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他身材欣长,一拢藏青色长衫,玄色云袖,负手而立。斜飞的英挺剑眉,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轮廓。多大熟悉的一张脸,姜云看到他的第一眼,忍住心中的心酸,抿紧朱唇,握紧双手,开口“这位兄弟,你这样做确实是不适合!”“女人不是用来给你打骂的,放手!”
姜云说着的同时,已经走上前,试图扯开壮汉的手,然而男子并不买账,手一个用力,姜云重心不稳,摔在地上。手掌撑在地上,磨破了皮,有小石子在掌心下,刺痛,火辣辣的疼,旁边的人群议论声不断,却没有一个人愿意来扶她。
姜云默默抬头,发现有只白净的手伸来,还能有谁,姜云想起现代的种种,作为一个有自尊的女孩子。她忽视了眼前之人,自己拍拍身上的灰,站起来!沈斯温尴尬的收回手,模模鼻子,毕竟男女授受不亲嘛,能理解,能理解的。
素心在人堆外就听见了自家小姐的声音,费劲力气才挤入内圈,此时的姜云才刚刚站起来,看见素心,连忙呼喊,“素心,素心,有人欺负我!你快来!”素心一听,这还了得,再一看小姐的手,被磨破的手,皮半掉不掉,有鲜红的血顺着手指缓缓留下来,本该是纤纤玉手,此时却看着令人心疼不已。
素心恼怒了,姜家虽然不是什么大家族,但是祖上在京城的名头,也足够让别人礼让三分。这么多年,还没有谁敢光明正大的欺负姜家,当然除了李家,事情还没解决,这倒好,又来一个!正愁没人泄愤呢!
素心上去就给了壮汉一个耳巴子,男子被打懵了,眼前这个丫头瘦瘦小小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居然上来给他一个巴掌!还打的这么疼!放开一直抓着的女子的头发,“呸,呸”吐了两口唾沫在手上,骨节间发出“咔嚓,咔嚓”声。素心没等男子出手,运劲踢向男子的大饼脸,顺手从腰间抽出一柄软剑,一个回身,剑直指壮汉脖颈。
“跪下”素心喝到,壮汉见有把剑指在自己脖子旁,一个不小心,随便蹭下,就能一命呜呼,脸上的肥肉因为害怕开始剧烈的颤动,脚颤颤巍巍的,“女侠,女侠,饶命!”。
“小姐,这人如何处理。”素心回头询问姜云的意见,姜云正感叹素心的帅气,这么一问,是呀,怎么弄。“依我看,还是报官吧。”沈斯温开头说到。
“报官,天真!这世道,官官相护,稍微有点钱都可以免罪!”被欺负的女子嘴角还有丝血迹,冷冷道。
“既然这样,素心,找人送他去宜王府!”姜云思索片刻,还是觉得交给祭许较好,他的处事能力她是相信的。
沈斯温听到宜王爷,不由得对眼前的女子多看了几眼。想不到,眼前的女子竟还是有几分价值的,不仅身边的丫鬟身手了得,还认识当今权利的代表者宜王爷!看来,这个女子的身份不容小觑。
姜云伸手拉起地上的女子,帮她拍了拍身上的灰,用手中的帕子擦干了女子脸上的灰烬与泪痕,依稀可见,这是个美人胚子。女子轻轻拍开姜云的手,轻轻开口,还带着些哽咽,“多谢这位小姐,这是我的信物,日后若是有用得着的地方,请直说。”女子从脖子上解下一条纯净的没有一丝杂碎的琥珀项链,放在姜云手上,转身离去。
这项链一看就很贵重,姜云抬头,正想喊住她,却发现,女子早已消失不见。
沈斯温见姜云这一脸的纠结,忍不住开口到,“这位小姐,你就收下吧,人家想报恩,可见还是个有教养的女子。”
收下就收下,小心翼翼的整理好项链,不敢有一丝懈怠,以后这可是要还给人家的。看热闹的人群已经散去,只剩下姜云还在等着素心回来,一起回家。
沈斯温想要开口找些话题,却见人家小姐理都不理他,只是在焦急的等着自家丫鬟。天生的自尊不允许他先开口打破僵局。
姜云实在是不想看到眼前之人,即使知道他和现世那人没有分毫关系。但是这张脸带来的回忆太痛。
他叫沈光,如同他的名字一样,他就像一道光一样,照亮姜云的人生。
与沈光初识是在高中时代,他俩前后桌关系,沈光平日里话极少,只埋头钻研数学题,这样高冷又聪明的男孩子,哪个女孩子不心动,但是姜云并不仅仅因为这些。
很少有人见过沈光笑过,可是姜云见过,那是个午睡刚醒的时候,沈光和好基友从学校的枇杷树上摘了好多枇杷下来,迎着午日的阳光,他就像天使一样,白净的脸上挂着温暖的笑容,一脸笑意的问姜云“姜云,要枇杷吗?”。未等姜云回到,两个枇杷已经放到姜云桌上。
以后的姜云一直觉得那个午后,一定是上天开了一个玩笑,其实沈光并不是在朝她微笑吧…
之后,姜云就像被灌了迷魂汤似的,数学题不会做,千方百计的暗示他,让他教她…沈光英语要重默,身为英语课代表的姜云,偷偷的放水。偷偷的喜欢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