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城市与乡间的贫富差距快速扩大,扩大,扩大,大成了几何倍的增长。
在时代腾飞的国际之城港岛之外,底下还紧跟着一线,二线,三线,四线城市,时代渐渐繁华迷乱,然而赫连尹居住了四年的云江,却还沉眠在大山深处,那是一个交通闭塞,贫穷落后的小山村,他们几人到达县城后,还需依靠一种叫山轮车的工具进入山道,山轮车由黄包车演变而来,科技时代,人们抛却了人力拉行,改成了自行车或者摩托车,没见过如此阵仗的元熙肩上的旅行包滑落在地,张大嘴巴,“这……”
“怎么了?”赫连胤罩着帽子问他,其实只要出了繁华的城市,他就无需在装扮了,因为这里的人大多猜不出是他,就算猜出了,也不会疯狂追星,因为在他们的理念里,就没有追星这一项想法,也许见小伙长得俊了点,那就多看几眼,但不会露出花痴的爱慕神情,更不会疯狂尖叫。
“我们这是来到贫民窟了吧?”元熙吞了吞口水,眼前的市集小摊上,压根就没几个年轻的女孩,就算有,也是黝黑清瘦,人们皆穿着灰扑扑的旧衣裳,女的脸色蜡黄黯淡,男的瘦骨如柴,让人看得心中一阵发紧。
赫连尹蹲在地上挑水果,不忘抬头对几人说:“想要什么吃的就赶紧去买,山上什么东西都没有,没有西餐厅,没有咖啡厅,没有披萨店,没有快餐店,也没有衣服店,超市,就连小卖铺也没有噢。”
几人闻言瞪眼,江辰希就不明白了,“既然这里条件这么差,我们为什么还要来这里旅游……”
他话还没说话就被赫连胤踹了一脚,赫连胤居高临下看他,冷傲睥睨,“你废话怎么多啊?让你去买就去买,不然饿肚子了哭死你。”
这动作惹笑了两个女孩,也惹笑了围观陌生人的一群大叔大妈们,他们常年生活在破落的小县城里,何时见过长得这么高大漂亮的男孩啊?这几个外来客,皆穿着他们这里见都没见过的帅气衣裳,个子高挑,透着只有电视中才能见到的优雅贵气。
“行了,你别打他了,快去买吧,这里只有一个小卖部,就在转角的街口,你们去看看有什么吃的就都带点吧,那里出来一趟不容易,我再去买点蔬菜和肉,对了,千万不要买重的东西。”赫连尹提醒他们,慢慢站起身,把手中袋子递给老板称斤,这里也没什么水果可以挑,只有苹果和橘子,所以她就只能多买一些。
“为什么啊?”元熙不明白。
赫连尹拍他的肩膀,抿唇,“别问那么多了,快去买吧,现在都已经中午十二点了,等下上山要需要5个多小时呢,在不快点搞定,山中夜里可是有野猪和狍子的呀。”
元熙瞪大咕噜噜的眼睛,精光微闪,“小尹妹妹,你这说的是真的吗?”。
“自然是真的。”
元熙坏坏一笑,扬眉,“那我们到时候可以去打猎啊。”
“你想得美啊,没那身功夫,你敢去打猎,你野心不小啊。”赫连尹笑容温柔,这丫的,说风就是风,说雨就是雨,想得太天真了。
“那你们那里没人去打猎的吗?”。
“没人敢去的,平凡百姓,讲究的都是平平淡淡,平平安安,哪个没长眼睛的敢去犯那庞大野野兽?要长刀没长刀,要猎枪没猎枪,是嫌自己命太长了是吗?”。
元熙吃惊,“你们连猎枪都没有?”
“那你弄一把来给我看看?”
“你早说啊,要是知道能打猎,我肯定从部队那边弄几把枪过来。”
赫连尹摇头,笑话他的天真,“带枪你想上飞机?很傻很天真?”
“大不了坐车。”元熙努嘴。
“坐车要36个小时,行呀,你丫既然说为了打猎可以坐36小时的车,那回头等我们回港岛后,你去弄两把枪来,我陪你在来云江一趟吧,到时候我坐飞机,你坐车哈。”赫连尹调侃他。眼珠明净。
元熙一懵。
所有人都笑了。
韩洛宵勾住元熙的肩膀,笑容戏谑,“你丫的就别贫了,别说36小时,以你这性格,我看你坐8小时车就该埋怨天,埋怨地了。”
众人再次爆笑。
赫连尹看了看右腕上的手表,笑着说:“好了,既然我们这里有六个人,那就分配行动吧,不然杵在一块也是挡路,元熙你跟江辰希一组,负责去小卖部里买干货,比如方便面,糖果饼干,记得不要买重的,比如饮料,千万别带,还有,糖果要多买一点,我有用。”
“好。”江辰希应道,不理会一旁叽叽喳喳的元熙,拖了他的领子就走。
元熙手脚并用,手舞足蹈地挣扎着。
远远的,赫连尹似笑非笑地追去一句,“元熙你就从了他吧,别反抗了,体力留着,等下还要爬山呢。”
赫连胤哈哈大笑,对她竖起大拇指,“果然有哥的风范,够毒舌。”
赫连尹微微一笑,扭身对任夏瑾和韩洛宵说:“你们两一组,你们负责去买生活用品,山上没有洗发水和洗衣粉,你们都买点吧,但是不要买大瓶的,太重的拿不了,还有,在买点纸巾,再帮我买50块肥皂吧。”
任夏瑾诧异,“小尹,你要那么多肥皂干嘛?”
“你别管,帮我买来就是了,我有用。”
“好吧。”
韩洛宵和任夏瑾相携着进了生活用品店。
赫连尹和赫连胤则仍然停留在集市上,赫连尹买完了水果,又开始买肉了,她拣了几条排骨,又拣了不少瘦肉块,赫连胤不解地看着她,眸光深邃,“你怎么买那么多肉?你不会告诉我,山上连肉都没有吧?”
“那到不是,山民家里都有养家禽和猪牛的,到时候想吃,可以向他们购买,我买这么多肉,是因为晚上我要去借住,这些东西有一部分是要给借住的人家的,另一部分的食物,我想晚上做一餐好的,再想邀请几个朋友过来做客。”
“是你儿时的玩伴?”他的声音轻轻的,分为悦耳。
“8岁认识的,现在也应该16岁了吧。”
“不会在山里上学吧?”
“怎么可能,山里只有小学,初中和高中都是要来县城念的,就是那里,我初中就去在那里念书的。”赫连尹手指一扬,赫连胤循着她的视线望过去,就看见了一座五层楼高的老旧初中,墙基内的老魁树都秃了,歪歪地斜靠在爬满青苔的灰墙上,就像一个即将迟暮的老人。
赫连胤微微愕然,“那就是初中?”
比起港岛的初中,差了简直不止一个级别。
“是的,没有投射仪,没有音响,没有暖气,没有空调,没有饮水机,什么都没有,所以我刚去港岛的那会,真的很不习惯,有种电视中平民闯入皇宫的感觉,所有的繁华和时尚,我都感到不习惯,还有英语,在港岛,几乎家庭条件好的,都会先学英语,但对我来说,这门课就像在听别人讲方言一样,脑袋一片空白,根本就不明白老师讲了什么。”赫连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中有淡淡的笑意,所有曾让人感到痛苦的事情,最终都让人笑着说出来。
赫连胤没说什么。
午时的阳光正好,斜照在她的面容上,折射出金色,温暖的,美丽的光芒。
他望着她,狭长的凤眸渐渐变成了出神的墨黑色。
购买物品前,赫连尹明明已经交代了不能买重的东西,但元熙还是忍受不住饮料的诱惑,他买完零食泡面后,还私自背了一大瓶雪碧在背上,这时候,健力宝饮料消失了,雪碧出现了,女乃茶国际化了,变成了统一女乃茶。
赫连尹摇了摇头,却没说什么,等下让元熙自己去体会远山之行吧。
几人把东西分配好,背在自己背上,赫连胤想帮赫连尹多分担一下,她拦住了他的手,笑容明媚,“不用,以我的体制来说,这点重量不算什么。”
她总是这样不解风情。
好在他已经了解了她的性格,见她坚持,也没说什么。
韩洛宵主动帮任夏瑾分担一些肥皂,两人倒是听话,没买多余的重的东西。
一个小时后。
他们从山轮车上下来,背后皆背着沉甸甸的旅行包,元熙额外还抱着一瓶大雪碧,一下山轮车,看见眼前延绵千里的黄土山坡,眼珠差点月兑眶,“这怎么回事?难道是要让我走上去?”
这话是问赫连尹的。
赫连尹眉眼似笑非笑,“是的。”
“走多久?”
“四个小时吧。”
“什么?!”元熙震惊了,“去云江还要四个小时?还是徒步?”
“是的,这里是山下,我们走四个小时就能到达山脚,云江就在山脚,然后还可以往上走,这趟旅游,我就是想带你们登上海拔7000米外的高山,让你们净化一下心灵。”
身后哀嚎声声一片,江辰希痛苦地抱住脑袋,“小尹妹妹,你怎么可以这样?虽然我们挺喜欢爬山的,但是爬7000米,这简直是要人命啊?”
“我一个女孩子都能爬,你不能爬吗?”。
“能是能,可是七千米啊,不是闹着玩的啊。”
“哈哈,你不用这么害怕,今天爬到山脚下就可以了,至于在往上的海拔,你想爬就爬,不想爬就留在家里休息就可以了。”说完,赫连尹背着包走在前头,“好了,我们快进山吧,记得两人两人挨在一起,互相照应,别离得太远了,就按照刚才的分组,记得照顾好同伴,好了,我们出发吧。”
赫连胤无声地走在赫连尹后面,笑容温柔美丽。
等与后面几人走出一段距离,他才快走两步与她肩并着肩,黄土高坡外是悬崖美景,山脉曲曲折折,与葱郁的树海缠绕在一块,高原辽阔。
赫连胤默默地望了一会,心情开阔。
“你刚才说的话不是真的吧?你真打算去爬7000米啊?”微风中,少年的声音低迷悦耳。
“当然是真的啦,难得回来一趟,不爬完整个山脉,怎么行呢?你看,那一片是茶树园,我以前总去哪里摘茶叶,到时候也可以带你们去逛逛。”
“好啊。”赫连胤眼珠明亮,“不过我们走那么快,他们会不会跟不上?”
“不会,通往山上的路只有这么一条,他们丢不了。”
“那就好。”
赫连尹点头,笑容湛然,“对了,忘了问你们了,你们有高原反应吗?如果有,就不能去见识从海拔7000米以上俯瞰世界的感觉了。”
“这个我倒不清楚,我们也没试过。”
“没爬过这么高的山?”她眼中蜷着笑意。
“没有,小尹,你把行李包给我吧,我帮你背着,你左手受伤了,不要给它太重的压力。”
她避开他伸过来的手,笑着说:“不用,背东西跟手没关系,我体制很好,可以背着走。”
他追过来,伸手去扒她的书包带子,“拿过来吧,我一个爷们跟一个女的出门,还让你背这么重的东西,这像话吗?”。
“真不用啦。”赫连尹左躲右闪,笑意盈盈。
“快拿来!”
一只带着护指的手扯住她背后的带子。
赫连尹一愣。
人已经在他怀里了。
闻着他身上的清香,她忽然觉得自己的脸颊有些滚烫和晕眩。
赫连胤微挑着眉。
惑人的凤眼似笑非笑。
“叫你乱跑。”手指一凝力,赫连尹背上的旅行包就被他扒了下来,他优雅地拿在手里,眼珠迷人。
赫连尹皱眉,“真不用,我已经习惯了这种锻炼了,跑上去都不带喘的。”
“谁信你啊?”他的笑容如绯红的罂粟花,“就没见过哪个女人像你这么不解风情的,让男人适当的表现一下不行吗?哪个男人要没你优秀,跟你在一起,还不得自惭形秽死了啊。”
“那你会吗?”。赫连尹问他,笑着离开了他的怀抱,没了沉重的旅行包,她的步伐特别轻快,矫健如飞,站立在一块花岗石上,白衣若雪,意态卓然。
赫连胤眼珠一动不动地看着她。
一下子就失神了。
“果然练武的人就是不一样啊。”赫连胤怀抱着她的旅行包,忍不住打趣她。
她微微一笑,眼珠乌黑,“承让了。”
“一夸你就得意忘形,这可怎么是好?”
“所以你后悔夸我了?”她斜着眼,眼瞳含笑。
“哪能啊?天天夸你都不过分。”
赫连尹莞尔,“那你可以回答我刚才的问题,跟我在一起,你会自惭形秽吗?”。
赫连胤沉思片刻,眼神暗烈,“以前会,现在嘛,就还好了,自从发现自己会弹唱填词后,我才觉得,也许每个人擅长的领域不同吧,虽然我功课不如你,但好在音乐方面有点心得,人嘛,不需要样样精,不需要样样懂,能专攻于自己所长,追求于自己所爱,没什么大起大落,但不至于单调,有几个兄弟可以打打闹闹,有点未来可以期待,就很好了。”
“看来你对人生的要求还挺简单的。”
“心灵不专注的人,难于一心追求一件事,心灵不美好的人,无法带给别人欢乐,欲念多,野心大,也很可能被利益所侵蚀,如果世界上每个人的野心都这么大,都想着要做大人物,那这个世界一定很黑暗。”他是一个写歌的人,可以历经很多险恶沧桑,但他一定要放好自己的心态,一旦被商业所熏陶,尝过了金钱的滋味,就很难在维持最原本的面貌了。
作为一个歌手,他渐渐被时代所包装,不再是以前那个穿着白衬衫黑毛衣就可以直接上台的美丽少年,随着名气无限扩大,公司对他的野心也越来越强盛,面对外界粉丝对时尚的追求,公司希望他可以变成百变的,随着潮流更换不同的造型,如果他真可以成为百变天王,那么以后他在所有人心中就会变成一个时代的标志,所以公司对他的外型越来越严格,90年流行回味无穷的抒情歌,他就以矜贵的王子形象出现,20年劲歌摇滚时代来临,他就被包装成妖娆的朋克形象,十年后的2010年,如果那时他还在歌坛,相信他会是奠定三代流行歌曲的音乐教父。
即将十八岁的他,已经是个被商业所腐蚀的歌手,观众喜欢什么,他就变成什么样,对于中伤他的争议和舆论,都需要沉默对应,压抑也不能胡乱发泄,那不是他赫连胤的本性,因为他本性不是一个玲珑八面的人,他是个嚣张的,不羁的,幼稚的,有情绪的人。所以太完美的人反而虚假,让人觉得有距离。人嘛,总需要有一两个缺点,才能让人觉得这人还是个人,不然这么仙这么优秀的人,到哪都让人自愧不如,还怎么交朋友啊?朋友一旦见了他回家就开始自卑,觉得自己活得一点意义都没有,应该去死了。
他不想成为一个太完美的人,因为只有机器人才那样。
所以在创作方面,他会尽可能的保留着自己心底深处那一分单纯和美好,毕竟他本身就活得单纯而美好。
“看不出你还有这样的思想。”这是赫连尹对他的评价,所以她才觉得哥哥那么美好,就像她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那样,他活着就是为了让人羡慕和宠爱的,人人都爱他,就像太阳行星一样光芒万丈,温暖耀眼。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本书,过程如何,思想如何,都由你自己一笔一划填进去的,所以思想决定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话我赞同。”赫连尹笑得眼底似星芒闪闪,“你带着身后的吉他,也是为了在这次的旅行中找灵感创作么?”
“音乐与人,灵魂合一。”
“你会一辈子都喜欢音乐吗?”。
“当然。”
“突然好想对你说一句话。”她俯视着他,微风从脸颊划过,翻飞了她鬓发,她眼珠明净,立在夕阳之下,恍如天地的光都被吸进那双眸子中,有着容纳万象的温柔和暖意,“我真的好喜欢你。”
赫连胤听见这话,差点跌了个跟头。
悠悠蓝天。
白云漂浮而过。
他笑得像个纯净的孩子。
而后。
他仰视着她,眼眸中那温柔,浓得可以溺死人,“你说什么?我听不到。”
“我好喜欢你。”她大声地说,眼神无限向往。
“听不到啦。”他大声地回应她。
赫连尹静默下来。
然后她弯下腰,将双手放在嘴边,朝着花岗石下的悬崖大声说道:“我喜欢你,好喜欢好喜欢,希望这一辈子,我都可以和你在一起,你说好吗?”。
超然的声音飘进连绵不断的山谷森林中,久久扩散,久久不散。
似乎山中的每一花,每一草,都听见了。
“好。”赫连胤说,眼珠突然微微有些湿润,怕被她看见,轻轻转了头,也学着她的样子朝着山谷大喊,“好,赫连尹,赫连胤说好,你听见了吗?”。
“赫连尹听见了,她说她觉得很幸福。”
“赫连胤也听见了,他说他比赫连尹感到幸福一百倍。”
赫连尹忍俊不禁,回头与他对望,笑容灿烂,“幼稚。”
“真心的。”
“你们等等我啊……”山的转角处传来了元熙虚弱的声音,他一脚架在山石上,毫无形象地低头喘息着,满头大汗,红唇齿白,“妈的,这什么鬼山道了,爬了两个小时了,都不见有任何人烟,这是要累死老子的节奏啊,还有前面那对,拜托你们秀恩秀可以顾着我们这些单身狗一点吗?我刚在离你们两百米远的地方都听到啦,腻死人了……”
“谁叫你要买雪碧啊,傻逼……”他身后的江辰希亦是气喘吁吁,擦着额头上的汗水,气都喘不匀了,“老子……也不行了,背着这一袋粮食走了2小时山路,光着牺牲的精神,就够来回趟长征了吧?”
“动作还挺快的嘛,阿宵他们两呢?跟上来了没?”赫连胤背着两书包一吉他问两人,神情一派淡漠,果然长期练舞弹唱的人就是不一样,肺活量不一般啊。
“不知道,回头一看,万里江山一片绿,毛都没有。”
“两人还没上来?”赫连尹问,神情担忧,韩洛宵的体力估计跟元熙和江辰希两人差不多,至于任夏瑾,她常年做家务活和打杂工,体力应该也不错的呀。
“没呢。”
赫连尹看了下手表,“那我们在这里等等他们吧,也顺便让你们两休息一下。”
元熙闻言,直接呈大字型躺在山道上,鼻尖全是泥土的味道,但他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他已经累成狗了,在乎有没有床,只在乎能趴上一趴。
江辰希见状,也倒在他身边,两人头靠着头,沐浴在温暖的夕阳中,看着山道旁星星点点的野花,还别说,真有一番滋味呢。
看来两人真是累坏了。
赫连尹这样想着,晚上一定要多做几个菜,犒劳一下他舍命陪君子爬山的勇敢精神。
夕阳西斜。
赫连尹和赫连胤坐在花岗石上,偶尔闲搭几句话,等着迟迟未归的任韩两人。
又等了一会,赫连尹有些坐不住了,想沿路找回去看看情况,赫连胤坚持让他去,两人商量不下,微风袭来,韩洛宵的身影渐渐出现在山头的转角处,高大的他背着灰头土脸的任夏瑾,看样子她是扭了脚,任夏瑾趴在他背上,肩上背了两个书包,脸色绯红,仿佛迎风招展的勺勺桃花,美丽烂漫。
躺在地上的元熙见状,忍不住半眯着眼睛吹口哨,“哇喔,好甜蜜呀。”
赫连胤也是有几分诧异。
而赫连尹早就走了过来,弯身检查了下任夏瑾的腿,任夏瑾低头不语,又羞又赧,半响,赫连尹对她不怀好意地微笑,“没什么大碍,就是月兑臼了,接回去就没事了。”
“你会接吗?”。韩洛宵低声问她,那关怀的模样,早泄露了他的心事。
赫连尹摇头,“会,但我的手没力气,接不上,等上了山我叫木大叔帮小瑾接吧。”
“那就好。”韩洛宵呼出一口气,并没有打算把任夏瑾从背上放下来,反而抱紧了她,笑着说:“那就由我来背着她吧,你们快走吧,天快黑了,这还要走两个小时的山路呢,要是晚了,野兽就出来了。”
元熙和江辰希‘嗖地’一声从地上爬了起来,脸色担忧,“那我们快走啊,老子也不想葬身兽月复啊。”
所有人捧月复大笑。
在历经2个小时之后,他们终于抵达了赫连尹父亲过世的地方,云江。
这里的房子都是木造的,老旧朴素,沿街的路人都诧异而好奇地看着他们,赫连尹挥手向坐在路边一个90岁高龄的老女乃女乃打招呼,“任女乃女乃,你好啊。”
这个村子的人都姓任。
他们都穿着颜色缤纷的瑶服。
连90岁的任女乃女乃也是如此,她头顶晶莹闪闪的银饰族帽,瘦小的身子板裹着黑红相间的瑶服,裙子底下缀着许多许多的流苏,远远看着,有一种别样的慈祥和健朗。
一脸皱纹的她连眼睛都快找不到了,但她还认得赫连尹,看着她,任女乃女乃有些诧异,也有些激动,“你是……尹丫头?”
她不太敢肯定,四年了,自从颂官死后,他们已经有四年没见过这个聪明的女孩了,村里听说她被一户大人家收养了,也挺可怜她。在任女乃女乃的观念里,大人家就是跟村里的村长家差不多,房子比他们整洁一点,衣服比他们崭新一点,也能多读些书,她绝对不会想到,四年前离开的颂尹变成了今日的模样,她穿着木女乃女乃一辈子都没见过的鲜亮羽绒服,裹着在她们眼里就像一块破布的牛仔裤,还有一双喷漆帆布鞋,这样的打扮在港岛在平常不过,但到了这里,就成了奇装异服。
所有村里的人都渐渐聚在入村的通道口外,虽然这些年也有村里的人离开了破落的村庄,光鲜亮丽回来,但那所谓的光鲜亮丽,只是衣着见整洁,他们都没见过这样美丽的少年少女,村里边的男孩们,就算全部聚到一块,也找不出一两个身高上180的,而眼前来的这四个男孩,身高都在185以上,对村民来说,帅气张扬的他们惊为天人。
“是我,女乃女乃,我回来看你们了。”赫连尹慢慢走过去,握住她枯槁的手,眼眶发红,“还真见到你,真的太好了。”
任女乃女乃今年已经98岁了,是怎样的幸运,她还能见到她,真真是太好了。
“嗯,回来就好。”任女乃女乃的手被赫连尹握着,想起了离家去打工的儿子,热泪盈眶,“回来了就好。”
“女乃女乃,你是不是想任哥哥了呀?”
任女乃女乃用力点头,眼中的泪花闪闪烁烁,声音哽咽,“两年没见到那个娃咯。”
“没事呢女乃女乃,还有几天就春节了,今年我们在山里陪你过,相信任哥哥他也一定会回来的,到时候还会有篝火晚会呢女乃女乃,一定很热闹很多人,你开心吗?还有女乃女乃,我也有哥哥了呢,我来给你介绍,女乃女乃,这是我哥哥,他叫赫连胤,与我同名,我现在也改了姓氏了,我姓赫连,叫赫连尹。”赫连尹说得很大声,因为任女乃女乃是耳背,赫连尹必须说得很大声她才听得见,于是乎,所有山民也都听见了赫连尹的话,微微弯了眼。
是啊,马上要春节了,可以合家团聚了呢。
赫连胤听见赫连尹的话,取下脸上的墨镜蹲子,任女乃女乃的眼睛不是很好了,看不清赫连胤的容貌,只觉得他很白,很高,给人的感觉应该是个俊小伙,任女乃女乃拍了拍赫连胤洁白的手指,和蔼而笑,“孩子,你是阿尹的哥哥吗?”。
“我是。”他轻声说,声音低迷悦耳。
任女乃女乃心神荡漾,“孩子,你的声音真好听。”
“对啊,因为我就是歌手。”
任女乃女乃没有看见,从他的墨镜拿下来的那一刻,身后山民们的呼吸声都被夺走了,他们皆失神地看着他。赫连胤的美丽是极其影响力的,就像可以摧毁一切的龙卷风,只要出现在哪里,哪里就是风暴中心,美得足以令人窒息。
其他三个男孩也长得不错,都是超级吸引眼球的强力磁铁,任夏瑾也很漂亮,相比之下,反而是带着眼镜的赫连尹略带失色,除了聪明从容外,她好像呆板了一些,没有美得两人心跳加快的感觉。
“歌手是什么啊?”任女乃女乃疑惑。
“歌手啊……”赫连胤搜索了下脑中的词汇,笑着说:“就是一种唱歌的职业,我就是专门给人唱歌的。”
“就像老任那样?”
赫连尹噗呲一笑。
赫连胤觉得这话有点怪异,扭头问赫连尹,“小尹,老任是谁啊?”
赫连尹憋着笑,眼珠含笑,“老任啊,就是我们这山坡上放牛的那老大叔,他每天都会在山坡上睡觉,吸水烟,偶有孩童们去闹他,他就会给孩子们唱歌,有时候也会教孩子们跳舞呢。”
赫连胤听完,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元熙在身后补刀,“女乃女乃,还是你说话牛啊,阿胤这万丈光芒的大明星,来到这成了个牛娃了。”
所有人哈哈大笑。
赫连胤也不在意,笑着说:“放牛娃就放牛娃吧,还没试过放牛的滋味呢,觉得应该不错。”
几人又笑。
韩洛宵背着任夏瑾走近了一些,压低声音说:“小尹,还是先赶紧找你口中说的任大叔给夏瑾接下脚吧。”
这么背下去,他的体力快不支了。
“噢对。”赫连尹一拍脑袋,差点忘了,她转过头问任女乃女乃,“女乃女乃,任柔姐姐他们现在还住在原来的地方吗?”。
“在呢,都在呢。”
“那我先去看看她,女乃女乃,晚上我再来找你,你可要等着我呀,好不好?”
“好。”
赫连尹拍了拍她的手,站起身,收回自己即将要决堤的泪水,望向熟悉的房屋,熟悉的山民们,她笑着一一打招呼,“任叔叔,任阿姨,任婶婶,任姑姑,任爷爷……”
这个村的人都姓任,也都是认识的,整个村子原本有600余人,但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只有小部分年轻人还留在山里头,所以这里也就只剩下200余人,属于非常困难落魄的小山村。
赫连胤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说不清心里头是什么滋味,眼前的山民几乎没有男性,更没有年轻的男性,可以说,这里就是一个留守部落,只有老人妇女孩童被留在这里,年轻的男人们,都外出打工了。
家人一年到头,也许只能见上一次,不管是身为子女,还是妻子,或者父母,都要因贫困忍受长年的分离,真的太苦太苦了。
赫连尹带着他们几人一路走,沿途上,她找到了任大叔的屋子,任大叔是村子里唯一的医生,他给任夏瑾接了脚,赫连尹感激他,送了一些肉和钱给他,任大叔怎么也不肯收,只拿了一小块肉,这里只有逢年过节才能吃上一点肉,任大叔嘴馋了。
赫连尹也不说什么了,等春节给他们家的孩子包红包就行了,她放了些肉和水果给任大叔,把他乐坏了。
几人继续前行,迈过了一条简陋的小石桥,来到一间木造的小屋子前,赫连尹深吸了一口气,对身后的几人说:“回来了,快把水果和肉拿出来,我们要去做客啦。”
赫连胤看得出她很紧张,连忙伸手帮她把她要的东西找出来,小尹终于要见到她小时候的玩伴了吧,赫连胤打从心底里为她感到高兴。
“任柔姐姐。”赫连尹整理了下自己的头发,笑着拍了拍那破旧的木门。
屋里的女孩正在给年迈的女乃女乃喂米汤。
她父母都外出打工了,只剩她一个人在家里照顾女乃女乃,一边劳作。
忽闻屋外的声音。
任柔手里的碗打翻了。
这是颂尹的声音。
不可能吧?
任柔仔细地听了一下,外头果然有人在唤自己的名字,她对自己的女乃女乃说:“女乃女乃你先休息一下,我出去看看。”
跑出屋外的任柔,满心的激动,她穿着黑红色的瑶服,跑过玉米棚,养猪圈,打开了那破旧的门。
屋外几个光鲜亮丽的人吓了一跳。
充当其冲的人便是赫连尹。
任柔瞪大眼睛,不可置信地捂住自己的嘴,“颂……小颂尹?”
“是我,任柔姐姐,我回来看你了。”赫连尹笑着抱住那个比自己低了半个头的女孩,任柔姐姐因为常年生活在远山,身子骨比一般女孩发育要慢,所以身高较矮,肤色也较黑,但她的眼睛很活很漂亮。
这一刻。
赫连胤终于明白当初赫连尹为什么会帮任夏瑾了,任柔姐姐的外形,正跟当年的任夏瑾一样,黝黑,清瘦,眼睛明亮漂亮。
这一刻。
赫连胤没有像年少的时候那样,排斥于这类的女孩子,因为他终于明白,有时候不是人愿意活得卑微丑陋,而是生活所迫,贫困所迫,就像任夏瑾,改变之后的她就是典型的丑小鸭蜕变成天鹅,妥妥的潜力股一支。
但是任柔姐姐是很难改变自己了,她过完年就19岁了,身高不可能在长了,长期营养不良的身子也很难胖了,肤色因为要日夜劳作也很难白回来了,而且她的年纪已经到了云江女子的适婚年龄,她的女乃女乃在这里,她是不可能抛下自己女乃女乃去别的地方生活的,所以很大的可能,她最后还是扎根在这里。
任柔看见比她小了2岁的赫连尹,过完年,这个丫头就17岁了,长成姑娘啦,她端详着她,鼻头发酸,哽咽道:“小颂尹,真的是你,我好想你啊。”
“我也是。”刚去港岛的时候,赫连尹不断想念的人就是任柔,两人年纪相仿,平时读书都是在一块,赫连尹跳级,而任柔姐姐晚上学了一年,所以两人读一样的年级,只是看任柔姐姐这样,估计已经辍学了,因为家中的女乃女乃需要人照顾,“姐姐,你还有上学吗?”。
“没有了,去年女乃女乃病重,所以我……”她似乎不愿再说下去,眼眶湿润。
赫连尹可以理解她,因为任柔姐姐和她一眼,成绩都很好,放弃学业,一定是因为迫不得已。她有千言万语在心里,但她知道现在不是倾诉的时候,身后几个人跟她走了4个小时的山道,此时已经晚上7点了,相信他们都饥肠辘辘了,也应该累坏了,她笑着说:“姐姐,这些事我晚上在跟你聊吧,姐姐,我们这次回来看你,顺便想问问能不能在你们家里住几天?”
过去她一直是住在任柔家里的,因为爸爸总是要忙,所以她就寄住在任柔家,任柔比她大,所以比较照顾她,对于过去那几年,赫连尹是非常感动的。
而且云江没有旅店,一般有人来这里旅游或者考察,都是主人山民的人间的,淳朴热情的山民一般不会拒绝,因为忠厚老实就是他们没美丽的面貌。
“好呀,只要你的朋友们不嫌弃我们家里小,就可以啦。”
“肯定不嫌弃,以前我住的那屋给他们四个男的睡,我和你跟小谨住在你的房间,你看怎么样?”
“妹妹都开口了,必须可以啊,你们快别再外面站着了,快进来,都饿了吧?我给你们做饭吧?”任柔招呼赫连尹身后几个人进屋。
赫连胤走在最后,经过赫连尹身边的时候,戏谑的笑意说:“原来你还有个姐姐啊。”
“对呀,就是任柔姐姐,她比你大,所以你也要叫她姐姐。”
“可是她比我矮很多耶。”赫连胤挑眉。
“这有什么关系呢,年纪大过你,本来辈分就比你大。”
“我觉得我还是叫她的名字吧。”
赫连尹想了下,“那好吧,我也不为难你了,怎么舒服怎么来吧。”
“必须的。”
任柔热情地把破旧的客厅收拾了一下,没有电视,没有沙发,没有茶几,只有一个石子砌起来的篝火炉,这边客厅都跟厨房连起来的,这个炉子就是用来炒菜了,几个高大的少年往那炉子旁一坐,面积不大的客厅一下子拥挤了不少,赫连尹把买来的礼物拿给任柔,剩下一部分的肥皂和圆珠笔是要送给山里小学的那些孩子的,还有糖,也是要给学校的。
而零食是给少年们自己留着的,他们吃惯了好东西,怕他们吃不了山上的粗茶淡饭,所以才让他们备着零食呢。
任柔看见赫连尹的礼物,死活不肯收,赫连尹按住她的手,“姐姐,你就收着吧,我们要在这里打扰很多天呢,带点粮食来是应该的,而且我打算要请山民们都吃顿饭,感谢一下这么多年他们对我的照顾呢,所以,姐姐你就不要推拒了。”
“可是你也买太多了吧。”
赫连尹笑容灿烂,“哼哼,要不是因为人少背不上来,我真想给你买更多的。”
“那怎么行,太破费了,你买的这些东西,都够我们家吃一年的了。”
“那你们吃得也太少了吧,这里才十几块肉啊,姐姐,先腌制着吧,没有冰箱,肉不能放太久,明晚做一顿好的请山民们吃饭吧。”
“好啊,那我就借小颂尹的光,借花献佛啦。”
“恩恩。”
做饭期间,赫连尹把几个少年也叫过来帮忙,几人分工合作,有的洗菜,有的切菜,有的淘米,有了些当年在东北游玩山间的味道,热热闹闹的,无线融洽,赫连尹看任夏瑾一晚上都有些出神,便悄声无息移到她身边,笑着问她,“都走神成这样了,还不快说说今天白天发生的事情。”
任夏瑾脸色羞红,“今天白天?发生什么事啦?”
“就是韩洛宵背着你那事啊。”
任夏瑾轻轻一笑,“就你精。”
“我这不是看你一脸很想要分享的幸福表情才想着要成全你嘛,好了说吧,我洗耳恭听呢。”
于是。
任夏瑾就把下午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下午两人分到一组一起购买生活用品的时候,两人都有些尴尬,所以除了必要的话之外,两人几乎不说话,当然,登山的时候也自然是如此,两人都沉默着,各走各的。
经过一段比较陡峭的山道时,韩洛宵已经走远了,任夏瑾心中一急,就迈开脚步追了上去,不料碎石子拌了她的脚,任夏瑾整个人从山道滑了下去,幸亏韩洛宵眼疾手快,及时拉住了她的手。
但她的脚还是不幸月兑臼了。
韩洛宵懊恼于自己的粗心大意,跟个女孩一起出行,还让她受伤了,当下就觉得愧疚了她,蹲子,想去查看任夏瑾的腿。
任夏瑾却避开了他的查看,独自忍受着疼痛,眼泪在眼眶里转来转去。
她不想在韩洛宵面前哭,但是她又忍不住那股子疼痛,所以转过了身子,面对着山石落泪,一颗颗晶莹的眼泪掉下来,不知道是因为月兑臼的疼痛,还是因为想起了自己对他的爱意,她心中委屈,酸涩,眼泪滚滚而下,洇湿了身旁星星点点的野花。
任夏瑾低着头伤心。
不知道什么时候,韩洛宵已经站起了身子。
身旁一片寂静,只有树枝上鸟儿婉转的鸣唱,远方风吹过枝叶的声音,仿佛天地间只剩她一个人,她跌坐在夕阳中,身影孤零零映在地面上。
难道韩洛宵扔下她一个人走了?
任夏瑾吓了一跳,抬头四顾。
刚一抬头。
朦胧的泪眼就对上了一双近在咫尺深沉的剪眸,看得她楞了一下。
韩洛宵就站在她头顶的位置,没有说话,深深地注视着她,笑道:“真是一个爱哭鬼。”
“我平时都不哭的。”
他的手落在她的发上,那一刻,她的泪像断了线的珍珠,噼里啪啦往下掉,他柔声说:“不要哭了,不然会不漂亮的。”
“本来就不漂亮。”
“谁说的?你在我眼里,就很漂亮……”韩洛宵话未说完,已经知道不妥,脸颊上顿时飞起两朵红云,不知道该说什么。
反倒是任夏瑾安静了下来。
她的眼泪一下子被止住了,抬头看他,“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那眼眸朦胧中氤氲着深邃的感情,韩洛宵怔了一怔,感觉自己的三魂七魄,都被那双美丽的眸子吸了进来,他笑着说:“你本来就很美。”
任夏瑾垂下头,默不作声。
“怎么了?你不开心了吗?”。他问得小心翼翼。
她摇头,“没有。”
只是幸福太突如其然,让她脑中有一种回不过神来的晕眩,她需要时间理清一下思绪。
那天韩洛宵一直背着她,任夏瑾不知道那是一种感觉,但总之,就是像做梦一样,幸福得太不真实的,不像是她和他之间会发生的事情,唯一的印象,就是韩洛宵温暖的手臂,一直背着她,一直达到云江。
“所以你们只聊了这几句话?”赫连尹吃惊。
“嗯。”
“他没有说别的话了吗?”。
“没有,就是聊了一些期末考的事情。”
“omg。”赫连尹拍额头,“都说爱情中的女生是白痴,这话果然不假,他一句追求的话都没有,你就甜蜜成这样了,没救了。”
“其实我也没想跟他有点什么的,如果他追求我,我反而会害怕。”任夏瑾神情黯淡,“你去过我家里的,知道我家里与他家里地位悬殊,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高中时代,能有这样美好的回忆已经不错了,因为我知道,就算我与他展开了恋爱,我们最终也无法在一起的。”
“你家里算什么呀?任柔姐姐这里我都住了四年了,理论上,我跟你也是一样的人,但我还不是一样跟哥哥在一起了。”
“你们不一样,你是被他们家收养了,理论上,你们是门当户对的。”
“小瑾,你这么说就完全错了,如果我跟哥哥只是兄妹,那我们确实是门当户对,但如果我以后嫁给了他,那么我跟你是一样的,我一样的落魄出生,如果没有去港岛,说不定我现在比你还差很多,说不定学都很难上呢,所以不要妄自菲薄自己,我可以,你一样可以,谁说现在恋爱就注定了你们的身份啊?说不定以后你奋斗几年,可以变成一个独单一面的女强人呢,我们还小,多得是机会改变自己的人生,只要敢于追求,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真的吗?”。
“当然还有假的?人生短短数十载,如果不能跟自己心心念念的人走到白头,而且为现实妥协,有机会追求却不追求,这才是对不起自己的一种表现,不到最后一刻,完事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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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柔客串啦,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名字有亲切感似的,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