人,咱们这就走吗?”。
“银儿,看来带你忆苦思甜是有必要的,在人家家里住了一晚上,第二天连个招呼都不打就走吗?”。
可能是我良心未泯,我突然有种为这家人做点什么再走的想法。
出门时,我跟银儿带了不少的钱,为的是要在京都潇潇洒洒的走一遭,她建议我留点钱给这家人,我拒绝了,这样显得我太没有诚意了。更何况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授之鱼不如授之以渔,我还是亲自动手做点什么比较有诚意。
于是我从他们家厨房搞了点油,又弄了两个土豆,在他们家后院架起了油锅,把他们家打鸣的公鸡给做成炸鸡了。
我跟银儿吃了一半,剩下的用白菜叶垫着,配上炸的金黄的土豆条,放在他们的餐桌上了。
“夫人,您这么干,是不是有点缺德啊?”
“你懂什么,小丫头,把本夫人的挖耳勺拿来。”
虽然我上辈子是学医的,但金属的质地大概了解,金子这玩意,纯度越高质地越软,我怕掏疼了耳朵,所以挖耳勺是纯金的。
我把挖耳勺跟炸鸡放在了一块,把土豆条用筷子桶摆好,还把他们昨晚剩下的馒头切成两半,放在一边,能领悟到多少,就看这家主人的悟性了。
“夫人,咱们这就走了?”
“走吧,走吧,日后就见分晓了……”
而果然,只有日后才能见分晓。
后来据传说,这家人回来后只是觉得炸鸡薯条很好吃,并没有做什么别的事情,只是偶尔还自己做着吃吃看。
直到有一天,这家的那位大嫂子跟隔壁邻居王某,趁着家里人都不在时,研究一些深奥且又接地气的生理和情感问题,在疾风骤雨雨露逢春的间歇,大嫂子对王某人说起了这件事,还给他看了金挖耳勺,王某人大受启发,于是又是议论暴雨疾风,然后一向游手好闲的他毅然偷了金挖耳勺,卖钱开了个饭馆,主打炸鸡薯条,结果大火,身家千万,据说连锁店都开到外国去了。
果然,有些事,只有日后才能明白,所以隔壁老王给他的饭馆取名为“啃大鸡”。
当然这是后话,只是我扯了个淡而已。
我带着银儿,望着从乡间回城里的路,顿觉前途迷茫,就是回家也不知道北在哪了。
银儿嘟起小嘴,哆哆嗦嗦,她的身体素质虽比我好些,但是她没有遭过我上辈子那些罪啊!在魏府舒服惯了的银儿现在觉得很不舒服。
而她不舒服,正是我想要的结果,无论什么时代,竞争都是激烈的,就算魏府这深宅大院,丫鬟也都要分三六九等,大夫人在遇到我之前混得未必就比丫鬟好上多少。想在魏府生存下去,智商是很重要的,银儿这家伙不是没有智商,悟性也还不错,但是她还是太女敕太羞涩,始终没有办法把自己的节操和下限丢得干干净净,也许经历这一番苦处之后,她会有一次真正的蜕变吧。
把银儿培养出来,然后我把她送进魏仁义的被窝,自己躲在门外收钱……实在是太邪恶了,这样是不好的,还是先不要想了。
“银儿,现在知道赚钱不易,生存之苦,民生艰难了吧?”
“知道了,要不是夫人您昨天没忍住,非得当街调戏我,咱们也尝不到这生存之苦不是?”
“银儿你信不信我今天不光敢当街调戏你,还敢当街吻你?”
“夫人我错了……”
虽然从头到尾银儿似乎都没犯什么错,不过既然她知错了,那就还是好同志嘛。
而干巴巴的忆苦,不是我沈小雀的风格,再说两个粉女敕粉女敕的妹纸,苦哈哈的徒步到村里找罪遭,这不符合客观规律啊!
所以,该思甜了啊!
于是我雇了辆黄牛车,把我和银儿又拉回了城里。
回到闹市之后,还有不少人对我们指指点点,看来他们还没忘记我们,果然俊女美女在群众心里印象存留的时间就是长。
经历了昨天的事之后,我的下限又深沉了许多,也不去管他们看我什么眼神了,带着银儿就直奔饭馆儿而去。
早上吃的不整只的鸡,哪里填补得了我跟银儿横穿苞米地、留宿小山村、共枕大火炕、小妞搂小妞……咳咳,哪里填补得了我们出门在外,吃了这么多苦之后,那空虚的胃呢。
我没有去整个京都最高档的酒楼一嘴楼,我跟银儿目前的状态也不适合吃那些精致的食物。
我们去的是各种海鲜各种生猛各种肉之烧烤城。
老板很热情:
“公子来点啥?”
我也很客气:
“除了公子之外,能不能吃的都给我弄上来!”
于是,我们狠狠地思了一把甜!
“唔!公子,这个好好吃!”
“吧唧吧唧,银儿,你吃这个东瀛和牛,绝对是你想不到的味道!”
“好吃好吃,公子,咱们以前怎么总去一嘴楼呢,这里比一嘴楼好吃多了嘛,下次来这好不好!”
“傻银儿,咱们到市场批发食材回家自己烤好不好!”
急赤白脸地吃了一顿,算是吃好了,花了五十两银子,我连眼睛都不眨一下就结了帐,飘然而去了。
银儿抚着圆滚滚的小肚皮,笑道:
“嘿嘿,跟着公子混,真好,不管到哪都能吃香喝辣的!”
这小丫头,昨天晚上睡火炕喝糊糊的时候还哭诉自己可怜呢,才吃了一顿好的就又笑了,还真是记吃不记打。
“银儿,你可知道咱们刚才吃的那一顿饭,够咱们昨晚借宿的那户人家生活多久?”
“夫人,银儿也是在外面生活过的,五十两银子,应该够他们正常生活一年吧。”
“所以,银儿有没有一种要珍惜现在幸福生活的感觉?”
“夫人!我懂,就是您昨天说的,一想到他们那么穷,我们那么爽,心里就窃喜,感慨有钱真好,对吧?银儿理解这种感觉,要珍惜幸福生活啊!”
我欣慰的点了点头,这孩子果然彻底被我带坏了。
吃过饭,我又带着银儿到绸缎庄去,买了几匹丝绸,又去裁了几件衣裳。经过了昨天的事之后,我想起了很多,心态也有了一些改变,既然老天让我穿越了,而且变成有钱人,那我就要珍惜这个机会,让自己和身边的人都过得很好!
只有这样,才不枉费被我多割了几厘米的臭吊丝。
“银儿,今儿个目标三百两,花不完不回家,走着!”
“公子英明!”
在我们走出绸缎庄时,我眼睛的余光隐约看到后面有个人在跟着我们,这人我没看清,因为我眼神不好,他之所以跟着我们,估计是看我们男的(我女扮男装)俊,女的靓,心生仰慕之情吧。
关键是,这男的肌肉真好!
本書首发于看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