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患重病梦回旧地
如缤纷的雨,敲击着你的心脉,如雨中缤纷的花,让你羡慕不已。神之笔,轻描淡写,韵之情,深深含意。可爱的人们啊!珍惜你手中的玫瑰,千万不要丢弃!千万不要丢弃……
——《玟瑰的旅行》
国霞没想到的是,就在她要离开R城的时候,大女儿任萌的电话却来了,告诉她一个让她惊慌失措的事情:
“爸爸病了,已经入住第一人民医院脑神经外科的病房。”
“啊?脑科?天啊!”
她立刻慌了手脚,几千里外的讯息,让她的心乱了。看来这一次任一民病的不轻,也不是什么感冒之类。否则女儿是不可能来电话的。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女儿在电话中没有说明,只是说,她们接到爸爸单位的电话,在开会时,任一民突然在椅子上莫明其妙地溜到地上,昏迷了过去,此时正在她所在医院进行检查,抢救……
国霞闻讯后,急忙对杨树林医生说了一下此事,然后收拾了一下自己的物品,就直奔汽车站。
R城是个美丽的城市,是大运河上重要的城市之一,距离省会有一百多公里,当时没有通火车,国霞挤进了公共汽车,忽忽悠悠地向省城进发。
她好不容易到了火车站,立即购买了最早能够到达北京的列车。
自从接到任萌的电话,她的心里那个后悔啊,在候车室内,眼泪止不住流,她为什么要离开任一民这么远啊?仅仅是因为她想报答杨树林曾经为自己献血?还是夫妻时间长了,对任一民有了厌倦的感觉?为钱吗?不对啊!自己和任一民的收入已经不算少了,起码也是中上等水平了,还来做什么?如果什么原因全没有,自己接到杨树林的聘书,就从任一民身边跑了出来,岂不是荒唐?这所小诊所,能有多少妇产科需要的人?可自己的名片却被利用上了,什么美国回来的,卫生部专家一类的宣传铺天盖地,让她情何以堪?要是让任一民知道,肯定又会和自己闹一场?她在这里真的安安稳稳吗?当然不是。她在空闲的时间里,也免不了对一民和孩子们的思念。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了,女儿全有了孩子,她为什么就不想照顾一下任一民?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啊?是钱?是情义?人总说的柴米油盐?还是别的什么?
她感到茫然不知所措了,当然,这和她比较长时间内,在美国所学习到的,美国人的自立精神有关,但她是中国人的女儿啊?唉!糊涂啊!
国霞下车后,连家也没回,直奔医院,在医院总服务台那里,问清了任一民所在的病房,直接就上去了,打开门,看任一民躺在那里,旁边在点滴着一种液体……
她看到任一民没有一点动静,扔下带来的物品,就直扑任一民的身体,嚎啕大哭起来:
“一民啊,你怎么啦?我……”
睡眠中的任一民被惊醒,看到国霞的大哭,不知她什么时候回来的,瞟了一眼地下的东西,顿时明白了,用没有在点滴的手抚模着国霞的头说:
“国霞,我没事,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啊?你真没事吗?”
“嗯,听任萌说是脑瘤,她们正研究治疗方案呢!”
“啊?脑瘤还没事?那是要开刀的啊!”
“她没说呀?她检查完了,什么也没说,就给输液,好几天了,这丫头,有什么问题?就不能对我说一下吗?”
“你真是个书呆子!”
“非得要开刀吗?不能保守治疗?”
他俩正说着话,女儿任萌进来看输液情况,看到国霞,大吃一惊地说:
“妈妈?您什么时候到的?”
“刚到的,你爸爸的病,这次要辛苦你了,你爸爸这些年可不容易,好好孝顺他吧!”
“妈妈!您跟我上办公室,看下爸爸的CT图像,就知道了。”
“嗯,我去看,一民啊,把心放宽,有任萌在这里,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国霞边说边拎起放在地上的物品,跟随任萌到了办公室,任一民望着这对母女的背影,想起来过去时的事情——
学校后面有一片杨树林,坡下是一大湖,近岸长满芦苇,连着的是荷花池。其中还有鸡头。天热时,男孩子们经常光顾荷花池,荷花是不敢掐的,但鸡头却搞不少,尽管有好多剌,用刀子割开,显露出鸡头米,回家用水煮后,成为小零食。有时,还在荷花池“偷”耦,就用池水洗下,拿回家吃。学校发现后,在大会上说了几次,严禁学生再下湖,否则后果自负。后来,那里就没学生敢去了。
自己上学早,往往就上学校后面的白杨树林中,读书或唱歌;时间长了,那里几乎成了自己除了家以外,去的最多的地方。那里的环境安静,空气清鲜,晨曦的阳光照射下来,鸟语花香,真是美不胜收。这个秘密之地,不知怎么被霞姐知道了,她也早早地过来了。
每当自己大声读一节书,她肯定从公共汽车下来,直奔杨树林。偷偷看她,她从不读书,只上倚靠在杨树上,一声不吭,听我在那里么喝。唱着跑调的歌……
学校的预备铃一响,她知自己要回校了,她仍然转身就走在自己前面。就是不理自己。
直到有一天,学校停电,预备铃没响,只有摇铃声,自己没有听见。她也没有走。自己觉得有些不对劲,转身走时,发现她还楞在那里,俊俏的脸上落着泪痕……
自己感到心中一股酸痛,“她怎么啦?”这个念头让自己大步走上前问:
“你怎么啦?”
“你为什么不理我?”
“霞姐,我怕。”
“怕什么?”
“怕让同学造谣。”
“造谣?我都不怕,你怕什么?是你讨厌我了,对不?”
“霞姐,不……不是啊!”
“你——”
霞姐气呼呼地走了,这一下全迟到了,在各自教室门口,几乎同时喊叫“报告”,然后相视一笑,各自走进教室。
第二天,自己特意从家中拿了一小袋子煮好的鸡头米,在她走进杨树林时扔给她。
她接过,打开袋子,发现是她极少吃的鸡头米,微微一笑装进书包。
从那天起,那片杨树林真正成为自己和国霞互帮互学之地。
初二,重新分班,七变六。全部改为混和班。霞姐来到自己所在三班,在排座位时,非要和自己做同桌。
“霞姐对我可好啦!”
这句话不知对爸,妈说了多少次。她经常给自己带吃的,自家穷,孩子多,供自己和弟妹们上学可不容易。那时候,爸妈如何起早贪黑地忙,日子仍然上紧巴巴的。吃玉米面窝头,贴饼子就咸菜是家常便饭。为了生活,爸爸和师兄弟们接受了,去往蒙古国搞建筑的国家任务,家中的好多活就压在自己的身上。
霞姐知道后,放学时,总和自己回家,帮助妈妈做饭菜。俨然是自己的家人一样。她知自己爱看书,从家取来了一百多本小人书,给我弟妹们看,还到处为自己借书,只是她有一个要求,就是自己看一章或几章节,就要有空向她讲。部队在周末总要放电影,她经常带自己和弟妹们去看。
——大操场上,一块白色银幕下坐满了人,乌鸦鸦一大片,有时晚了,就让自己住她家。第二天早饭后,再回家。而自己则要陪她看书,学习。
那时节,粮食供应紧张,妈妈怕霞姐家的粮不够,一直劝自己要少去,尤其是要吃饭。
有次,弟弟对霞姐说了此事,她哭了,然后说:
“没事的,家中的粮会够吃的,我爸爸有特别供给。”
尽管如此,弟妹们还是极少去了。唯有自己,总是三天二头地跑。
后来,国霞改变了做法。每天从家中带包吃的,给自己吃,余下的就让自己捎带回家。隔三差五,她上自己家去,妈妈做最好的饭菜招待她。(也就是变个花样)她一边吃一边说:
“好吃,好吃。”
气得妈妈说她是个“傻丫头”。霞姐和自己好的事情让邻居们知道了,对妈妈说有个好福气。妈妈不说什么,但问过自己几次:
“人家是千金小姐,和咱家能相配吗?”
是啊!这个问题一直困惑着自己。有一天,在回家路上,自己开玩笑地对她说:
“霞姐,你看我们家好,以后嫁过来好了。”
“嫁你们家?那要看你将来有没有本事啦!”
她楞了一下,接着说:
“如果你继续努力,真能成块材料,到那时,也许本小姐可以考虑一下哟!”
“真的?”
“当然,我说过没用的话吗?”
“好,一言为定。”
“什么?你臭美吧!”
她脸看着自己,似乎有些发红。
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就到了初中毕业的时候。
当报考《志愿书》的时节,我发了愁。因为那一年,全是高中的学校,而且招生也不多,另一条出路,就是下工厂学徒,或者到农村去做知青。曾想往的中专或技工学校,没见招生。
这可咋办呢?正恰爸爸从蒙回来,只是身体显出了疲惫不堪。其实后来才知晓,爸爸病了。自己把有关报志愿书的情况说了一下,问爸,妈怎么办?爸爸叹了口长气说:
“那就上高中吧!”妈妈没说什么。
上高中?那不是在做梦吧?于是,自己就填写了市里最好的高中学校,只是离家要远些,大约最近的也的二,三十公里,正好爸爸从国外带回一辆三枪牌自行车,以后骑车上学。
第二天,交志愿书,想不到霞姐还是一张空白表。她让自己把表给她看,还说对她爸,妈说好了,自己考哪里,她就也考那里。自己呆呆地看着她,不知说什么才好。
三天的考试,她和自己考得全不错,估计会有学校收录。
那个暑假,爸爸说想家了,于是就带自己和大妹一起乘火车探亲故乡——月波湖。当自己和霞姐说此事时,她的眼圈红了,有些难过地说:
““去吧!这里有我呢!”
自己突然也觉得鼻子酸酸的,拉着她的手,又一拉,把她拥抱起来,喃喃地说:
““霞姐,我会想你的。”
她没有挣扎,任由自己拥抱着。从那一次拥抱,自己似乎得了种“怪病”,动不动就想抱起她来,感受那种温馨,热情奔放的似乎是种电流,把自己和她击穿,紧紧地捆绑在一起。
那一年,因爸爸去世,自己休学打工时,霞姐利用周六,日休息来找自己,师付们非常高兴。往往能给自己一会儿假,让他们去外面说话。甚至有一天,师付慷慨解囊,给自己些钱,说是提前支付的工钱,他交给妈妈,她却让带霞姐上西单或王府井商业街,购物。
那次,自己想给霞姐买件衣服,她无论如何不让,说不要浪费钱,早日还上帐,好上学。自己和她争执了好一会儿,最后她妥协,给她挑了件雪白色的连衣裙。
她高兴极了,穿上后,更加漂亮了,自己说她是仙女下凡间了,她大笑着,泪全落下来了。那是自己给她的第一件礼物。
在那两年里,自己拼命地干活,有一段时间,家也不回了,晚上值班,得些补助费。霞姐在高三期末总复习时,自己告诉她,欠帐全部还清,她高兴在跳起来,狠狠地亲着自己的脸颊,说:
“你终于没有让我失望。”
火红的七月,她和同学们参加高考,自己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心中对前景充满了期盼。重新拾起放下两年的书本,读书,这也许是自己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霞姐从考场出来,看见自己,惊喜交集,不顾及旁观者,就拉着自己的手说:
“走,到班上去,再见一面我们的同学,她们很想念你的。”
班上同学见自己来了,放下手中书本,似乎忘记了下午还有一门考试,对自己问寒问暖,左东右西,对自己十分同情。让自己感受到兄弟姐妹般的情谊。她们相信,自己复学后,一定又是尖子生,会考取著名大学的。
霞姐的考试成绩不错,尽管她说,考的不太好。终被医科大学所录取;就如她那时允诺的一样,要做个好医生,救死扶伤。
暑期,霞姐帮自己补习丢下的功课,累了,两人就到附近的树林中散步,畅想着未来。她悄悄地说给自己,她大学毕业后,先工作,供奉自己上大学,待自己大学毕业后就结婚,生一大窝孩子们,永远生活在一起。自己也激动地对她说:
“我要永远爱你一生一世。”
“不行”
“啊!为什么?”
“我要你爱我三生三世。”
“啊,好,我一定会的,不管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我会永远爱你,不离不弃。”
“我要你发誓。”
“好,我发誓……”
说着,我半举起左手握紧拳头,向天地发誓。她们激动地拥抱在一起,亲吻。那一次接吻就是自己和她的初吻啊!就是那一次的定情之吻,在那混乱的年代,人人性命自危,朝不保夕,她爸爸的突然调职学习,让自己和她家中感受到一种绝望。
在那个静寂的夜里,自己的身边突然发现一个热腾腾的,是那样地急切,盼望……
可惜的是,任萌出生时,自己没在她身边,唉!想想自己有多失职?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孩子又长大了,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孩子和事业,自己却病倒了……
任一民想着想着,惭愧的泪水不知不觉就流落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