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五章说服他的理由
三个人都是高手,由慕容朔在前面领路,他们更是能轻易避开宫中的所有守卫。很快就达到了姬沅所在的宫室附近。姬沅肯定在暗处安排了人,所以他们不便太靠近。
慕容朔运起内力,准备侧耳探听那边有什么动静,附近有多人在之时,忽然,身边的人有了反应。慕容朔没有回头,但根据身后人的动静,看向了问题的根源——小锣竟然出现在这附近。
慕容朔立刻就看向她的脖颈处,没有吻痕,光滑一片。显然,这并不是小锣。但能这么像小锣的,只可能是青阳宫的姜心瑶。原来小锣没办法过来,竟然是她来了。先看她到底要做什么,才能判断她到底是谁的人!
想到这儿,为了避免太子他们打草惊蛇,虽然慕容朔之前有交代要他们不要大惊小怪,他们也都没有太大的反应。但该`.``说的,也还是要说一下。慕容朔便稍稍侧头,悄声道:“这不是小锣,是姜心瑶。”
“原来如此,她怎么出现在这儿了?”太子点头了然,不解的问。说不是小锣的话,太子当然相信。慕容朔不可能认错人,更不可能认错她的。
这姜心瑶听说之前不是已经被带走了吗?现在出现在这儿,应该是青阳宫放她来的。只是她来到底是为了什么事?青阳宫的人为何要在此时此地出现?他们,到底是要做什么?或者说,他们到底是算谁的人?
“先生,您刚说皇上会帮太子殿下,难道这姜姑娘是皇上派来的?”林海对皇上没有偏见,只是根据客观事实,还有慕容朔所说的话判断,然后问道。
“不一定,我觉得另有其人。还是先看看再说吧。”慕容朔心里认定的人是小锣,虽然皇上也有可能,但小锣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不然,为什么是以小锣的样子出现?
“好。”林海和太子同时回答,接着便安静下来,都等着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姜心瑶虽然厉害,但到底不是他们几个人的对手。他们又是可以隐藏,自然是没能发现他们的存在。姜心瑶是偷偷离开了青阳宫,但姜焱并不是不知道。其实她被带走,也只是小惩大诫了一下。因为祭司大人说了不用重罚。
所以,这次姜心瑶会出现在这儿,还是来做事的。小锣现在在太子府一直跟慕容朔在一起。也没时间没有机会将之后会发生的事告诉给姬沅。她嫁给慕容朔是避免不了的,但因为一开始姬沅对她很是不信。她知道,如果把这件事告诉给姬沅,那她也不可能走到现在。
因此,现在当然还是需要稳定住姬沅。要他不要干扰到他们成亲。甚至,还要他放弃这次这样的机会。这样可就不容易了。如果不用一个冲击性的话来先炸晕他,他可没那么容易改变主意。
慕容朔的书上是没写小锣腰参加庆功宴。但他却写了在庆功宴前,“小锣”去见了姬沅。然后一直躁动不安的姬沅就冷静了下来。乖乖的看着小锣他们成亲,直到后来才发作。
但小锣既然无法离开,她就得出现在姬沅的面前。那就需要姜心瑶的帮助了。小锣被接进清风别院的时候,其实姜心瑶也来过。不过就是扮成了别人没有被发现而已。甚至还瞒过了慕容朔的耳目。但慕容朔也能猜到她会来。
在那时,小锣就已经想好了这庆功宴的事该如何处理。将关于自己是祭司大人这件事终于写在了信上,请她转给姬沅。当然,她就是小锣,她会扮作小锣的样子,以小锣的口吻姿态去见姬沅。好让他相信,她信中写的事。
当然,后面会发生的事,小锣也会酌情先告诉他一些,省的他又疑心那么多。不过因为有前一段时间的铺垫,小锣相信,他越来越依靠相信她。这次的事,也会能圆满解决。
果然,姬沅见到出现的“小锣”,还有她信上的内容,再亲眼看着姜心瑶变回自己的样子。这才相信,小锣信上所说的话。她真的就是祭司大人,而姜心瑶说是信使,其实就是变相的另外一个证明。
姬沅自认为青阳宫是受他控制的,小锣虽然是横空出世,但也是一直在帮他的。却没想到,她竟然会是祭司大人。那么,他也理所当然的知道慕容朔是慕容家族的人。但一想到,连祭司大人都是帮他的,就说明是这个国家选择了他。既然他是稳赢不赔的,那现在多让他们在上面坐一会儿,展示一下他的大度又有何不可的?
再说了,“小锣”在信上也说明了为何要帮他。这个理由,他非常愿意相信。因为也只有这个理由,值得他去相信。
恨慕容家族的人害她从小就流离失所!恨慕容家的人害她们骨肉分离!恨慕容家族的人只考虑自身利益,却毫不在意她的感受!作为祭司大人,她恨慕容朔!作为祭司大人,她早就洞察先机,知道这个国家,未来的主人一定是——姬沅。
这是小锣的“原话”。也是最关键,让姬沅彻底相信,并且决定这次不再出手的最根本的理由。
姜心瑶的任务完成,这便离开。本来送给姬沅的信,他看过应该要烧掉的。但就是因为小锣写的这几个理由,让他欢喜。这一次,他非但没有烧掉,反而还一直带在了身上。
慕容朔他们在外面看到姜心瑶走出来,当然她的样子已经又变回了小锣的模样。毕竟,这个秘密,姬沅连魏巍都瞒着,她当然是听话的又改换成小锣的样子。这让太子他们一眼就看到了她。
慕容朔并没有去追她,知道就算追到她,她也一定什么也不会说。现在重要的是看姬沅到底要怎么做。如果他停下了正在做的事,那就证明了小锣成功阻止了他。如果没有,可能是她失败了。那就得他来出手解决了。希望他的方法不会影响到她的计划。(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