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踏,踏踏”一身华贵紫色衣衫的神秘少女,驾着自己心爱的坐骑在林中穿梭着。
“吁——”神秘少女跳下马来,走向路旁的水塘边,摘下面上的面纱,捧起一汪清水撩在脸上,顿时感觉疲劳散去,全身都甚是清爽舒适。落下的水滴在水面上掀起了一层层涟漪,随后便又恢复了平静。那水面上倒映的清丽面容,除了夏梦还会是谁。
连续赶了两天的路没有休息,夏梦原本无暇的小脸上挂满了灰尘,水灵的大眼下,还生出了淡淡的青色。布满血丝的大眼,更说明了她的疲惫。又仔细的清洗一番后,夏梦看着水边倒影中的,恢复了神采的自己,满意的站起身来。
回头看看正在吃草的踏风,不禁有些嫉妒:“这小子跟我赶了那么长时间的路,怎么一点都不见累呢。还有那一身白毛,怎么连粒沙子都找不到?!”
可能是感觉到了主人的视线,踏风一扬脖子,打了个大大的响鼻,眼中闪着得意的光芒,优雅地踏着步子,踱到河边喝起水来。气得夏梦吹胡子瞪眼的,狠狠地举起拳头,朝他的脖颈打去,下手的力气却是连蚂蚁也捏不死的,眼中满是宠溺。
她知道师兄有一匹宝马——疾风,是师兄从小养起来的,跟师兄感情极深。听说自己当初被师兄救起的时候,疾风还出了很大的力呢。于是自己也就莫名的喜欢上了这种忠诚又聪明的动物。本来当初买马的时候,是想给疾风找个老婆的,但却不想一到那马厩一眼便看上了这匹白马,也就是踏风。
这马通体洁白,竟找不到一丝杂色,而且体格也甚是健壮,流线优美,就像一个高贵的王子。“白马王子”——这个名称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眼睛便再也无法从他身上离开。
真是个帅气的小伙子……
当时买马的老板看到我能与踏风亲近,一双小眼竟睁得有铜铃那么大。据他所说,踏风拥有高贵的西域白驹的血统,能够日行千里,在良驹排行上面仅次于汉血宝马。但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喜欢与生人接近,有生人接近,就会发很大的脾气,那老板也是跟踏风相处了三个月之后,踏风才给他个好脸色看。没想到我可以与他亲近,便把踏风折价卖给我了。当时我还有些疑惑,没想到那老板也是个爱马之人,便说:“这匹宝马,看起来高大,但其实还属于少年一个,正是认主的年龄,要是再耽搁下去不认主,他的脾气便会变得更大,到时候就算认了主人,也很难被人驾驭,最后也许还会伤了人,或是提前就被主人屠杀了,可惜了一匹好马了。反正我也驾驭不了他,遇到个有缘人也不容易,这良驹,小姐你便便宜骑走吧。”
虽然说便宜也需要很多银子,但我并没有啥怨言。与踏风一样的,也觉得我们很有缘呢。一匹马易得,但一个真心的伙伴,却是千金难求的。呵呵,这个帅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