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桃之夭夭 正文 第三十八章 无题

作者 : 子夜午时

一个星期又“刷”的下过去了,这几天吴菁的交友圈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不在局限于自己的前后左右了,她跟黎旭的关系现在也是越来越铁,吴菁现在可以说是拿黎旭当自己人,从不跟他客气,黎旭英语比她好,小提琴、钢琴什么的也都不错,既然李铭逸不在,那吴菁就毫不客气的压榨黎旭的剩余劳动力。现在有什么不懂的,不管是学业上的还是生活上的,吴菁也都惯性的请教黎旭,没办法,黎旭的厉害给吴菁的印象太深刻了,像他这样的社会精英,吴菁上辈子真没接触过,实在是仰慕!

星期一的英语课,姚春雷满面春风,脚步轻盈的走进教室,站在讲台上看着吴菁和黎旭笑的嘴都合不拢,两眼放光,就差没扑过来了,吴菁被盯的有些扛不住,余光偷瞄了一眼丝不受影响的黎旭,心理感叹,精英就是精英,这份淡定的心态就够自己学的了。

姚春雷终于看的满足了,转开视线,环视全班同学,“同学们,刚刚市教育局来消息了,我们班的吴菁和黎旭同学在全国英语大赛市级比赛中获得了一等奖,我们来鼓掌。”

姚春雷的话像一颗地雷在班级里炸开,同学们一边用羡慕的眼神看着两人,一边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吴莎听到这个消息更是沉下脸,语气僵硬的问同桌曹睿,“英语竞赛是怎么回事,你听过吗?他们俩怎么会一起参加?”曹睿是知道吴莎心思的,这在小学的时候可不是什么秘密,知道吴莎现在心情不好,也没在意她的语气,只是摇摇头,示意自己也不清楚。吴莎看向教室另一边的吴菁和黎旭,觉得他们脸上的笑容特别刺眼,同时又觉得非常的泄气,她知道吴菁成绩好,每次考试基本上都是满分,永远都是班级第一,在老师们说吴菁考的怎么好时,黎旭总是对她笑的很温柔,跟对自己笑时完全不一样,不就是第一名吗,她吴莎不会比她差,所以这么长时间以来她努力的背书做题,就是希望能考赢吴菁,她要考第一,她要向黎旭证明,自己比吴菁更优秀,要让黎旭温柔的对自己笑。但是,为什么她明明比吴菁努力,却还考不赢她呢?她每天晚上都让妈妈给自己补习,上课也认真听讲做笔记,为什么会不如没有自己用功的吴菁呢?难道真的是自己比较笨吗?

黎旭要是听见吴莎的心里话的话,肯定会嗤笑她想的太多了,自己哪有对吴菁笑得温柔,事实应该是调侃吴菁那么大年龄的人了,还打压小孩子。

吴菁应该要庆幸他们班的孩子素质不低,所以像吴莎这样讨厌吴菁的也没对吴菁怎么样,只是对吴菁很冷淡而已,也从没在背后说吴菁什么坏话,只是自己承受“求而不得"的痛苦,所以即使吴莎不喜欢自己,吴菁对吴莎还是很有好感的。

对于能得一等奖这样的结果,吴菁和黎旭两人心里都有数,所以也没什么惊喜,两人都很淡定的承受大家火热的眼神,姚春雷对此就更是满意了,他对两人在全国大赛中得奖信心更足了。要春雷为了鼓励大家学英语的激情,就将两人破例参加大赛的原因简单的说明了一下,对两人的英语水平更是大力吹捧,让后对全班同学慷慨激昂的说:“同学们,你们看看,吴菁和黎旭同你们差不多大,他们两人的英语都能有这样的水平,这说明什么?说明只要你们努力学,就一定能像他们两人一样,把英语学得跟我们母语一样,你们说,对不对?”

“对”全班同学异口同声的大声回道。看着全班同学被姚春雷引的斗志昂扬,情绪激动,吴菁心里对老师的忽悠行为十分鄙视,好奇的用胳膊肘暗暗的顶了顶黎旭,眼睛一直看着在讲台上说的口沫乱飞的姚春雷,嘴巴稍微动了动,说:“你以前这个时候英语学到什么程度了?”黎旭想了想,以同样的方式回道,“这个时候也就跟小舅舅学学口语,估计也只有二级的水平。”

“啧啧,那你说,英语老师这不是纯忽悠人吗?希望同学们能理智点,可别真的跟我们比。”

“呵,你在担心?”

“当然,毕竟咱俩可不是常人啊?跟我们比不是纯粹找抽吗?别到最后弄个心理扭曲,要这样的话,可就罪过了。”

“听你这么说,那我们可就成了班级里无人超过的神话了。”

“神话就是传说中的传说,咱俩可是现实中真真实实存在的,应该叫大神。”

“噢,这样啊,那可真是受教了。”

、、、、、、

一节英语课就被两人这样给贫掉了。

放学吴菁拉着杨洋跟方安琪一起走的,杨洋同方安琪是同一个小学毕业的,不过不是同一个班,所以两人也不熟,吴菁因为杨洋家跟自家很近,所以一直都拉着杨洋放学跟自己一起走,这样没几天,三人队伍就固定了,杨洋的外表并不出色,有些矮胖,皮肤也有点黑,小眼睛,鼻子有点塌,不过嘴巴挺好看的,唇形很好,有点樱桃小嘴的感觉,就是偏薄了点。吴菁对杨洋的感觉很好,觉得她跟自己的性格有些地方挺像的,是那种外冷内热那一类型的,对不熟悉的人很淡,但只要混熟悉了,那话匣子就就打开了,能叽叽喳喳的说过不停,这点让方安琪很满意,因为吴菁不太关注外面的小道消息,每次方安琪说的时候都是自己一人在说,吴菁安安静静的听,这下多了个杨洋,两人聊八卦聊的那个火光四射,意犹未尽,这也便宜了吴菁,这下都不用她自己敷衍的“恩”了,直接听两人说就行。

通杨洋接触的时间长了,对她家里的情况也有了些了解,杨洋的父母离婚了,杨洋跟着爸爸,她妹妹跟着妈妈,杨洋的妈妈在县烟草局工作,爸爸出去打工了,现在杨洋跟着女乃女乃住。而且更巧的是。杨洋的老家也在镇上,这让吴菁好一顿感慨,你走在县城的大街上,碰到的十个人中至少有一个人是从镇上搬过来的。

回到家,吴菁就把这个感慨跟吴妈说了下,吴妈倒是没什么想法,只是问了一下杨洋的情况,毕竟镇上的人吴妈都是清楚的。等吴菁把杨洋的基本情况一说,吴妈心里就有数了,追问了一下杨洋的生活状况。吴菁看吴妈这反应就知道,吴妈应该知道些什么,就奔到吴妈怀里,搂着吴妈的脖子,甜甜的问:“妈妈,你知道她啊,跟我说说呗。”吴妈好笑的看着女儿八卦的眼神,“跟你说也没什么,不过你可千万别跟杨洋说啊?其实杨洋是她妈妈从镇上那个桥下捡回去的,那时候她妈妈结婚好几年都没孩子,还以为自己不孕,所以捡到孩子后就自己养了,哪知道才过一年,她妈妈就有她妹妹了,不过也还好,她妈跟她爸没不要她还是继续养着,这件事估计她自己应该不知道,所以你可别告诉她啊,还有,以后你也对她好点,她也不容易。”

吴菁听后默默的点头,“难怪她妈妈要妹妹了,原来妹妹是亲生的,我听杨洋说过,她妈妈是主动要她妹妹的。”

吴妈模模女儿的头,“那是肯定的,她爸爸可是个败家的,做什么都不成,估计他们家的钱都被他爸爸给折腾光了,所以她妈妈才要离婚,她妈妈的单位待遇很好,她爸爸又没个正经工作,她妈妈能把自己亲生女儿给她爸才怪。所以让你以后对杨洋好点,杨洋跟着她爸爸估计生活好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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