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支柱
除了“昆仑山”号航母,中国海军最大的造舰项目就是“台湾”级巡洋舰。
虽然在中南半岛战争期间,“北京”级巡洋舰与“成都”级大型驱逐舰的对地打击能力才得到全面体现,但是在第一次印度洋战争期间,这两种战舰就在攻打布莱尔港的战斗中有过惊人表现。
根据陆战队的战报,在攻打布莱尔港期间,舰队提供了百分之八十五的支援,其中由巡洋舰与驱逐舰提供的炮火支援只占百分之二十,但是却承担了所有近距离支援任务,摧毁了百分之六十的敏感目标,并且在最关键的几场战斗中,为陆战队提供了至关重要的火力掩护。
在中南半岛战争期间,巡洋舰与驱逐舰发挥的炮火支援作用更加突出。
只是在此之前,中国海军已经认识到了舰队炮火的重要性。
当然,有此认识的不止是中国海军,还有美国海军。比如在中国海军大力建造巡洋舰的时候,美国海军重新启动了CG-2000项目,并且冠以的名称,而该型巡洋舰的设计指标就超过了“北京”级。此外,“朱姆沃尔特”级驱逐舰也在第十二艘之后,进入了第二批次阶段。在此之外,美国海军还启动了项目,在“朱姆沃尔特”级的基础上研制一种以对地打击为主的大型驱逐舰。
相对而言,中国海军的动作更为迅速。
虽然“北京”级在实战中表现出了强大的对地打击能力,但是受基础设计影响,其战斗力与海军的作战要求有很大的差距。别的不说,在仅配备一门大口径舰炮的情况下,火力支援强度远远达不到要求。在中南半岛战争期间,这个问题暴露得非常明显,大幅度降低了舰队的作战效率。
结果就是,在“台湾”级的招标阶段,海军把对地打击能力摆在了首位。
按照海军提出的要求,新式巡洋舰必须配备最大射程达到二百五十公里的舰炮,而且能在一分钟内投掷十吨弹药,或者向一百五十公里处的目标投掷十五吨弹药,或者对一百公里内的目标投掷二十吨弹药。
仅此一项,就提高了新式巡洋舰的设计门槛。
显然,能够达到要求的只能是电磁炮。虽然从理论上讲,电热化学炮,特别是采用液体发射药的电热化学炮也能满足海军提出的战术标准,但是电热化学炮没有改进潜力,而且电磁炮的技术已经成熟。
关键就是,到底配备几门电磁炮,以及电磁炮的口径。
因为电磁炮的口径标准与传统火炮完全不同,不再以内管直径为准,而是以投掷能力为准,所以在制订设计标准的时候,有很大的灵活性。说得直接一点,电磁炮可以根据作战任务选择多种直径的炮弹。
只是从习惯上讲,中国海军仍然以传统火炮的方式制定了电磁炮的口径规范。
比如在海军中,口径为一百五十五毫米的电磁炮,意味着可以发射所有重量在四十五公斤到七十五公斤、直径在一百毫米到一百五十五毫米之间的炮弹。只是在使用直径小于一百五十五毫米的炮弹时,需要安装弹托。
问题是,一百五十五毫米电磁炮,显然达不到海军的战术标准。
以在一分钟内,向二百五十公里处的目标投掷十吨弹药计算,如果电磁炮的射速为每分钟二十枚,即便使用七十五公斤炮弹,也需要六门电磁炮。显然,即便采用多联装,也需要占用很大的甲板面积。
受此影响,从一开始,所有竞标造船厂都把电磁炮的口径设为二百零三毫米。
这个标准,意味着电磁炮最多能够投掷重量为一百五十公斤的炮弹。如果能够将电磁炮的射速提高到每分钟三十枚,则能用两门电磁炮达到海军提出的作战标准。事实上,电磁炮的射速远不止每分钟三十枚。在测试阶段,两种型号的二百零三毫米电磁炮的最大射速都超过了每分钟六十枚。也就是说,理论上,只需要一门这样的电磁炮,就能满足海军的基本战术要求。
当然,在设计中,没有哪家造船厂只为排水量两万吨的核动力巡洋舰配备一门主炮。
青岛造船厂能够月兑颖而出,除了在设计阶段就采用两门电磁炮之外,还与巨大的改进余地有关。
按照最终通过审议的设计方案,“台湾”级将以模块方式进行建造,即战舰的动力、武器、电子等系统,都将做成单独的模块,方便进行进行升级改造。这种设计方式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比如在可控聚变技术成熟之后,可以非常方便的更换动力模块,为战舰提供更加强大的动力支持。又比如,在执行作战任务之前,可以根据任务需求,灵活调整战舰的武器配备方式。
说得直接一点,如果用来执行对地打击任务,“台湾”号除了配备两门电磁炮,还能搭载上百枚对地攻击巡航导弹与战术弹道导弹,甚至能够搭载执行攻击任务的倾斜旋转翼飞机与武装直升机。如果执行舰队防空任务,则可以减少一门电磁炮,增加一个有一百二十八具垂直发射筒的导弹模块。如果执行的是反导拦截任务,可以在垂直发射系统中携带更多的反导导弹。
灵活的武器配备,赋予了“台湾”级非常强大的作战能力。
更重要的是,所有任务模块都可以在港口进行更换。在基础设施齐备的情况下,更换周期仅为二十四小时。
当然,模块化设计,也并非没有弊病。
最大的问题,就是需要在和平时期,采购更多的武器与功能模块。
比如按照海军规划,将为每艘“台湾”级采购两套对应的武器与电子模块,方便在战时迅速根据作战需要进行调整。在战舰的建造成本中,武器与电子模块占了百分之六十,相当于把采购费用提高了百分之六十。正是如此,海军没有严格按照最初的标准为“台湾”级采购功能模块。在第一批八艘“台湾”级中,只有十二套武器模块与十二套电子模块,平均每艘只有一点五套。
只是,与这些弊病比起来,好处显而易见。
第一批八艘“台湾”级中,四艘以舰队防空标准建造、四艘以对地打击标准建造,增添的四套武器模块中,两套为防空型、两套为对地打击型。一切顺利的话,这八艘巡洋舰将全部编入以“昆仑山”级为核心的航母战斗群。如果让三支航母战斗群组成特混舰队,则能在执行制海作战任务时让六艘巡洋舰采用防空配制,或者在执行打击任务时让六艘巡洋舰采用对地打击配制。
到二零三二年初,已经有四艘“台湾”级服役。
一切顺利的话,到年底的时候,另外四艘也将服役。
为了提高建造速度,除了中标的青岛造船厂之外,广州造船厂,以及在二零二八年获得巡洋舰建造资质的连云港造船厂与福州造船厂都参加了建造工作,其中青岛造船厂与广州造船厂负责头四艘的建造工作,连云港造船厂与福州造船厂则负责后四艘的建造工作,确保整个建造工作顺利进行。
正是如此,在二零三一年初,第二批“台湾”级的头四艘已经开工,后四艘也将在二零三二年底开工。
得益于模块化建造方式,前四艘巡洋舰肯定能在二零三四年初下水。如果适当加快配套模块的制造速度,肯定能在二零三四年底服役。如果战争威胁加大,特别是中央确定了由总参谋部提交的战争计划,那么在二零三五年之前,第二批的后四艘巡洋舰也有可能在二零三五年之前完成。
也就是说,到时候,中国海军至少拥有十六艘大型巡洋舰。
对于仅有七艘航母,而且其中一艘不具有作战能力的海军来说,十六艘大型巡洋舰绝对是绰绰有余。在确保为每支航母战斗群提供两艘巡洋舰的情况下,还能用剩下的四艘巡洋舰组成特混舰队。
至于这些巡洋舰能在战争中发挥多大的作用,牧浩洋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原因很简单,“台湾”级就是在他的推动下诞生的,而且其战术指标是在牧浩洋负责海军装备建设时制订的。更重要的是,在第一次印度洋战争后的那场模拟演习中,牧浩洋应用的就是这种大型巡洋舰。此后,海军还根据模拟演习的结果,对“台湾”级的具体性能指标做了调整。比如,在作为对地打击主力的大口径电磁炮上,海军就提高了射程指标,要求至少能达到三百五十公里。事实上,由西南电磁设备研制所设计的二百零三毫米电磁炮在使用次口径炮弹时的最大理论射程达到了五百五十公里,如果开发出增程炮弹,还能进一步提高最大射程。
如果说“昆仑山”级航母是舰队的核心,那么“台湾”级就是舰队的支柱。
只是,在一支具有全面作战能力的舰队中,绝对不止有航母与巡洋舰,还需要执行其他任务的战舰。
这其中,至少少不了被称为“海上多面手”的驱逐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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