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此时又据小玉说,大少爷人是很好的,以前也经常会请小姐去吃饭。特别是小姐上吊后又活过来了,大少爷请吃饭是在意料之中的。
原来是这样,诺大一个李家,还是有人对那位李小姐表示亲近的。
这其实是李家的常识了,李卉芷却什么都不懂,这应该能归于怪异了吧。
李卉芷有点想感激小玉,这个善良的女孩用一颗包容的心,对待有这么多怪异之处的李小姐还这么的贴心,一点也不想把这个一样又完全不一样的怪类送到外面去烧死。就冲这份革命情谊,真值得发一面“大唐好闺蜜”的锦旗给她!
既然好心的大少爷邀请,那就过去吧。本着观光客的好奇心,现在就去看看这时期的商人之家的日常生活吧!
由小玉带路,沿着院子里的路七弯八拐,就到了大少爷住的地方。这里离老爷夫人住的地方倒是颇近,离那位李小姐相对来说就远多了。
一见李卉芷来到,守在门边的仆人立即笑脸相迎,说大少爷已经在等了。
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就有什么样的仆,福伯看李老爷的脸色行事,所以对李卉芷也没什么好脸色,但是眼前这位仆人,看起来就热情多了。
跨过小院门,走进大堂,果然见两个年轻人已端坐在餐桌边了。男的一派斯文儒雅的面相,十足十的读书郎的样子,虽然和李小姐长得不大像,但不得不说,长得还挺帅的,这可能得归功于李老爷的强大基因了。一千多年后,这类的帅哥大概会被归类为温柔学长型帅哥。但他旁边那个少妇打扮的美艳女人就……
女人打扮得很华丽,看起来也很美艳,但是——胖,她毫不掩饰地用一种敌视中带有嫌弃的眼光看着李卉芷。
这是什么意思?一个温柔一个这么悍,这就是自己的哥嫂?
哥嫂为大,理当做妹妹的先喊人。因为前车之鉴,李卉芷张口喊道:“少爷,少夫人!”
哥嫂面面相觑,做嫂子的表情十分不快,朝大哥一瞪眼:“看我干嘛?又不是我让她喊的,你爱让她喊什么就喊什么!你们李家的事我怎么敢管,哼!”
大唐的风气真正是开放的,做妻子的可以随意地意自己的情绪表达出来,也不会被人嘲笑失德,归根结底,还是沾了武则天这个女人的光。所以,她在表达,她对这个庶出的妹妹没有什么好感。
大少爷李安被老婆这么一吼,也不生气,朝李卉芷笑笑:“以后,还是照旧叫哥嫂吧!快坐下,一起吃饭!”声音极其温柔,听着让人舒服。
照旧?李家小姐以前喊大少爷是喊大哥的?这倒有点意思了。不难看出,嫂子是十分不同意这样没规矩的称呼的。
见李卉芷并没有动,李安朝李卉芷伸出一只手:“坐啊!”
胖大嫂眼里的敌意更深了。是不想让自己和她平起平坐吗?
坐?还是不坐?这是个问题。李卉芷只想舒舒服服的做个观光客,并不想引起人家的小家庭和睦。
还有,坐哪儿呢?大哥的对面,还是大嫂的对面?
之所以有两个空座,是因为他们两岁的孩子被女乃娘抱到外面去追着喂饭去了。
其实李安不过比李小姐大两三岁而已,李小姐十六岁,他也才十九岁,但孩子都两岁了。
李卉芷用求助的眼神看着静候在一旁的小玉。但是这位大唐好闺蜜啊,你就不能再聪明点,读懂我眼里的问题吗?瞪大眼睛看着我干嘛?
还是李安看出了端倪,指着自己身旁的位子,说道:“坐这里吧!”
李卉芷转念一想,我是你们请来吃饭的,哪里用得着如此扭扭捏捏的?便大大方方的坐了上去。
一边吃着,李安一边关切地问道:“脖子还痛吗?以后可千万不能做傻事了,身体发肤皆受之父母,做为子女岂可这样?你真把爹娘的头发都要急白了!”
李卉芷脖子上还有一道明显的於痕,李安便这样问。但是后面的话只不过是场面上的话罢了,给老爷夫人找点面子而已。
李卉芷并不计较,只点点头,附和道:“对不起,让老爷夫人和哥嫂担心了。”
李安应道:“都是一家人,说这么见外的话做什么?来,多吃点。”
嫂子把眼一翻:“哼!给家里惹了这么大的事,要是我……”
“湘莲,不要这么跟妹妹说话!”李安轻轻斥责老婆,又转头来安慰李卉芷:“妹妹,不要放在心上,你知道,你嫂子不是那样的人!你多吃啊!”
做大哥的不容易啊!李卉芷替他感到累,忙摆一摆手,说道:“这本来就是妹妹惹下来的事,但你们放心,我有法子,官司不会输的。”
“啊呀呀!这死了又活过来的人说话就是不一样啊!口气这么大,你怎么知道官司不会输?你不知道县令是姓俞那小子的同窗吗?”。嫂子当场直斥,不留情面。
呵呵了……此时还能说什么?
“妹妹,你嫂子说话就是这个样子,但她心不坏,你不要生她的气啊!再说,这官司也未必真打起来。为商者应以和为本,老父亲说过,一定要相求俞老爷,将怒火熄了下去。真要打官司,对两家都不好。”李安只得又来打圆场。这哥们,名字这么牛,性子却那么软,将来被欺负的可是他自己啊!
至于官司打不打得成,李卉芷不作评价。但总是得作好准备才行,不然措手不及就不好了。
一顿饭无滋无味地吃下去。虽然伙食标准比李小姐那个小院的提升了一个档次,但是还真不如上午那一顿吃得惬意。
吃完饭,李卉芷想起大少爷是读书人,他应该会有些藏书吧,也不知道有没有关于律法一类的。李安倒是很豪爽,立即就带李卉芷去逛书房。
李卉芷忽略了,李安刚刚说过,为商之家,应以和为本,他压根儿不想与官司扯上关系,所以如海的藏书里,却独没有《唐律》类的书。
只能说他命太好,出生在了有钱的家庭,所以可以如此天真的活着。若是生在穷人家,只怕早就被人欺负死了!嘿嘿。有备无患这个道理都不懂。
那么,明天有理由可以去逛街了。
对于出门,小玉持反对意见,理由是那些曾经朝李小姐吐过的唾沫至今还没有干,现在出门,岂不是找死?
呃……说得很有道理!这些古代人哪,自己都还没有吃饱,就有心情管人家的闲事!什么都不能阻止他们一颗八卦的心。李卉芷一阵头大。
于是李卉芷提议:“要不,找我哥借两套衣服,咱们明天穿男装上街?”电视里不是有很多女人穿男装出门,结果没有人认得出来吗?
小玉瞪大了眼睛,小姐自从死了复生后,与先前是完完全全不一样了,想法竟然这么大胆!穿男装出门,那不是只有戏里才有的吗?她可真敢想。小玉哪里知道,一千多年后的****电视剧里,古代女人穿男装挺着两个大胸出门却偏偏让人看不出来是女人是件很平常且流行的事。(这句太长。)
但是,这个提议好像不错哦!小玉对穿男装出门,也充满了憧憬。
至于找大少爷借两套衣服,小玉是不敢的——最多只敢借一套。自己是下人,怎么能穿大少爷的衣服?随便穿件下人的衣服就行了。
于是第二天,李卉芷变成了一个风流倜傥的大唐帅哥堂而皇之地出了门。于是便引来了过路人的一阵惊叹:“李家大公子果然见面不如闻名啊!真真是一表人才!”
原来是把李卉芷当成了深入简出的大少爷李安了。
李卉芷摇着一把题诗的折扇,在一边更是卖力的耍着酷。她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兴奋,想不到这张大脸竟然可男可女。以前拼了命的想看帅哥,现在?只要照镜子就可以了。
此情此景,若再配上一首脍炙人口的名诗,岂不更显风流倜傥?还是算了吧,又不缺吃的,大唐此时已是才子倍出的年代,就不用自己再偷别人的诗来锦上添花了。
果然是胖子的春天啊!
真幸福。
李宅离县里的街市并不很远,走个把小时就到了——对,真正意义的交通基本靠走,通迅基本靠吼的年代,当然,你可以选择坐轿子,或者骑马,但是,李卉芷还是选择用脚走,即使在现代知名律师事务所呆了那么久,她依然无法说服自己,坐在同是人抬的轿子上,让人抬着走那么远。反正,自己是观光客,多走有益于观光。
青石板铺就的街面,木柱青瓦的楼阁房舍,镂刻精美的栏杆窗棂,无不给人以古朴富贵的感受。街市两边角落还有一些树龄在三百年以上的不知名的树,枝繁叶茂,遮天蔽日,给街肆更增添了许多灵气。人来人往接蹱摩肩更是将街市的热闹之至给体现了出来。有一些逛街逛累了的人,便在树底下乘凉歇息。
这就是一千多年前的街市了!没有高楼林立,没有车水马龙,却依然不失其应有的热闹与繁华。普通的街市尚且如此,京城长安或者东都洛阳的东西街市,又该是怎样的繁华啊!
只有身在其中,才能发出由衷的感叹:不愧为世界第一的强国!
李卉芷越来越庆幸,自己在选择撞墙的那一瞬间改变了主意,不然怎么能看到如此的风光?又而且,李家幸好正好是在南方,才能如此悠哉,若是北方,此刻只怕会被造反派们卖完又卖吧!
还有一个发现,也令李卉芷十分兴奋:大唐女人逛街十分普遍,她们对帅哥也是毫无顾忌的打量,高声调笑,经常有脸皮薄怯场的男人被说得羞红了脸,往一边跑去。
就是李卉芷自己,也有几个俏娘子眉来眼去的呢!
不虚此行啊!
先前还以为小玉夸自己美只不过是拍马屁,现在看了群众的反应,她这才确信,这真的是一个以肥为美的时代。
李卉芷心花怒放,她恨不得朝蓝天大吼一声:“靠,老娘骑着七彩祥云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