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异世摘桃花 卷一 吾家有女戏春风 五十四、叶卓修(二)

作者 : 烟小小

“内伤并非都是他人所伤,也可能是自身功力反噬所致!”叶卓脩缓缓挥着扇子,扇面上的桃花似是活的一样,艳得触目惊心。

听罢他的话,我似是懂了一些,难道豪豪这些天都在房里练内功?可是怎么会反噬了呢?

“修习内功太过急功近利,就会受功力反噬,严重者,甚至有毙命的危险。”叶卓脩缓缓道。

我刚刚有些放下的心不禁有提了起来,想开口问他,怎么治疗才是,他却先我一步说出了我想知道的一切。

“若是反噬不甚严重,修习者可自行治愈,刚才听晚夏的描述,他该是已经受过治疗,只不过情绪过于激动,气血上涌,才会胸口痛。”叶卓脩笑着道:“看来晚夏对那人很是关心啊?”

我终于放下心来,既然这样,那我这几天就不去打扰豪豪了吧!反正秦妈妈还没通知我何时才能离开,等到知道了确切的日期再去找他不迟!

“因为那人是我哥哥啊!”我叹息一声,应道。他既然早知道我叫晚夏,那一定是向秦妈妈了解了我的情况,住在我旁边的豪豪,他自然也是会知道的吧!

“哦?”叶公子先是挑了挑眉,忽然又了然的笑了笑:“晚夏这一说,叶某倒是记起来了!”

我也笑了笑,他该是记起六年前那个下着小雪的晚上了吧!还真多亏了他呢!

“六年前,真是多亏了叶大哥,不然如今这世上恐怕就没有我们兄妹存在了!”我真心的感谢道。

“晚夏切莫再与叶某客气了,相逢即是有缘,如今不正是应了这句话么!”叶卓脩又道。

“呵呵,叶大哥,你这些年去过不少地方吧?。”我见状便转移的话题,其实我很早就想过,叶卓脩这些年为了将产业开到别处,一定是走南闯北,去过不少地方,如果能让他给我讲讲外面的事情,那我离开这里之后,生活一定就会容易得多。

“叶某常年跑商,倒是去过不少地方,晚夏是想知道些什么呢?”叶卓脩温雅的笑了笑,饶有兴趣的问,与我见过的与那鼠眼王公子商谈的时候大不相同。

俊美如斯,无限风姿,我不禁有些感叹,上天可真是不公平,怎么把一切美都给了他呢!那不经意间的美,真真可以勾掉人家的魂了!

“晚夏常年呆在这小院子里,对外面的世界甚是好奇啊!叶大哥不如将些有趣的见闻都给晚夏讲一讲吧?。”我半真半假的央求道。

“好啊!”叶公子的一双桃花眼好似泛起了桃花的色泽,流光溢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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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卓脩果然去过很多地方,他给我讲石国南方大旱,北方瘟疫时的惨况,给我讲飞国雪山玉石之类的见闻,给我讲珍国富饶,物产丰富的盛况。

我大体了解到,石国大部分地处珍国与飞国之间,而飞国与珍国仅靠了一座山相连,但山体异常凶险,几乎无人可通过。

珍国位于大陆的最南方,靠海,四季如春,地势平坦辽阔,居民居住地比较分散,但因为适合生产的作物非常多,河流又四通八达,所以异常富饶,这也是珍国为何成为了三国之中最为强盛的国家的原因。珍国的节日很多,像什么花灯节,团扇节,祈福节等等等等。花灯节与团扇节,顾名思义,就是到处盛卖花灯与团扇的节日,因为珍国的女人们都比较羞涩,所以这两个节日说白了就是给了女人们一个外出相亲的机会,经常呆在家中不出门的女子们在那天都会打扮得美美的出门去买花灯或团扇,而男子们也会趁这天上街去寻觅中意的女子,每每到这两个节日,珍国的街道就会如煮开的水一般沸腾起来。而祈福节则是珍国人民感谢神赐予他们如此富饶的土地的节日,那天,包括珍国的皇帝在内,几乎所有的珍国人都会去附近的神庙祈福,也属一大盛况。

飞国在大陆以北,三面环山,附近的山脉连绵不绝,是以飞国有一半都处在山上,就连皇宫也是建在了高地之上,四季有两季都是冬天,所以飞国最常见的就是雪山。飞国的人都很耐寒,多数以上山打猎为生,许多动物的毛皮制品都是从飞国运来的,所以飞国几乎人人都对毛皮制品有很深的了解。飞国以玉石闻名,而他们的玉石制作技术甚至已经到了近乎出神入化的地步,据说这些都是从很久很久以前传下来的手艺,至今也有一少部分人以打磨玉石为生。飞国的皇宫就连支撑用的柱子都是用大块的玉石做的,雕梁画栋,栩栩如生。每到天暖和时,一部分山上的雪就会融化,许多人就会上山挖玉换钱,以便冬日粮绝时买口粮之用。因此,飞国虽然也有其独特的物产,却因为两季都是冬天,所以至今依然很是贫穷,以至于国土面积越来越小。飞国的节日虽然不比珍国之多,却也不少,每年一度的百兽节和颂神日也是热闹非常。百兽节那天,街上到处都能看到带着百兽面具的人们。飞国人颂扬百兽,因为百兽给了他们食物和衣服,使他们的种族可以繁衍生息,所以他们在猎杀百兽的同时却也在心里崇敬它们。颂神日与珍国的祈福节大体相同,目的都是向神仙祷告,希望他们这一年里能够有生活得安逸。

石国的地势很微妙,它处在珍国与飞国之间,向南就如珍国一般,向北又与飞国相同。石国的大部分领土也都与山体相连,只有最南端才称得上是平原,而黄城中,一些大的宅院都会如将军府一般,有自家的后山,而自家的后山又与连绵的山脉相连。但是因为石国的气候较飞国要暖和许多,山体的整体高度又不若飞国那边的高,所以山虽然多,却都不是雪山。石国人的生活大多低调,节日更是少之又少,据说是因为皇室争斗太过激烈,最后赢得皇位的人也觉得太过孤单,不喜各种节日,便下令废除其他节日,只留下了新年。

时间过得很快,说完这些,天都已经暗下来了,我也燃上了油灯。

“哈哈!不知不觉,天都暗了!与晚夏聊天果然是件舒心的事情呐!”叶卓脩也说得很开心,直笑道:“怪不得司马兄在这呆他一整天都还舍不得走呢!”

“呵呵,叶大哥,你可别笑我了,晚夏不过是自己呆在这小楼,太想找个人陪罢了!”听得太开心了,我简直恨不得长出双翅膀去那些地方看一看呢!对叶卓脩的态度自然也好了许多,甚至觉得,他根本就不似我从前想得那般吓人,反而温雅又随和,人又长得帅,和他聊天,我真是稳赚不赔了!

“呵!那晚夏不嫌弃的话,叶某便时常来陪陪晚夏可好?”叶卓脩折扇一挥,桃花又似开始散发清香,他慵懒的坐在椅子上,一缕墨发垂在胸前,尽显风liu之态。我甚至开始有些分不清楚,风姿卓绝的他和风liu不羁的他,到底哪个才是真的?

“叶大哥若是能常来给晚夏讲讲见闻,那晚夏可真求之不得了呢!”我半有些希冀,半开玩笑道。

“那不如叶某明日得了空,再来与晚夏说说那些见闻如何?”叶卓脩看着我了然的笑了笑,顺着我的话就接了下去。

“太好啦!”我感叹于他的精明,却也真是欢呼道:“明日晚夏一定准备好小吃食,侯着叶大哥!”

“哈哈哈!有没有人说过,晚夏高兴的时候很美呢?”叶卓脩也学着我,半真半假的开起了玩笑。

我顿时有些脸红,虽然心里知道他这句话玩笑的成分居多,但是还是控制不住的脸红了。我觉得他跟我根本就不能算在一个级别上,听说他可是个情场老手,在这胭脂香院里的老情人就十个手指掰不过来了,而我穿越前不过是个刚上大学的小孩子,虽然有一群狼女朋友,却也没谈过恋爱,虽然在这里又活了十一年,可是依然没有什么情感史,如今被这么个有魅力的男人调戏了,不脸红都怪了。暧mei啊……果然到什么时候威力都那么强!

“哈哈,晚夏就连脸红的样子都很可爱呢!”叶卓脩见状,继续调笑道。

“叶大哥呀!”我感觉我的脸热得都像要冒火了……可是说出来的话却更像是在嗔怪……哎呀!算了算了,为了离开这里后能够好好生活,调笑就调笑吧!反正又不会少块肉!我给自己找了个借口,以鸵鸟的方式解释自己的尴尬。

“哈哈!好了好了,叶某也该告辞了!晚夏那顿吃食,叶某可是惦记了好久了呢!”叶卓脩笑了笑,随后站起身,弹了弹身上的褶皱,一袭白衣纤尘未染,好似摇身一变,又成了与鼠眼王公子商谈之时的那个精明的商人。

暧mei的气氛一下子缓解了不少,我也少了些尴尬,似是保证的应道:“明日的吃食一定不会让叶大哥失望的!”

“好啊!”叶卓脩的桃花眼又染上了些许笑意,接着道:“那叶某就先告退了!外头寒气太重,晚夏就莫送了!”

我也点点头,没有矫情他的关心,看看外头还没全暗的天色道:“那晚夏就不送了!叶大哥慢走!”

叶卓脩将折扇一合,冲着我点了点头,随即衣角一掀,转身离去了。

看着他颀长的背影,我有些恍惚。曾经暗暗下定决心,绝不出现他面前,绝不与他正面接触的,可是谁知道,冥冥之中,那条叫做缘分的绳索却又将我和他牵引到了一块呢……或许也真的是应了他那句‘相逢即是有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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