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由于时间紧迫,加上过年前,薛安云的二手车行十分忙碌,两人只有今天有时间互相介绍了解彼此,便趁此机会尝试牵着手去附近公园走走,减少陌生的疏离感。
吕荞一直紧张的冒手汗,只要一感觉掌心有湿意,立刻把手抽回来,道歉再道歉。
薛安云见她如此介意手汗的事情,便道:“不然你挽着我的手吧。”
挽着手,两人的身子无可避免地就会贴近了。
如果说牵手让她心跳破了一百五,那挽手就要破两百啦。
吕荞觉得胸口有点闷,好像喘不过气来了。
薛安云弓起手臂,朝她招手,“还不快过来揽着男朋友的手。”
他脸笑着,带着玩笑意味,但这完全无法纡解吕荞胸口的紧迫感。
她咬着下唇,鼓起勇气上前一步,勾入他臂弯的纤臂还微微发着抖。
“离太远了。”又不是在跳土风舞,连勾手都保持着距离是在演搞笑话剧吗?
她真的很紧张,一靠上他的身体,瞬间耳鸣。
她怎会这样呢?
吕荞对自己无法理解的反应也是一筹莫展。
薛安云无奈地想她的恐男症还真是严重,脸儿红得像随时会中风似的,于是他打算闲聊舒缓她的压力。
“你以前是读女校吗?”
“我没读过女校。”
“那是男女分班啰?”
“没有,都是男女生一起读的。”
吕荞猜想八成她过度紧张害羞的反应,被误以为她是在女生堆里长大,对男孩子没有免疫能力吧。
她真的不是这样的……唉。
她甚至没有姊妹,只有一个哥哥呢。
薛安云有些讶异地看着她,“你们班上有男同学?”
“有。”
“那你有男生朋友吗?”
“有,像恒磊就是我同学。”
“赵恒磊是你同学?”薛安云诧异。
“他跟于知璇会认识,也是我介绍的。”
她竟然还能当红娘?
果然是“深藏不露”。
他对她的兴趣更高了。
“当初怎么会想把他介绍给于知璇?”
赵恒磊是来他的车行买车才认识的,后来又介绍了几个客人来买车,自然而然就熟稔了,也见过几次他的母老虎女友,倒是不晓得他有一个如此矜持腼眺的女同学。
“那个时候知璇刚失恋,心情不好,恒磊是个很温柔的男生,直觉告诉我他们两个应该满适合的,就找机会把恒磊叫出来一起吃饭,没想到他们两个还真的在一起了。”
人生第一次当红娘就成功,她当时可是开心得要命,还承诺两人若是结婚,一定包一个六万六的大红包。
“你们公司男生多吗?”薛安云越听越胡涂了。
既然如此,那她的恐男症源发自何处啊?
“我们那个部门男生大概八成左右。”
在男女数量悬殊的环境里,她这样的女孩没道理会一直单身啊。
“没有喜欢的同事?”
吕荞闻言静默了。
他们公司的男女比例大概是四比一,男生压倒性的多,所以几乎只要是单身的女孩就会有人追,就算她的身高比公司内一半的男人还要高,也出现了一个追求她的男生。
那个男的个子跟她差不多,略胖,年纪长她一岁,凡是吕荞有参加的聚会、饭局,都一定会看到他。
吕荞是个安静的女生,在团体活动时,她虽然从不发表意见,但只要大家说好的决定,她也绝不持反对意见,照着带头的人的意思走,十分随和合群。
那个男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就常挨着她的身边坐,同事也很自然的就会让出空间让他们两个坐在一起。
吕荞没有想太多,直到有人跑来问她,“听说你跟XXX交往了?”她这才恍然发现大家误会了什么。
她迅速摇头,澄清道:“我跟他并不熟。”
她没想到这样的一句话竟然酿出了轩然大波,对方指控她玩弄感情,还指证历历说出游时两个人都在一起,还有照片为证,她竟敢胡说八道。
他拿出的照片证据都是团体照,的确每一张都是两个人坐在一块儿,当时有不少人信了他,让吕荞百口莫辩。
所幸于知璇帮她解围,要求对方拿出只有两个人的合照来证明真的在交往,才让那个男生闭了造谣的嘴。
后来吕荞才知,原来那个男生至少追求过公司大半的女生,但个个都铩羽而归。
而那个放话的男生会把她视为目标,就是因为她是唯一没人追的,以为只要出手就会手到擒来,于是直接放话并制造出两人交往的样子,由于吕荞平常大都跟同组的于知璇一起活动,跟其他人没有深交,才会那么晚知道对方的计画。
吕荞不知道的是,她在公司内并非无人喜欢,她虽个子高,但长相甜,人也随和,只是实在太难搭上话,难起互动,场面总是很快就冷了,先丧失自信的男孩子都是在女方尚未发现就自行默默退出,才会让吕荞以为自己没人爱。
在那事短暂平息之后没多久,于知璇被挖角了,她离开之前曾经拜托一个与她交情不错的别组组长照顾吕荞,于是吕荞被调到另外一个组,跟那个男同事不同的办公室,也因此鲜少跟那个同事再见到面。
一直到今天,公司里还是多少有些流言蜚语,有些不明就理的还以为是吕薷抛弃了人家,让吕荞有些困扰,但她晓得自己要找工作不容易,还是硬着头皮待下来了。
也幸好她的软件程序设计工作,不太需要跟人打交道,她又不是个爱交际的女生,自那件事后她也比较少参加公司内的活动,每天去公司默默的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打卡下班,一天也就这样过去了。
只是当她知道那个男同事会追求她,竟是因为她没人要,只要有人追就会迫不及待答应,甚至连征询都不用,心里难免不好受,对爱情就更不期待了。
遇到一个心仪,然后刚好对方也喜欢她的男生,大概就跟天方夜谭一样是无法实现的愿望吧。
身为多年老同学的赵恒磊倒是持相反意见,认为不需要为了一个烂人而放弃未来的可能性,也介绍了两个男生给她认识,可最后都不了了之,赵恒磊还因此被于知璇臭骂,让她觉得非常不好意思,便请赵恒磊不要再给自己找麻烦,就让她顺其自然的过活吧。
“有发生过什么事吗?”
薛安云见她神色有异又不说话,猜想一定曾出过什么事情。
她微张唇,迟疑了好一会儿才摇头,“没有。”
肯定有!
薛安云猜她的恐男症的原因八成就出在此处,便没继续在这个话题上打转,转而询问她工作上的事。
“你是对程序设计有兴趣,才学软件设计的吗?”
“我是因为这样的工作可以不用跟人打交道。”
薛安云闻言随即笑了,“你跟我正好相反,我喜欢跟人打交道,所以一出社会就是从事业务工作,现在当车行老板,也是每天跟人交际往来。”
“真好。”吕荞低喃。
她一向是冷场句点王,交际应酬什么的对她来说太困难,还好她满喜欢听人家说话的,默默的坐在一旁也觉得开心。
“你说『真好』的意思是也希望自己能变成这样,或是觉得能跟人自在讲话很好?”
“我跟人讲话不会不自在啊,但我不太会想话题,也很容易变成句点王,所以常是安静的听人说话。”她如实以告。
“但我们现在是在聊天,不是我单方面的说话而已。”
“咦?”
吕荞这才发现自己还真的跟他一直聊个不停。
她想他真的厉害,连她这么难聊的也可以一直说个不停,以前都是聊没两句就静悄悄了。
“可见你也不是真的无法跟人聊天,只是需要有一个带话题的。”
“但这样对方会很累,我不想麻烦人家。”
“那你就找一个很爱说话的男人吧,像我一样。”
吕荞闻言脸一红。
“呃,我不是说我跟你会怎样。”薛安云顿时也因吕荞突如其来的脸红而觉得尴尬起来了。“你不要误会,我们是生意上的关系。”
是因为“生意”上的关系,他才会对她侃侃而谈的。
吕荞心底很明白。
她如果去贩卖东西的场所,就算她一句话都不说,业务人员也可以自得其乐说得很High,就算她句点了对方,还是有办法继续说下去,所以她一直很佩服业务人员延续话题的能力。
而他也是个业务。
吕荞低头一笑,薛安云一时也看不清她是认同他的话,还是不以为然。
手机突然响了,是客人来的电话,他说了声抱歉,抽出了手,走到一旁接电话。
吕荞伫立在原地,看着他说话的身影,举手投足充满自信,笑声爽朗,她不知不觉唇畔扬着忘神的微笑,直到他讲完手机转回头来,她才像突然从云端坠地似的恍然清醒,在那瞬间意识到了自己不寻常的原因,慌慌低下头,双颊一片嫣红。
“不好意思,”薛安云小跑步回来,“我有个客户要带他的朋友过来看车,那是我认识多年的老客户,所以我一定得回去一趟。”
“那你快回去吧,我没关系的。”吕荞赶忙催促。
“我先送你去搭车。”薛安云手朝向捷运。
“不、不用。”吕薯找理由婉拒,“我想去逛个街,买、买过年时要穿的新衣。”
“好,那我先走了,你自己小心。”
“嗯,Bye-bye。”
“Bye!”薛安云笑着朝她挥了下手,快步走向公有停车场。
吕荞直到他身影走远,才难堪的双手捣脸。
天啊,她竟然……竟然……
一有他出现,她就紧张兮兮、手足无措,竟然是因为对人家有好感,他可是假男友耶,她产生了不该有的心情,过年时的戏要怎演啊?
可是都到这阶段了,人家还这么尽心尽力为她思前想后,她怎么可以辜负人家选在这时打退堂鼓呢?
她用力敲打自己的额际。
吕荞,你真是个白痴!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大白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