锣鼓喧天,礼乐齐鸣。
本只是想靠着休息会,但最后却迷迷糊糊的夏挽秋在外头喧嚣的热闹中迷迷糊糊的醒来,本能得眨了眨眼睛,还有些今夕不知在何方。
文玉却已经走上前去,见她坐了起来,便拿了件坎肩披在她的肩头,轻声问道:“少夫人,您醒了?可要再歇一会?”
“外头这是怎么了,这样热闹?”她摇了摇头,不明所以的问道。
“是定国将军府迎亲的队伍到了。”文玉道。
她虽然一直在屋里伺候着,但对外头的事情却也知道的详尽,总有小丫鬟会来告诉她。
“定国将军府?”夏挽秋眨巴一下眼睛,猛然恍然大悟,连忙掀开罩在身上的薄被就好下床,口中念叨着:“迎亲!糟了,要晚了!”
“不晚不晚,奴婢看着时辰呢!”文玉连忙上前悄悄=.==的扶了一把,深怕她起的太急了跌倒,又道:“三小姐说了,让您多睡一会儿再起,迎亲队伍刚到前院呢!”
虽是如此,不过她作为新娘子的堂姐,这会子也该去夏初院子里候着了。
就算她这会还不醒,文玉也要叫醒她的。
夏挽秋闻言顿时松了口气,看了文玉一眼,道:“三妹妹性子温柔,这是体谅我呢,咱们可不能拿娇,今儿是她的大喜日子,我总要亲眼看着她上花轿才行。”
……那是人家爹娘哥哥的事儿。
文玉笑笑,没说什么,她跟着这个主子也有些年头了,除了先头在夏挽秋出嫁前就已经嫁出去的篆儿,就数她跟着的时间长。知道她有时候说话有口无心,本性却是极好的。
说起来,她们这些丫鬟只怕才是最了解主子的人,便是姐妹之间,也不是时时都在一起,而她们,却几乎每天都跟主子在一块儿,对她的喜好她的习惯,最了解不过!
也因此,夏挽秋是个什么样的人,文玉看的比谁都明白。
说她天真,有时候她又很敏锐。但说她聪明吧,却总是在一些很奇怪的地方出差错,当然,都是些无伤大雅的小错,但凡是对她有些了解的人,都会一笑而过,不会同她计较。
这两年,主子犯迷糊的时候已经很少了,特别是后来同三小姐走近之后,越发的精明起来。有时候,文玉会有一种二小姐十分依赖三小姐的错觉……大概是错觉吧?
二小姐可比三小姐年长呢!
这回大抵是有孕了,这才又露了些犯傻的苗头出来。
见夏挽秋催得急,文玉便忙着帮她梳妆起来。因是睡了一会,又不大安稳的缘故,原先梳好的发式已经乱得不成样子了——夏挽秋睡相不好,不似大小姐三小姐那般老老实实的,总爱乱动,翻来覆去的。这一点,季嬷嬷不是没有想要纠正过,但不管她怎么纠正,哪怕整夜整夜的不睡觉看着,她还是改不过来。
最后,就连季嬷嬷也放弃了。
亏得姑爷不嫌弃。
文玉觉得,自家二小姐真是天生的好命之人。
虽是庶出,但嫡母并不与她为难。虽然算不得慈爱,但该她的却总也不会短了去。嫡出的哥哥们年长许多,对两个妹妹都很疼爱。而大小姐也是待她不差,早些年二小姐性子弱,被那个贪心的老愠婆拿捏住,若非大小姐时常还会来看看,只怕人家只会做的更过分,而不只是偷拿月例银子那么简单。
文玉听说过许多大户人家家中庶女的生活,比较下来,她觉得自家小姐可比人家自在多了……若非自己没有女儿,谁家的嫡母会真心实意的拿庶女当亲生的看呢?
定亲的人家门第虽低,但也更自在些,她们二小姐是低嫁,宋家还不得老实敬着她?何况二小姐也不是那样拿娇的性子,不仅同姑爷相处的好,便是宋家的那位夫人,婆媳关系也并不差,总比那针尖对麦芒的强多了!
家里宠着,丈夫哄着,如今又顺顺当当有了身孕怀了孩子,夫君也没有要纳妾的意思,她的日子可比这世上许多女子都强多了!
当然,同大小姐是不能比的,可谁又能有大小姐那份幸运呢?
自小定亲总是担着几分风险的,谁知道小时候看着好好的孩子长大了会不会长歪?柳家虽是高门,可高门大户的儿媳妇也不是那么好做的。别看她如今儿女双全,只怕心里头还烦得很……上回柳家洗三,文玉就跟着去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那位柳家的大少夫人特别针对大姑女乃女乃。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反观自家二姑娘,丈夫是嗣子,与嗣母关系并不亲密,宋夫人又不是个难缠的,她虽是乡下妇人,性子却十分爽朗。因丧夫之痛少有笑颜,却也从不为难夏挽秋,平时还能拉着她说上几句贴心话,若是叫不知情的人看了,没准儿还要当她们是母女呢!
姑爷的性子温柔体贴,又有些要强,但对二姑娘是真的好。她可是瞧见好几回了,有几次二姑娘坐在椅子上就睡着了,都是姑爷轻轻的抱了她去床榻上歇着,那满脸的柔情蜜意,可真是羡煞他人……
文玉替夏挽秋梳了头,穿了外裳,抚平了两处细微的褶子,这才小心翼翼的扶着她出去。
夏初的屋子里,这会正是热闹的时候。
顾腾的名字这些姑娘们几乎都听说过,定国将军府的世子,当年可是京中十分受欢迎的金龟婿。他从小生的好,性子又沉稳,几乎是各家女乃女乃们眼中的乘龙快婿!
这样的年轻俊彦,哪个姑娘不想嫁呢?只是她们都没有夏三小姐的好运道,竟是被顾夫人亲自相中!
这件事情顾夫人自然不会大张旗鼓的传扬出去,但顾夫人屡屡上夏家拜访,许多人家便早早的看出了苗头。
今儿来的这些姑娘里头,说不准就有人曾见过顾家的这位世子,心底还曾有过那么一丝较劲的念头……夏三小姐到底哪里比旁人强,竟是选了她呢?
今儿见了,却不得不承认,她是真的长得好。
夏府的三位小姐都是极为出众的美人,这一点,不必旁人承认,有眼睛的看了便知道。而且三位小姐的画风还不一样,各有各的特色,各自的气质也大不相同。
夏雪温婉,夏挽秋伶俐,而夏初呢?她的淡漠中透着一种让人舒心的气息,不管是同谁说话,她都十分的专注而温和,一双黝黑的眸子望着你,深的看不见底,却溢满平和。
叫人讨厌不起来。
夏挽秋进屋的时候,夏初并不在外间,问了丫鬟才知道,原来方才迎亲队伍到的时候,喜娘就扶着夏初进屋换衣裳去了。
这些姑女乃姑娘们都知道夏挽秋是夏初的娘家姐姐,见她月复部微凸,便是不知道的,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自不会冲撞了她。
夏挽秋在屋里看了一圈,却并未发现吴明玉。
……这个时候她不在这儿呆着,是去了哪里?
夏挽秋有些不明所以,却也不好大张旗鼓的让人去找,又有认识的姑娘同她说话,这个念头一闪而过,便被抛到了脑后去。
没一会,夏初就出来了。
描金带彩的大红嫁衣,美的不入凡俗。从来都是一张素颜的夏初难得的画上了浓妆,她的五官本就明晰,这么一来便越发的凸显。
脸不过巴掌大小,肌肤白皙,淡淡的粉色腮红衬得她整个人都多了几分鲜活气,微微一笑,便是明眸皓齿,国色倾城。
夏挽秋都险些看呆了去。
“三妹妹,你真好看!”这已经不是夏挽秋今儿第一次感叹,却也是最真心的一次。
果然新娘子总是最美的。
夏初抿唇而笑,低头做出害羞的模样。
周围的姑娘们有了夏挽秋带头,便你一句我一句的夸赞起来,至于其中有多少真心多少假意,又何必在意呢?
而外院那边,夏初的两位兄长已是放了妹婿的迎亲队伍进了后院里。
顾腾的文采自是极好的,上辈子他为了不习武,可是卯足了劲头读书,虽说并未考状元,而是承袭父亲的爵位做了武官,可他对自己还是很有自信的。
三首催妆诗,都是他亲自所作,诚意满满。
再怎么,这也是定国将军府的世子,夏家两兄弟还真不敢太过为难,又见他这般认真,心里早就满意的不得了,对祖父祖母的眼光也越发的敬仰起来。
屋里的姑娘们顿时骚动起来,年纪小的还能跑出去偷看一下新郎官,而那些十二三岁的大姑娘,可就不好意思这么明目张胆的出去了,只偷偷地交头接耳,倒也言笑晏晏,气氛热闹。
夏挽秋眼尖的发现,那不知何时消失不见的吴明玉混在人堆里回到了屋里。
来时她便是一副被人欺负过的小可怜模样,这会儿,看着竟是脸色苍白,气色更差了。
她皱了皱眉头,回头对文玉道:“你去跟彩云说,让她找个人看着点吴家表妹。”三妹妹大喜的日子,可不能出什么丑事。
文玉点了点头,悄悄的去寻了彩云说话。
虽说屋里人头济济耳目众多,可这个时候谁会去注意两个夏家的丫鬟说话呢?
彩云听了文玉的话,往吴明玉的方向看了一眼,点了点头。
彩云并不是夏初的陪嫁丫头,她本就是洛子谦房里的大丫鬟,洛子谦一直都只是将她‘借用’给夏初,而不是直接添给了她,是以这一次的陪嫁之中,并没有彩云。
夏初倒是有些不舍,这几年彩云将她的生活照料的极好,骤然离了她,她还真有些不习惯!
不过她也知道,彩云年纪大了些,做陪嫁丫鬟并不合适。况且这两年,彩云早将桃儿杏儿两个丫头带了起来,虽不如她周全,却也算不差了。
便是去宫里做个宫娥,规矩上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一番推挡之后,吉时将至,喜娘终于唱起祝嫁歌来,一边替夏初带上凤冠,盖上红盖头,将一团裹着红色彩球的绸布一端放到她手中,引着她走出了房门。
虽然好奇外头的新郎官,可屋里的姑娘们还是得端着些,偷偷的靠着窗边看一两眼也就罢了,那些年长的,自是不好意思跟小孩子似的围着新娘子一道出去的。
文玉怕挤着夏挽秋,见她想跟着出去,连忙拉住了,轻声道:“少夫人,一会儿三小姐还要别父母,咱们去前院看就是了。”
夏挽秋也晓得自己跟出去不合规矩,只得点点头。
顾腾站在院外,有些心焦的等待着。
在成亲之前,他并不知道真的到了这一天,他竟还会如同上辈子第一次成亲一般的紧张!
一大早他就早早的醒来了,照着往日一样去打拳练武,心里头却静不下来。洗漱过后之后,他又去将先前写好的那三首催妆诗背了又背,这才安心。
可是骑上了高头大马,来到了夏府的门前,他的心,却再一次扑通扑通的快速跳动起来。
他说不清自己对夏初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只是认定了她是自己的妻子,便将全部的心思都挂在了她的身上……他本就不是多情之人,更没有深爱过某个人,是以唯一会去疼爱的,便是自己的妻子。
他以为,自己并不在意那个她是谁,只要是他的妻子就好。
可是看着那个高挑的人影,顶着大红的盖头从屋里缓步而出的时候,他竟发觉,自己的呼吸也忍不住跟着放慢了起来。
看不清她盖头下的脸,只露出了小巧的下颚。
他想起她平日里的模样,却着实无法想象,嫁衣之下,她究竟是何等模样。
直到喜娘将红绸的另一端放入他的手中,他才在身后人们善意的笑声中回过神来,竟是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耳尖!
头一次,顾腾不由得庆幸,他害羞的时候从来都不脸红!
红绸那端拉扯的力道让他有些莫名的羞涩。
夏初并不知顾腾是什么感觉,她的目光所及之处,只能瞧见一双精致的皮靴。
他的脚……好像有些大呢!(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