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将秦晓约到这家有情调的咖啡店就是为了向她说这么一件如此有情调的事情:和秦晓分手,然后叫秦晓去参加一周后两人的订婚典礼。
秦晓听完抬起头,强忍住眼眶的泪水,笑着说,“真是不好意思,明天我要去T市参加学术培训,维持一周,怕是赶不回来。”
“祝福你们!”说完,很潇洒的转身离开。
这个世界还真是个偶像剧时代,连这么狗血的剧情都能叫她给碰见了。
她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
四年前,父母亲因车祸而亡。
而今,最好的朋友带着自己的男朋友要去结婚了。
看着十字路口熙熙攘攘的人群和来往车辆,竟找不到任何与自己有关的事件。
不知道还有什么是可以叫自己活下去的信念。
一个浑身散发着酒气的男人撞在了秦晓身上,醉醺醺的,连路都走不稳,两人跌倒在地。
“喝!接着喝!”男人举着酒瓶,爬起来,依旧豪言壮志。
秦晓看着这个同病相怜的男人。
他的双眼狭长,鼻梁高挺,不经意的抿嘴脸上会有个小小的漩涡,真是个好看的男人。
应该是个混血儿。
秦晓小心嘟哝着,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
“我们走。”她抓住男人的手臂,颤颤巍巍的往宾馆走去,她必须找个依靠让自己好好活下去。
她算了算自己的周期,刚巧碰上易孕期,便去药店买了药。希望上天会是眷顾她的。
这一次,就让她放纵一回,为这场失恋祭奠,为这次重生庆祝。
某豪华宾馆的大床上,一对男女在上演着QS戏码。
女人在床上奋力的动作,笨拙的样子叫人看着好笑,她的声音一阵高过一阵,再加上酒精的作用,刺激着男人敏感的神经,直至筋疲……
当药效退去,秦晓快速的穿好衣服蒙着面,偷偷的紧赶着走出了宾馆。
这就像一场春梦。
若不是纯白床单上那一抹惹眼的鲜血,冷明荃会以为从不缺女人的自己竟然也会做一场春梦。
那细腻的皮肤,柔软的发丝,抑扬顿挫的声音,以及不休的……都叫他迷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