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错时空变王妃 第六章 圣女的要求

作者 : 寄秋

“退掉和姊姊的亲事,与我订亲,我要当你北境王的王妃。”

荒谬的事莫过于此,让人不禁质疑这世道怎么了,连未婚闺女都想把天掀了,做出令人匪夷所思的事。

乍然听闻的夜行鹰面不改色,仅仅挑眉而已,他一点也不意外出自烈火堡的女人有此荒谬提议,有东方妩媚的前车之监在先,再冒出个蛇蛾女有何奇怪,蛇鼠本就一家人。

众所周知东方烈焰有三子两女,但三个儿子都是废物,道道地地的窝囊废,文不成、武不就,不学无术,除了吃喝嫖赌外一概不精,欺压良民、强抢民女,圈地占田,假借名目索要财物……罄竹难书。

长女东方妩媚为正室嫡出,受尽宠爱,自幼习武,熟读经典,在东方烈焰跟前长大,由他一手传授她武艺以及为上位者必须学习的东西。

她是他最喜欢的孩子,没有之一,他对她抱持厚望。

另一女则是庶出,在东方家的地位并不高,不过因长得极其貌美,早早被东方烈焰为拉拢手下弟子而许了人,前年嫁做人妻,隔年生了个女儿。

至于眼前这位才是烈火堡真正排行第二的二小姐,也是正室嫡出,是东方妩媚的挛生妹妹,一胎双胞的姊妹花,面容相似。

由于当年东方烈焰深信的术师断定两女不可同处抚育,否则双凤争日,烈火焚身,凤殖星落,晚出世一刻的东方艳光便被送走了。

世人从来只知东方妩媚艳丽无双,为北地第一美人,却不知双月争辉,妹妹姿色不下姊姊。

夜行鹰是少数知情者,虽然烈火堡对此视为东方家不欲人知的秘事,可是在北方这片天空之下,没什么能瞒过这块土地的王,他比谁都更清楚这些污糟事。

“给我一个能说服我的理由。”

一张似嗔似怒的芙蓉娇颜龇着牙瞪人,似在说“敢背着我偷人,削你第三条腿”。夜行鹰想到某人的坏脾气,凝霜的眼中浮现一丝柔光。

“我比她更适合你。”有了她这位贤内助,他将一飞冲天,如虎添翼,拿下大唐江山也只是反掌折枝的事。

他摇头,内敛的眸色更为寒冽。“我要的是实际的好处,而不是空口说白话。放眼北境,众人只知东方妩媚,你东方艳光是何人,哪来的脸大放厥词。”

“我会取代她。”即将。

“那又如何,你和她有什么不同?”同样是东方烈焰的女儿,他一个也看不上眼。

“当然不同,拥有我等于拥有西虎部落,这是东方妩媚所无法给你的。”她直呼其姊名字,显然极度不屑。

闻言,他像是感兴趣般将斜倚的身子坐正。“什么意思?”

“我,东方艳光是玉天宫新任圣女。”她的地位凌驾于一国之君,是北地百姓的信仰。

玉天宫介于佛、道、儒三者之中,又超越三教之外的修罗道,主杀,以大光明为主教化信徒,除尽一切世间罪恶便可化身菩萨,飞越九十九重天,来到天外天的净土。

他们坚持教义“以暴制暴”,恶人之所以为恶是因为不认为自己是错的,因此以血祭天,收入阿修罗地狱,在滚烫的鲜血中洗去罪恶,赎其罪愆。

玉天宫位于南契、西虎、北境三地的交界处,是一个三不管地带,往上眺望云雾缭绕的飘继山,群峰交错的山顶处,彷佛仙宫的玉天宫就在白云深处。

每年才开放一次朝拜的玉天宫有成千上万的信徒,其余时日像隐于天地间,只能隐隐约约看见飘忽的宫殿,若无人引导是找不到上山的路的,一入山便会迷失在白雾中走不出来,直到化为白骨一堆。

种种传说更添加令人敬畏的神秘,唯有天圣者才能得圣宫庇护,圣女更是至高无上的存在,不可亵渎。

“拉拉玛呢?”面无惊色的夜行鹰嘴角微勾,冷峭。

“她老了。”她目光冷淡,彷佛一手养大她又将一身巫术传授予她的大祭司是陌路人。

“我以为继任圣女是欧阳婉婉。”南契国皇女。

东方艳光面色微微一僵,她没料到宫里未宣的事他居然也知道。“十二位长老认为她不适任。”

“不会被你杀了吧。”南契女王若是知晓爱女遭遇不幸,怕是眼前的平静将一变转为风起云涌,再生波涛。

“她还活着。”东方艳光气恼地一挥手,蒙面面纱扬起,露出她皎皎若月的下半张脸,朱唇似丹。

欧阳婉婉已被她控制,圣女令如今落在她手中。

“怕是生不如死。”落到东方妖女手中,不死也只剩下半条命,她折磨人的手段相当残忍。

东方艳光媚眼一转,风情万种。“怎么,舍不得,心如铁石的北境王也会怜香惜玉了?”

原本想留欧阳婉婉一命,如今是非死不可了,她的男人心中不能有其他女人,她们都该死,挫骨扬灰。

本来强悍的东方妩媚已经叫人受不了,她是绝对不允许未婚夫身边有其他女人,见一个杀一个,永绝后患。

而东方艳光也不遑多让,八字都还没一撇便以北境王妃自封,管起夜行鹰的私事。

“我是不想南契女王气急攻心,调动南契大军攻山,要是她提出够诱人的条件,身为北境王的我不好束手旁观。”他早就想毁了玉天宫,他们表面上帮助求救无门的百姓,实则有更多的童男童女沦为祭品,祭拜黑暗之神阿修罗。

“你敢!”她怒视。

夜行鹰冷笑,语带讥诮。“玉天宫也不是那么易守难攻,并非一块啃不下来的硬骨头,它之所以终年云雾绕顶,不过是有人以山为阵,画下奇门八卦阵,人一入内便会困在阵中,被阵灵吸光精元。”

“你……你怎么知道?”她暗暗心惊,发现手里的筹码又少了一样,北境王比想像中精明。

“玉天宫成立至今已有五百年,五百年内难道没有奇人异士破阵?”他爹便是其中之一,差点就破了。

先北境王之所以殡落并非只单单受到暗算,在这之前他已三闯飘缎山,每一次都负伤而归,伤势不轻。

听说玉天宫中有仙人留下的灵药能治百病,起死回生,白骨生肉再世为人,重情重义的先北境王有一生死至交遭人重击,全身骨折,筋脉尽断,不生不死的瘫痪在床,因此他才想求取灵药医治好友。

谁知灵药尚未得手,又在回城途中遭到伏击,原本有伤在身的他伤上加伤,回去不久便伤重而亡。

朝阳晴为此伤心欲绝,既埋怨他为友人舍身取义,全然不顾府中妻小,更痛恨他的义无反顾,一妻三子在他心中难道不如一位朋友重要吗?她觉得她被丈夫舍弃了。

办完丈夫的后事后,她头也不回地跟着前来接她的人离开,没再看一眼哭着喊娘的亲生骨肉,心死的她把他们也丢下了。

“哼!谈何容易。”痴人说梦。

东方艳光甫出生就被东方烈焰送到玉天宫,原本是打算养几年再送往祭坛血祭,可是她打小就是美人胚子,当时的大祭司拉拉玛一见就中意,带在身边收为徒。可惜狼崽子养不熟,被亲生父母舍弃的她心理上也一直是冷绝的。

尤其当她越长越大,越生越美丽,周围男人为了博得她的青睐甘愿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她才赫然发现自己有掌控别人的能力,她想借由他们获得什么只须开口就行。

拉拉玛教会了她一件事,女人最大的依恃是容貌,只要有叫人无法抗拒的倾世容颜,自有无数忠仆前仆后继,以血开出彼岸花一般的鲜红之路,只奉她为主。

“一把火烧了还怕过不去,以往的人太过仁慈了,总顾忌生灵涂炭。”几十座大山一起烧,烧上一个月,烧成一片焦土,山顶上的圣徒还活得了吗?不成一具具焦尸。

夜行鹰比东方艳光所想的更狠,更难掌控,一听他面不改色说要烧山,她无视他人死活的蛇辙之心居然也感到心颤,一阵寒意由四面八方钻进她的躯壳,缚住手脚。

他不是她能应付的男人,她太低估他了。

“何必做到玉石俱焚的地步呢!你这话说得我的小腿都打颤了。与其什么都得不到,还不如你我合作,共创前所未有的巨大利益。”是男人都拒绝不了她抛出的诱惑,欲壑难填。

“我说过,你给的条件不足以令本王心动。”就凭她还想拿下北地半边天,简直痴人说梦。

“加上一百万石粮食呢!”她一咬牙,大出血。夜行鹰眉头一挑,冷眸低视。“你做不了主。”

东方烈焰还在,还有更名正言顺的东方妩媚,她想在烈火堡站稳脚步还是有一定的困难,根基不够深厚,无法服众。

“交换十万斤铁砂。”她终于说出最后目的——以米粮换取足以打造成兵器的铁。

北境的大山内蕴藏丰富的矿产,如今正在开挖的矿山有十余座,其中以铁矿居多,其次是一到冬天就不得不使用的煤,还有玉石矿脉、纯度极佳的银以及一处盐矿。

岩盐数量庞大,几乎是整座山,供应北境百姓足矣,它也是北地的命脉,不近海的邻近几个小国都极度需要,只是它藏得深,想要得到它还得翻山越岭,运送不易。

不过这事难不倒有破天之势的夜行鹰,他命人炸山,开出一条贯穿两条山脉的暗道,由中空的山月复穿过,骤子驮盐,一袋一袋的运出来,以盐来掌控北方民生。

呵!露出她的真面目,好大的胃口。“圣女真把脑子带出来了吗?把本王当傻子看待。”

“什么意思?”东方艳光沉下脸,不悦他话中的讽刺。

“把铁给了你,让你铸造兵刃再来攻打北境,你认为本王会同意?”自以为聪明,实则愚不可及。

她还不如东方妩媚,至少东方妩媚有兵,两万鬼头军对其言听必从,神出鬼没、出兵神速。

没受过挫折的东方艳光语气一急。“明明是双赢的局面,为何你要把机会把外推?我的强大不就意味着你北境更加壮大,强强联手势如破竹,你想做什么都易如反掌。”

她暗指大唐江山。

只可惜聪明反被聪明误,她野心勃勃却不代表别人也想飞龙在天,夜家父子从来就无意天下,他们只想居安一隅,过着全无硝烟的平静日子,渔耕农牧、朝出晚归,让百姓都能吃饱饭。

烽火连天苦的是无处可去的子民,既然如今是夜姓人掌权,那么就尽一分力铺就康庄大道,让人不再流离失所。

当初让出皇位的先北境王便是抱持这种想法,谁当皇上都无所谓,只要善待百姓,不再打仗就好,他退让一步又何妨?原本他就对九五之位不感兴趣,他更适合当个行侠仗义的侠士。

“问题是你不够强大,光是一个玉天宫成就不了你的野心,至少你要拿下烈火堡,成为主事者。”当家做主,掌握烈火堡的势力,让西虎部落忌惮她这位新主。

“拿下烈火堡……”东方艳光眼中闪着炽热之光,北境王说中她的心事,囊中之物她志在必得。

她的本意是借着夜行鹰的助力帮她入主烈火堡,有了北境王当靠山,她还不能一脚踩下东方妩媚吗?

凭什么当妹妹的就要被送走,与父母分开,孤伶伶一人,受尽一切磨练,想要什么都得自己去抢。

而东方妩媚坐享其成,在爹娘的宠爱下长大,要什么有什么,享尽所有的荣华富贵,以东方大小姐的身分掌军权,择良婿,风光无限,她却只能在阴影下暗自饮泣。

不了,她不会再让人遗忘在角落里,东方妩媚有的都将归她所有,她才是百鸟之王,凤鸣九天。

“你的眼界还是太窄了,看的只有方寸之地,你走出过北境吗?看过天下有多大吗?你以为你一句话别人便会将锦绣江山捧到面前,如此天真的想法是谁给你的?”井底之蛙不知海的辽阔,只知天蓝。

她脸涨红,凤目含怒。“所以我才找你合作,只要你助我夺下烈火堡堡主的位置,我便能帮你良多。”

“不可能。”他直言。

“为什么?”

“因为你没有烈火堡堡主的实力和人脉,虽然他为人奸诈,处处算计,是见风转舵的墙头草,可是他有个你所没有的长处,那便是识时务,他肯弯下腰在适当的时候低头,在强权面前更懂得示弱。”那是一位枭雄。

“你是说我锋芒毕露?”不懂隐忍。

“应该说没有那个本事就别举鼎,羽翼未丰就想高飞,摔死是必然之事。”无牙的小兽就别叫嚣。

“若是我爹不在了呢!”“走火入魔”是常有的事,她学习巫术多年,还是能让人开开眼界。

“还有一个东方妩媚。”他不管她要做什么,他只看结果,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烈火堡这些年动作频频,也是时候压压它了,真当他是打盹的老虎,没瞧见他们的触角往外伸展。

一听到姊姊之名,东方艳光面色一冷,眼中露出厌恶。“她不是问题,很快地,世上就再也没有这个人的存在。”

“鬼头军。”一支鬼军。

“它会是我的。”接收东方妩媚的鬼子们不是很正常吗,顺理成章,她将是烈火堡的主人。

“等你做到再说。”他冷笑道。

“你……”他敢质疑她?

“送客。”浪费他的时间,一只小蚂蚱也想蹦天。

“等等,我要的十万斤铁砂呢!”这才是重点。

“没有。”一句话。

“你几百万北境人口真的粮食充裕?别忘了七日一过便是八月,很快就要入冬了,地里的麦子足够过冬?”九月底收割,十月入仓,天气转凉就会陆陆续续开始下雪。

北境能耕种的期间很短,除去翻土和育种,也就四个多月,只够一季收成,最多再种些短期蔬菜。

虽然也有种植水稻,但数量不多,主要是以麦子为主粮,磨成白面做大饼或窝窝头,包谷种在旱地,秋天才收,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土壤不妥,结出的粒子又小又席,磨了好几遍仍粗得磨喉咙,难以下噎。

这也是夜行鹰这两三年极欲改变的现况,种不出粮食,若非灾年,北境的粮食还勉强供应得上,再让人入山打猎,皮毛和肉食还是能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不致挨饿受冻。

怕就怕大雪下得凶猛,积雪过厚酿成灾难,人被压在雪里救不出来,导致人口大量死亡。

“不用你教,本王知粮食的重要性。”要不然他也不会派宇文鸿南下,与红月山庄的当家商谈购粮一事。

“白送上门的粮食你不要?”忍耐到极限的东方艳色面有讥色,她不相信有人会把送到嘴边的肉推开。

“据我所知,玉天宫有一批堆放多年的陈米打算出清,充做赈灾米,或分给信徒当平安祈福米,你说的不会是这批陈米吧。”怕是长霉生虫了,人们食用后多半月复泻不已。

闻言,她眼中讶色一闪而过。“陈米也是米,难道吃不得?总好过啃树根,以雪充饥。”

“我自有办法令北境人民吃饱穿暖,不受挨饿。”

此时,一道声音自门外响起——

“她是你的未婚妻?”

看热闹似的上官晚儿从人柱一般的梅玖身后探出头,小模样机伶又俏皮,水灵灵的眼珠子转呀转,好像在看一件有趣的事儿,那“路人”的神态叫人好笑又好气。

可是一说到“未婚妻”三个字,她心里有些酸涩,不是滋味。

明明先前还“睡在一起”,他誓言旦旦说她是他的女人,她还在想要怎么摆月兑这段莫名其妙的孽缘时,却发现他竟是有主之人,让她觉得自己很傻,居然有一些些心动,考虑起两人在时空上的差异。

“不是。”

“不是?”咦?她为什么心花朵朵开,开心得不得了?

上官晚儿踏进门,走到他身边,嘴角不自觉上扬。

“我与她并无婚约在身。”是另有其人,不过这句话他并未说出口,不想让人多想。

可是夜行鹰不说,不代表东方艳光能忍受他身边有别的女人,早把北境王视为囊中之物的她目露讥诮和妒意。

“北境王是否没把我玉天宫圣女放在眼里?竟堂而皇之的养只小宠在身边。”凭什么他对那名女子和颜悦色,眼带宠溺,却对她冷眼相待,毫无一丝亲近。

东方艳光的眼中透着杀意,她看中的“东西”绝不容他人染指,即使只是一个眼神、一句话。

“她不是……”小宠,这只小猫儿是有爪子的。

夜行鹰才一开口,炸毛的小猫儿……呃!是上官晚儿十分不快的小纤指一指,怒气冲天。

“你才是小宠,你全家都是小宠,你一出生就是小宠,小宠小宠宠成猪,猪头猪脑猪尾巴。”末了,她拱了拱了鼻子,做出猪面的鬼脸,嘲讽东方艳光是头猪。

“放肆——”

“我还放五放六……”她话还没说完,整个人瞬间消失,原来是被某人拉到身后。果然不出夜行鹰所料,他挡下了一击。

“旺达,杀了她。”

“是。”

旺达是一名身形巨大的男人,手持百余斤重的铜锤,东方艳光朱唇一启,他粗壮的手臂高举起重锤,没有丝毫犹豫的向着上官晚儿捶去,力道之大像要将她捶成肉饼。

原本他也是这么认为的,铜锤之下无活人,可惜他遇上的是武功深不可测的夜行鹰。

夜行鹰反手抽出软剑往他的铜锤一挥,一分为一一削成两半,再将内力注于掌心,一掌拍在他胸口。

旺达往后一飞,痛得说不出话,不用说他也知道自己伤得极重,肋骨起码断了几根,至于内伤……

他眼含忿色,狠狠瞪着夜行鹰。

“北境王,你欺人太甚。”怒到极点的东方艳光暗暗举起右手,想施毒放蛊。

之前她曾试图收买北境王府中人以对夜行鹰下蛊,无奈王府彷佛铜墙铁壁,半点缝隙都钻不进去,她这才亲自出马相谈,顺道提起两人的婚事,希望以妹替姊成其好事。

只是她没料到会出师未捷先赔上一员大将,偷鸡不着蚀把米,旺达是她得力的左右手,若有折损对她极其不利。

“在这北境之中,本王就是天,你在本王面前任意杀人,难道要本王视若无睹?”未免过于张狂。

“她辱骂圣女就该死,我玉天宫岂容小小蝼蚁张扬跋扈。”东方艳光大有追究到底的意味,若是北境王不能给她满意的处置,休怪玉天宫不给面子。

“你的意思是我北境王府也能任人践踏,如入无人之地?”夜行鹰言语冷峭,目光锐利如冰刃。

“等我成了北境王妃……”

“痴心妄想。”痴人作梦。

他连东方妩媚这个未婚妻都不想要,何况是心如蛇蝎的替代品。

“你……”脸色微变的东方艳光忍下怒气,咬牙切齿的冷笑。“以后总有你求我的一天。”

“送客。”一个圣女而已,他还不放在眼里。

她被他冷漠的神情伤到了,看向上官晚儿的眼神更加阴毒三分,彷佛对方已经是个半死之人。“北境王,你不要后悔。”

一甩头,她怒不可遏的转身离去,与此同时,一只黑头六足双翅的小虫从她手心中飞出。

它小得肉眼不得见,有如一粒细沙,倏地冲向夜行鹰。

一只小手张开,抓住。

“为什么她会说等她成了北境王妃,你和她真的没有谈婚论嫁?”古人不是很含蓄吗?

若无底定绝不会说出口,除非一方有意,一方无心,逼婚。

夜行鹰大手往她头上一覆。“你捉了什么?”

一句话就把话题转走了,他实在不想让她知道北境与烈火堡之间的可笑交易,用联姻来达到结盟的目的。

“虫子。”上官晚儿手心摊开,只瞧见丁点大的黑色汁液。

其实她手上有覆盖一层运用奈米技术制成的薄皮,可防止蚊虫咬伤,一般虫子的口器无法咬破穿孔,反而会被分解掉。

此外,因为基因改造,她的身体本身就有排毒功能,一般的毒对她起不了作用,只是会稍有不适,像是感冒那样,出现短暂的昏眩、反胃想吐、全身无力、体温略微提高等症状,毕竟排毒也是需要时间的。

看到尸水,夜行鹰眼一眯,撕下衣摆一角,轻拭她手心那一抹黑。“别用手捉,脏。”

“是蚀心蛊。”她研究过的十大蛊毒之一,做为她上学期的成绩,蛊毒系老师给了她九十九分,差一分满分是要她谦虚,学无止境。

之后老师又把她丢进实验室,让她试着做出解毒剂,研究解毒方子。

“蚀心蛊?”

“那是一种栖息在人心口的蛊虫,用人血来养,约养到小指头大小便能掌控人的心智,对下蛊者死心塌地,言听计从。”像是情花,只对中毒后睁目所见的第一人钟情,至死不渝。

“对了,这个铜锤还要吗?切成两半挺可惜的。”看着掉落脚边的半个铜锤,上官晚儿很想做一番“古物”铸造手法的研究。

一只碗、一双筷子,乃至于老太婆的裹脚布,对她而言都是具有历史价值的“古董”,而且很、值、钱,她想多带一些回去,那样她和爷爷就发财了,以后能移民水星。

夜行鹰目光一冷。“丢了吧!没必要留。”

敢在他的地盘逞凶斗狠,也要看他允不允,毁了铜锤算是小教训,旺达的伤没有一年半载好不了,即使治好了也难免留下不轻的后遗症,不仅武功再难寸进,一练功便会胸口钝疼,呼吸不顺,重则吐血。

“别丢、别丢,梅玖,修复。”上官晚儿想也没想的月兑口而出,脑海中想的是完整的铜锤在星际拍卖场上值多少星币。

“是的,主人。”

梅玖表情如常,并无太大的变化,颈子僵硬的左转右扭一下,浅褐色眼睛闪了闪,在铜锤上扫描,一等确认损坏情形后便将双手置于铜锤上。

蓦地,她手上发出阵阵闪动的红光,靠得近的人还能感受到灼烫的热度。裂成两半的铜锤慢慢的融化,黏在一起,红光越盛,黏合的缝隙越小,几无空隙,再一眨眼便宛如刚铸造出炉的新铜锤,比原先的更坚固耐用,光亮刺目。

见状,夜行鹰大惊,看向梅玖的目光多了审视。

看在外人眼中,这是内力和巧劲,十分惊人,是高手中的高手,而上官晚儿大概会手授后腰仰天大笑,哪来的内力,那是梅玖体内设定的自动修复程式,不论她自己受了伤或是仪器损害,她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修复,使其还原最佳状态,零瑕疵养护,符合百分之百的“原厂”品质。

一个优秀的全能型生化机器人是无所不能的,机能构造已臻顶级。

“她……是怎么办到的?”那是块铜,不是面团,揉捏两下便能恢复原来的样子。

上官晚儿的眼神带点困惑,不太理解他话中之意,她这年纪的天才少年身边都有一具机器人保母或老师,她已习惯一开口就有人代劳。“梅玖什么都会呀!”

这……夜行鹰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件蠢事,问了也是白问。“这样的事以后别在人前做,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她的……异样。”

太过离奇,难以置信,寻常人等要不见而畏之,退避三舍,当作妖物看待,否则便是心生贪念,欲占为己有,有此异人如虎添翼,翻天覆地轻而易举。

她想了想,懂了他的意思。“嗯,我明白了。梅玖太厉害了,人家会抢她,不过他们是抢不走的,嘻嘻!”

看她笑得娇憨又带点狡黠,夜行鹰忍不住好笑在心。“不是想出去逛逛吗?带你去山里打猎。”

“打猎?”她水眸骤然发亮。

“獐子、野鹿、山羊、小拧≠、兔子、野鸡、狐狸、黄鼠狼……”他一口气念出十几种常见猎物。

“我们可以打头猪吗?我想要尖尖的撩牙。”串成项链挂在脖子上一定很威风,叫人羡慕死。

“好。”饿狼山第三主峰的山脚有个野猪窝,成年公猪约三十头,够她蹂躏了。

“还要烤野兔,我没吃过,要吃又肥又有肉的烤兔腿……”当初爷爷说起时,在一旁听着的她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此时的上官晚儿满脑子是烤肉、烤肉、烤肉……完全忘了她此行的任务,把种子的收集、优质土壤的再生利用、生物科技的循环养殖全抛到脑后,只记得一件事——

我要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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