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在的,有什么可以指责夕和萧的,人家夕萧是合法夫妻,咋觉得合法夫妻有点啥那就成了非常不得了的事情啊。夕和萧与皓那次不一样,人家皓那次办事没领证吧。(看久了,我记错了别拍)说白了,夕是有夫之妇,奕是有妇之夫。这两人要是发生了啥那才应该是被指责的吧。好吧,要说那是爱,就给我干脆点,回家各自离了,再在一起好了,反正现在又没人管着逼着他。奕现在这样到底算什么?如果是爱,那就给她安定和能够正大光明站在他身边的身份,别再暧昧不清了。萧确实是只狼,可是只要不是中山狼就行,俗话说男的不坏,
女的不爱。萧奕半斤八两的,谁也别瞧不起谁。就这次救人事件而言,说难听点,奕不去,夕一样会被救,萧不去,奕夕就等着悲剧吧。结果论,萧的贡献最大而付出的代价目前还不明确,但是显然不会小,要不然就不会问如果萧氏企业没了夕的态度。不过就过程而言,奕是冒着生命危险去的,行动力赞一下。不过人家萧当初付赎金的时候也是冒着生命危险的,
这两人其实还是半斤八两。反正倾向于萧的理由很简单,人家夫妻关系是合法的。好吧,我是伦理派。
最后喊一声:悲催的百里楠同志,这次事件你付出的最多,伤受的最重,最不求回报,却被广大筒子们无视的最多。我对你深表同情。其实你人品最好,心地最好,就是不被人待见,
你是不是前世做错了啥哈?其实不怪你,只因为大家争的原因只有一个,夕到底喜欢萧还是奕,萧粉和奕粉都没底,所以起争执。而你已经早早出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