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我和森暂时在这里安定下来。
不过,我并不打算呆多久,只是好不容易看见森开始开朗起来,我想多陪陪这个可怜的小姑娘。最好能给她找一个去处,不要像以前一样流浪街头,乞讨为生就好了。
我这个身体虽然也是小孩。但是毕竟有地球上二十多年的经历,拥有一个成年人的灵魂。
而森却是一个无家可归还面有残疾的小女孩子,这样放下她,我确实没办法说服自己。
可是该怎么办呢?我毫无头绪。这个世界上,我不过也是孤家寡人一名。
甩甩头,不想了。车到山前必有路,活人不会被尿憋死,总会有办法的。
这样又过了一个星期。这天早上,我拉着森上街,打算买点纸和笔,想让森教我写字。反正现在也是闲着,就算有天要回去,技多也不压身嘛。
我脑子里其实认得一些字,看来清漓紫以前也是学过一些的。这些对字的记忆应该来自她四岁前。而四岁后,估计紫梦也没办法教她了。
走在街上,小桥流水人家,没有高楼,没有水泥和混凝土,也没有那走到哪儿也摆月兑不了的汽车尾气味儿。但却是另有一番风味,街道是一块块石板铺的,很干净。都是两边的店家自己每天打扫的。
这个小镇上没有专门清洁工,却洁净远胜大多数地球的城市,走在密密的石板上,两侧全是清爽古朴的木质建筑——让我想起了当年带团走在云南丽江四方街的感觉,恍然若梦,定神一看,四周商铺里摆的却不是四方街那些绚烂的彩裙和旅游商品。
这里,是五行大陆,离四方街有百万光年的距离啊。
轻轻的叹了口气继续往前,森拉住了我的脚步。我疑惑的回头,森笑着指了指面前的店铺。
古香古色,墨香扑鼻。原来就是这里。看了看上面的墨匾,上面的三个字我只认得一个“琴”字,看着我皱眉的样子,森悄悄的在我耳边道:“琴心斋”。
奇了怪了,好好的一家文具店偏用“琴”字为名。面上立刻带出几分不耐来,看见森有些惊异的表情。我心里一惊,发现自己竟然因为思乡而产生了迁怒之意。
这样的心态可不好,猛的拍了自己的额头一下,我叶草可不能被这样的情绪控制,变成怨女一个。
森有些愣愣的看着我,不明白我怎么一下不高兴,一下打自己,一下又笑嘻嘻。我“嘿嘿”一笑。拉着她朝店铺里走去。
掌柜是个中年妇女,很是和气。并不因为我们这两个是小女孩而轻怠。客气而又耐心的回答我们的询问,当然十句中有九句是我问的。森只问了一句:“这里有《千学》吗?。”
“有啊,小姑娘挺不错的啊。这本书是国学才教的。要买吗?。”老板娘欣赏的看着森。
“不,不,我只是想看看。”森紧张的说,转头看见正在冲她眨眼的我,脸一下红了,“我爹以前教过我……我只是想看看……真的只是想看看……早早……不要……很贵的……”
不理会森的拒绝,我坚持为她买了那本书,经过老板娘是解释我才知道,原来这本《千学》是国学的教材,相当于地球初中的课程。
木国和水国的女孩子都可以读书上学,森现在才九岁就能学相当于地球上初中的内容,看来还是挺聪明的小姑娘。
一本《千学》居然要十二个银铢,一个铜铢两个馒头——等于两千四百个馒头,果然是知识无价啊。
森紧紧的抱着老板娘为我们包好的笔墨书本,神情激动的望着我,眼里是有深深的感动之色。
我垫脚在她肩膀上拍了一记,“嘿嘿”笑道,“这可不为只为你买的啊,你别忘了,现在你可是我师傅,这是咱俩的教育投资。你不但要自己学还要负责教我哦。我先说好了,虽然我很笨,但是学不会却是你的责任哦。”
森用力的点头,“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教的。何况早早比我聪明多了。”
看着森不再感动内疚,我笑着拉起朝外走,“我们再去买点郎陇果回去给小土吃。”森也微笑着点了点头。
没走几步,我和森同时停住了脚步。在我们的前方不远处的,居然是那个曾经撞我们,并赖我们偷钱被我拆穿的小乞丐,还是那身脏兮兮的黑衣,身后还跟着他那四五个跟班。
糟了?我心里低呼一声。
果然看到穿的干干净净的我们,那个黑衣小乞丐一愣,却慢慢嘿嘿笑了起来,眼中闪耀都是欲报复的亮光。
没办法,如果我们俩的长相不这么有特色,估计洗干净了换身衣服,他也认不出来。可现在,只能——三十六计一个“逃”字。
“森,我数一二三,我们分头跑。你跑东边,我跑西边,到时候直接回家。”看着那黑衣小乞丐志得意满的视我们为囊中物般,慢慢走来。
“一二三,跑!”我和森分开,撒腿就跑。
我朝西边这条街,一路狂奔,见岔道就进,见巷子就钻。不知道跑了多久,感觉后面好像没人了,我一坐在墙角,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感觉自己的嗓子眼是又干又热,吸气的时候都丝丝作痛。
抬头一看,这条巷子两边都是高墙,四周一点人声都听不见,安静的要命。看来,这里应该是有钱人住的地方。
“这个死丫头跑哪儿去了?明明看到她朝这边跑了啊。二狗你去那条巷子,我找这边,敢惹我小黑爷,这次非让她好看不可。”——是那个黑衣小乞丐的声音,看来他一定要抓到我报仇了。
我赶紧站起来朝巷子深处跑去,跑了五十米,我楞住了,——前面没路!这是一条死巷。
我哭笑不得,我叶草一个二十多岁的成年人今天居然被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追的这么惨。真是那个虎落那个什么龙搁那个什么的。
长这么大,记忆中只有六七岁时有一次被一条野狗追的我这么累过。看来这次要吃点苦头了……
狗?我忽的眼睛一亮,转身向刚才进过的巷子回奔二十米。哈哈,天无绝人之路啊,看着墙角那个四十厘米见方的洞口我笑了。
小是小了点,但我这小身板应该能过吧。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一个声音高喊着——爬出来,给你自由!我渴望自由、我渴望自由……——我靠,这狗洞也太小了吧,这家人院子这么大,至少也应该养条大狗啊,不养金毛也得养条杜伯吧。”
《囚歌》朗诵到一半,我的被卡住了。不行,小乞丐马上就回搜到这边,我得进去。加油,我一定要过去。
给自己继续打气,“我渴望自由,但我深……深。深的知道——人的、身躯一定……能、能、能从狗洞里爬出!我希望有一天这地下的烈火,将这狗洞劈开一点,我,应该……在……烈火中得到……自由和永生!啊!哈,终于钻进来了。这该死的狗洞!”
“这不是狗洞,是猫洞!”我刚刚把整个身子钻进来还来不及爬起来,正沉浸在劫后余生的喜悦中时。一个男孩子淡淡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一双黑色绒面刺绣精美的靴子停在了我的鼻尖。
慢慢的抬起头,一身红衣,漂亮的五官,一头琉璃般的红色卷发——是他!那个“闹场”里的小P孩!
看着我抬起头,他一愣,也认出了我。上下打量我一番,那抹嫌恶和鄙视又出现在他脸上。
靠,小P孩!要不要表现的这么明显。这破孩子。长的倒是小正太一个,性子却让人讨厌的紧。
可现在,我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是先讨好他吧。
“额,不好意思哈,那个,我不是故意进来的!”我朝他嘻嘻一笑,装作没看见他脸上的表情。
“哼!你嘴里叽歪了半天,还说要让火把这狗洞劈开!还敢说不是故意的?我看你就是个贼!”他冷哼一声。
这小子耳朵还挺灵的,年纪看起来比我现在这样还小点,唬起人来还挺有气势的。
“东西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我可不是贼。只是,我这人有个毛病,从小就喜欢钻狗洞,越小的狗洞啊,那我越是喜欢钻……”我一边随口胡诌,一边竖起耳朵听外面的动静,刚才听见他们过去了,里面是条死巷,搜不到人,他们应该很快会走吧。
“胡说,从来没听说过有人喜欢钻狗洞的,丑丫头还想骗本少爷。”他继续鄙视我,根本就不相信。
不过我也不求他相信,只是想拖时间罢了。
“为什么不信呢?我没有骗你啊。像你这样的有钱人家的少爷自然不同于我们这些穷孩子小叫花。譬如吧,你看你就喜欢穿的干干净净,我们就喜欢把衣服弄的脏脏的。这钻狗洞啊,真真是一种爱好。其实,我也是上了当,如果我知道你家这是猫洞的的话我还不钻呢。下次你得在洞口贴个纸条,写上“猫洞”俩字,以免以后遇上跟我一样的喜欢钻狗洞的钻错了洞。——不过呢,还是要感谢少爷你仁心宽厚,这没有狗洞钻。有猫洞钻也不错,我已经很久没有钻过这么有难度的洞了。哈哈,真是越说越想钻啊,你不信——那我就再钻一次给你看吧!“
听见外面追兵已经远去一会儿,应该安全了,不等他反应过来,我立刻结束了我的信口开河,利落的趴下,再次的钻国了猫洞。
不知道是刚才被我弄松了一点还是怎么的,这一次我很顺利的钻了出去。
出去后,我想起了什么似的,弯腰,低头,朝洞内看去——那张小正太的脸也在洞口。
我朝他龇牙一笑,“你看,钻狗洞真的很开心吧。谢谢你的狗洞!哦,不对,是猫洞!白白——”
我双指并拢在唇上一印,给他一个飞吻。
看着他疑惑的神情,显然不理解我这是哪里来的稀奇古怪动作,我大笑着朝回家的路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