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齐正平九年,仲夏。
北水支流分叉下的陆家庄西河岸,蝉鸣阵阵。
一群打着光身晒的乌漆抹黑的村童在水中任意打闹嬉戏,岸上树荫下纳凉的村人谈论着田地收入,指点着不远处津渡的来往行脚者。
陆鹿惬意的拿张荷叶盖在脸上,躺在河边一块光滑石上,正好一树葱茏的大树帮她遮盖大部分烈阳,剩洒点点光斑漏枝而下。
听蝉声欢唱,孩童嬉闹,牛哞远扬,她觉得自己在升元三年那场遭遇只是一场恶梦,真实的恶梦而已。
是的,她跳井的刹那,天狗吞日,天有异象,然后她再次睁眼,却是一个瘦小的十四岁女娃。
如果只是这样,她也不会那么纠结忐忑。
更诡异的是她的身体同时还进驻了另一道灵魂,来自未知世界的灵魂,渐渐懦弱的原属陆鹿的部分=.==被对方一点点侵占。
她同时有两种记忆。
竟记得有关陆鹿的部分,也记得有关一个叫程竹的记忆。
“小姐,小姐!”清脆尖嗓子在叫唤她。
陆鹿还是一动不动,她晓这是服侍丫头春草的声音,只比她小一岁,可是却像小大人似的,盯的她很紧。
“小姐,你又跑出来庄子了?”春草寻了过来,苦笑不得拿开盖脸的荷叶。
陆鹿眯了眯眼,慢吞吞坐起,不在意道:“哪有什么关系?外头凉快多了。”
“可你是陆家大小姐呀!你看你……”春草一瞥之下。
好嘛,大小姐还把裤管撸起,露出细白的脚踝,吓的手忙脚乱帮她抻平。
“小姐呀,衣衫不整要被人指指点点的,这要传回益城让老爷知道,奴婢活不成了。”
竟然是陆鹿又是程竹的大小姐随意拍拍春草的细肩,安慰:“没事的。这里没人我才敢卷起裤脚的。”
“小姐……”春草扁扁嘴。
“这乡下庄子哪有城里那些个讲究。”陆鹿站起来拍拍**穿上鞋道:“回吧。”
春草摇头叹气。
瞧自家小姐这副衣着,不像小子也像姑娘家的,这要让益城老爷太太知道,非扒了她们这些服侍的人皮不可。
“小姐……”春草快哭了。
“打住。”陆鹿赶紧抬手。
虽穿到这里一个月都不到,可是她算看明白了,只要春草露出这副神情,那就又要展开长篇大论。比她的跟在身边的卫妈妈还唠叨。
前世,她独立惯了,不爱哭也不喜欢看女人动不动哭哭啼啼。
光哭能解决问题吗?
“夏纹呢?”
“她,去那头寻你了。”春草听闻她提及另一个贴身丫环,便指指相反方向。
“哦。去叫她回家吧。”
“小姐,那你……”
陆鹿递她个放心笑容:“我慢慢走回去,你们快点追上。”
这样安排似乎不妥当,春草心里犹疑,却见大小姐已经大步走开,不得不追着叮嘱一句:“小姐慢点。”
“不妨事,你快去寻她回来。”
“是,小姐。”
重生之前,陆鹿十五岁被以冲喜名义抬入段府,因出身商户,虽拜堂却算不得正妻,一个贵妾而已。谁知道她不但新婚夜没见到夫君段勉,就是拜堂都由堂小姑抱公鸡成礼。
更倒霉的是冲喜未成,段老太爷反而一命呜呼,于是,她被挪到偏僻的冷园,度过五年默默无离的隐形人生活,直到战乱跟春草逃生,惨死。
想到春草忠心护主惨死及自己最后跳井而亡,陆鹿心口一痛,脚步一滞。
因段家下贴子求娶,明知一个商户女坐不到正妻位置,陆家陪嫁却甚丰富,丫头配齐四个。想到最后舍弃逃生的其他三个,陆鹿苦笑。
似乎也不能全怪她们弃主逃生,那种危急时刻,除了春草这个憨丫头外,谁会顾得上一个沉默懦弱胆小的主子呢?
唉!这世,定不教悲剧重演就是了。
陆鹿暗下决心。
不嫁段府,避乱江南是她将要解决的两大目标。
如果她记得没错,过些日子,益城的陆父会派人将她接回去,并不是安享天伦之乐,而是待嫁。挑一个最有利于陆家利益的人家将她嫁出去。
益城陆家,可不比远在铁门关附近的陆家庄单纯随性呀!
陆鹿边转忖这些日子梳理的信息,边挑了一条羊肠小道返家。
流水淙淙,野花争芳。
若不是确认这里属于古代齐国,穿越附在陆鹿身上的程竹简直要流连忘返,乐不思归了。
多蓝的天呀,多白的云呀,多青的山,多绿的水呀。
空气嘛……耸耸鼻子,花香草香,好像还是牛粪味,并不是十分清新。
举目张望,视线落在坡下的河面。
咦?除了白晃晃的水波,怎么还有一片红色呢?
陆鹿早已不是真正的那个胆小怕事的陆鹿。
她好奇又小心的跳上前,觑着眼一看:这块红一半浸水中一边搭岸边,好大一坨。
似乎是个人?
又再站近点,看清了,是个男人。
仰面躺着,胡子拉碴,脸色青白,还有点肿。而红色则是他的战袍。
战袍?陆鹿心一惊。
此地离铁门关不近,但也不远。关外则是齐国死对头和国边界,和国人穷凶极恶全民习武,所以妥妥的好战分子。
骚扰邻国,强占边民的事每个月总会发生二十来起。
陆鹿再不晓事,也听庄子里的提过,和国士兵好像就是红色盔甲?
“哼哼!”陆鹿还是有一份家国情怀在的。
所以,她掳起袖子上前先探探鼻息。
竟然还有丝丝气息。
先别急。陆鹿一边审视他负伤严重,腿好像一直的流血,染红了河水,而前胸也有砍伤,手臂更不用说,有刺伤。
反正将死之人,没什么好怕的。
她伸手就开始搜索伤者的上身。
重点是银子金叶子什么的,次则是密件什么的……都没有!
穷鬼!
那就瞄上他腰间一把古朴佩刀,不长不短正好给她防身之用。
反正不能白脏手。
利落的拿到手抽出对日光一照,寒光流动,嗅有血腥。
“行了,可以去死了。”
陆鹿挂好搜罗来的佩刀,抬脚踢向红袍伤者。
纹丝不动!
打量一眼,虽则有下半身浸泡水中,却仍可看出身材高大修长并结实。
“霍,还奈何不了你半死不活的混蛋?”
陆鹿不会忘记逼死她及春草的仇人是谁?称呼混蛋已经很文明了。
她狠狠一脚踹,还是没动。
考虑到时间问题及春草的耐心程度,陆鹿只好将衣袖与裤袖高高卷起,站到浅水边拽着伤者的腿将他往水中拖。
“嗯~”闷闷的痛吟从咙头发出。
陆鹿猝不及防,吓的松手,差点跌在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