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刚才赶来时我便感觉到你所学功法很杂,既有道家的心法也有阴阳家的咒术,可这些却都不是占大头的,真不知道你是怎么修炼的。”
“不过我也不打算向你问这些功法的开路,我只想知道你的真实身份是什么?”鬼谷子并没有首先就将条件提出来,反而问起了肖扬的真实身份。
“我名扶阳,为秦国的公子,若鬼谷子前辈不相信大可亲自去验证。”肖扬微笑着说完了这番话,对于鬼谷子提出的这个疑问肖扬并没有做过多的掩饰,便将真实身份说了出来。
“秦国吗?算了,这些也不是这一个将要退隐之人该想的事。盖聂在十几年之后会有一场命劫,我希望到时候你能救他一命,这便是我想让你答应我的事。”
鬼谷子在知道肖扬的身份后也没有过于诧异,可能之前也已将肖扬的真实身份猜出了十之七八,对于肖扬不对自己隐瞒身份的这种做法也很满意,也就将自己真实的目的说了出来。
“鬼谷不是从来只会有一个人成为鬼谷子吗?既然盖聂会有命劫,那说不定就是卫庄做的,到时候我岂不是破了鬼谷的规矩了。”肖扬一听鬼谷子谈的是盖聂的事也提起了精神。
要知道在原剧里盖聂已经可以算是男三号了,在前面就连男二号项羽的戏份都没有他多,甚至可以说整个秦时明月的故事就是以盖聂救天明才引出来的,对于盖聂的事就连肖扬不想关心也得关心才行。
“要是真是他们两人相残最后才导致盖聂身亡的话,我也不会找你,这本来就是我们鬼谷的宗旨,可是他的命劫却并非是由卫庄所导致的。”
“我们鬼谷的人从来不会死于外人之手,一怒而诸猴俱,安居则天下息。”
“这才是我们纵横家,就算是败者也应该死在另一个人的手里,鬼谷的人在进入鬼谷的那一刻,他的生命便只能属于鬼谷,鬼谷的人只能死在另一个人的手中。”
“而我自己在三年以后也得退隐了,而且十几年以后盖聂也已成长了起来,而我在那时就算不死也恐怕救不了他,但你在那时候虽不说肯定能纵横江湖,可想找到与你抗衡的人估计也没有几个了。”
“只要你答应了这件事,我就答应让你学一些鬼谷的功法。”鬼谷子一五一十的将自己所求的事说了出来。
“好,我答应你。”肖扬也觉得整件事都变的有意思了起来。
难道最终盖聂是真的死在了天明的手里,难道真的是最后天明知道是盖聂杀了自己的父亲,才将盖聂杀死来报仇,可这也不对啊!
依天明的性格,就算知道盖聂是杀父仇人也不会立即去报仇的,要知道天明从小便没受过父爱,基本上已将盖聂当做自己的父亲了。
而且真要细算的话也不能说是盖聂将荆轲给杀死的,只能说是盖聂帮荆轲终结了生命,盖聂与荆轲一开始可是好朋友,而盖聂也不可能是一个为了金钱、地位而出卖朋友的人,那最后只会有一个结果了。
荆轲在事先并没有什么把握,于是就找盖聂商谈了一番,要是他刺杀秦王没有成功的话就让盖聂帮自己终结生命。
不过这终究是肖扬的猜测,肖扬还不能断定整件事就是这样的,肖扬还得亲自了解、了解才行,只有亲眼见到的才是真实的。
肖扬就在这鬼谷里呆了一年,这一年里肖扬不仅与卫庄与盖聂熟络起来,还亲自去了魏国王宫多次见了见魏国公主红莲,与魏国都城周边的地势,以备日后之需。
现在的魏国还未被姬无夜完全掌控,所以姬无夜也没有逼迫红莲公主嫁给他。虽然没有姬无夜给她带来的烦恼,可她依旧过得并不愉快,基本上就从没有出过魏王宫。
而魏王也不喜欢自己的这个女儿,再加上她的母亲也早已病故,可以说她每天在宫殿里都过得很孤独,而肖扬则完全代替了卫庄,应该说比卫庄做的更好了。
鬼谷子的名声可谓是声名远播了,魏王总会来鬼谷希望鬼谷子能帮他,可这任鬼谷子却并不想参与各国之间的事。
而且鬼谷子虽不似道家与阴阳家那般通晓星象之术,可鬼谷好歹也猎及到了这些学说,阴阳家与道家能在几年前便知晓秦国要一统天下。
一个迅速来到秦国投靠,一个立马封闭山门不让弟子随意下山出宗,而鬼谷子怎么可能到现在都看不出一些端倪,他应该也知道大势已去,所以才并没有帮助魏王。
可也碍于情面,别人一国之君亲自来了你鬼谷这么多次,你也不能就这样视而不见吧!
没办法鬼谷子只能去了一趟魏王宫,提出了几条建议便又回来了,而这一次的魏宫之行正好也把肖扬三人也带了过去。
肖扬一听鬼谷子要将他们三人带进魏王宫,一下就知道卫庄要与红莲见面了,不过还好的是剧情会有其推动力,肖扬只用在这场宴会上一直跟着卫庄便可以了,卫庄自然会带着肖扬去见红莲。
之后肖扬与卫庄果然见到了红莲,本来肖扬打算是将卫庄给支走的,不知是因剧情的影响,还是其它的什么原因肖扬失败了。
没有办法肖扬只有做第二手打算,只要在红莲的印象里自己比卫庄深刻就可以了,而肖扬的事先做的准备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了,现在红莲顶多比自己大两岁从未有出过宫。
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除了每天所见的宫女、侍卫以外也从未见过其它的人,而她自己也因体质原因吸引蛇类而导致被魏王所不喜。
所以这个时候不论是谁来到了她的面前都会使她烙记下来,这也是原剧之中为什么卫庄是那么一个不解风情之人,也会得到红莲真心的主要原因。
肖扬这次还特意在集市之上,买了一些适合与这个年龄女孩喜欢的玩具,与一些精美的饰品。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