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事实而言,无论哪一方面金小蝶都处于劣势,除了签下不平等条约还能怎么办?被逼迫着签署了丧权条约之后,金小蝶小朋友还要装可爱讨好的捧着爷爷的脑袋亲了大大一口,撒娇的喊着:祖父最好了,此等昧良心的话语,真的有够掉面子的,若是被景烨那厮看到了估计要嘲笑她半辈子,她金小蝶何时沦落到卖泪卖笑的地步了?
不管过程是多么的艰辛困苦或是狼狈不堪,金小蝶凭借着出色的眼泪攻势终于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虽然只是小小的一步,但却让她看到了希望。
站在大门口,呼吸着久违的外面的空气,细心的观察着来来往往的过客,耳边传了若隐若现的集市的喧嚣声,金小蝶彻底亢奋了,她仿佛已经看到大把大把的银子在向她招手,顿时斗志昂扬:娘亲,等着吧,她期待再次见面时娘亲脸上的表情。过度的遐想使她我忘了自己的身份,仅是一个不足七岁的小屁孩儿而已。
不悦的扭过头,皱眉看着跟在身后的四条尾巴:“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旁门左道也好,上天入地也好,立刻在我眼前消失……”
四名侍卫互相对视一眼,对于小主子的命令表示为难:“小姐,主夫再三叮嘱……”
“我知道,爷爷只是说你们不得离开我十米范围内,并不需要黏在我身边。”金小蝶转过身,戏谑的挑挑眉,“据说你们的功夫在整个黎昕都是数一数二的,那么这点要求对于你们来说不应该是九牛一毛?还是,爷爷信错了人,一些人根本就名不副实,看来,这王府的侍卫需要更新换代了。”
“……”话已至此,侍卫们还能说些什么,再不撤连饭碗都保不住了,要说,这些侍卫都是苍首领亲自挑选的,实力自然不可小觑,只不过眨眼间,随着一声破空声身后便空无一人,只是四人在金小蝶的逼迫下所做的行为对于黎昕城内建筑物的质量也是一大考验。
少了身后的尾巴,金小蝶甩甩袖子,大步走上街享受难得的自由。金小蝶心中已有所打算,由于与娘亲的约定她现在可谓是身无分文,必须一切从0坐起,于是乎凭着一张可爱的面孔和三寸不烂之舌,终于在一书店借来了文房四宝及桌椅板凳一副,在一茂密的大树下开始了她人生的第一份工作——代笔。
金小蝶虽然年纪不大可读书却不少,也算个文化人,又有些自尊心作祟的原因,所以一想到打工首先映入脑海的便是代笔这份清闲的工作。
当然,虽然她很不想承认可却不可否认之所以能借来这些必不可少的工具,其中她醒目的身份的占了绝大多数的分量。从她刚一进店门,店主眼睛里冒出的亮光便告诉她身份暴露这一不争的事实。生意人毕竟是生意人,察言观色的能力和心眼城府不是一般人能及的,在她第一次否认自己的身份之后,店主便识相的不再提及此事。只是顶着一张灿若菊花的老脸,殷勤的为她忙东忙西,沏茶倒水。金小蝶也只得无奈的顶着一头黑线接受店主的热情,直至她提出租借的要求,店主才用疑惑的眼神上下打量着她,怀疑是否是自己看错了人,但本着认错千人不放过一人的原则,还是大方了借了,金家的嫡孙女,贤亲王的继承人,她若是能认错也用不着在这达官显贵遍地的京都混了,谁知到这些有钱人心里在想些什么,或许是贤亲王对自己女儿的考验也未尝不可,要么怎么能成为天下第一首富呢,连教育子女的方式都这么特别,以防万一,她还是小心的伺候着为好。
等待客人光顾的空隙,金小蝶撅着嘴坐在凳子上,迎面扑来的凉风依旧吹不走她心中的郁闷,想着自己是否在无意之中便沾了金家和自己娘亲的光,破坏了规则。凭着金家在黎昕的威望,她们的一举一动都是他人关注的对象,她一大活人怎么可能会有人认不出?如果她不是金茧碟,不是金家的嫡孙女,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孩子,这些人又会如何,恐怕连眼神都吝啬给一个吧。
这可不是她的问题了,外在客观条件是改变不了的,这些忧虑暂且放下,开工第一天先赢个开门红再说,清了清嗓子,学着卖烧饼的,磨剪刀的开始吆喝着招揽生意:“代写书信、状书了,代笔了,价格优惠,老人小孩半价优惠……”
清脆稚女敕的童音穿插在粗犷的吆喝声中格外引人入目,大家一见坐在桌子后面的是个半大的小毛孩儿,顿觉有趣,不大会儿四周便聚集了不少看热闹的人,金小蝶一见来了不少客人劲儿头更大了,吆喝的声音也越来越响亮。只不过虽然闻讯而来的人越来越多,可却没有一个真正的客人,几乎全是来看稀罕看热闹的,这一点令金小蝶十分头疼不解,这些人都没有东西要写吗?都怪娘亲,没事儿干嘛要提出广建私塾的建议,现在好了,连旁边卖猪肉的大娘都能附庸风雅了。金小蝶喊到嗓子疼痛难忍,连口水都没得喝,干脆挫败的托着下巴坐在那里,任凭周围的人指指点点:
“你们看,这孩子像不像亲王府的小世女,长得可真像……”
“哎,怎么会,小王爷怎么会在这个地方摆摊?只是长得像罢了。”
“不对,我敢肯定这就是小王爷,你看看,长得简直跟贤亲王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这天底下除了贤亲王谁还能生出如此样貌如此气度的孩子……”
“我曾经有幸见过小王爷一面,这孩子是有八九就是。”
“小王爷怎么会在这个地方,身边连个守卫都没有,咱们可都得帮着看着些,小王爷若是在我们眼皮子底下出了什么事,我们怎么向贤亲王交代……”
“对,对对,可得看着点儿……”
面对如此糟糕到不能再糟糕的情况,金小蝶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反正任凭这些人如何猜测,她就是死活不承认就对了。
正当金小蝶对出师不利的代笔生意心如死灰,考虑着要不要再换一门活路的时候,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家坐在了面前的凳子上,一双手颤巍巍的扶着拐杖,一双眼睛浑浊不清的看着面前模糊的人影。
老人家模索着从胸前拿出一方手帕,打开一层又一层的遮盖,现出几枚铜钱,珍惜的捧在手里:“小女圭女圭,你说的老人半价优惠是真的吗?我想给远在江北的女儿写封信,可是身上就这么些钱,你看够吗?”。
金小蝶将老人的一系列动作看在眼里,心中不可抑制的涌上一股怜悯之情,她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自小便被人百般呵护,连一丁点儿的苦都没吃过,哪里接触过如此情景,这些被老人家珍之又珍的铜钱一度连被她当做玩具的资格都没有,看着老人家布满沟壑的面庞,不知为何浑身竟充斥着浓重的罪恶感。她终于明白一向视财如命的娘亲,为何每年都会拨出一大笔银子用于民间的慈善事业,只有这样,心中的负罪感才会少一些吧。
收回思绪,拿起快要干掉的毛笔重新沾了沾墨汁:“老人家,你是我的第一个客人,所以费用全免。您说吧,我会看着写的。”
老人家侧着头:“啊,你说什么?我耳朵不好,听不清楚。”
金小蝶了然点点头,她知道,如果不是耳朵眼睛都不好使,老人家怎么会坐在这里。
声音提高八度:“我说,不要钱,免费替您写信。”
老人家总算是听清,高兴的点点头:“好,好,真是个好姑娘……”
话音刚落,仿佛是为了配合此刻的气氛,周围自发响起一阵掌声,夸赞声不绝于耳:“不愧是贤亲王的女儿,一样知道体恤百姓,将来一定也如贤亲王一样成为为百姓着想的好王爷……”
金小蝶:“……”怎么什么事都有她娘亲的份儿?
心满意足的送走第一位客人,看着空空如也的钱盒子,挫败的一声叹息,看来今天注定是要血本无归了,好人难做啊,尤其是一个急需用钱的好人。
事已至此,她干脆就好人做到底,这一天也不算白过,也算是偿还了借金家的那点儿名望,在“代笔”的牌子上面加上“免费”二字,一转眼金小蝶变身为义务代笔的形象代言人——
金小蝶郁闷的看着密密麻麻围在身边的侍卫,心情不爽到了极点。她做好事正做的不亦乐乎突然就窜出一个肥头大耳的家伙带着这么群白吃皇粮的家伙们,硬是将她好不容易聚集攒的客人她口中的刁民统统赶跑,美其名曰保卫小王爷的安全。事后还以为自己做了什么好事,舌忝着脸跑到她面前邀功请赏,若不是大庭广众要顾忌形象,她早就一巴掌怕上那张油腻的肥猪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