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自我上回遇刺昏迷后的第二天,满城狂风大作,天地交融,凌王府一片红光灿灿,罩了王府整整三天三夜。就在那三天三夜之后,我起死回生般地醒了。
说是人醒倒不如说诈尸来得贴合实际。白天小米哭哭啼啼地告诉我,那根箭离心脏不到一指距离,箭上淬的是五步蛇的毒汁,本来御医已经告诉凌亲王准备后事,节哀顺变,无料他却不肯。也许是对我觉得太亏欠,也许是碍于他三哥的情感立场,但在我看来,他这么做委实是对“我”当年企图谋杀薛思思这件事怀恨在心,久久不能释怀,终于逮到一个机会,定是要曝尸三百六十五天才能解心头恨的。
哎,怎料我第五天就诈尸还魂,毁了他报仇的千秋大计。
其实我自己也清楚得很,御医的话不会有错,错只错在我得了块魅玉护体,死于我而言,今后怕是一个遥不可及的话题了。
可这“据说”也太邪乎了吧?!我质问小米时,小米却反问我从哪里听来的,只记得那时自己神志不清,记忆也不请,一时间答不上来,倒也就此作罢。但那情形却是清晰的很,事后回顾时,才发觉原是我自己做的一番梦境。颇为玄妙。
现下是我醒来后的第四天、昏迷后第九天的夜晚。
地点是凌王府的鸳鸯新房,目前归我自己住。
人物是我和小不点。
事件嘛……我窝在床角里侧假寐,他坐在床的外侧看书。
你问我为什么归自己住的房间他也会在?我还想问你呢!
这家伙自从我被刺之后仿佛整个人性情大变,和秋闱前判若两人。我醒了之后他就有事没事地在我眼皮子底下晃悠,看得我心烦,便想了个招对付他。
我每晚睡觉前都会在门栏上吊一些东西,这样次日清早他来找我时,总会开门有好事,惊喜送不停。
第一次这样做的次日晌午,快到午时用膳时我才刚睡醒,伸了个懒腰准备下地走走,却一眼瞥见趴在门口地面上的他,头顶一大块石头,身旁还有一盆摔碎了的白兰花。那情形委实吓了本王妃一大跳,手忙脚乱地差李兴德速去请御医,令家丁把他抬回书房。
行兵打仗之人似乎都有这样的一个嗜好:屡败屡战,直到屡战屡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