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无眠,度秒如年……
天刚蒙蒙亮,我就拎着还没睡醒的黄璐,敲开了秦乐天的房门。
他穿着棉质睡衣,领口微微敞开,露出性感的锁骨和精壮结实的胸膛。
我的脑海里猛地浮现出昨天晚上看到他只穿着一条泳裤的样子,突然有些后悔昨晚为什么没多看几眼。
没事没事,只要我好好努力,以后想看随时可以看!不但可以看,还可以模!我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秦乐天睡眼惺忪,打着呵欠问:“什么事?”
我没有说话,只是将还在睡梦中的黄璐一把拽过来,推到秦乐天面前。
黄璐被我这么一推,总算有些清醒了过来,睁着迷蒙的眼睛对着秦乐天说:“秦……秦老师,今天能不能带我们出去转转啊?”
秦乐天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赶紧撇过头去看窗外,假装自己不知道他今天和Amy有约这件事情。咳咳,我英语不好,什么都听不懂。
其实我就是想看看,在他心目中,我和Amy哪个更重要。他会不会为了我,推掉和她的约会。
想想觉得自己也真是凄惨,从原来的恃宠而骄,沦落到要跟一个和他认识没多久的女人争风吃醋的地步。
他的回答还算令我满意:“好吧,一会带你们去CITY转转。你们先去准备准备,吃过早饭我们就出发。”
CITY,顾名思义。就是墨尔本的市中心,是墨尔本最繁华的地方。除了CITY,墨尔本的其它地方就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村”。因此,海外华人给墨尔本起了一个很贴切的名字,就叫“墨村”。
一路上都是只有一两层楼、带着漂亮花园的小别墅,风景如画自不必说。只是路上除了车还是车,几乎看不到什么行人。我终于深刻体会到,什么叫做“地广人稀”。
随着和CITY的距离越来越近,视野中出现了一栋栋摩天大楼。街头的行人也越来越多,终于让我感受到了现代化大都市的气息。
秦乐天这个导游做得还算称职,带着我们逛了几个著名景点。有世界最丑的广场——联邦广场,还有皇家植物园、圣派翠克大教、MelbourneCentral等等。
黄璐一路上都很兴奋,拿着个手机不停地咔擦咔擦,还频频要求我帮她拍几张标准游客照。
真的很想对她说。你丫能不能不要让人一眼就看出你是游客啊!
我却没什么拍照的兴致。因为我向来都喜欢用眼睛来记录风景,用心灵来感受风景。再美的风景,如果你只是为了拍照而拍照,那反而会忽略了风景本身的美好。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那是因为我有心事,没办法high起来。我总是偷偷地看一眼秦乐天的侧脸,琢磨着他究竟考虑得如何了,到底什么时候会向我公布那个答案。
他倒是一派闲适。双手插在裤袋里,悠然地看着街头的各色人种来来往往。与我的心事重重形成鲜明的对比。
到MelbourneCentral的时候,路上突然多了好多人,几乎人人手中都拿着相机,拉长了脖子似乎在等待什么。
其中有几个拿着自拍神器的东方面孔,一看就知道是中国人。我心中顿生一股亲切感,过去和他们搭讪了几句,这才知道今天刚好是墨尔本的一年一度的僵尸游行。
这一天,喜欢cosplay的人们会将自己塑造成自己心目中最恐怖的僵尸形象,而MelbourneCentral是僵尸们游行路线的必经之地。
听到“僵尸”这两个字,我整个人立刻就兴奋了,瞬间将自己还在等待秦乐天回复这件苦逼的事情抛到了九霄云外。要知道,我最喜欢看恐怖片了,又岂能错过这现实版的恐怖片呢。
可是,黄璐和秦乐天好像都有点不高兴,显然不想在这里逗留。黄璐向来胆小怕事,不提也罢。至于秦乐天,从他过去陪我看过那几场恐怖电影的经历可以看出,他对鬼怪这些东西,还是很忌惮的。但是迫于我的yin威,他们只好心不甘情不愿地作陪。
在烈日下炙烤了半个小时,一群血淋淋的僵尸终于出现在地平线上——有在自己胸口插把刀的,有在自己脸上挖个洞的,还有手上握着新鲜内脏的。不得不佩服这些参加游行的“僵尸”,真是有够敬业的,其逼真恐怖程度远远超过了国产恐怖片的五毛特效。
我瞬间变身黄璐,掏出手机,咔擦咔擦狂拍。
正当我拍得兴致高昂之际,一个穿着中世纪礼服,嘴角流着鲜血的“吸血伯爵”突然凑到我眼前,张开血盆大口,对着我的脖子作势就要咬下。
我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脸上写着“你丫吓唬谁呢!”几个大字。倒是一旁的秦乐天和黄璐被吓得瑟瑟发抖,一齐躲在我的身后,只露出两个脑袋。
那个“吸血伯爵”见自己的恐吓没有成功,有些尴尬地闭上了自己张着的血盆大口。
我不屑地撇撇嘴,对着他“切”了一声,转身去拍别的僵尸。
说实话,就他这身造型,耍帅的程度永远高于恐怖的程度,别说吓不到我,就连让我想拍的兴致都没有。
谁知那个“吸血伯爵”还真就跟我杠上了,又对我伸出尖利的十指,还发出一声如狼般的嚎叫声。
我说,他还有完没完了,不恐怖就是不恐怖,吓不到我就是吓不到我,再怎么纠缠也没用!
为了让他彻底死心,我收起手机,一手抓着他的手腕,另一只手直接把他对着我张牙舞爪的十个假指甲一个一个拔了下来。
奇怪的是,他竟然一点都没有反抗,看着我的表情还带着浓厚的兴趣,似乎很欣赏我的胆魄。
我将那十个假指甲丢还给他,鄙夷道:“Too/low!”
他伸手接过,乌黑的眼睛一刻也没离开我的脸,带血的嘴角缓缓地勾起了一抹笑,左耳的钻石耳钉在阳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这个笑,有点熟悉……还有这个耳钉……
是他!那天在实验室里最后和我搭讪的那个耳钉男!
他摘下头上的黑色帽子,颇为绅士地对我行了一个礼,可嘴角却依旧挂着那抹邪邪的笑容。我突然觉得,他真的太适合扮演吸血伯爵了,优雅绅士和邪魅狷狂这两种气质,在他身上巧妙地融合在一起。
他的声音很低沉,真像是从中世纪那个遥远的年代传来:“又见面了,我叫Bruce,要合照一张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