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仁医 第七百九十五节 千里还包

作者 : 七月生我

气氛突然变得很严肃,过了一会林冰兰轻轻道:“对不起。”

叶紫笑道:“其实……其实遇到你的那天是我这段日子最为开心的一天,我击毙的罪犯张别成,就是杀害我丈夫的毒贩,我已经追捕他两个多月了,我终于亲手为他报仇了,想必他在天之灵也能够瞑目了……”

叶紫说着却哽咽,林冰兰发现泪水已经滑过叶紫的脸颊,林冰兰轻轻的捉住叶紫的手,叶紫想掩饰想止住泪水,可是却控制不住。

林冰兰就这样无声的握住叶紫的手,过了好一阵子叶紫才擦拭掉泪痕转过头来看着林冰兰,笑道:“其实大仇得报应该挺开心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时没忍住,见笑啦。”

林冰兰微笑道:“说件让你开心的事情,我同意你当肚子里孩子的干妈?”

叶紫喜道:“真的吗?”。

林冰~兰肯定的点了点头,人与人之间,有的人遇见的第一面就能成为好朋友,有的人相处一辈子却永远都不可能成为朋友,林冰兰觉得叶紫性格其实挺像自己的,就那日叶紫单枪匹马闯入毒窟的胆色,林冰兰就很欣赏她,很喜欢她,而且刚才听了叶紫的遭遇,让林冰兰有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心中忍不住亲近起来。

叶紫笑问道:“男孩还是女孩?”

林冰兰应道:“不知道,没问,男孩女孩都好。”

叶紫问道:“那他爸爸……”说着见林冰兰突然变色,连忙刹住,改口轻轻问道:“我是不是问了不该问的?”

林冰兰点头。

叶紫尴尬道:“那我不问了,不谈男人了,就聊一些女人和女人之间的事。”

林冰兰露出笑容。

林冰兰帮忙打下手,两个女人弄了一桌家常好菜,一个人在家冷清惯了,突然热闹有人气,林冰兰心里开心,不再吝啬她的笑容。

两个女人边吃边聊,林冰兰本来性格清冷寡言,却不知道为何和叶紫聊得很投入,特别是两个人都有共同的经历,参加过警校的特别训练,紧接着聊到孩子,两个从来没当过母亲的女人,就更加兴奋活跃了,对孩子出生后充满期待和展望。

一顿饭后,林冰兰主动朝叶紫伸出手,“林冰兰。”

叶紫知道林冰兰表示对她的认可,表示正式将她当做朋友,笑着握住林冰兰的手,“叶紫。”

紧握的两只手久久没有分开,有种惺惺相惜,相见恨晚的感觉。

过了一阵,叶紫才笑道:“搞得好像生死别离一样,饭桌还没收拾呢。”

林冰兰笑了笑,叶紫是她来到汉安认识的第一个朋友。

下午叶紫就特别去了花室,买了几盆盆栽回来摆饰,正好叶紫也想找些事情做,免得想起自己去世的丈夫。

紧接着又开始一点点的布置林冰兰的房子,在这方面结过婚的叶紫很明显比林冰兰要擅长许多,经过叶紫稍微改造,房子已经从早上比男人窝还邋遢变得有点小温馨的感觉了,这让林冰兰有种家的错觉。

说当保姆,叶紫却没把自己当保姆,当天就跟林冰兰表示要在这里长住下了。

林冰兰笑道:“你爱住多久住多久。”

叶紫笑道:“我休假半年,就先在你这里住半年吧,孩子出世上,我这个干妈也有义务帮忙照顾。”

听叶紫这么说,林冰兰心中很感谢,只感觉和叶紫就像是已经认识了很多年的朋友一样。

而在叶紫心中,林冰兰那天挺着大肚子冒险进入院子来帮她,说有过命的交情一点都不为过,她为林冰兰做什么都不为过。

当夜,叶紫就通过自己的关系暗暗查了林冰兰的资料,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好奇。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林冰兰有着不少的传奇经历,在广海省穗南市也是鼎鼎大名的传奇人物,早知道林冰兰非比寻常,可是看了她的资料经历,叶紫还是忍不住心惊,对林冰兰是更佩服了。

叶紫一直很骄傲,林冰兰却让她没有半点骄傲的资本。

叶紫心中有数,也没当面点破,她知道林冰兰有些事情不愿意说,这样一个传奇人物大着肚子从穗南跑到汉安来,本来就是一件奇怪让人难以理解的事。

早上,叶紫打扫卫生,洗衣服,倒垃圾,就出门买菜了,中午又给林冰兰做了一顿丰富的午餐,下午又跑到商场去,买了一大堆婴儿的东西回来,婴儿车、尿纸裤、女乃瓶啊,都不知道是男是女,却还买了婴儿衫。

叶紫这个准干妈比林冰兰还要上心。

林冰兰好笑道:“孩子还没出世,你买这些东西干什么啊?”

叶紫笑道:“有备无患嘛,还有刚刚拿了二十万奖励,正愁没处花,我这干妈刚好为孩子添点东西。”

叶紫生活就这样过着开心的平淡生活。

而林冰兰有个人帮衬里里外外,轻松许多,安心养胎等待孩子出世之余,还能有叶紫陪她聊天,与先前一个人辛苦又孤单过着日子,不知道好上多少倍,能遇到叶紫是缘分!林冰兰这么认为。

……

齐不扬这边丢了背包,相关证件和手机都丢了,住店什么都极为不便,他干脆就走到哪里,吃到那里睡到那里,他彻彻底底的成为一个流浪汉,他乐在其中,享受这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他这辈子就从没有过这么奇妙的经历。

很是讽刺,当流浪汉的日子,是他人生中最为轻松惬意的日子,不用想工作,不用想着睡觉早起,不用想着一日三餐,不用想朋友同事,甚至连薇薇和惊雪都不用去想。

就他一个人,天地太广阔了,他的步伐都可以踏向任何方向,这华夏大地,就算他用一辈子的时间,足迹也覆盖不完。

而如果现在他在穗南市,他的生活只能困在家里那间小小的房子和医院那个紧张而忙碌的急诊室。

齐不扬现在才明白王薇薇说的那些话,人活着不单单是无私的付出,还要为自己,这才算活着,在对生活的领悟上面,王薇薇明显快他一步。

齐不扬是个流浪汉,但是他乐在其中,也许知道他曾经身份的人会认为他疯了,但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走过几个城市后,汉安是齐不扬的下一个目的地,他对汉安这个名字有些感觉,只因他抵达蓉城车站时,就从野鸡车拉客人员口中听到这个城市的名字,其次在省台的新闻警讯中,看到了那个女警,也听到这个城市的名字。

印象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它能在人的心理产生一种微妙的影响。

也许齐不扬想到汉安看看,汉安是否如拉客人员口中说那么美,又或许他想试一试能在茫茫人海中与女警的第二次见面,齐不扬相信奇迹,喜欢奇迹,渴望奇迹,就如他经常渴望着张芳芳突然活生生的站在他的面前。

叶紫这边突然接到铁路警方的一个电话,铁路警方在电话中告诉叶紫,他们在火车上捉到一帮流窜作案的扒手,经审问审查,这帮人还经常出现在各大城市的火车站,汽车站,对过往旅客进行诈骗,在其中的一个背包中,在上面找到一张纸条,上面有个联系电话,所以就打电话过来,确认这个电话和失主是什么关系。

叶紫听得云里雾里的,就问了对方什么纸条。

对方应道:“纸条上面是这么写的,谢谢你的帮助,祝福你早日找到你的妻子……”

叶紫立即道;“哦,我知道了,我的确认识这个人,不过我跟他不熟,只见过一次面。”

“那好,打扰了,我再看看有什么信息能够联系到失主。”

对方说着就要挂断电话,叶紫却突然道:“等会,你们现在在哪里?”

叶紫突然想到一件事,这个男人背着包四处奔波是为了寻找他的妻子,如今把所有的东西都丢了,肯定寸步难行,她觉得有必要帮忙,甚至很庆幸自己当初在纸条上留了自己的电话。

其实当时她留电话是有些矛盾的,并不想和这个男人见第二次面,可是她又觉得,如果对方有困难,说不定会打这个电话,她本人承诺过的。

叶紫接完电话之后,就跟林冰兰说要离开几天。

林冰兰见叶紫匆匆忙忙收拾几件衣服的样子,就问道:“有任务吗?”。

叶紫笑道:“不是,我离开几天,你能够一个人照顾好你自己吗?”。

林冰兰笑道:“我想除了吃不上健康又好吃的饭菜,其他的都没太大问题。”

叶紫道:“我帮完事很快就回来。”

林冰兰笑道:“叶紫你不必向我义务向我承诺。”

叶紫笑着说了一句:“我是孩子的干妈。”

叶紫驾车直奔一百五十公里外的旌城,见到了给她打电话的铁路警方。

叶紫特别刑警的身份,给她提供了很多便利,她向铁路警方亮出证件,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表示要将背包亲自送到失主手中去。

铁路警方做了备案,就将齐不扬的背包交给叶紫。

叶紫当警察,这种事情见多了,她当然了解丢失证件对日常生活造成多大的不便,何况是出门在外,她认为齐不扬肯定回穗南去了,此刻正焦急警方破案,帮他把相关证件找回来。

但是叶紫却绝对没有想到齐不扬非但没有回穗南,而是以一名流浪汉的身份继续寻找,而且是潇洒又逍遥。

这种事若非亲眼所见,正常人是绝对无法想到的。

叶紫拿了齐不扬的背包后,返回蓉城,转而搭当天的飞机来到穗南市,马不停蹄跑了千多公里归还一名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所丢失的背包,而且所用的费用都是个人承担,叶紫可以称得上华夏好警察了。

当然既然都做到这种地步,叶紫当然也就没有计较钱不钱的,那晚的相遇是缘分,也是她这两个月来的一次转折,可以比喻为她在沙漠中走了好久,这个男人突然出现,给了她一口水喝,让她得以继续前行。

细微处见真章,往往你不经意间的态度,不经意间的举动,都可能改变别人一生。

说来好笑,那天晚上她差点就和这个男人上床了,她生平头一回差点擦枪走火,而且是在丈夫死后的第一个月,她情绪失控因为丈夫的离开,最后煞车让自己冷静下来也是因为丈夫的离开。

虽然第一次来到穗南市,对于经常外出公干的叶紫来说,并没有什么不适应的,在酒店住宿一晚,隔日就跑到市警察局相关部门通过身份证查找齐不扬的住宅地址,对于叶紫来说,这种事情是家常便饭,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

当叶紫打算离开警察局,前往齐不扬住处的时候,一个穿着制服的女警察却朝她追了上来,“这位小姐,你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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