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晴朗是个多疑的人,但在刚才那一刻,彻底相信了唐诗韵。
如果一个人愿意为了救你而死,那你对她还能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说实话他很震撼,没有想到唐诗韵可以为了他做到这种地步。
也是因此,更加希望渡过这次难关。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不想唐诗韵死在这里。
他忍耐住体内气息紊乱的痛苦,左手拿着赤乌射星盘挡在胸口,右手则是一下刺出,赤日剑直奔刘奇跃左胸而去。
刘奇跃完全不惜命,看到陈晴朗出剑,仍然不管不顾一剑刺到底,只是左半身尽力后撤右半身尽力前倾,做出了一个小幅度的躲避动作。
“当”的一声,灵剑刺在了盘面之上,与此同时,陈晴朗的赤日剑,也刺中了刘奇跃的左胸。只是因他躲避的原因,剑尖并没有深入多少。
而&}.{}刘奇跃这边,则完全是一点偏宜都没有占到。
灵剑刺到符盘上,立刻被阻挡,看起来镜面一样貌似一击就碎的盘面,坚硬得连注入了灵气的灵剑都刺不穿。
刘奇跃又惊又怒,收剑后撤。看了一下左胸伤口,发现没有刺入太深,松了口气,再看看一脸惊愕的陈晴朗,就知道他肯定也没想到,这个符盘,居然能够抵挡住灵剑的攻击。
而且因为符盘是法器,有其法器的特征,那就是会吸收真气和灵气,但是不会传导,而是会将灵气使用,以保持法器本身被激发的状态。当灵气源断掉的时候,这些灵气就会因为法器本身禁制的不同,有的被继续储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有的就直接消散。
所以灵剑上面的灵气直接注入符盘,却不能通过符盘再过渡到陈晴朗身上。刘奇跃的这一击,可以说对陈晴朗没有造成丝毫的伤害。
陈晴朗顿时大喜,立刻从地上跳了起来,施展太上游灵剑法,对刘奇跃展开疯狂的攻击。他要趁真气爆体而亡之前,快速解决掉刘奇跃。
那枚符盘,就被他当成盾牌使用,有了这个宝贝,他不再惧怕刘奇跃那柄灵剑的攻击。
刘奇跃知道情况要糟,但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和陈晴朗互攻起来。
“自己是通灵境,他才是温养境,而且他已经走火入魔,受了内伤,用的又只是符剑,自己肯定能够打败他的。”刘奇跃心中暗暗思量。
但事实就是,蛋疼和气息紊乱所造成的痛,真的不是一个级别的。虽然陈晴朗的气息紊乱更致命,但从痛苦程度上而言,还是刘奇跃的针伤更胜一筹。因此若说对战力的影响,还是刘奇跃受到的影响更多一些。
刘奇跃之前对着唐诗韵的那个扭身弓步刺,仅仅只是蓄谋许久的闪电一击,当时胯下的痛楚差点让他晕过去,现在两条腿压根都要迈不成步子。
而陈晴朗的游灵剑法第一层,却是专修的灵动敏捷一道,不仅身法奇异诡敏,剑法也是如电如闪,陈晴朗刚刚挥出四剑,就已经有两剑刺在了刘奇跃的身上,虽然不是要害,但也都让他鲜血横流。而刘奇跃冒着受伤刺出三剑,只有一剑进入攻击范围,还被陈晴朗用赤乌射星盘轻松挡住。
人一旦见识过快的东西,就会觉得常速的东西变得很慢,陈晴朗练过习游灵剑法,就觉得刘奇跃的身法和动作都笨拙且缓慢,但是因为他现在受了伤,速度也跟不上,所以即使很多时候有可以出击的时机,却无法把握到,要不然,面对一个蛋蛋受伤的修道者,他刚才不会只使出四剑,击中刘奇跃的,也不会只有两剑。
但这样的效率,在刘奇跃看来已经相当惊人。
短短时间,连中两剑,再加上胯下的伤没有及时医治,越来越痛,而且照这样子看下去,估计没有拖到陈晴朗爆体而亡,自己就已经先被对方格杀。他有些犹豫,自己要不要先行撤退。
但想到自己一个通灵境的修道者,被对方一个走火入魔的温养境菜鸟逼得逃跑,就觉得无比的羞辱。
对于这个给了自己无数羞辱的男人,刘奇跃实在很想收下他的性命。
就在这犹豫的短短时间里,陈晴朗已经又刺出了三剑,但是只有一剑击中,另外两剑都失了准头。
这证明他已经撑不了多久时间了。
但是那击中的一剑,刺中了刘奇跃的月复部,并且刺的很深,直接贯穿了他的肠子。
刘奇跃这会儿身上三个剑伤,一处针伤,针伤还在要害,彻底撑不住了。
再愤怒,也不想把命丢掉。
因此怒吼一声,胡乱挥上两剑,然后转身就跑。
虽然跑得动作很难看,但确实挺快的。
陈晴朗刚想追,步子还没跨出,身体就忽然定住,面部僵硬,眉头紧蹙,然后喉咙一甜,又是一口鲜血吐出。
刘奇跃一边跑一边回头看,见到陈晴朗吐血,身子还摇摇晃晃,就又有些犹豫起来。但是思量再三,还是继续逃跑。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而且陈晴朗也不定就能撑过今日,等会儿就会爆体而亡也有可能。
当抱着这样想法的刘奇跃逃出青云观后,陈晴朗再支撑不住,手上的赤日剑一丢,就直接无力的坐倒在地。
他回头看了唐诗韵一眼,发现这姑娘已经没了声响。她身下流出一大片血迹,脸色苍白的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陈晴朗顾不上休息,收起符盘,强忍体内乱走的真气,一把抱起唐诗韵就往外跑。
“诗韵,醒醒,诗韵,你醒醒!”他一边走,一边叫,唐诗韵微微睁了一下眼睛,发现他居然没被刘奇跃杀死,顿时就露出了笑容,只是没等说话,就又闭上了眼睛。
陈晴朗速度顿时加快,转眼就跑过了七号桥,一边叫着唐诗韵的名字,一边抱着她上了车。唐诗韵坐在副驾驶上时,已是进气多出气少,陈晴朗快速发动车子,拼命往前开。
唐诗韵的身子软软的靠在他身上,他就一手揽住她,将她搂在怀里,一边一只手扶着方向盘开车,一边道:“诗韵,坚持住,一定要坚持住,马上就到师父那里了,那里有很多丹药,肯定能把你治好的。”
唐诗韵没有回应,而且身体开始慢慢变凉。
陈晴朗将车子开成了飞机,一路横冲直撞,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私家车遭殃,而本来要开半个小时的车程,硬是被开成了十分钟,一路之上闯的红灯,顶得上人家一辈子闯的。
等到来到江南人家小区门口的时候,这辆黑色奥迪终于不堪重负,遍体鳞伤的趴窝在路边。
保安看着那辆车,下巴都快掉下来。
他见过很多被撞坏的车,但从来没有见过一辆撞成这样还被拿去开的车。
奥迪的车头灯已经碎掉,后视镜只有一截镜把还在上面,保险杠有一端已经月兑落,引擎盖扭曲着翻起,因为车子的疯狂发动,引擎此时正不断冒着青烟。
保安忍不住想,这哪是开车,这是玩命啊。
陈晴朗本来想直接开车冲进小区的,现在见车趴窝,就赶紧伸手去开门,结果推了两下,居然没打开,便直接一脚将车门踹掉,抱着身体已经变得僵硬的唐诗韵从车里出来。
“我靠,原来是你!我靠,她怎么了?!”保安看到陈晴朗,很惊讶,没想到这哥们居然是这么疯狂的老司机。再一眼看到他怀里遍身是血的女人,直接吓了一跳。靠,开个车而已,怎么还玩出人命了?
陈晴朗没时间理会他,抱着唐诗韵就冲进了小区。
保安刚想喊住他问问怎么回事儿,忽听耳边警声大作,回头一看,顿时吓了一大跳。
十几辆警车外加二十多辆警摩气势汹汹的一哄而至,车上与摩托车上的交警全部下来,都围到了门口。
“这车里的人跑哪去了?”
保安还没见过这阵仗,下意识的往小区里指了指。
所有交警都往小区看,根本没有见到什么可疑的人。
“你认识车主么,他住在哪里?”交警问。
保安:“车主认识,但他不是小区里的人。”
一个女交警很生气:“不是小区里的人,你居然还放他进去?”
“呃……他和小区里的人认识。”保安道。
“那他认识的人住在哪里!?”交警气势汹汹的问。
保安道:“43号院。”又临时补上一句,“他是军队的人。”
交警愤怒:“军队的人怎么了?军队的人……”
电话突然响起,交警迅速掏出手机,接通之后,还没说话,对面就已经开了口:“全部回到各自岗位,那辆车子的事情你们不用管了。”
那交警愣住:“不用管了?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这是命令。”
“那辆车完全无视交通法规,完全无视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我说了,这是命令。”
“我……”
“这是命令!”声音变得严厉。
交警沉默,气愤,不停地喘气,最后猛的挂掉电话,骂了一句:“他妈的!”
保安看出了苗头,就很得瑟的道:“我都说了,人家是军队的人。”
交警狠狠看了他一眼,然后仔细瞅了一下那辆奥迪的牌照,向一个交警道:“查查这个车牌号,我看看到底是哪个人这么牛叉。”
就在小区外乱哄哄的时候,陈晴朗已经飞速奔至43号院门前。
他伸脚连踹两下门,大喊:“小橙,出来救人!”
苗橙快速打开门,看到陈晴朗和他抱着的唐诗韵,大吃一惊:“哥哥,怎么回事儿?”倒是没有再调皮的叫师弟了。
陈晴朗撑着来到这里,已经用尽全力,抱着唐诗韵往地上一坐,又是一大口鲜血喷出来。
“她心脏中了剑,赶紧想办法救她。”说完这句话,又是连喷几口鲜血,然后眼睛一闭,直接晕死过去。
苗橙彻底吓到,也不管唐诗韵死没死,赶紧去探陈晴朗鼻息,见他没死,稍松一口气,然后又去探唐诗韵鼻息,发现已经没了呼吸。把手按到她胸膛上,连心跳都没了。再探脉搏,也没有跳动。
“人都死了还救什么啊。”苗橙直接把唐诗韵扒拉到一边,然后察看起陈晴朗的情况。
就在这个时候,旁边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咦,这个人,我好像认识?”
苗橙吓了一跳,转头一看,就见一个穿白衣着高帽头发很长脸色酡红的小白脸站在她身边,这人身上阴气森森的,手上还拿着一根绳索,而绳索的那头,正牵着一个人,样貌依稀可见,但身体像是青烟,看不清轮廓……
苗橙立刻去看被扒拉到一边的唐诗韵,发现和绳索系住的人模样差不多。
她顿时兴奋起来:“你是阴司对不对?她是这个女人的鬼魂是吧!”
第一次见鬼,还挺兴奋的。
那阴司则是仔细看着陈晴朗,然后忽然想起来:“哦……是他……”又转头看向唐诗韵的魂魄,“你把他杀死的?”
唐诗韵连连摇头:“不是……我怎么可能会杀他。”声音缥缈,神情萧索。
终究,还是死了啊。
不过,也确实死在了他的怀里。
只是这个小丫头太可恨,在自己即将死透的那一刻,居然粗暴的把自己扒拉到了地上!
然后又看了一眼长得颇为女性化的小白脸阴司。
当初勾了陈晴朗魂魄的是这个阴司,如今自己死了来收自己魂魄的,还是这个阴司。
说起来,他倒算是个媒人了。
嗯?
等等……
媒人是什么鬼……
自己这是在瞎想什么……
而且,自己现在是鬼了啊,马上就要被带到阴间去了,进了轮回之后,就一切都尘归尘,土归土了吧。
她安安静静的看着陈晴朗,只希望能在走之前,多看上几眼。不然,以后就再也看不到了。
然而,这个时候阴司说了一句话。
“他貌似快要死了……那我就等会儿两个一起带走吧,省得来来回回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