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秋夜,气候仍旧燠热恼人,府后街附近的护城河段,像个迷你版的河滨公园,两旁交错的路树增添些许悠闲氛围,河岸里三三两两的艺术装置,衬着流泻的灯光像是河里的彩虹,看不清何者才是倒映的尽头。
“现在感觉真好。”我说。
“哪里好?热死了。”他答。
他不懂的,视远距离恋爱为畏途的我,得多勇敢才会爱上这不知道多久能牵一次的手,不知道多久能见面的人。像这样在周末来到两人的中间城市见面,牵着手走在路上,伴着河岸灯光,街头艺人的歌声,那是我怎样与自己决斗后的甜果子,大概,也不需要让他知道。
而我猜,大概全天下的男人都很难理解,女人心中的小小战争总是毫无预警地发动,接着面不改色的天人交战一番,在你未曾察觉时画下句点。聪明的女人会判断好不好、值不值得;忠于自我的女人则多半在乎“我快不快乐”。
康明杓是哪种呢?我觉得她两者兼具。前生做为一个病秧子,她魂断穿越后,出身在贫困又重男轻女的康家,被祖母给签了终身契卖进宫中,她每天的小小战争就是今日又洗了多少衣服,是否烫坏了哪个贵人的衣裙等等。那时的她还没有机会展现自己是哪一种女人,毕竟她连女人都不是,只是个下人。
变化发生在某个雨夜,她急着给宫里送衣物却不慎冲撞了皇上,那一眼瞬间,她大概本能犯了—— 忘了自己是宫女,还以为自己不过就是在二十一世纪与路人擦肩而过,不小心擦撞一下罢了。因此,她眼神里没有对皇帝的畏惧—— 无论是对他至高无上的身分,或者那张因恶火而毁容的脸。
鬼怪皇帝—— 人们是这么在背后称呼贺齐宣的。但康明杓不懂,在她眼中,比起那张脸,贺齐宣因为不知名原因原谅了她,并且将她升做婕妤,日日来教她练字……这男人的所作所为都比他是不是鬼怪皇帝更加真实而重要。
彼时,康明杓还不懂,她将爱上的男人,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是国家民族的征战先锋,爱民如子,但他最英勇的事迹,是给了她一个家。
他是个好父亲、好丈夫,在她还不知道自己爱上他的时候,他的温柔可靠已经有了足以吸引她钦慕的味道,直到某一天,天那么清,风那么柔,他与女儿说笑的模样那么平凡而幸福,那刻她才明白,这天地间若有什么最牢固,那大概是一个人恋家的本能—— 也是她无可避免,终究会爱上他的命运。
因此……即使后宫是个修罗场,但,是的,她愿意,她仍愿意加入这个小小战争,在此与贺齐宣成为一对最平凡的夫妻,贺齐宣为她康明杓撑起天,她就为贺齐宣灌溉地,这天地之间的晴晓雨夕,都是她每一天在许诺的“我愿意”。若你在《实习贵妃》里看见平凡的不平凡,那正是爱情踏过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