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仁义永远都是那个魏仁义,高大、英俊、邪魅、娟狂,明明是个太监偏生孩带着那么一点霸道……而最难能可贵的是,这个男人是玩不坏打不倒的,无论他在外面受了什么我们所无法想象的打击,只要回家睡上一晚,第二天保准恢复原状。
然而前提是,他这一晚,必须得跟我们三位夫人的其中一个同房而睡。老实说,我其实怀疑过魏仁义是不是练过什么采阴补阳的功夫,虽然他跟我们同房同床但是什么也不做,但他保准没有什么别的练功方法呢,比如……像孩子一样吃女乃。
“还不醒吗,昨晚被吃得够呛呢……”
清晨,我悠悠转醒过来。对于我这样的懒虫来说,每一次的睡眠,都像是持续几百年的昏迷,再睁眼,昨夜繁华尽落,恍如隔世……可一醒来,我就发现我还躺在魏仁义的怀里,他依然抱着我,而且我的嘴一直贴在他胸前,嘴里含着那个东西,温温暖暖。
也不知是因为魏仁义的怀抱睡起来又舒服又踏实,还带有自动报时起床的功能,还是因为我沈小雀本质上并不是个爱睡懒觉的人,只有在跟魏仁义在一起的时候,我早起的优秀品质才会熠熠生辉。反正我今天是起得早了,而且比魏仁义还要早。
此时的天还蒙蒙亮呢,而我也不是矫情的人,没有给房间安窗帘的习惯,所以清晨微弱的白光照在了我的床上,让我能够朦胧的看到魏仁义那张朦胧的脸。
他的睫毛很长,但又无比的自然,好像人类的睫毛天生就应该这么长,他脸上的皮肤光滑细腻,可以说根本就看不到毛孔的痕迹,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他是个太监的原因,他的颧骨轮廓并不明显,这让他的脸具有着中性美的特点。至于唇红齿白,肌肤如锦缎一般,那更是不用说了,魏仁义简直就是天下第一大美人。
“说来,你常年在宫里伺候皇上,也不知皇上他能不能抵御得住你的魅力呢,不会被你掰弯了吧……”但是想想皇上有后宫佳丽三千,精力应该有限,估计无暇对魏仁义下手,虽然魏仁义十分具有这种小受的气质。
“能跟一个像你这么美的男人睡在一张床上,更难能可贵的是你什么也不想干,无论是事情,还是我……这在上辈子,是无论如何都不敢想的啊……”
我喃喃自语着。
我沈小雀不是伤春悲秋的人,更不会多愁善感,几声抽泣、几声凄厉,又能值多少两雪花纹银呢?还不如把用来感慨的时间用来多挣点钱更实际,这是上辈子实际的嘎子市第二男科医院教给我现实的道理。可是在魏仁义怀里,在这个我什么都不用做,依然可以让我锦衣玉食的男人怀里,我突然发现我好像也没有以前那么实际了,我开始有闲暇的时间去感慨这些事情了。
我疯狂了,或许,这便是我灭亡的开始吧。
而魏仁义这时候也醒了。
跟我不同,魏仁义是真真正正的勤快人,每天都早起,今天起得晚了些也是因为他昨晚的状态不佳,只是个例而已。魏仁义醒来之后,现实模模我的头,掐掐我的脸蛋,用他那檀香味十足的手指,刮了刮我的小鼻子,似是宠溺,也似一种习惯。
然后他便坐了起来,坐在床头,一如我认识他之后每个跟他一起度过的清晨。我不知道男人在清晨的时候是不是都喜欢坐在床头,是因为床头的位置视野开阔,可以完完整整的看到床上自己的女人,还是可以完完整整的看到昨夜战场,亦或是可以随时出溜下床溜之大吉,反正男人都是喜欢坐在床头的。
好在魏仁义并不吸烟。
他赤luo着上身,坐在床头,不过很快他就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了,于是他低下了头,看到了两颗红彤彤的樱桃……哦不对,是葡萄。葡萄酸酸的、痛痛的,还火辣辣的,一如之前我的葡萄一样。
魏仁义微微皱了皱眉,似乎有些不愿,不过帅哥终究是帅哥,即便在表达不满情绪的时候,也依然那是那么慢条斯理,好像在讲述一个风花雪月的段子。
“雀儿,这是你干的?”
我挑挑眉,挺了挺鼻子,用被子裹住自己玲珑的身子,理直气壮道:
“是啊,是我干的,你不是也干过吗!”
魏仁义还是讲理的,当下也不说话了,只是将衣服穿上,披着斗篷,推开房门走了出去。
在他推门走出去的那一瞬间,我能感觉到一股冷风灌进了我的屋子,甚至灌进了我温暖的,满是檀香味的被窝,于是我紧紧地裹住了被子,用力太大,背面被我拉出了褶皱,两只水鸭子也牢牢地抱在了一起。
“好熟悉的味道啊,这是……”
我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而透过魏仁义没有关严的门,我看到了外面的景象,顿时了然了味道的来源。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这是雪的味道,这恐怕就是初雪了,既是天朝今年的第一场雪,也是我沈小雀重生之后的第一场雪。
“若是有炸鸡和啤酒,想必也是极好的……”
虽然以我现在在魏府的地位,还有和洋人布朗的关系,搞出炸鸡和啤酒来吃也不是那么困难,但是有些事看起来很有味道,但却不需要去模仿,只要想想就够了。
我穿上了衣服,像个年三十的小肥猪一般,陪着魏仁义来到了院子里。虽然我很懒,很怕冷,也不喜欢雪,但是踩着初雪,陪着帅哥,一起感慨人生无常,这我还是不拒绝的。
因为这场初雪,整个魏府都被白色覆盖了,白色的房子,白色的地面,还有白色的……本来就是白色的帅哥美女的皮肤。魏仁义站在院子的中央,他还披着昨晚那顶大红披风,整个世界好像只有他是红色的,其余的一切都是纯洁的白色,唯有他傲然独立着。
“雀儿,你说……这地上的积雪,像些什么?”魏仁义突然淡淡的问我。
而我心里马上响起了无数个卧槽!
这是个典故啊,讲的是谢道蕴的事,姐们上过学,这典故我知道啊!
正确的答案应该是:未若柳絮因风起。
可是姐们我是一般人吗?显然不是啊!这么阳春白雪的东西,到了我的嘴里……就跟狗嘴里吐出象牙也差不多,所以我干脆就不按套路出牌了。在初雪、红衣、俊男、美女、大宅、花不完的钱这六美俱全的时刻,我沈小雀依然保持了我自己的风格。
“相公,我看这满地的白雪,就像无数的金银财宝啊!你看那是银子、那是珍珠,啊!阳光下那是金锭子……”
魏仁义捂住了自己的脸,似乎有些无奈,不过他又不好说什么,毕竟我家穷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他无法苛求一个穷怕了的女子跟他一样视金钱如粪土,也无法强迫一个视粪土如命的老婆跟他一样达到能赏雪的境界。这也是大部分男人娶到会过日子女人之后,都会有的无奈。
“大雪……扬沙啊……其实雀儿说得不错,这雪真的像金银财宝一样,从天上洋洋洒洒,飘到我的院子里,就像没来由一样……”魏仁义叹息一声,感慨道。
对此,我只想说,感慨个毛啊!别人家的老公教育女人都会说:你以为钱是大风刮来的啊!结果你却一本正经的告诉老婆,钱就像大风刮来的一样。难道你是要送我有钱花,随便花吗?
“雀儿,其实为夫今天之所以起得这么早,是要等一位客人的。”魏仁义的绝世容颜,就像这填满天地间的白雪一样苍白。
而就在这时,客人或许到了。
客人的来到,并非悄无声息,至少我听得到。我听到的并非是脚步声,而是叮当、叮当,很清脆的铃铛响声。
“只有纯银打造的铃铛,才会有如此清脆的响声,看来是他到了,这么多年……还从没迟到过呢。”魏仁义解释道。
我顿时了然,来的这位客人,脖子下面是拴着铃铛的。
魏仁义亲自迎了出去,这是很少见的,因为魏仁义很懒,他回到家里之后一般都是待在后院的女人堆里,很少去前院,就算是皇上派人来叫他回宫,他也很少这么积极的就跑出去迎接,似乎今天的客人来头不小。
而今天的客人来头的确不小。
大门嘎吱嘎吱的打开了,很少开得这么大。
被首先迎进门来的,并非客人,而是十辆西域汗血宝马拉的马车,马车上都是大大的箱子,箱子上还贴着封条。
在每一匹汗血宝马的脖子上,都挂着一只纯银打造的铃铛,马儿一走,银铃就清脆作响。
在十辆马车之后,是一个年轻人,看年岁似乎比魏仁义还要小上几岁。
他……很帅,跟魏仁义一样帅。
年轻人一身傲气,对十辆马车上的车夫说:
“把车上的东西卸了吧!”
于是车夫们就把车上的箱子,一只一只拆掉了封条,把箱子里的东西都倒在了白皑皑的雪地上。
箱子里是什么呢?是雪花纹银。
原来白雪里,是真的有银子的。
魏仁义没有去看那些被堆在白雪上的钱,他急匆匆上前一步,迎上那年轻人,关切道:
“正赶上初雪,路上冷了吧。”
年轻人摆摆手,并没有言语,只是示意自己无碍。
他也披着一顶大大的斗篷,只不过他的斗篷是黑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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