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夜色再一次的笼罩这座城市的时候,北市区那一片灯红酒绿的霓虹再次把龙盘江的江面染成了各种颜色,江水轻轻的流着,满江的艳影和浮华随着微风荡起的水波,碎了,又聚,聚了,又碎,柔婉迷幻得像一个让人永远不愿意醒来的梦……
江边,尽是怀着各种目的出来体验夜生活的饮食男女,大概是放假了的缘故,偶尔,你也可以在那些出入各式酒吧和娱乐场所的人中发现几张青春而稚女敕的面孔,涂着浓浓怪异的彩妆,做着前卫的打扮,男的像女人,女的像男人。
这是一个让年轻人找不到信仰的时代,横流的物欲能在一瞬间将任何一个人心中的堡垒给撕得粉碎,同时变得粉碎的,还有一个人,之所以作为一个人的心中的那点矜持与骄傲,当你发现很多人牵着的一条狗都比你的命还值钱,还更能受到别人关注与尊重的时候,你也就无所谓有什么自尊了。以前,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是“狗仗人势”,而现在,你最常见到的情况是“人仗狗势”,在这样一个人不如狗的时代,要说信仰,那确实是一件只能在梦里奢侈一下的事。
这更是一个盛行戴面具的时代,每个人都有很多的面具,每个人都努力的在这个粉饰一新的大舞台上扮演着自己的角色,每当聚光灯亮起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情不自禁的来上一个赞美上帝的咏叹调——看看,我表演得多精彩!
可惜的是,台下并没有观众,所有的人都挤在了台上……
台上的很多人,无论是贫穷的或是富有的,无论低贱或是高贵,这一辈子也许就只追求着两件事,或是说只能有两件事让他们去追求:一个是满足上半身的需求——吃饭:另一个是满足下半身的需求——交配,或者说得再直白点再流氓点再没有技术含量一点,那就是——日B。窃以为后面这个要更准确一些,因为对很多人来说,他们只是在享受那个摩擦和交换体液的过程,其当事人本身并没有结合彼此基因繁衍后代的主观动机。从这一点上来说,比起狗来,人又占到了一个心里上的优势,人确实要比动物高级一些,因为动物在做那码子事的时候都是出于物种延续以及繁衍后代的本能需求。只有人,能单纯的为了快乐而去交配,还能举一反三的找到更多寻找快乐的办法。
除了快乐,我们还能去追求些什么吗?
聚光灯暗下来的时候,霓虹灯亮起来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龙烈血就喜欢上了这样的一种感觉捏着一杯酒,一个人站在高处,静静的看着远处,或俯视着下面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每当这个时候,龙烈血就觉得自己的大脑没有半丝的杂念。脑子里清澈得就像山底下冒出来的清泉。龙烈血喜欢在这种时候思考一些问题。他的朋友和下属很多,但在这个时候,龙烈血却觉得自己甚至无法找一个人倾诉一下。
龙烈血自嘲的一笑,轻轻地抿了一点杯中的红酒。
手中的高脚郁金香花形水晶杯的杯沿上反射着远处那些五光十色的***,杯中的酒有红宝石一样剔透的色泽。酒是好货,数万元一瓶的极品法国红酒。自申海回来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胖的关系,龙烈血就慢慢的喜欢上了这种看起来像血一样的饮料,就如同龙烈血看书的时候喜欢喝茶一样,在他思考问题的时候,他喜欢的是酒,红酒,虽然龙烈血的酒量一直不好。
大兴酒店的最高层。虽然那里仍然挂着西联娱乐公司的牌子,但这里现在已经是血龙会的地盘了,外人并没有发现这里已经换了主人,在很多道上的人看来,这一个多月来,血镰帮只是重新对大兴酒店进行了一次全面的翻新而已,并无任何异常。而实际上,在龙烈血和严昌的筹划下,这次除了大兴酒店以外。血镰帮原来控制的两家酒吧也在重新翻修之列。这样做的目的是很明确的,黑社会毕竟不是施工队,在上述的那些地方彻底变成大工地而见不到血镰帮原来的人马以后,又有谁去怀疑什么呢?这样做,不仅掩盖了血镰帮大半实力已经烟消云散的事实,给了龙烈血一个整饬血龙会人马的缓冲机会,还有借口对原来由血镰帮直接控制管理的几个产业的外围人员进行了一次清理和替换,更配合了严昌所谋划的让血镰帮所有资产来个大掉包的计划,可谓是一石四鸟之计。
各处焕然一新的大兴酒店,已经名正言顺变成龙烈血的了,当然,这个消息目前还仅仅局限在血龙会内部的人知道。要是你还有什么疑问,那么你将会看到一份由以前血镰帮老大签了字,盖了手印的合同,合同经过公证,并且已经表明龙烈血已经把这个地方买下了。至于血镰帮老大?鬼才知道他带着钱一个人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呢?ZH国这么大,你要是有兴趣的话你就慢慢找吧。不过听说好像那个人有点事做得不太干净,要是偷逃出国的话也有可能……
听到了身后敲门的声音,龙烈血并没有回头。
“进来!”
身后传来脚步声,龙烈血知道是严昌回来了,这个人办事谨慎低调,可谓是滴水不漏,脑子里面也有货,需要的时候又能心狠手辣,干净利落,把这样的一个人放在血镰帮,还真委屈他了。把一些见不得光的事让这个人去做,还真是物尽其用。至于他的忠心么……聪明的人都会选择跟随强者,这是万古不变的定律。
“事情办得怎么样了?”龙烈血把水晶杯放到了唇边,那绯红的液体像一缕柔滑的丝绸一样流进了龙烈血的嘴里,在口腔与舌尖几个美妙的回旋之后,流进了咽喉。
“已经查到了,吉瑞祥房地产公司确实和道上的人有着很密切的联系,方瑞军这个人在黑道白道上都很吃得开,人面很广,在前年,宋忠祥作为吉瑞祥地产公司的最大股东之一。在绿棕湖被淹死了,当时宋忠祥就是和方瑞军一起去绿棕湖钓鱼才出的事,小船在湖中间翻了,方瑞军没事,宋忠祥却死了,小船上有救生衣,可那个宋忠祥却连救生衣都没抓住就死了,死得有些蹊跷。他的尸体还是后来打捞上来的,当时宋忠祥的老婆要求做尸检,尸检的结果是宋忠祥确实是被溺毙身亡的,不过尸检的另一个结果显示他当时的身体内含有过量的酒精,因此也有人怀疑宋忠祥是被方瑞军给弄死的,但却没有什么证据,据说当初宋忠祥的老婆还想去告方瑞军,可不知为什么没告成,后来还很戏剧性的把宋忠祥在吉瑞祥地产公司的股份很便宜的转给了方瑞军,自己带着宋忠祥唯一的五岁的儿子跑到了M国,从此就再也没有露面。”
严昌所能弄到的消息确实要比亿龙从那些正规渠道得到的消息翔实多了。蛇有蛇道,鼠有鼠道,这句话说得在理。亿龙地产上次开会时所做出的和方瑞军接触一下的决定已经实施了。但结果却让所有亿龙地产的人憋了一口气。那个方瑞军倒是应约和沐昭洋一起吃了顿饭,可在饭局上,那个方瑞军闭口不谈拍卖会的事,当沐昭洋提起,他却嘻嘻哈哈地把话岔开了,后来他还主动提出要收购亿龙大厦,还试探性的提出要是沐昭洋能跳槽到吉瑞祥的话,他给沐昭洋在亿龙双倍的报酬,沐昭洋当时就勃然色变,把他的那些话给顶了回去。饭局气氛僵硬,后来一桌人均是不欢而散,方瑞军和吉瑞祥对亿龙的狼子野心至此已再无疑问。那还是7月3号发生的事情。
7月5号,老李告诉沐昭洋,有一家猎头公司主动找上了他,声称有一家房地产公司看上了他,愿意用他现在的三倍年薪聘请他做那家公司的财务总监,在老李的一再追问下,那家猎头公司才透露了一点消息。“你放心,我们的客户绝对是省内数一数二的房地产公司,比你现在呆的这家公司大许多倍。”
7月6号,也就是昨天,税务局的人突然来到亿龙地产,开始翻起亿龙地产的那些帐本,他们说他们接到举报,亿龙地产有偷税漏税行为,这个闹剧现在还在持续,看他们那个架势,没有个三天五天是不会出来什么结果啦,那边查帐还没有结果,市内一家小报的一个记者今天竟然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极不负责任的文章,指“某开发电脑城的房地产商存在偷税漏税行为”,作为省内,甚至是整个西南地区第一家开发电脑城的房地产公司,这不是在指着亿龙骂还是什么呢?对于这样泼亿龙脏水的行为,所有亿龙地产的人都怒不可遏,沐昭洋甚至在考虑要不要采取法律措施,但这也许正是对方所期望的,只要上了法庭,对方再借机一炒,想一想那些小报骇人听闻夸大其词可以占到一个版面的标题,就算亿龙赢了,那也得不偿失。
对这些事,虽然龙烈血已经不在亿龙地产担任什么具体职务了,但他仍然一清二楚。
龙烈血转过了身,严昌就把他的话打住了,作为一个很会察言观色的人,严昌自然之道自己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时候不该说,龙烈血眯着眼睛看着严昌,“按你的判断,你觉得方瑞军是不是用阴谋诡计才把吉瑞祥弄到手的?”
“嘿……嘿……”严昌的脸上条件反射一样的出现了一丝他特有的那种带点猥琐意味的不良大叔的冷笑,随即他意识到站在他面前的是谁的时候,严昌又连忙把那一丝笑容收住了,“那简直是一定的,把人灌醉了扔到河里,谋夺孤儿寡母的财产,这种事,那是我们玩得剩下的,根本没有什么稀奇,一个最简单的事实,以当时方瑞军所拥有的资产,他就是把裤子给当了也买不了宋忠祥手里的那些股份的一半,真要追究起来,宋忠祥对他还有提拔之恩,方瑞军那家伙完全是一个白眼狼。后来吉瑞祥在房地产市场上呼风唤雨所使的那些手段,哪一件是心慈手软的人干得了的,什么坑蒙拐骗刨坟推屋的事他没做过。就拿去年来说,吉瑞祥开发新楼盘,市里有一栋居民楼的人因为补偿过低不肯搬迁,结果他让一伙道上的人去给他摆平这事,出了七十万,结果那栋居民楼的人差不多每家都有人被打得住了院,还有女的被强*奸的,在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在医院里断了气以后,那栋楼里就没人敢和他扛了,这件事一般的老百姓可能不知道。但道上都传遍了,现在道上公认的替人摆平这种事的价码,起价最低50万,就是当初吉瑞祥开的先河。也不是没有人告过他,只不过他拜了省里退休下来的一个老干部做了干爹,又和市内的一些头头脑脑整天称兄道弟吃肉喝酒的,吉瑞祥还是省里的明星企业,方瑞军自己也捞了一个省地方人民议会代表的头衔,还加入了工农党,这样奖那样奖的领了一堆。即使有证据证明他有点问题,也没人能动得了他。”
龙烈血手里的水晶高脚杯一下子变得粉碎,严昌的眉头跳了一下,连忙垂下眼睛。有些事,就算看到也要当作没看到,拍桌子摔杯子的事他见得多了,那些胳膊上跑马的猛人他也见了不少,可他从来没见过能有人像龙烈血这样的,不见用力,但被他手触模到的东西就像泡沫凝聚起来的幻影一样,一碰就诡异地变成碎片,无论是什么,简直超乎物理学的常理。现在他看到的在龙烈血手里突然之间变得粉碎的是杯子,但他那天晚上也看到过在龙烈血手里一下子变得粉碎的是人,那简直是一场地狱般的梦魔,就算到了现在,每当夜里梦到当时的情景,严昌总会惊出一身的冷汗。据严昌所知,现在血龙会里的那些人,凡是那晚看到过龙烈血出手的,无不由当时深深地惊惧变成了现在无以复加的崇拜和敬畏。对力量的敬畏和崇拜。那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共同的天性,这种天性在男人身上,甚或更具体一点,在出来混的男人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严昌并不知道他面前这个男人是不是在他出手的前一刻就在考虑要不要给自己和其他的人留下那样的印象,如果是的话,那只能说明一件事,这个男人对人性的了解和他的深沉心机实在是让严昌这样的人都感到心寒,他当时并不是在杀人,他只是在表演,那是一场为了彻底征服自己这些幸运“观众”的表演,那是一场死神之舞。要是推得更早一点,也许这个男人在来到收购站看到众人第一眼的时候就开始在挑选了,从那个时候起,他就在决定让哪些人活下来,让哪些人死去,只是当时表面上正处于上风的血镰帮的人没有发觉而已。要是更早呢……一阵潮水般的恶寒让严昌不敢想下去了。人就是这样,你越是不想去想,但你的思想却由不得你,这几天严昌的脑子里总是反反复复的一遍遍重播着他见到龙烈血时龙烈血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乃至每一句说话的语气,每回想一遍,严昌对龙烈血的敬畏就要增加一点。
龙烈血低着头,用一块毛巾轻轻的擦着自己手上的酒迹,“很好,你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查到这么多的东西,已经超出我的预料之外了。”
“嗯……还一件小事,方瑞军上个月中旬去了一趟申海!”此时的严昌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鬼使神差的再来上这么一句,说出这句话,完全是一种不能解释的直觉或第六感在作祟。
龙烈血擦手的动作停顿了一丝,然后又若无其事的流畅起来,但龙烈血没说话,擦完了手,龙烈血放下了毛巾,在严昌看来,龙烈血只是淡淡的“哦!”了一下。
“那个小报的记者我们已经有兄弟在盯着了,他现在正在市里的一个宾馆里洗着桑拿,没有丝毫的提防,不知道是不是……”严昌做了一个手势。
看了严昌一眼,龙烈血摇了摇头,“没那个必要,像这样的狗你只要把他的两只爪子打断了,它也就爬在地上不敢动了,其他的狗看到了,也就不敢再吃了别人一点东西就对着你乱吠了!”
龙烈血此时的一句话就注定要让某人在医院里躺上个半年。
“是!”严昌回答完,站在那里犹豫了很久,终于鼓起勇气把他今天最想说的话说了出来,“金三角那边的人……来了……”
看着龙烈血一瞬间寒光四射的眼睛,严昌的腿一下子就颤抖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