丫头富贵命 第四章 一家六口新生活

作者 : 千寻

凌馥双爱国爱家爱土地,她愿意花大钱买有机蔬果,衣服只穿有机棉,洗碗洗衣的清洁剂只用无化学成分的水晶系列,她崇尚自然、努力追求无毒生活,“老鹰想飞”这部纪录片还连续看了三次……总而言之,她是非常认同“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这个观念的现代人,所以痛恨污染环境的各项文明。

但是在马车上摇晃了一个半时辰之后,她放弃了,污染就污染吧,她想要坐地铁、火车、汽车、机车,还想要核电厂……老天爷不公平,为什么人类可以穿越,二十一世纪文明不能跟着穿?

她快颠死、吐死、热死了!她快要从活人变成一缕幽魂,请相信她,“一缕幽魂”听起来好像很凄美,但在转变的过程中,一点也不唯美浪漫。

“小姐再忍耐一下,就要到了!”

这是第三十六个谎言,自从她开始出现晕马车现象之后,纸儿、笔儿就轮流在她耳边说谎。

“有没有听过一个故事?”凌馥双有气无力地瞄了纸儿一眼,并感觉到马车停了下来,但她一点也不觉得高兴,在官道上,碰到地位比较高的、比较有钱的、马车比较漂亮的,都要乖乖闪边儿,让对方先过。

在上过无数次当之后,她不再相信马车停下就代表目的地到达。

“什么故事?”笔儿问。

“放羊的孩子。”

凌馥双话落的同时,车帘被掀开来,丐帮帮主的大眼睛出现,他看到凌馥双狼狈的模样,没有先安慰个两句,反倒凉凉的道:“没听过,讲讲。”

讲讲?在她这么虚弱的状况下?可见得良心这种东西,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有个放羊的死小孩很无聊,大喊狼来了,村人上山发现没有狼,根本是那个死小孩在恶作剧,这样的情况发生了一次、两次,到了第三次狼真来了,小孩怎么喊却都没有人理会,最后他的羊全被狼给吃光了。这故事告诫我们,做人不要说谎。”

他是买下他们的主子爷?屁咧!还不是跟他们一样是奴才身,装模作样。

对,她在迁怒,自从知道他们是货真价实的被贩卖之后。

乔丰一笑,没听出她的暗喻,只瞧着她那副凄惨模样,还真可怜。“到庄子了,下车吧。”

真到了?谢天谢地、谢谢太上老君,把她从炼丹炉里放出来,她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狲猴子,且脂肪燃点低,她可不想融化成一滩油。

纸儿率先跳下马车,把小姐给扶下来。

双脚终于踩到平地,凌馥双以为没事了,没想到呕吐感再现,她狂奔到旁边的泥地大吐特吐,连胆汁都吐出来了。

她吐到无力,虚弱的等着纸儿和笔儿过来扶她,却不知道人都在乔丰的眼神示意下进入庄院,独独留下她用一种不雅的姿势蹲在路旁。

她喘了半天,迟迟等不到人来搀扶,她困惑的转身,却看见神捕先生。

他来做啥,迎接新婢女?这么体恤?

傅子杉看着她的惨状,心微微的……不爽,他朝她走近,抓起她的手往内关穴或轻或重地揉压。

没几下功夫,那股恶心感缓解,喘过几口气后,凌馥双抽回手,冷冷的道:“多谢。”

这是避讳?才几岁的小丫头,也学起男女大防?没意思,他臭着脸,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递给她。

抽回手当然不是避讳,而是讨厌!否则有小鲜肉可以啃,哪是坏事。

凌馥双打开油纸包,黑压压的一片,但闻着味道,唾液快速分泌,她认识它,是乌梅,晕车良药!二话不说,她抓了一颗就往嘴里塞,那股酸味,让她的五腑六脏都舒畅了。

看着她一脸满足,傅子杉嘴角微挑。有这么好吃吗?他好奇的也拈起一颗放进嘴里,舌尖才沾了味道,就急忙把梅子吐出来。这是什么东西,这么酸,能吃吗?

他的糗状让她恶劣的心情总算稍稍平反,她挑衅的当着他的面再吃一颗,笑得欢快。

她这幼稚的举动逗乐了他,不过他面上不显,依旧淡淡的道:“进去吧。”

凌馥双急急包妥油纸包塞进怀里,跟着他往庄子里走去。

这座村子有十几户人家,大大小小加起来约有一百人,庄子的位置偏左,前方是一畦畦的稻田,现在已是绿油油的一片。

庄子左边的田地无人耕种,长了些杂草,庄子右边是一大片竹林,庄子后面临山,山上有河道往下。

傅子衫把河水引进庄子里,挖了湖,因此庄子用水挺方便的。

打开大门,那是幢二进宅子,屋子不多,连同大厅十二、三间,对他们一家子来说已经非常足够,且屋子看起来才刚翻修过,挺舒适的,不过最让人满意的是后院,占地广阔,还有一座种着莲花的池塘。

看见池塘,凌馥双的精神全来了,连忙招呼张叔、张婶,把从家里带来的鸭子给放下去,接着她又对着纸儿、笔儿比划。“这里,圈一块养鸡,水塘边圈一块养鸭、养鹅,这两天让张叔出去多买几笼鸡鸭回来养……”

闻言,傅子杉瞬间印堂发黑。

当初买下这处庄子,是因为前有水、后有山,风光明媚,闲暇之余可以过来住蚌几天,没想到她一来,想的不是鸡就是鸭,敢情她把这里当成农户了,会不会哪天她连猪、牛都给养上了?

“俗气。”他闷闷的批评道。

凌馥双耳朵尖,转头冲着他笑道:“这世间啊,吃饱了才能不俗气,肚子饿的时候,看见竹子,哪会想到志节清高,只会想到竹笋若是有肉丝可炒才美味;看见鸳鸯,不会想到忠贞不渝、一生一世一双人,只会想着做成串烧该沾什么酱。

“奴婢和主子的命不同,这辈子肯定月兑俗不了了,主子要是看不过眼,倒是可以考虑把卖身契还给奴婢,奴婢保证这辈子都不会在主子眼前碍事儿。”

搞清楚,她复姓“救命”,名叫“恩人”,有人像他这样对待恩人的吗?以怨报德到这等程度,人神共愤啊!

傅子杉见自己不过讲了两个字,她倒有一大篇话可以说,哪有半分奴婢的样儿,不过他倒是看出来小丫头火气大着呢,想来还在记恨他,他也不生气,朝她伸出一手,微眯起眼道:“你要卖身契?行!一百两银子。”

凌馥双狠狠倒抽一口气,但不是被他锐利的目光吓到,而是他开出的价码,她不满的微扬高声调,“一百两?!现在的行情价,大户人家教出来的大丫鬟也不过六、七两银子,像我和娘这种生手,了不起值个三、五两,傅公子这是坑人吗?”

“我买的可不是一般丫鬟,而是程御医的女儿、程家的后人,你想想,若是你回到程家,程家让你去联姻,程家能因此挣得多少利益,所以一百两银子,不贵。”

她怔怔的望着他半晌,明白了一个道理,形势比人强,她不低头,难不成还和屋檐较量?

呼……垂头,她认了。

“傅公子让我来这里管理庄子,就不怕我把庄子给管倒了?”

对于她态度变化之快,傅子杉不禁感到好笑,而且听听她说的话,他怎么可能让一个小丫头来管庄子,又不是疯了,不过是寻个由头让她离开京城,离开让她害怕的程氏家族,他这是实实在在的报恩,可是想起她的能耐,他存了心思,打算试她一试。

“我听田庄头说,这庄子一年约莫出产三十两到五十两的农货,你如果管理得当,田里出息多了,只要上缴四十两,其余的全算你的,如果你有本事攒足银子,随时可以把你的卖身契买回去。”

凌馥双有些惊讶的望向他,他居然允她自赎?而且上缴四十两,老实说,这个要求并不苛,虽然农产品价贱,但制为成品,就能翻上两、三倍。

她强调有机养生,在整个世界变成一座大型化学工厂的年代,为了替自己的健康把关,她耗了不少时间在厨房,或许她可以试着从这方面着手。

“行,我先试做一年看看。”凌馥双不敢夸口,毕竟农事她并没有亲自接触过,还是为自己留一条后路比较好。

傅子杉虽然早就猜到她会应承,却没想到她答应得这么爽快,他心思微动,很好奇她会怎么做。

“我每隔一段时间会来这里小住,到时你是我的贴身丫鬟,必须在我跟前伺候。”

她偷偷在心里叹了口气,唉,做奴婢的经验比下乡务农更少,可是她能不答应吗?于是她撇撇嘴道:“是。”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没有。”凌馥双嘴上这么说,但其实不明白的事情多了去了。

比方说,她怎么会莫名其妙变成穿越人士?又好比说,好端端的,她干么大小姐不当,跑来当奴婢?就算她不想嫁给夏宜秋,毒死他也是一条路啊,何必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

不明白啊不明白,她怎么把原主的人生越走越悲惨?

傅子杉见她的表情显得有些沮丧,摆明跟她说出口的话不一样,不过他并没有追问,而是又吩咐道:“把最好的屋子留着,我随时会来小住,而你这个贴身丫鬟的屋子,最好和我住的相邻。”

凌馥双轻叹,再次低头。“是,主子。”

不过她是个懂得感激的,至少,他允她自赎了,或许他只肯帮愿意人助自助的,也许他更欣赏独立自主。

也好,从这里出发,拿这个庄子练练手,说不定她会成为大辕王朝最出色的农家……农家?她忍不住抖了抖,还真是大志向啊!再抬头,突然发觉他顺眼了许多,她很自然的朝他嫣然一笑,向他传达善意。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她这一笑,直攻傅子杉的心,让他整个人从脚底到头顶,染上一层薄薄的红晕。

这种感觉是……害羞?怎么能?他可是堂堂正正的大男人!

咻地,他突然施展轻功,纵身飞掠,瞬间消失在她眼前。

凌馥双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藤了好几次嘴唇才把口水吸干净。他、他、他那是轻功吗?未免太帅了吧……

送走傅子衫,择定居处,各自打理好屋子后,全家人聚在厅里用晚饭。

屋子小,好处就显现出来了,才一个下午,里里外外就一副井然有序的新气象,张婶还有时间烧了满桌好菜,就当是乔迁志喜。

晚餐桌上,凌馥双向众人转达了傅子杉的话。

一听到赎回卖身契要百两银子,众人不免一阵惊呼,这是天价啊,一时间,你一言、我一语,纷纷咒骂柳氏没心肝。

凌馥双的目的不是在吓唬大家,而是为了凝聚向心力,齐心合力挣银子赎身,是他们未来五年的目标。

“一百两?可能吗?”凌湘轻咬下唇,皱起的眉间挤出一个川字。

她还不到三十岁,却已经被生活磨出老态,在过去,她压根不会把一百两放在眼里,可是这些年吃了太多苦,她多少也意识到现实的残酷。

“不试试怎么知道能不能?娘,再坏,都不会比现在更坏了。”凌馥双鼓励道。

“是啊,夫人,只要咱们合力,肯定能够攒够银子,您也知道小姐有多聪明,更何况老张对农活可在行了。”张婶笑道。

小姐的立场就是她的立场,小姐怎么说,她怎么做,她没孩子,所以把小姐当成自己的女儿来疼。

“夫人,别担心,有老张在。”老张拍拍胸脯保证道。

一屋子就他一个男人,他认定自己该扛起这个家。

“还喊什么夫人,咱们现在都是下人,身分一样,往后你们就喊我的名字吧。”

“这可不行,喊不惯的,还是夫人听着顺耳。”张婶连连摆手。

凌馥双见娘亲虽然眉间依然不郁,但能够放段、认清处境,已属不易,她握住娘亲的手,柔声道:“娘,相信双儿吧,咱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凌湘点点头,轻笑道:“娘相信双儿。”

凌馥双扬眉道:“虽然一百两听起来挺可怕的,但傅爷也说了,咱们每年只要上缴四十两银子,其余的全归咱们,所以那几十亩地得好好规划,张叔,这方面你有经验,我想听你说说。”

张叔想了想,回道:“方才我到外头逛了一下,也与乔管事接过头,知道这里总共有九十三亩地,有九十亩佃给附近的农户,每年收的租银就是傅爷说的,三十到五十两左右,但如果遇到荒年,颗粒无收,傅爷就不会向佃户收取租银。”

“倘若遇上荒年,这四十两银子还得从咱们这里垫出去?”凌湘问。

凌馥双点头,依她和傅子杉立下的契约,确实是这样。

凌湘没多说什么,只是轻轻叹口气。

张叔见状,马上安慰道:“夫人别担心,今年雨水多,定会迎上大丰年。”

“是啊,娘别慌。”凌馥双向娘亲说完,又转头问张叔,“张叔,为什么还有三亩地没人承租?”

“我去转过了,那是沙地,几亩地就临着咱们庄子。沙地用来种菜、种稻不合适,倒是可以试着种瓜,明儿个我再过去看看仔细。”

“张叔,咱们屋后那片山林应该有不少产出吧?”凌馥双又问。

“我也是这么想,可是我问过附近的农家,他们都说那片林子是傅爷的,一般人不能随意进出。”

“既然是傅爷的,咱们就去逛逛。”

“可傅爷在契书上不是只提到这庄子和田地里的收成吗?”笔儿性子实诚,契书中没提到山林,连靠近些她都觉得不妥。

“不就是逛逛吗?如果寻到野果、野菜,下回傅爷过来,还可以给他添点新菜色。”凌馥双倒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没错,要是傅爷吃得心情大好,大笔一挥,一百两成了十两,那就更好了!”天性乐观的纸儿乐呵呵的道。

“你哦,老想些有的没的。”笔儿伸出食指戳了戳纸儿的额头。

“有梦最美嘛。”凌馥双笑道:“娘,我盘算过了,后院够大,池塘里有鱼、有莲,再多养些鸡鸭、种些豆苗青菜丝瓜,应付咱们一家六口的嚼用应该没问题。”

“何止没问题,往后咱们肯定会吃得比过去好,唉,我要是变成大胖子,这可怎么办才好?”纸儿乐得两道眉毛成了弯月亮。

她从没想过这辈子能不当奴婢,这会儿,小姐说攒够银子就可以不用再当奴才,还有好吃的可以吃,这是天大地大的好事呐。

“肉还没吃着就想变成大胖子,会不会太快了些?”笔儿打趣道。

众人闻言,忍不住都笑了,纸儿当惯了大伙儿的开心果,搔搔头,笑得更欢快。

待笑意稍歇,凌馥双才又道:“佃户缴上来的银子,咱们直接转给傅爷,剩下那三亩田,如果侍弄得好,今年或许能攒下一点银子。”

听着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凌湘突然心头一酸,时至今日,她终于想明白,她早已不是养尊处优的小姐夫人,骨子里的骄傲早该磨去,未来长得很,与其日日埋怨,不如定下心好好过日子。

望着女儿不为困境而忧、神采奕奕的模样,她难掩骄傲,女儿才是个明白人,与女儿相较,自己远远不及。

“你说什么,我们都照做。”

看一眼娘亲努力挤出来的笑容,凌馥双一阵感动,而且有了娘亲的支持,她讲起话来更有底气了,“明儿个,张婶和纸儿进城一趟,买几笼鸡鸭回来,娘和笔儿在家里,看看还有哪里得整理的,我和张叔上山瞧瞧。”

“不必进城,明儿个镇上就有市集,听说还挺大的,东西比城里便宜些,离庄子也近,走路约半个时辰就能到。”张叔道。

刚出去一会儿功夫,他已经把该打听的全都打听清楚了。

他心底明白,离开那宅子,没有程家按月给的银两,夫人小姐定是要吃苦的,没想到小姐这么快就决定好下一步,着实教人心喜。

“那太好了,可就算近,也别省那点银两,回程时,提几笼鸡鸭,可不是玩笑的,还是雇辆车子吧。”

“知道了。”纸儿连声应和,“我一定会挑最肥最壮的鸡崽。”

“鸡崽挑一些,也多买几只母鸡,可以马上下蛋的。”

“是,小姐。”

“小姐,我见后院有几棵梅子树结实累累,不如我明儿个把梅子全打下来,洗洗晒干,等张婶从市集回来,腌小姐最爱吃的紫苏梅。”笔儿插话道。

张叔对张婶道:“明儿个上市集,如果看见卖斧头、铲子的,帮我买回来。”

“行,要不要我也去看看有没有卖种子的?”张婶问道。

张叔提醒道:“看看行,但是先别买,待我弄清楚那田种啥合适再说。”

“我那里还有一点首饰,先拿去当了吧,家里要用的锅碗瓢盆也带一些回来。”凌湘道。

张婶道:“这几年夫人给咱们的月银我都攒起来了,有八两多呢,待会儿就拿给夫人。”

“我也有,差一点点就一两了。”纸儿从腰包里面掏出银子,递到夫人面前。“夫人收着。”

“我也有一两半呢,待会儿送到夫人那儿。”笔儿道。

“这怎么能?”

“谁说不能,小姐说过,咱们可是一家人。”张叔道。

众人谈话间,笑声不断,凌馥双看着一屋子家人,也跟着笑了。

这是好事,对于未来,人人心里明知道辛苦,却是一个个兴致高昂,期待着新生活,她真的相信,家人齐心,其利断金。

而也不知道是累着了还是怎地,这一晚,大家都早早上了床,只有纸儿翻来覆去,她着实不习惯独个儿睡一张大床,便抱着被子跑去和笔儿挤。

月亮斜挂,一只慵懒的小猫喵喵的叫了两声后,万籁倶寂。

凌馥双熄了烛火躺上床,侧过脸,望向窗外月亮,微微一笑,在心里对自己说——

我会努力改变一切!

山上空气好,凌馥双觉得身心都舒畅了,只可惜她脚下穿的是绣花鞋,若能换上一双NIKE球鞋,她肯定爬得又快又顺。

她和张叔都背了竹蒌子,他们压根儿不晓得会不会有收获,只是预备着。

“这里兔子多,下回设个陷阱,逮几只回去加菜。”张叔走过一段路后这么说道。

凌馥双笑着回道:“我终于明白纸儿为啥这么崇拜你了,只要跟着你,就不怕肚子饿。”

“纸儿啊,那就是个吃货,偏偏长不胖,也不知肉都往哪儿搁了。”

“她天生是个有口福的。”不像笔儿,才过几天好日子,肚子就肥了一圈,成天嚷嚷着要她别再捣弄吃的。

“那两个丫头能跟着小姐,是她们前世修来的福气。”

才不是!她们“前世”就因为跟着原主,才会凄惨飘零,不过这一世不会了,她发誓,绝对要让她们长命百岁。

“张叔说的不对,才没有谁跟着谁,咱们都是一家人。”

张叔停下脚步,转身望向小姐好半晌,轻轻抚着她的发丝,低声道:“张叔以前也有个闺女。”

“是吗?她去哪儿了?”

“被人牙子给拐了。你张婶身子不好,丢了女儿,想方设法要再给我生个儿子,可胎儿没保住,却把身子给弄坏了。幸而夫人求了老爷,把咱们买回来,还给张婶雇大夫调养身子,否则……”

拉下他带着老茧的手掌,凌馥双勾住他的手臂,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像个正在撒娇的女儿似的说:“我早把张叔当成亲爹了,双儿会好好孝顺张叔的。”

“好孩子。”张叔感动的拍拍她的头,同时暗暗发誓,一定要尽全力帮小姐攒够银子,他的小姐绝对不能当人家一辈子奴才。

两人又走了一段路,凌馥双突然冲着一棵树干兴奋大喊,“张叔,这是木耳,对吧?”

这是她第一次看见还没装盒的木耳,太新奇了。

“是,咱们采一些回去,给张婶入菜。”

“果然是宝山,说不定还可以找到更多东西。”

“小姐是视而不见,咱们方才经过的地方有不少药草。”

“真的吗?有什么?能卖到好价钱吗?”

张叔咯咯笑开,小姐真是钻进钱蒌子里了。“金莲花、还魂草、天麻、三七……种类多得不得了。今儿个先回去问问你张婶,镇上有没有药铺,如果有的话,明儿个再带药锄过来,采几蒌子在后院里晒干,下次拿去市集卖。”

“能发财吗?”

“那都是些寻常药草,大概发不了财,不过既然这座山合适药草生长,说不定再往里面走,真能寻到宝。”

“那还等什么!”凌馥双的双眼闪闪发亮。

“先摘木耳吧。”说着,张叔动手开始摘起木耳。

一片一片的小耳朵长在树干上,旺盛且壮观,如果不是长得这么肥硕,又且长在一块儿,她大概认不出是木耳。

想想,比较起绣花、绘画,野生植物的认识对生存更为有用。

她依样画葫芦,学着张叔的手势采摘木耳。“张叔怎么就这么厉害,什么都懂,您多教教我吧,这里的草啊树的我全不认得,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傻傻分不清楚。”

“张叔从小生长在山里,在林子里钻惯了,才会认得,小姐生活在闺阁,不懂是理所当然的。”

“张叔住在山里啊?”

“张叔的爷爷是猎户,打会走路起,张叔就跟着爷爷在林间钻来钻去,怎么找水,哪些是好东西,哪些药草能卖银子,怎么设竹笼逮螃蟹,如何设陷阱抓野鹿、兔子,熟得不得了。”

“太棒了,那这里可是让张叔的宝刀有用武之地啦。”

张叔被她夸得飘飘然,有些得意的又道:“昨儿个在山下看这片林子的长势,我便猜着里头有不少好东西。”

凌馥双也猜着了,不过她可看不懂什么长势,她只是想,傅子衫没事买这座山,又不允许村人上山,里头肯定藏有宝藏。

“果然,被张叔的慧眼扫过,好东西全现了形。”

“别捧了,张叔一乐,会飞天的。”

她大笑,接着又问道:“张叔后来怎么会离开家乡?林子猎不到东西了吗?”

“也不是,后来有大户人家募长工,爷爷说家里有七、八个男人当猎户,够了,就让我下山学种田,这一种,种出兴趣来,不只种米、种麦、种果子,连花花草草也学着种,什么新鲜东西都想种种看,要不是发生了那个意外,张叔本来攒了一点银子,打算买块地,开花圃呢。”

“不怕,以后双儿给你买地、开花圃。”

“小姐有这份心就够了。”

想当年妻子心中抑郁,又坏了身子,刚到夫人、小姐身边时,成日背着人抹泪珠子,幸好小姐一个小小娃儿,见着老婆子就冲着她笑,时不时要她抱,是小姐把妻子的心给救回来的。

“不,有心可不够,张叔,你得信我,我说到做到。”

“我信,小姐会领着我们过好日子,张叔等着呢。”

采过木耳,张叔领着她一路往山上走,她认得几种草药和几种可以食用的野菜,每一种都采一点,打算回去试试味道。

“小姐,你看!”

凌馥双顺着张叔的手势抬头望去,那是棵开了不少粉色花朵的大树。

“真漂亮。”

“这是野桃子,吃起来有点涩,但用糖腌过之后,味道不比小姐爱吃的紫苏梅差,再过两、三个月,咱们带纸儿和笔儿一起来,采个几篓回去。”

“好啊,我就爱吃这些酸酸甜甜的东西。”

“你张婶腌桃子的手艺可厉害了,咱们村里不知道有多少人求着向她拜师呢,这次咱们多腌几瓮,肯定可以吃到来年。”

“真有这么好吃?甭是张叔老王卖瓜吧。”

“张叔没骗你,那是真的好吃,要不是街上卖的桃子太甜,不像野生桃子酸味重,做好之后,老觉得少一味儿,早在京里时,你张婶就琢磨着给小姐做了。”

“若张叔没夸张,让张婶腌好,拿到市集上卖。”

“穷人家的东西,谁会买?还是给小姐尝尝味儿,再送送街坊邻居得了。”

“可不能这么说,便宜的东西只要包装得好,就能卖到好价钱。这么说好了,富贵人家什么好东西没吃过,挑挑拣拣的,不就是想尝个没尝过的新鲜滋味儿。”

“小姐怎么知道富贵人家心里想什么?”

“讲个故事给张叔听。”

“行,小姐的故事都挺有意思的。”

“有个叫做乾隆的皇帝,最喜欢游山玩水,有一回到了乡下农家,这时乾隆早已饿得前胸贴后背,农家立刻为他备饭。可乡下农户哪有什么好东西可以呈给皇上,好不容易张罗来几块豆腐、几把菠菜,赶紧用大火把豆腐煎透了,再炒上菠菜。

乾隆拿起筷子,转眼间就把菜吃得干干净净,吃饱后,乾隆问农家:“这是什么菜,怎么这么好吃?”农家回答:“这是金镶白玉板,红嘴绿鹦哥。”瞧,不过是换个名字,豆腐、菠菜就变得尊贵起来。”

“那是皇上饿坏啦。”

“也是,不过同样的东西,换个包装、换个名字,就能吸引人。”这是营销的概念啊,名牌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吗?

张叔笑而不答,显然不以为然,只不过心疼她,舍不得同她争辩。

凌馥双明白,也不做口舌之争,何况桃子腌出来是什么味道,还不确定呢。

“如果小姐想找东西到市集上卖,庄子旁那片竹林里有不少竹笋,我可以挑一些到镇上卖。”

“张叔想卖竹笋?那很重耶。”

“小事,张叔的身子还结实得很。”

“其实我也想过明儿个找几个佃户来帮忙挖笋子,好带回去做笋干。”

“笋子不是该吃新鲜的吗?”

“可过了这个季节就没有笋子可以吃了,所以有些地方的人会把笋子做成笋干,同猪脚一起卤,那滋味可棒了。”

前辈子她爱吃笋干、爱吃芒果青,却担心外头卖的加了太多人工香料,所以都自己动手做。

“小姐讲得张叔都馋了。”

“等咱们挣足银子,我天天给张叔卤……”

话说到一半,凌馥双的视线定在一堆刚从土里冒出来的红色小芽上面。

是它吗?是她大伯父家里种的那个吗?她飞快跑到泥边,蹲,看一眼旁边已经干枯的藤蔓,是心形叶片,她指着那些小芽,兴奋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张叔见小姐举止古怪,快步上前,有些担心的问道:“小姐,你怎么啦?”

“这是……”

“山芋,穷人家吃的东西,没得吃的时候,大伙儿会上山寻山芋果月复,味道不好,但可以充饥。喏,这边这堆是红的,过去那一片是白色的。”他指向远方。

“味道不好,是因为没有找到对的料理方式,张叔,你知不知道这个又叫做山药,可以健胃益脾、养肾补肺、延年益寿,它的好处说不尽,最重要的是,它的产量很大,容易生长,不需要太多的水,荒年的时候如果大量种植,百姓们就不怕没东西吃了。”

“山药?不就是搁在汤里煮熟了吃?”

“不止,还可以做成南瓜山药鸡汤、山药莲子排骨汤、山药肉丸子、山药蛤蛎鸡汤,张叔没吃过吗?”

“穷人家哪有这么多的鸡肉排骨可以吃,况且要是吃得起肉,谁还会吃山药?”

“有道理,那可以做山药松子粥、山药饼、山药馒头,再不然切成薄片,沾紫苏梅酱吃,那也是一绝啊!不行,我越说越兴奋,张叔,咱们挖几根山药回去种吧,你昨儿个不是说有三亩沙地没种东西吗?咱们就来种山药。”

“小姐会种山药?”

何止会,她在大伯父家打过工,赚过学费的呢。

“试试喽,既然野生都可以长得这么好,表示它不太需要照顾啊!”

“行,昨儿夫人讲过,小姐怎么说,咱们就怎么做!”张叔一哂,蹲。

两人合力刨土,把两种颜色的山药都挖出几段,直到篓子装不下了,才兴匆匆的下山。

而直到再也看不见两人的身影,傅子杉才提着阿乔的后领,从树上纵身往下一跃。

“爷,您想知道那丫头要做啥,直接问她就是了,何必躲躲藏藏的?”阿乔不解的问道,凌馥双既然是六爷的奴婢,六爷只要动动口不就得了。

傅子杉睨他一眼,嗤了一声。

那丫头几时把他当成主子了?昨儿个人家一家人在厅里大吃大喝,还图谋着如何挣银子赎身,人家是把他当成过墙梯,利用他月兑离程家后,下一步就是月兑离自己,主子?那是他往自己脸上贴金。

可是话说回来,如果这山药真像她说的这么好,又能解饥荒,父皇那里是不是该……还是再等等好了,看那丫头能种出什么东西来。

“走!”

见主子走得飞快,阿乔急急追上,这些年来,他旁的没学到,被主子提着衣领扔来扔去不受伤,这是本领一,追着主子跑则是另一门绝活。

阿乔快步跟着,嘴巴却片刻不停,“主子,您听过乾隆这么一位皇帝吗?”

当然没有,可那丫头说得活灵活现的,好像真有这么一号人物。如果故事不是编的,而是发生在某个他不知道的朝代……想到这里,傅子杉不禁笑了,他是不是该到漾漾那里套套话?

阿乔仍径自续道:“红嘴绿鹦哥,形容得真好,那菠菜根,不就是红色的吗?烫一烫,往盘子里一摆,叶子拉开,还真有那么几分样儿,主子,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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