昙花梦 004、爱一个人好难  我聊我的

作者 : youran292

爱一个人好难我聊我的拙文《昙花梦》之四

回忆那心踏两只船的日子,俺坦诚俺确实资格不够。一是没有合格的容貌,二是也无殷实的家底。仅仅我上学欠下的外债,就够我偿还一年半载。但面对这一切可以说是家徒四壁的日子,我还能说些什么?唯有心存感激父母给我一次生命我已足矣。

分析自己的处境,父母时常教导,孩子,婚姻就是那么回事,找个女人过日子,给咱门里熬个根。所以,咱要掂量自己,不能挑三拣四。

当时我只是口头答应。但转念一想,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最起码两人在一起要有点感觉。也许由于心里的自卑,所以对待这两份眼前的婚姻我迟迟未果。

倒是托人说媒的哥哥急着要问结果,改天一日,他又打电话问我,前几天,我给你托人说亲的又来问我,说,你怎么不去呀?难道还要让人家主动出击。一言两语说的我当时颇为尴尬。回到家里,我把一切告知父母,他说你哥说的很对,作为男的,咱应主动点。

在一个周五的傍晚,我托哥哥给我要了那位女孩的手机号。打了过去,两人约好,我要过去走趟。没想到,那女孩还很热情,在她的宿舍里,我们两人共享晚餐。

但后来,听人说,那女孩的脾气有些暴躁,与女孩交往两次,她也多少提及此事。相比我这蔫蔫的性格,我真的不敢幻想婚后两人在一起的生活。

自然而然,心的天平渐渐转向梦茹这边,因为以前同学,多少了解。两人相处了一些时日,母亲托周老师去上门提亲。

谁知,当周老师把东西拿去没有多久,梦茹的母亲接着把东西送回。她说,闺女很乐意,可就是以前欠人家几个钱。我把东西拿来,你可别跟孩子说,就说东西我吃了。要不,孩子不乐意。

对此,周老师也颇感犹豫,但这一切还得从梦茹的以前说起。

梦茹从小没了父亲,等哥哥姐姐长大,各自安窝成家,家里仅剩老母和梦茹形影相挂。梦茹初中毕业干了几年的代课老师,可没有几年政策变卦。好歹梦茹的母亲找来一个依靠,城里有户人家,愿意供应这娃。这不,梦茹又读了几年医书。毕业之后,托人找关系,总算又有了新的职业生涯。

此恩人不是别人,就是拙文中提及的老赵一家。老赵有个愚儿,所以深情设陷,套住此花。就这样,梦茹稀里糊涂白白糟蹋,当她醒来*,泪水连连连夜返家。梦茹的母亲也是颇感窝囊,心想生米做成熟饭,何不此事就这样将就着办,更何况城里乡下一个地上一个天。

可梦茹哪肯心甘,在家扑扑腾腾,又怒又言。最终几经劝说,此事还是百般无折。梦真赶来,母亲发言,此闺女的事我不再管,只要拿钱把债还。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秋萍才打探童升。一来感觉童升为人老实,可家里还就是确实有点穷。

对于梦茹的母亲把东西送回之事,周老师压根没提。她倒是问起秋萍,梦茹心里感觉怎样?没有了父亲,哥嫂比母,这不梦真召集开了会。会议的主题还是围绕梦茹和童升两人究竟何如?

这样停留了几天,父母也看出了童升的心思。两人催促,可童升并不心急。最终,老两口到周老师家里说出了实情。

至此,秋萍才明白原来那天校长把自己叫到校长室原来是一场误解。

晚上,梦茹跟童升约会,设计圈套套出了童升的心思。当他听到童升说喜欢的是自己的时候,梦茹说两人的事能不能再晚点?

童升直言,自己无所谓,可父母心焦。

就这样过了几天,在一个夕阳快要落山的时刻,童童敲响了童升的家门。老师,俺小姨叫你!

当童升骑车赶到梦香的家,只见梦茹清瘦的脸庞爬满了丝丝血流痕迹。一切无须多言,此情此情令童升颇感心酸。

梦香倒是来了一句:童升,你们打算在哪定亲呀?你看他小姨,为了你,以后你可要好好待她呀!

听后,童升无语,而是骑车载着梦茹融进了寒冷的风里。

题外话:

摘引‘清明的心弦’老师的点评:

小说缺乏童升与梦茹的感情铺垫,读完整部小说没看出来童升与梦茹有怎样深的感情纠葛,小说中只是说梦茹长相好,再没说梦茹与童升之间有什么深的东西,值得梦茹去与母亲生死抗争要嫁童升。

我的回音:事实胜于雄辩,我也说不清楚,可真实的一切发生的还就是那么悄然。

摘引‘清明的心弦’老师的点评:

小说对另一主人公梦茹的塑造也有点差强人意。从小说中看出梦茹其实是一个爱虚荣的女孩子,多少继承了母亲神婆贪图享受的基因,不然她怎么会用他人的钱去上学,而且认做他人的干女儿,又没人强迫,只能说梦茹是个没主见没志气的孩子。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如果有这样的馅饼,这个馅饼最终也会把你砸到陷阱里去,神婆再神也没能让梦茹逃月兑这个陷阱。把这样的情形赋于小说女主角,不能体现人物美,作者可能想为后面的情节做铺垫来达到美化梦茹的效果,但是这个情节安排让梦茹的形象大打折扣。

我的回音:佩服‘清明的心弦’老师的独具慧眼。此章此节,我多少有些杜撰。生活确实赋予梦茹类似的情节,但想想触及别人的伤痛,就是在与之交往的日子我也未曾敢言,只得把想知的疑惑深埋心田。今次为了写此拙文,我才把道听途说的故事,加工改造一番。可水平浅显,出现如此破绽。望读者海涵。

摘引‘清明的心弦’老师的点评:

小说中有两处常识性错误。老赵有个痴儿子,说是在城市不允许要二胎,这是错误的,无论在农村还是城市,第一胎孩子有问题的,政策都允许生二胎。小说中有一段这样的对话,“秋萍又问道:“是谁跟童升介绍的?”“这你还不知道,老霍。你拜交姊妹的对象。”周老师说。”小说中老霍可不是未婚,都老夫老妻了,对象一词是男女结婚前的称谓吧。我觉得小说中不应该出现常识性的错误。

我的回音:读到此处,我颇感‘清明的心弦’老师对拙文的一份别样用心:读之特别精细,我心特别感激。当时拙文写到此,我心里确实没有顾及国家宽松而富有人性的计划生育政策。现在想来,多亏‘清明的心弦’老师的提醒,警示自己以后码字,确实要思前想后,考虑周全。真心感谢老师指点!

‘对象一词是男女结婚前的称谓吧’,对此,我颇感以偏概全。因为生活中我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今年我刚刚换了一个新的工作单位。同事们以前也都知道我已经接了婚,而且有了孩子,可有时他们问及我的妻子的职业,他们常说,你对象是干什么的?就是跟我同处一室的同事,年纪已经四十多岁,他也是我对象怎样,怎样?所以,老师此说,我感觉有些偏颇。但静下心来,细细一想,如若年龄大了,还对象对象这样的叫着,未免有些老来装女敕,那种感觉,就像人家七老八十,还声声呼唤人家乳名,颇感不自在。所以,我的愚见:对象一词是男女一定时间段的互相称谓而已。此观点是否准确,有待大家共同商榷。

若有不当冒犯之处,诚望老师朋友多多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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