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官场上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意思是,即使是当一个清廉的知府,三年时间也有十万两白银的回报。清政府很多官员的职务是通过公开的买官或者秘密地行贿“跑官”得来的,他们为了当官支付给政府或者上级官员大笔钱财,为了尽快收回成本,为了继续往上爬,把官做得越来越大,各级官员想方设法地聚敛钱财,他们想出来的匪夷所思的刮地皮的名目繁多得超乎我们的想象,乱七八糟的没有来由的苛捐杂税让老百姓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