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塌糊涂 九     重见天日  〔1〕

作者 : 鸟醐

我向政府点孙叔名字的理由有二,其一是他暴虐三婶,其二是他死了。

孙叔是自杀的,他从三楼的窗户上跳下去,摔死了。我到了死亡现场,在评剧团的大门前,一条窄窄的马路边上。我去晚了,没有看到孙叔的尸首,只见到从马路牙上流下来的一滩红黑红黑的血迹,已经凝住了。在血迹下方的柏油路上,用白色涂料写着两行字,上面一行字写着“反革命分子孙腾飞自杀现场”,下面一行字是“打倒反革命分子孙腾飞”。在“孙腾飞”的名字上面还打着个大红叉。

在这里,我第一次知道孙叔的大名。我不知道孙叔他爹是咋寻思的,给自己儿子起个这名字。孙,是什么?是孙子!是孙子还想要腾飞,结果人没有能够腾飞起来,掉在了大地上,摔得粉身碎骨,一命鸣呼!

也是在这一天,我才知道孙叔还会码文字玩。在旁边卖呆儿的一个人说,摔死的是个编剧。我震惊了!我娘经常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瓢量。”这句话放在满嘴经纶的孙叔身上就对上号啦。

编剧也好,文人也中,“反革命分子”也罢,反正人已经死了,一了百了。

这天下午,是初冬乍凉的一个傍晚。

在三年半以前,孙叔硬生生闯去了那边。

在三年半以后的今天,在这边的我,又打起了孙叔阴魂的主意。因此说,人千万不要以为死了就清静啦,其实未必啊!

重见阳光的那天,受我爹我娘的委托,大姐和大姐夫亲临公安分局看守所接我。

在看守所的大门前,我和我大姐一照面,我大姐的眼泪就断了线一样掉下来,她伸出双臂紧紧搂住我。

站在一旁的大姐夫,一边看着我,一边安慰我大姐说:“好了,好了,人都出来了还哭个啥。”

在回家的路上,路过一家“劳动”饭店,大姐夫提议进去吃一顿,算是给他这个“傻”小舅子压压惊。

饭店里没有几个吃饭的,我们坐在了靠窗户的一张桌子。大姐夫去收款台交钱开票,他挺叫我高兴的,要了两个大拼盘和三大碗高粱米面的卤酱面条,拼盘里有香肠、咸鸭蛋、花生米和炸虾片四样拼成。

我看见这么多好吃的,肚子立刻就叫开了,涎水马上就流出来了,自己的眼里哪还有别人,一顿狼吞虎咽,一劲儿风扫残云,两个大拼盘就几乎要见底了,旁边的我大姐和大姐夫自然便成了作陪的看客啦。

能吃食,是我的强项。我想,这大概是天底下全体“傻人”的共性吧。

说起贪吃,不怕人笑话。有一回过年,我娘炸果子,我在一旁吃,她炸一根,我吃一根,心里也没有个数,结果撑得我喘不过气、哈不下腰,连道都走不动了,气得我娘大骂我是个真正的“傻瓜”。后来,还是我大哥、二哥架着我的胳膊,沿着胡同小路来回溜儿了差不多小半天,才把气溜儿匀。

猪羊肥,食料喂。我猜测,自己能够长得身粗个子大,除了地缘人文家族遗传外,于我有一个橡皮一样伸缩的肚子大有关系。我大哥就和我一样能吃,他也长得人高马大。我二哥吃东西像只小瘪猫,挑食,所以他长得跟柴禾棍儿一样,又弱又细,一股风都能刮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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