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天浩他们这次的行程非常紧凑,除了要参加表彰大会之外,还要在主办方的安排下出席一些宴会,参加一些商业活动,以及游览一些B市著名的旅游景点。比如今晚,他们就要出席盛大的欢迎晚宴。晚宴设在了B市著名的五星级酒店——B市大酒店。在华夏国,但凡是以当地地名命名的酒店,大多都非同小可。黄天浩换上了一身笔挺的西服,还十分罕见地打上了一条红色的领带,这条领带是他前几天特意买的,当然并非是那种需要亲自用手系的领带,而是俗称的“一拉得”,直接往脖子上一挂、一拉就完事了。其实黄天浩不是不会打领带,而是他觉得那样太麻烦。的确,他就是这么一个慵懒的男人,除了对于吃的要求比较高之外,其余的能省事就省事,买鞋从来不买系带的,衣服能买带拉锁的就不买带扣子的,就连买袜子都是那种不分左右的懒汉袜。然而王雪曼的着装就比较复杂了,为了彰显出自己的女人味,她从C市带来了一身白色的晚礼服,这件晚礼服是她三年前买的,平时几乎没有穿过。然而当她穿上这身晚礼服的时候就傻了眼,因为礼服的上围根本无法箍住她的身体,两颗诱人的大白兔女乃糖总是呼之欲出的感觉。“怎么会这样?”王雪曼对着镜子反反复复地照着,脸上不禁流露出了失望的表情。“没有别的衣服了?”黄天浩凑过去问道。王雪曼淡淡地摇了摇头:“我这次来就带了这一件晚礼服,其实也不是不能穿,就是怕万一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不小心‘走光’了,多难为情啊……”“哦?好令人期待啊!”黄天浩挠着下巴一脸坏笑地看着王雪曼。“去死!”王雪曼没好气地嗔骂了一句,随即翻着行李箱中其它的衣物,发现没有一件衣服比这件晚礼服更加适合出席隆重的晚宴场合了。看到王雪曼一脸失望的样子,黄天浩心里也有些不舒服,赶忙帮她想办法。他注意到王雪曼的行李箱里有一条白色的纯羊毛披巾,赶忙拿了起来,披在王雪曼的肩上。“没用的,”王雪曼摇了摇头,“披巾主要作用是挡住后背,前面根本挡不住的。”黄天浩此时已经想到了主意,他开始在房间里翻箱倒柜起来,终于在一个抽屉里发现了一些大头针,他拿起两枚大头针放在手里,朝王雪曼的胸前探去。“你要干什么?”王雪曼赶忙捂住胸口惊呼一声。“别动。”黄天浩认真地移开对方的手,将披巾的下摆和礼服的上围重叠在一起,并且用大头针固定住,“这样就不会担心走光啦!”王雪曼低头看了看,发现黄天浩的这个办法果然奏效,于是对其报以一个甜美的笑容:“呵呵,真看不出你还能想出这么聪明的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