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珍珍很容易就被叫醒,两只大眼睛神情迷茫地看着我,像是不明白怎么回事。
辣妈问她最近有没有惹事。
白珍珍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干脆地说:“多了去,两只手的手指头加起来都不够数。”
辣妈问:“都干了些什么?一件件说来听听。”
白珍珍:“上星期三还是星期四,记不太清楚是早晨还是下午,我开车撞了一辆助力车,不知道弄死人没有,我也没停下,就这么溜了,后来爹地的手下打电话来,说这事已经摆平,只是赔了一些钱。然后还有一件值得提一下的事,那天我在一家忘了什么品牌的专卖店里看衣服的时候,跟一个婊子模样的臭婆娘撞到一起,她骂我,于是我掏出包里的猩猩爪子,在她脸上弄出几道伤痕,她吃了亏,转身冲出店门跑掉,我还没打过瘾,于是就追出去,刚跑出没几步,专卖店的人跑出来了,拦着我,叫我赔偿那个跑掉的女人身上的穿的衣服,还说如果那人回来付钱的话,保证会还给我。除了这两件事之外,好像其它没什么了。”
辣妈冲出去,几秒钟过后,拎着一只很漂亮的包过来,走动的同时在里面翻找。
一把可以折叠的小刀掏出来,扔到椅子里,然后是一只很袖珍的左轮手枪,也不知是不真家伙,反正看上去挺沉挺结实,还有一瓶防狼喷雾,一只小巧玲珑的电击枪,接下来,那只猩猩爪子被找到,这东西已经干枯,显然经过专业的防腐处理,指甲尖锐,五指呈弯钩状,看上去很像人手,只是背面的毛多了一些。
辣妈问:“就是这只手吗?”
白珍珍点头:“是啊,很好用的,抓到那个臭婆娘脸上,立即弄出五道红色的印子,又抓了一下,腮帮子上出现了三道血印,很解气啊。”
辣妈:“叫你别带着凶器出门的,你就是不听。”
白珍珍:“社会多复杂多危险啊,我身为一弱质小女子,出门在外,不带点防身利器怎么行,很多美国人都带着枪上街,我这也是向国际惯例靠拢嘛。”
辣妈:“这只枪是真还是假的?”
白珍珍:“你拿过来让我看看。”
辣妈递过枪的同时说:“买这种东西干嘛?”
白珍珍接过枪,像西部片里的牛仔那样玩耍了几下,慢吞吞地打了一个哈欠:“上个月老是眼皮跳,上厕所的时候看见一则小广告,联系了一下,花了几千块,就买到这只枪,也没试过到底能不能打出子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