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煦元年至三年,我拿着还怜的征兵文牒,混在琼州的新兵卫所,活过了三个年头。
帝都天字号的小白兼小白脸还怜长得秀秀气气,本有小男妓的案底,“我”自然比卫所同袍大男人要矮小、阴柔、孱弱、娇气,所以,从军的三年,“我”能保住我女儿身的秘密,平平安安度过……当我把那些对着我这张可爱“小白脸”流口水的同袍都打得口鼻青肿,跪着趴着呀呀大叫我“老大老大”,我就开始觉得自己抢了还怜的征兵文牒是明智之举。
否则他不是从军、保家卫国,而是做营妓。
新兵卫所,我当然不敢妄自称为老大,老大是乌老大。
我有事没事就去巴结巴结乌老大,把天下的所有好话都说尽了。
乌老大是卫所副指挥使,为人正直,不过铁汉不敌甜言蜜语磨。
乌老大明明暗暗总是照顾我。
官场有官场的游戏,军营有军营的法则,我很懂得做指挥使副手的规则,多做事少说话,多甜言少挑剔,有功就老大领,有罚就我来当——虽然我人微言轻,小雨点都挡不住,最后还是乌老大当头。我在乌老大的安全伞下无风无浪。
不过,乌老大实在太渣了。
他居然抛弃我!
重煦二年,乌老大放弃了琼州卫所副指挥使的好差事,跑去边疆当那个啥将军。
边疆又冷又荒凉,荒山黄沙。
我不去边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