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麟趾与维基两人离开曹思雨家的小区,向着市区外走去。
“林,既然没车,那么我们就跑到C县去,你应该知道路吧?”维基问道。
林麟趾情绪微微有些低落,说:“知道,我曾经骑自行车在C县与T市往返过。”
“哦?”维基奇道:“那么两地相隔多远?”
“一百二十多公里吧!”
维基点点头,说:“倒是不远!”
林麟趾翻了翻白眼,说:“远是不远,但上坡很多,当年我跟朋友可是骑了整整一天才到的T市。”
维基嘿嘿一笑,说:“没想到你还挺喜欢骑行的。”
“我更喜欢徒步。”
“徒步?”维基说,“那正好,我们今晚就徒步去C县。”
林麟趾一笑,他头前带路,两人在夜间奔行起来。
穿过喧闹的市中心,他们开始将速度提了起来,很快就来到一个收费站。
“过了收费站,直直沿着国道走就到C县了。”
一过收费站,也就等于是彻底离开了市区,除过偶尔过往车辆的车灯,已经再也看不到丝毫的光亮,林麟趾二人彻底放开了速度。
随着越来越接近C县,林麟趾变得沉默起来。
不是近乡,没有情怯;不是还乡,没有衣锦。
穿过一条长长的隧道,就正式走出了T市的地界,感受着迎面而来夜风的轻轻吹拂,林麟趾有些神思恍惚。
不锦衣,不踏足C县一步。
这是林麟趾休学后放出来的话,却想不到世事变化如此之快,他虽未锦衣,却也还是回来了。
“林,前面应该怎么走?”维基远远就看到有个岔路口,问道。
林麟趾回过神来,说:“直走,往右的话是C县的一个小镇。”
当他们俩快到岔路口时,看到一辆奔驰车停在路边,维基一看里面还坐着人,便敲了敲车窗玻璃。
里面的司机似乎在打盹,骤然听到响声吓了一跳,连忙将车内的灯打开。
“喂!没事吧?”维基问道。
司机是位中年大叔,他仔细地透过车窗打量了一番维基,才长舒口气,缓缓摇下车窗。
“刚才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显然维基典型的西方面孔让这位大叔放下了戒心,就在C县这种较为偏远的地区,还没听说过有外国人参与抢劫还是什么违法活动的消息。
“大叔,你怎么就在这把车停下了,这么危险。”林麟趾上前,问道。
大叔这才注意到维基旁边的林麟趾,他说:“前面有四个醉鬼,在那当路霸呢,我过不去,就只能在这等着,想着过会再去试试,没想到给睡着了。”
“醉鬼?”林麟趾眉头一皱,问道,“你是去C县吧?”
大叔点点头。
林麟趾说:“我们也是去C县,你要是放心的话,就载上我们,等遇到醉鬼时我们俩帮你给收拾掉,不然你这要等到哪年哪月去。”
大叔微微犹豫片刻,他也不是胆小怕事的人,爽朗地笑道:“走,上车,到时我们三个人还怕打不过四个醉鬼。”
拉开车后门林麟趾与维基坐了进去,林麟趾开玩笑说:“大叔,你也真放心我们两个,就不怕……”
“嘿!瞧你说的,你们要真对我有歹意,刚才就能下手了,何必等到现在。”大叔说道,“再说我要是被外国人给抢劫了,说不定还能上新闻联播呢,哈哈……”
果然,在国内一张西方人的面孔那是格外的吃香。
车开过岔路口,还没走几步,前方就窜出四条黑影。
“啊哈哈哈……又来了一辆,喂,停车停车!”
四个醉汉站在路中间,嘴里喊着,手舞足蹈的要拦车。
“你瞧,这把路挡得死死的,根本不敢往过去开,要真是不小心碰伤一个,就倒了大霉了。”大叔一脚刹车,停下车来,眼见打方向盘要调头。
“等等,我先下去,你稍等一下。”林麟趾说着就拉开了车门。
“喂!你别……”大叔倒义气,也准备拉开门下车,却被维基给拦住。
维基说:“大叔,不用担心,他是练散打的,收拾四个醉汉不在话下。”
“哇!你的中文说得可真好!”大叔一愣,说,“你朋友真能……”
“放心吧!”维基笑了笑。
林麟趾向着迎面扑来的四条醉汉走过去,酒品即人品,仗着酒劲撒泼犯贱的,人品一想那也好不到哪去。林麟趾对这种酒品极差的醉汉可是怨念极深,他第一次打架就是因为被两个醉鬼给莫名其妙地拦住,当时还没有成为吸血鬼,手无缚鸡之力的他,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被打得鼻青脸肿。
事情就发生在一年前,所以他还记忆犹新,现在他可是准备要把怨气撒在眼前这四个倒霉的醉鬼身上了。
别说是他们已经喝醉,就是清醒着,也不会是他的对手。
林麟趾控制着力道,下手虽狠却不致命,他要给这四个醉鬼好好的上一课,让他们以后再也不敢耍酒疯。
三拳两脚,四个醉鬼就纷纷倒地,其中一个被踢中月复部的醉鬼呕吐不止,顿时空气中弥漫起难闻的酒精味。
林麟趾心中突然涌起莫名的暴戾,他抬起脚就想向着其中一人的头部踢去。
维基不知什么时候下车,走了过来。他大叫一声:“林!”
林麟趾惊醒过来,及时收住了脚,要是稍慢半分,那名醉鬼的脑袋就可能被踢爆。
“驾驭心兽,别让心兽驾驭你!”维基语重心长地说道。
林麟趾眉头紧皱,他必须在人类的理智和逐渐觉醒的兽欲本能间,寻找到一个平衡点。
“哎呦喂,疼死我了!”
“他妈的刚才是……是谁他妈的打得我,等老子……起来削死你!”
两人将醉话不歇的四人扔在了路边,然后返回到车上。奔驰车重新启动,向着C县飞快地驰去。
司机大叔说:“小伙子,不愧是练散打的,身手确实不错!”
林麟趾瞥了一眼维基,知道这家伙刚才肯定是又扯什么谎,他也只能接着圆下去,说:“呵呵,那四个醉汉喝得身子骨都软了,我只是轻轻一碰,他们就倒在了地上。”
“今晚还好遇上了你们,不然还真有可能得耗上一晚。”大叔笑道,“对了,抽烟不?”
林麟趾和维基都不是烟民,于是摇头拒绝。
“你们这是打哪来的?怎么都半夜了还在这?”大叔问道。
林麟趾跟着维基,说起谎话来也利索了很多,说:“我跟我这位外国朋友今天是去那边的黄竹镇玩,结果太尽兴没赶上最后一班车,然后我们一想,就决定徒步走着回,指望着运气好还能在半路搭个车,结果……”
“嘿,小伙子,你在这边哪能搭上车。”大叔说,“我们这边本来就没有搭车这个风气,再说都大晚上了谁敢冒着风险停下来搭你们。”
“不过说来我们这边也落后,想我上次开车去拉萨,一路老看见有人或是打个路牌,或是伸出个大拇指拦车,刚开始我根本就没反应过来他们这是在干什么,后面一打听才知道,人家这是最时髦的搭车旅行。”大叔侃侃而谈,“然后后面我一见到搭车的,就停下来捎他们一段,别说,那种感觉挺有意思的。”
林麟趾笑道:“有您这种司机,那还真是背包客们的福气。”
“嗨!什么福气不福气的,这不,从西藏回来后,在我们这边即使有人搭车,我也往往是不会载他们的。”大叔感慨地说道,“我也搞不懂这是怎么回事,或许是西藏那片天空的纯净,能够洗涤人们的心灵吧,但等离开那里,却又会很快被重新染得污浊不堪。”
“林,听的我想去西藏了。”维基说道。
林麟趾瞥了他一眼,说:“我早就想去了。”
西藏,那是一片精神上的净土,却不知,能否洗去他们那沾满鲜血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