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周易接到了各部门报上来的名单,大吃一惊,加起来居然有五十多人打算在春节请假或辞职,这要是不提前准备好,春节营业肯定不能正常运转。周易又满面笑容地亲自到厨房去,询问三位老大这一段的人员需求,并表示会全力配合。三个老大一时还有点不适应周易的热情,统计结果是厨房加起来需要二十五个厨工。
累计起来近百人,周易知道自己又要大干一场了。于是,下班后,周易盘算着是现在打电话呢还是明天上班时间再打,不知怎么,周易有点怕见袁姗,尤其怕她似笑非笑看着自己的样子。正想着,手机忽然传出鬼子进村的音乐声,周易一看,笑了,居然是袁姗的手机号码,接通电话,好一会儿才听到袁姗的声音,她的声音有些含混不清,确认是周易后,她的声音中透出由衷的高兴:“亲爱的……你来陪陪姐姐吧,在福山路98号的‘梦中人酒吧’,介绍朋友给你认识……我在、在二楼的三号包房……”说完就挂断了电话。从话语中周易就几乎闻到了袁姗的酒气,至于袁姗叫他“亲爱的”,周易只能认为她是在开玩笑。
出门打车,到了“梦中人酒吧”。说了房间号后,总台的副理有些为难地说:“里面的客人说了,不许任何人进去打扰……”
周易心中疑窦丛生,问:“里面几个人?什么时候进去的?”
副理犹豫了一下,说:“我告诉你可以,你可别说是我说的……里面一共三个人,两个男的,一个女的……从中午刚过就进去了,门一直关着……”
周易怒道:“你就不怕出事?带我过去,我自己叫门!”
副理把周易领到了三号包房,转身飞快地逃掉了。
里面传来袁姗的歌声,唱的是梅艳芳的《女人花》。
周易轻轻敲门。里面没有动静。周易加大了敲门力度,里面有个很粗的男人的声音吼道:“敲什么敲!不是告诉你们不许打扰么?”
周易依然用很重的力量敲门,门猛地开了,一个身高体壮,凶神恶煞般的大胡子矗立在周易面前,狠狠地盯着他,问:“小子,你哪儿的?”
周易不卑不亢,朗声道:“请问袁小姐在里面么?”
那大胡子嚷道:“这里没有袁小姐!”说罢就要强行关门。袁姗早停止了歌唱,走了过来,隔着大胡子从门框的缝隙中看到周易,惊喜地叫道:“周周,你怎么才来啊!”周易心中苦笑:袁姗怎么也和方锦骊一样不和自己商量一声就叫起“周周”这个昵称了。不过看来袁姗今天是有麻烦,少不得要做一场戏了。于是周易说:“姗姗,你不是说晚上要和我去吃必胜客么,怎么到这里来了?”叫着“姗姗”,周易自己都一阵肉麻。
袁姗转过头,对里面那个人说:“真对不起古老板,我答应和男朋友去必胜客,您看咱们是不是下次再聚?”
里面一个阴恻恻的声音说:“不必了,让你男朋友一起进来玩,这里想吃什么没有。匹萨饼有什么好吃的。”
袁姗似乎不敢过于逆拂这个“古老板”的意思,为难地看了一眼周易。一咬下唇,说:“周周,你先走吧,回头我给你电话。”说完转身向里走。
周易一推大胡子,进了包房,拉住袁姗的手,说:“我这个人最喜欢交朋友,你的朋友怎么能不介绍给我认识呢?”说话间,周易已经看清了坐在里面的那个“古老板”的样子,他皮肤黧黑,身材瘦小,不过脸上露出很重的戾气,穿白衬衫,黑西裤,左手一直插在裤兜里。一看他的肌肉类型,周易就判断出他一定练过专业搏击,而且功夫还不浅。相比较而言,门口的大胡子反而不如这古老板有威胁。
袁姗推了周易一把,佯怒道:“古老板是什么人,也是你能认识的?赶紧回家去等着我。”说着就把周易向外推。
那古老板开了口:“慢着……既然来了,就是有缘,何况又是袁小姐的男友,我更要认识认识了,这位兄弟,怎么称呼啊?”
袁姗面露恐惧之色,无奈地看了周易一眼,似乎想用眼神表达很多东西。周易很自然地揽着袁姗的腰,说:“在下姓周,名易。敢问古老板大名?”
那古老板用很慢的语速说:“我单名一个‘精’字,江湖中的朋友都喜欢叫我‘白骨精’,其实我这个人黑得很。”说着,古精发出几声低沉的笑声。
周易心中一沉,知道果然遇上麻烦了,这个古精很有可能是个黑道上的厉害角色,不知袁姗怎么招惹上他,不过现在骑虎难下,只能随机应变了。周易松开袁姗的腰,笑着去和古精握手。古精伸出钢钩似的右手,和周易握在一起。周易更加确认,此人功夫了得,这手掌已经如钢铁结构一般冷硬。
周易拉着袁姗坐到古精对面的环形沙发上。那个大胡子也走了过来,狠狠瞪了周易一眼,周易假装没看见。
袁姗向周易介绍道:“这位是古老板的好朋友,叫钟鸣,钟先生在浦东地产界可是赫赫有名。”
周易含笑对他说:“钟先生,幸会。”
大胡子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没搭理周易。不过从脸上可以看出,他对袁姗的恭维还是很受用。
古精说:“阿鸣,给周先生斟酒啊。”
对古精的话,钟鸣执行得倒很痛快,拿起桌上的人头马瓶子,翻过一个玻璃杯,周易欠身,按住瓶子,说:“怎么好劳烦钟先生,我自己来吧。”
钟鸣从喉咙里咕噜了一声什么,甩月兑周易的手,给周易斟了多半杯酒。
袁姗有些神色紧张地将那个杯子移到自己面前,对古精说:“我男朋友不大会喝酒,还是我陪您吧。“
古精指了指自己桌上的一个杯子,说:“你当然要喝,你的杯子在这里。阿鸣,给袁小姐也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